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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密集转让房产]国企混改和股权转让区别?

  • 评论列表:
  •  前尘未谋
     发布于 2025-09-19 14:17:22  回复该评论
  • 不符合目录,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划拨用地使用权的主导权在政府,具体由国土部门负责,以国土部门的意见为准。这个要去政府协调1、土地使用权划拨对象和划拨用途具有特定性,建设项目均具有公益
  •  蓝天下的迷彩
     发布于 2025-09-19 09:09:40  回复该评论
  • 合本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方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三、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可以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对
  •  依稀故人在
     发布于 2025-09-19 05:49:39  回复该评论
  • 土地使用权人,不得擅自改变批准的土地用途,更不能允许将无偿或者低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直接进入房地产开发市场,或通过转让谋取经济利益。2、但是,考虑到我国采用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复杂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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