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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撞人]南京怀孕老师摔倒,家长送医反成“撞人者”,你怎么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撞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南京撞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南京怀孕老师摔倒,家长送医反成“撞人者”,你怎么看?

虽然这件事经一波三折,在记者的邦助下总算给了一个合理的结局。但我那颗为此而搅动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这个社会怎么了,做好事还竟那么难?难道道德真的沦丧?首先我要高度赞扬这对孩子的家长,勇于救人,精神可贵。在整个过程都表现出一个普通而又善良百姓的真实品德,让人感动,让人落泪。而这样纯洁友爱的善举却遭到那位老师的丈夫别有用心的质疑,在老婆一再否认的情况仍不依不饶,何等人也?何等品质?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是这样家长撞的,凭她夫妻俩主动送到医院,并在医院跑前跑后,垫付药费,冲着这点你就要原谅人家,换一个没良心的人跑了,那你找谁呢?何况你家爱人无大碍,何况本就不是她撞的。一句"你撞人怎么办?"是多么恶毒的一句问话句,这句让人寒心的话凉到了冰点,我真不敢恭维你,你是无知还利益熏心?同志别这样做,就算你沾了别人的便宜,你会受到良心的遣责,直到一辈子。这位教师虽然最后给这位家长写了封道歉信,并给自己提出了批评,这并不代表她没有责任,没有品行问题。你是一个有知识,有教养的为人师表一一老师,为啥不敢理直气壮地阻止自己丈夫那种伤害的行为?为啥中途改变说词?要不是她爸和这位好记者再三的引导,事情的结局绝不会这么快浮出水面,总算被良知所向不致这对好人蒙冤。写到这里我要感谢那位老者挺身而出,敢于仗义执言,感谢那位小记者不辞劳苦奔波于此,为此事大白天下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更感谢那对夫妻一一学生家长,你让人看到社会上还有很多象你这样的人间真情,和大爱的精神,祝愿你,好人一生平安!

现在有好多的老师都是空有皮囊,朝钱眼里钻,将教师崇高的职业抹黑得一蹋涂地。

拿我女儿上六年级来说,没有给所谓的一千元课间十分钟补课费,而将我女儿座位由中偏前斢到最后,中间跟老师讲了并送了礼,只将我女儿安排到倒数第二排,当时非常气愤,想去学校找领导评评,考虑到小孩在她手下读书,只好隐忍下来,第二期女儿要毕业了,交了一千元,老师的法子更绝,给学生发了十多张试卷了事,而且学生毕业了,要求开欢送会,每个学生又是八十,全班七千三百六,买了些瓜子花生和西瓜,纸包糖都没有,你们说老师黑不黑。有人给老师算了一笔帐,一个班二个老师,而学生有九十二个,每期补课费就有九万多,加上暑假寒假补课,一年外款起码十多万,而有些家长还会送情送礼,将老师的心越送越黑。

南京这位家长就是因为自己女儿的老师,惹上不该的麻烦,因为老师这一职业特殊才招来记者,而且因家长做了些原始证据,才洗清自己的冤,不然真正的花钱买气受,而象这样的老师跟社会上碰瓷的有区别吗?为人师表呢,误人子弟差不多,缺乏职业道德水平,沾污老师名誉,抹黑人民灵魂的工程师这一称号。

怀孕老师摔倒,家长送医反成“肇事者” 家长的道德力量才得以让老师道歉认错。

一位怀孕的老师骑电动车倒在路边,随后被学生家长送到医院。这个发生在南京浦口区的小小事件却衍生出一段老师也会撒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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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说这位老师,你是老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 做到管教管导、教书育人,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可这位老师呢?你是如何做的?

老师! 在学生的眼里,教师是神圣的,是智慧的象征,是正义感与道德标准的化身,是让他们崇拜、信任、爱戴,并渴望接近和刻意效仿的对象。所以说: 教育力量是活的源泉,来自于教师的人格,也是教师的人格魅力。教师就是“以人格塑造人格,以情感熏陶情感”。教师"肩膀挑着学生的现在,祖国的未来”教师是除地球之外最伟大的母亲,无怨无悔地哺育着祖国的下一代,因为“今天的教育质量,就是明天的国民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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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这话题说的有点大了,可谁叫你是老师了,你也怀孕了即将又是一位母亲,但愿你引以为戒,教好你的学生,带好你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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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看了楼上几条帖子。其实事情的来龙去脉已经非常清晰明了了。南京阿南京。真可惜,怎么这样子的丧失良知的宝货都在您那集中呢?得亏了还是学校老师的职业,还没有完全泯灭人性,还有点逻辑思维的反应。能悬崖勒马,就算是难能可贵了。不然的话,那交警队的录像一查实,诬陷良善的罪名可就铁板钉钉的坐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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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遍布城市每个角落的天网还真能起到惩恶扬善的大用。市政部门功不可没。事情已经这样子了。崔先生夫妇也无需再去牵扯许多。【很巧,与我同姓,为你们夫妻感到骄傲,在这件事情上,尽到了一个正直公民的职责,没给先人丢脸。我赞十个,向你们学习!】。也不违反了自己原先与人为善的初衷。他们自己如果有良心上的谴责的话,会难受一辈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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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方面,社会舆论的鞑伐倒还是有教育意义的。这样的极其惫劣的自私小我。没有刮骨疗毒般痛心彻肺,以后还会冒出来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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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们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是正能量为主旋律。不要因为偶尔出现了这些不和谐的杂音,就彻底的【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那样的话,生活就太悲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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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大家的回答,很多都是正义的声讨。说实话,昨天在报纸上看到这则新闻,我也是“出离愤怒”,等到冷静下来,发现问题并不简单,不是一两句声讨就能了事。

首先表明我的态度,我为家长点赞,希望你们不要因为此事而灰心,继续坚持做好事,好人终究会有好报的。对于这位女教师,我还是比较遗憾,不过幸好你最终还是迈出了这一步,将来也可以面对你那未出世的宝宝了。

简单分析一下女教师的心理,刚怀孕,摔倒,心中可能总有些害怕,不知如何向丈夫交代,在这种心理驱使下,虽然没有明确就是家长撞倒的,但其丈夫可能受到误导就以为是家长了。在这起事件中,我觉得还是女教师的过错较大,一方面误导丈夫,另一方面又不敢挺身而出说明真相。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也不要因为其是教师就人为将其拔高,她也是一个平凡的女子,只不过从事的是教师的职业而已,但是我想人犯错了,终究要给个说法:一是正式地赔礼道歉;二是学校给予相应的处分,毕竟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不处理无以做表率,以后还怎么教导学生。

对于家长来说,我觉得学校或者有关部门应该要给个说法,不能让见义勇为者寒心!

对于我们这些群众来说,一是不要再声讨这位老师,她已经认识到错误并已经道歉,已经受到道德的惩罚了,我们都不是圣人,都没有指责他人的权利;二是我想通过这件事大家不要得出错误的结论,做好事并没有错,只是要学会保护自己,如果人人都能反躬自省,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我们的社会一定会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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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感觉最近的玛莎拉蒂车主撞人案会怎么判?

本案犯罪嫌疑人的价值观是非常扭曲的,在青春叛逆期被过度溺爱,家里条件不错,但忽略了价值教育,嫌疑人对金钱、物质的认识蒙蔽了自己的内心。如果其微博内容被确定是嫌疑人所发,那么充斥着满满的负能量和愚昧,按道理炫富本身是个人的选择自由,但该嫌疑人的疑似微博炫富方式是极度任性和藐视一切,这可以理解为这样的人可以为了自己的一点私利或小情绪不在乎任何人的生命权和财产权;最可怕的是不知道自己不知道,知识、文化、传统教育、道德价值观和这些人都不再有任何关系,她们身边也没有这样的人可以去帮助或者改变她们的人生轨迹;所以,悲剧是必然的。然而,这样的群体在目前是大量泛滥,特别无知、极度自我、情绪波动、过度整容、低级炫富、性格怪异、活在自己的世界而漠视一切,没有健康的感情观:亲情、友情、爱情等都是凌乱和无序。这些群体是任何一个家庭、群体、社会的隐形炸弹,最终会引爆自己,伤及无辜。

犯罪嫌疑人的这次罪行按被刑事拘留的罪名来看最高可以判到无期至死刑。具体判决要看法院如何通过一系列证据来认定当事人的主观恶意及后果是否极其严重。以现在所展现出来的事实和行为,犯罪嫌疑人是不能以自己不懂法律,不知道法律,喝醉酒等借口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开脱的;在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连撞多车,最终酿成大祸;这一系列事实会证明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意强、藐视法律、漠视他人生命权、无视他人财产权、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社会影响及其恶劣;作为一个完全刑事行为责任人,法律面前,证据面前,年轻、富二代和任性还有所谓的漂亮都不是减轻处罚的理由。认为自己家有点钱可以、认为自己漂亮一点也可以、但是不遵纪守法,以为自己的任性可以为所欲为,可以去让他人的生命和财产为自己的一时之快买单,那就肯定不可以了,代价会非常惨痛。

预测无期徒刑以上,具体判决无期、死缓、死刑还要看案件后期的很多调查取证和刑事公诉,以及遇难者家属是否谅解等客观原因;总之,这种无知带来的代价太大了,而且很难有机会改正,不是犯错了知错就改的问题了,孩子的教育问题,特别是人格教育,一再敲响警钟;没有畏惧之心,必将让你恐惧。

我也不懂具体法律,不过感觉不会死刑的,主要是家里有钱,至少能够用足够的钱赔偿去得到家属的谅解就会轻判很多。

坐牢是避免不了的,就看坐多少年了。不管怎么说玛莎女总是要付出代价的,在牢里好好吃吃牢饭吧。好好的青春别人恋爱,旅游,结婚,生子,而她以后的日子就要在牢里度过了。害了别人的性命,自己也要付出一生的代价。

别人的生命何其无辜,好好的招谁惹谁了,玛莎女活着这一辈子也会良心不安的,每当午夜梦回,我想都会有冤魂徘徊在她的世界里,活着也会是半个疯子。

目前,本案造成的损害后果是2人死亡,4人受伤,一辆宝马车烧毁,肇事者涉嫌的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大家可以看看一个案例:

1、黄某华醉驾案

2012年2月11日,黄某华在家中大量饮酒(血液酒精含量为212毫克/l00毫升)驾驶机动车与一辆桑塔纳出租车发生追尾。黄某华担心醉酒驾车行为被查处而驾车逃逸,出租车司机遂驾车追赶。黄某华因遇红色信号灯且前方有车辆阻挡而停车,出租车司机拦在车前欲与其理论,黄某华强行启动汽车将沈某国顶于汽车引擎盖上加速行驶,随后撞上前方奇瑞汽车,致使该车的油箱破裂并连环撞击其前方待转的悦达起亚汽车。奇瑞汽车当场起火,2人被烧身亡,出租车司机死亡,悦达起亚汽车内三人受伤,3人死亡2人受伤。

上海法院以黄某华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梧州梁某伟醉驾案

2017年2月26日,梁某伟(血样检出酒精成分为223.93mg/100ml)醉驾事故造成二人死亡、五人受伤、一人财物受损的严重后果。法院以梁某伟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根据《刑法》第115条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从规定来看,虽然造成严重后果,但是其量刑幅度和量刑空间相对较大,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也可以判处无期徒刑,还可以判处死刑(包括死刑缓期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

从上面的两个案例来看,都是醉酒驾驶机动车最后导致事故产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性后果,但最后的判决结果确是相差甚远。一个案件最后判处死刑,一个判处15年有期徒刑。而这两个案例与本案还是具有相对相似的情节,第一个案件可能相对本案严重点,第二个案件比起本案又相对又轻点。另外一个案例,孙伟铭醉驾案导致4人死亡,一人重伤,最后获刑无期徒刑。综合比较来看,玛莎拉蒂案有可能判处死刑,但是概率相对较低!

交通肇事罪,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即:踩油门当刹车,一次性撞死十个人二十个人,也是最高七年刑。

但是,醉酒交通肇事不适用交通肇事罪,醉酒交通肇事,全部都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条罪名起诉的,最高可判死刑!

家属赔足钱,得到死伤者家属的谅解书,无期徒刑可能性比较大!

南京女子肇事逃逸途中换了5次“造型”,民警查看100小时视频成功破案, 你怎么看?

俗话说得好,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你违法,那就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无论你如何逃,终有会落网的一天。本案中,该女子骑的电动车,被撞人腿部骨折。如果不逃跑的话,赔医药费之类的取得人家谅解,问题也不是很严重。但是逃逸,性质就不一样了,不仅要赔钱,还要处罚和拘留,得不偿失。其次从中我们也应该清楚认识到,不管是什么车上路,都得谨慎行驶,出了问题也不能想着一味逃避,存在侥幸心理。另外我们也为我们的交警同志认真负责的态度点赞,好样的!

南京:妻子将车交给无证丈夫驾驶,双双被处罚, 你怎么看?

无证驾驶本身属于违法行为,如发生交通事故且无其他情况的,应当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应当依法承担处罚。无证驾驶应当视具体情节轻重,依据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a)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 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b)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驾驶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c)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以上情形处罚。  2、无证驾驶撞人的处罚规定  无证驾驶撞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根据公安部139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当年南京彭宇案值不值得我们反思?那次事件后讹人事件不断发生?

当年南京彭宇案,主审法官一句:“你没撞人,你干吗去扶?”生生让彭宇蒙上了不白之冤,做好事反被讹。自此法律的河流被污染了,接着相继出现了小悦悦先后被过往车辆多次辗压(没人敢扶)、做好事反被讹的案件层出不穷,甚至有人以死来证清白……从此老人倒地“扶不起”时有发生,有人说“老人变坏了”,也有人说“坏人变老了”。

其实,这一切不得不归究于“彭宇案件的不公正判决”。彭宇案的错判“教坏了老人”。自此,一些无良的老人以“不是你撞的,你干吗要扶”为依据而讹人、而敲诈人。到现在“不敢扶”怕“扶不起”的现象还在发生,下图就是例证。

这种现象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它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不得不引起彭宇案当事法院、主审法官的反思。

有鉴于此,我呼吁,将那些以摔倒为借口而讹人的犯罪行为列入刑罚,从严惩处,还我助人为乐的良好风气。

(图源网络,侵删)

[南京撞人]南京怀孕老师摔倒,家长送医反成“撞人者”,你怎么看?

那次事件后讹人事件不断发生,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应该采取什么有效措施来改变这一不良的社会风气。反思是在哪些地方需要改变。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让雷锋精神永放光芒,让社会上到处都可以看到雷锋的高大的形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撞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撞人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 评论列表:
  •  娇柔
     发布于 2024-07-01 18:15:36  回复该评论
  • 责的话,会难受一辈子的。而另一方面,社会舆论的鞑伐倒还是有教育意义的。这样的极其惫劣的自私小我。没有刮骨疗毒般痛心彻肺,以后还会冒出来害人害己。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们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是正能量为主旋律。不要因为偶尔出现了这些不和谐的杂音,就彻底的
  •  娇柔
     发布于 2024-07-01 22:19:33  回复该评论
  • 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当年南京彭宇案值不值得我们反思?那次事件后讹人事件不断发生?当年南京彭宇案,主审法官一句:“你没撞人,你干吗去扶?”生生让彭宇蒙上了不白之冤,做好事反被讹。自此法律的河流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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