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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妒同事扎车胎泄愤]赔偿3000元!因电动车占着的车位被他人停了车,金华男子为泄愤将他人轿车的两个车胎给扎了,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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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干净又安稳
     发布于 2025-09-13 23:35:55  回复该评论
  • 私自占用,还故意毁坏财物。只赔偿3000元,属于从轻处罚了,一般损失在2000元以上就可以负刑事责任了。如果是私人车位,被别人车辆抢占确实气愤,但是这也不是故意损坏财物的理由。这种情况有很多手段是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提醒”的,扎车胎,砸玻璃,划车之类的属于下策中的下策,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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