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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刘忠林案再审,关押26年改判无罪?:恶势力全员改判无罪

  • 评论列表:
  •  蓝天白裙少女
     发布于 2025-08-23 08:41:32  回复该评论
  • ,是否遭受了刑讯逼供。一审中,仅仅依靠刘忠林的口供(15次口供6次是不认罪的)和某个没有出庭的村民的证言(也经过多次“反复”)就“坐实”了刘忠林有罪。当一审法院宣判后,刘忠林当庭表示上诉,然而并没有进行二审,而是由吉林省高院直接核准了一审死缓
  •  初汐
     发布于 2025-08-23 11:33:44  回复该评论
  • 的事实,只是因为证据、程序的因素造成无法治他的罪!我本人经历过一件事,借给朋友5000元钱不好意思让他打借条,自己急用时鼓足勇气张嘴向朋友提起,那家伙一句“谁借了你的钱”压的我哑口无言!如果告到法院,法院审理后也不会判对方还钱的!难道我借给他钱的事实就不存在了吗?
  •  寻找一种归宿
     发布于 2025-08-23 13:26:39  回复该评论
  • ied”。它有两种翻译,“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迟来的正义非正义”。这两句翻译像是一枚硬币的两面(这是英语作文常用句):前者侧重于实体正义,在刘忠林案中,可能由于刑讯逼供、非法证据没有排除、刑侦技术缺陷等原因酿成错案。但是只要我们发现了错误(真凶落网、“亡者归来”、申诉),就要启动
  •  荷塘月色
     发布于 2025-08-23 10:09:23  回复该评论
  • 句道歉所付出的代价是二十七年的蒙冤的牢狱之灾。这背后折现出来的是司法的不公?还是执法者的人心不公?司法是死的规则,而执法者是主观的公正,执法者不公正,公义就遥遥无期,还有多少蒙冤者,在等待着公义的到来?老子在《道德经》第二十二章里说:曲则全,枉则直;曲,公正。人心只要做到公正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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