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京城二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京城二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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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买一个仆人的价格是多少?
《清朝奴婢制度》一书中,记载了一些清朝大户人家买卖婢女的实例。
1-康熙四十五年,休宁县项国正自愿将次女凤弟,虚岁七,卖与汪宅为女,“得受财礼银五两整”。
(注:休宁县位于现在的安徽省最南端,清朝时肯定也属于贫穷地区。一个7岁女孩卖了5两银子。)
2- 雍正五年,方将泰自愿将三女足弟,凭媒出卖给二十五都二图汪名下为婢,“得受身价九五色一十六两整”。
(这段文字中的九五色,应当是含银量95%的意思。一户人家将自己家的第三个女儿,卖给一个旗人,卖了16两银子。)
3- 乾隆四十八年,满斗买得郑荣及其妻刘氏、婿高受儿、女二妞四口为奴,用身价银二十五两。
(这段说的很清楚,一家四口人,应当是两对夫妻,卖了25两银子。)
4-道光二十二年,徽州钱邦贵情愿将亲生女领儿卖与朱奶奶名下为婢,通过引牙“卖得价九七大钱弍万文整”。
(大钱是清朝铸造的劣质铜钱,道光年间的大钱,实际上不值钱。清朝官府很坏,比如一枚大钱面额是1000文,但由于质地粗糙,含铜量低,有时候这样的一枚大钱,只能当几十文用出去。所以清朝有“当”多少文的说法。假如这段文字中每个大钱只能当100文,大钱两万文,实际上等于制钱2000文,就是两吊钱。在道光初年等于2两白银。)

(清朝总督巡抚家的夫人,少爷和正在给夫人梳头的奴婢。)
第一,清朝的奴婢中,丫鬟特别多,是社会上的一大群体。
清朝的有钱人家里,都是需要有丫鬟伺候的,除了王府用的是包衣,其余大户人家,用的是“户下人”,翻译成现在的话就是家奴。
那个时代,天灾人祸很多,也没有节育,许多穷人家的女人就是不停生孩子,养不活了,就卖给有钱人家当丫鬟,好歹能有口饭吃,不至于被饿死。
第二,丫鬟通常都是年龄很小的小女孩。
电影电视里,丫鬟多数是成年人,实际上,绝大多数有钱人家的丫鬟,年龄都很小,十岁左右最常见。
旧社会里,穷人家女孩嫁人都很早,假如一个女孩过了10岁,大户人家根本不愿意买,所以,大部分丫鬟都是在六七岁就被卖了。
一个丫鬟长大,十三四岁就可以拿去“配人”,假如长大到十七八岁,还能保持丫鬟身份,那是凤毛麟角。
第三,签了卖身契的丫鬟叫“绝买”,一辈子当奴隶,世世代代当奴隶。
一个丫鬟,最好的前途是被男主人看中,荣升为小妾,但清朝有钱人家里丫鬟众多,要想成功成为小妾,要看谁更有手段。
还有一种丫鬟,从小心灵手巧,被主人家特殊训练,培养琴棋书画,或者刺绣做饭,这些丫鬟以后就是高级婢女。
高级婢女长大后,或者为主人服务,或者被主人卖掉赚钱,也有拿来赠送给别人当礼物。
第四,最后说说清朝一个丫鬟值多少钱。
成年的丫鬟奴婢,根据相貌,才能,价格相差很大,有的根本不值钱,有的价值万两,没有固定说法。
但从上面的实例来看,清朝时,买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除了少数情况,通常在2两到5两银子左右。
清朝的康熙到乾隆期间,一升大米(1斤半)需要10文钱,而一两银子是1000文。
也就是说,2两银子能买300斤大米!
结论:在清朝把自己的女儿卖出去,还是很值钱的,大约能换回300到700斤大米,怪不得旧社会卖女儿的那么多。
乾隆年间有记载,用25两银子买了郑荣同妻刘氏、婿高受儿、女二妞四口为奴。
也就是说花了25两银子买了四个人来作为奴仆,平均每个奴仆6.25两,这是在大兴县发生的,并非一般的仆人,而是直接买来终生为奴。

不过每个地方的仆人价格不同,仆人也分等级,就好比现在的保姆,有职业能力强的,长得好看的,在古代也是如此,有学者曾经统计过,翻阅记载,大致得出不同地区、长相、技能的仆人的价格。
贫穷地区的仆人:几百文钱至十数贯不等,都是铜钱,相比上面说的6两多简直天壤地别,如果还没有概念,即可理解为在饥荒年时,半袋大米就可以换得一仆人。
富裕地区的仆人:2-5两,这些仆人一是受到地区的影响,还有就是他们有相应的要求,必须会清扫、搬挪、传讯、伺候等。
普通全灶:10-15两白银,除了上面的要求,还必须会做菜烧饭,尤其是当地的主食,长相也有一定的要求;
顶尖全灶:30两白银,同上+长相俊俏或者漂亮。

才华横溢的仆人:30两白银以上,多的可达数百两,一般都是根据他们的才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价格自然高。
我们经常在电视剧中看到,总有出手大方或者爱慕之人为一些婢女赎身,动不动就说一百两,其实清朝仆人要赎身,这其中的价格也并未有记载,况且每个时期也不同,最主要是根据仆人的价值,就和上面所说的,才华横溢的仆人,尤其是婢女,她们的赎身价格自然是最高的。

其实还有一点,不是每个仆人都是直接没买断的,他们大多数并非终生为奴,而是有期限的,期限已满,自然就可以离开,当然如果想继续待下去,雇主也同样会发工钱。
倘若有的仆人被赎身之后,从理论上讲大家自然是平等的,然而并非如此,古代无平等可言,富贵豪绅、达官显贵、皇亲国戚,贵族世家,地主财主,他们的地位肯定要比这些被赎身的仆人高的多。
所以说并不平等,只能说相对自由,可以做自己想做的或者喜欢做的事,因为种种原因,很多百姓都是生活所迫才做仆人,所以一般也都是绝买,意思就是终生为雇主家效力,而雇主也要负责养他。

只有少部分人是逼不得已,这些仆人就会有“工资”,等到期满或者自己攒的钱足够了,也就离开了。
【文/羽评郡主,欢迎关注】
奴仆的价格要看奴仆的具体情况。比如说有的丫鬟特别漂亮,是专门买进来当小妾的,就可能价值几百两乃至成千上万两。而普通的粗使丫鬟,普通的家丁,就都很便宜,几两银子一口子,十余两银子一家子。
引一份资料
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内……用身价银二十五两,白契买得大兴县民人郑荣同妻刘氏、婿高受儿、女二妞四口为奴。
这一家四口,两对夫妻,一共才二十五两银子,合着一个人才六两多。
至于赎身的钱,各自的情况不同。有的人家赎身只需要付出买来时候花费的钱即可,有的人家则要加价,而且加多少完全看主观意愿。不过,目前看到的例子,以普通奴仆来说,多数是只花买来的钱的。
至于赎身之后,清代奴仆赎身之后,地位依然很“微妙”。
清代档案里有这样一个案子。
乾隆二十七年,镶黄旗包衣出身的笔贴士宝祥,打死了他家已经赎身的家奴玉明。原来这个玉明的父母都是宝祥家里的家奴,所以玉明是宝祥的“家生子”。后来玉明的父母交了二十两银子赎身出去了,之后一年多没联系。这年宝祥在自家门口看到玉明,玉明“大模大样”,并不向宝祥请安,宝祥责骂玉明,玉明说“我已经出去的人了,你管教我做什么?”宝祥认为玉明是他家的家生子,不应该如此无礼,便踢了玉明几脚,谁知玉明到了二更时候就死了。最后判刑,官员殴死赎身及放出奴婢并该奴婢之子女,按照“殴死族中奴婢”例,降二级调用。由于宝祥是旗人,例减一等,降一级调用。
这里再次说明一下,包衣和家奴不是一码事。很多人分不清家奴和包衣的区别。包衣是良民,有正式户口,所以包衣也是可以用家奴的。这个案例里的宝祥就是镶黄旗的包衣,他就有很多家奴。清代包衣旗人里也有不少世家,甚至跟一些王府都比肩,家奴更多。
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内,凭陈黑子作保用身价银二十五两,白契买得大兴县民人郑荣,同妻刘氏,婿高受儿,女二妞四口为奴。
清朝时期整个中国被满族统治,汉人的地位非常低下。而满人作为统治者,买卖奴隶非常正常。根据乾隆年间购买力,一两银子差不多相当于200元。也就是说只花了5000块钱,就买了一家四口为奴。

上面是正常的市场价,还有黑市价格。清朝有专门的人犯子,通常叫做牙婆、人媒、人牙子,也有专门的买卖场所——人市。这里的价格普遍比市场价高几两,但是“质量”都很好。
除了“官方”与“黑市”,还有“散市”。比如说因为连年饥荒,会出现卖身葬父的情节。他们要求不多,价格普遍比市场低一半。还有类似于因赌博欠下巨资,抵押老婆的情况。这种要比市场价又高了几两。

所以清朝仆人价格普遍在五两到十两,即现在的1000到2000之间。而除此之外的奴婢就波动太大了,主要是看长相。好看的几十两都有可能,难看的一两就能拿下。
想赎身几乎不可能!因为清朝有明确法律规定,奴仆想赎身必须经过主人同意。私自逃跑者,很有可能被杀头。还有人被判终身为奴,更没有赎身一说。

如果真碰到开明的主子哪?那就要看主子意思了,不要钱都可以赎身。而且仆人也分三六九等,曾经就有旗人身份的奴仆。因其主子犯事,他们被“转卖”。然而正因其旗人身份,一连几个月无人敢接手。
倘若真的赎身,是否可以与主子平起平坐?不可能!除非你是落草王爷,或者是某某人的私生子。想想鲁迅与闰土,本不是奴仆关系,都落的如此地步。还有就是草鸡变凤凰,被纳为小妾,否则想都别想。

总而言之,在清朝那个落后的年代,只要有钱什么人都可以买奴仆。但是一朝为奴,终身为奴。几辈子做奴仆的人,更是比比皆是。
诚邀,如题。在万恶的封建社会中,人生下来不一定是人,也有可能是奴隶,那么离现代最近的满清时期,一个奴隶价值几何呢?
在清朝,奴隶的价格都是可以明码标价,以白纸黑字为凭条受官方保护。史书中有过这样的记载:“乾隆四十八年二月,某用身价银二十五两,白契买得大兴县民人郑荣同妻刘氏、婿高受儿、女二妞四口为奴”,也就是说在乾隆晚期时,大概四个人的卖身价格是二十五两银子,所以当时一个奴仆的价格大概六两白银。当然这只是个案,也有的土财主换几百两银子买个小妾什么的,也不稀奇。

清代仆人
也许您对白银的购买力还不了解,下面小编说明一下。
乾隆十六年,天津丁予范在刘家胡同买了一块地,盖了一处四合院,花了180两银子。在清乾隆年间,京城的粮价大约15文钱/升。一升米按照最多1.25斤来算,今天的米价大概2元一斤,也就是说一升米价格为2块5。清朝规定1两白银可兑换1000文铜版,所以说乾隆晚期,1两银子大概相当于现代200元人民币足有。也就是,清乾隆时期,一个奴隶的价格仅仅1200元,还不如现在的一只拉布拉多犬,真是狗比人金贵,幸亏小编没有生在那个时代。

碎银
以上就是小编的看法,如有出入还请斧正
保镖之天之娇女的角色介绍?
郭旭:长风镖局少局主,何家劲饰。天凤:德沛公主,何晴饰。
白玉莲:欲称霸中原的倭寇匪首,孟庭丽饰在剧中曾化名巧儿。
程铁衣:长风镖局二少局主,与郭旭亲如兄弟
程采玉:程铁衣之妹,与郭旭青梅竹马,一直对他钟情不逾。
宁不归:原名沈云,为明朝的镇海大将军,遭奸人污陷,逃出追捕后,改名宁不归,在九龙沟落草为寇。
翁泰北:执掌北镇抚司,官拜锦衣卫指挥史,皇上跟前的红人。
商六:长风镖局老掌柜,老江湖,掌管镖局的日常事务。辛力:外号快剑辛力,郭旭的过命之交。
小彭王:皇帝的弟弟,与郭旭、邓忍交称京城三大少。
三国中最奸诈的人是谁?
谢谢邀请!作为一个成功的政治家,哪个不奸诈?都不分伯仲,只是个人看法不同。在我看来最奸诈的当属刘备。从师卢植却不甚乐读书,喜狗马、音乐、美衣服,是不是只为捞取政治资本呢?少语言善下人,喜怒不形于色,结交豪侠来拓宽自己的人脉。“夫济大事必以人为本”这就是刘备用以拉人的手段。所以有扔孩子弃妻子的行为也就不足为奇了!先投公孙瓒后投曹操、袁绍、刘表,投谁谁倒霉,到处打着皇叔的名头招摇撞骗,百折不挠,始终不肯屈居于人之下,也知道别人容不下自己了,所以后来不只是为了竞利也是以避害啊!
谢邀,看到这个题目脑子里涌现出好多个人物,但要说一个“最”字,好像对其他人物也不公平,于是把他分开来说。
1、如果“奸诈”是一个褒义词,那么我觉得刘备是最奸诈的人。
刘备投靠过多个诸侯,每投靠一个,当地的老百姓都对刘备感恩戴德,实则刘备是在收买人心,蚕食别人的势力充实自己。
比如刘备投靠徐州陶谦时,以正义的名义援助陶谦抗曹,进城后靠着自己平时塑造的仁义形象而深得人心,陶谦非要把徐州送给刘备,于是他轻松的成了徐州牧。
后来投靠刘表,得到刘表的资助,在江夏屯兵,自己不断的收买人心,很多人不跟刘表干了,转而跟着刘备,荆襄地区的老百姓也非要跟着刘备,甩都甩不掉。
像刘备这样,自己得到了好处,大家对他也是众望所归,老百姓也对他歌功颂德,然而无形中损失最大的就是这些诸侯。
虽然他损害了诸侯们的利益,充实了自己,但是让老百姓的日子好过些了,他这样奸诈了一辈子,整个三国还有谁能做到!
2、如果奸诈是个中性词,我觉得这个人是贾诩。
贾诩在三国中被评价为最会用智谋之人,他的智谋都用在为自己保命,既不损人也不利己。贾诩在乱世中活到了77岁的高寿,多次用计谋脱险,多次用谋略站对了队伍。
贾诩年轻时被土匪抓住了,骗土匪自己是当地名将段颎的外孙,唬得土匪亲自送他回家;后来贾诩跟着董卓的大将李榷干,董卓失败后,本来大家都无路可走了,贾诩建议李榷直接攻打都城,结果把皇帝给劫了出来;李榷败后贾诩投张绣,张绣第一次投降曹操后又反了曹操,还把曹操的大儿子曹昂和侄子曹安民弄死了,第二次曹操和袁绍同事招降张绣,张绣不敢降曹,贾诩分析厉害劝张绣降了曹操,结果曹操厚待张绣,最终还把袁绍灭了。
后来曹操的两个儿子曹丕曹植争夺世子之位,贾诩不留痕迹的站在了曹丕一边,曹丕称帝后厚待贾诩;贾诩自觉能力强、资历老,怕被人盯上,于是每天深居简出,全家不许和外人来往,于是得以保存自己;最终寿终正寝,得以善终,享年77岁。
这么一种眼光犀利、智谋超群、保命技能加满的奸诈,三国中还能有谁做到。
3、如果奸诈是个贬义词,我觉得这个人是司马懿。
之所以把司马懿的奸诈当做贬义词,是因为他的品质确实很差,所做的事给后世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
从曹操的时候就非常看重司马懿,让司马懿辅佐曹丕,曹丕也非常看重司马懿,这两父子都对司马懿非常信任,曹丕死时,司马懿成了四位辅政大臣之一。可是司马懿做的是什么呢?一步步的渗透权力中心,最终把曹魏给篡了。
这之后更严重的是,司马家为了得到士族的支持,一改曹操打压士族、提拔寒门子弟的政策,提出“九品中正制”,士族轻轻松松就可以身居高位,而寒门子弟却没有了出头之日。
从此士族们不思进取学着司马懿争权夺利搞内斗,由此而出现了“八王之乱”,八王借助胡人的力量相互争斗,最终把自己玩死了,“五胡乱华”这种耻辱由此产生。
所以司马懿无论是在人品,还是对后世的影响,都是非常恶劣的,“最奸诈”这个大黑帽他必须戴!
要说谁更奸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选,不知道我的说法大家认同吗?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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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京城二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京城二少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