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钉子户大战搬迁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钉子户大战搬迁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上海“最牛”的钉子户,妄想得到更加多的拆迁款,最后怎么样了?
"钉子户"一般都身处闹市中心或比较好的商业开发地块房屋所有人。因拆迁补偿未达到心里预期,不愿意搬离而存下来的一户或几户人家。
动拆迁是城市乡村发展中必然产物,也是改善民生居住困难,住房条件恶劣民心工程。许多住在这种环境条件差的住户,都迫切希望得到改善。
过去社会上流传一句话:穷人翻身靠动迁。此话不假,许多家庭动迁后分到几套房。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大大提升,拆迁对很多家庭来说是非常好的事。
但人心难测,一旦起动拆迁,方案与预期不符。抵触情绪就会产生,不愿意搬离成为人们口中的钉子户。
凡是都要有一个度,在拆迁中坚持自己原则是应该。通过协商而不是漫天要求盲目坚持,一旦逼急了开发商停止对你的房屋征收后悔莫急。
有的地块是市政动迁,一旦协商无效很有可能走到最后一步。有人民法院来判决,一般能走到最后一步的才是真正钉子户。这种漫天要价肯定得不到法院支持,也有可能人们口中说的被强制迁移,把好事变成坏事。



拆迁过程中,如何说服钉子户?
谢邀,拆迁如何说服钉子户,这个问题简单说一下个人感受。 在拆迁过程中,首先要说的就是补偿问题,在当前建设中,因原材料的价格太高,百姓在建房过程中,投入资金比较大,想要说服钉子户,就必须把补偿款谈妥,双方在补偿方面要感觉到都比较合适的价格,才有可能让所谓的”钉子户”腾出所在的位置。
在补偿方面,佂收方更应该拿出应该有的诚信,如果没有诚信诚意的态度,要想说服所谓的“钉子户”是困难的。
按照党的政策,合情合理。
①依据房屋结构,
②建房新旧程度,
③建筑面积及新旧装修。
公布公开,一视同仁。
做任何事都沒有百份之百,都有误差范围。上下一点,在合理范围,多作思想工作。是没有人愿意当钉子户。
只要按市场价格,或者是产权条换,按590号拆迁政策补偿,谁愿意当钉子户,钉子户都是因为补偿不合理,都是地方拆迁方不按国家政策规定补偿,任性,使被拆迁人的财产得不到公平不合理补偿造成的,
对待拆迁钉子户,应该采取什么办法处理为好?
1、房子要拆迁了,去拍马屁和做钉子户都不好,最好的办法应该是依法维权。 2、拍马屁的,势必会发生类似行贿送达等违法行为,这肯定是不好的;做钉子户的,就是超出法律许可的范围,提出过分高的要求,在不能满足自己的非分要求的情况下,就坚决不同意拆迁,这种情况下,政府可以强行拆迁,在强行拆迁的情况下,损失的还是被拆迁人。所以,不管是拍马屁还是做钉子户,都不是最好的。 3、最好的方法应该是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依法维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查明拆迁本身是否合法,有无违法之处,第二是详细考察拆迁补偿的项目和标准。 (1)关于拆迁合法性的考察。这是依法维权的前提和基础。这又因是城市房屋拆迁还是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而有所不同。总体来说,就是考察分析拆迁有无违法之处,一旦发现了违法之处,就要坚决抓住,并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维权。 (2)关于补偿标准的考察。主要是要详细考察补偿的项目及具体标准,并对应自己被拆迁房屋的细项,逐一对照分析,保证自己的每一项都得到合法合理的补偿,不可漏项,也不要降低标准。
对待拆迁钉子户,应该采取什么办法处理为好?
面对这样的问题,还是应该想想成因是什么。是补偿的不合理还是被拆迁人“狮子大开口”。小编认为无论什么原因,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相关部门要合理合法的处理此类问题。
为什么钉子户不能自己重新盖房子?
什么钉子户不能自己重新盖房子,因为钉子户一般都不按国家的政策规定来办,所以说他们一般都如果是重新裁了盖房子,那那么国家是不允许的,因为本来是拆迁的,如果你再重新反感,那就违规为了国家的政策,所以说钉子户是一棒不让重新翻盖房子的
张店区:钉子户协议签了补偿领了,又反悔不拆了,你怎么看?
👸俗话说:“翻话难说,翻病难医”。出尔反尔,自食其果。
因为,协议(合同)是基于《合同法》之内,签订协议是双方平等承诺的文字依据;领取了补偿,是履行协议的某种体现;为一已之私,只享受好处,无视法律,不履行义务,即应承担其后果,亦是必然的。

👧从签订协议的基本情况看,2005年因旧村改造,签订拆迁协议;2006年旧村改造一期工程结束以后,村委会依约履行协议,某当事人分得两套返还拆迁住房;在领取钥匙时,某当事人再次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约定,依据政策返还剩余面积补偿款。
👩2009年其间,某当事人拒不履行原拆迁协议。2016年村委会再次要求当事人履行协议遭拒,成为拆迁“钉子户”。亦由合同当事人,转化成为违约方。
👮2017年5月法院判令生效;违约方不服提起上诉,同年10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违约方依然拒绝履行约定义务。实为妄自尊大,无视法院的依法判决。
👮从2009年拒不履行原拆迁协议,至2019年6月28日早上7点半,几乎耗时长达10年时间。村委会已走完了全部法律程序。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钉子户”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是法律的正义体现。亦是维护公平正义之举。

👩从全过程与时间点看,村委会是守约方,对该“钉子户”已做了大量的,且富有耐心与包容性的工作。或许该“钉子户”则错误、片面地、认为这些工作,对其“无可奈何”,故致此案之结局。
🙋新农村建设本应是为“三农造福”,“钉子户”在长期违约的时间段,给守约方造成相应的损失,若能换位思考亦好!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当事人是不能反悔的,如果当事人反悔,拆迁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但也分情况,一下四种可以反悔:一拆迁行为政府行政许可被撤销或违法:二房屋的评估机构弄虚作假:三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四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人。上述情况被拆迁户可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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