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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旬老人立遗嘱将百万房产赠与保姆,你觉得老人的行为对子女公平吗?
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不敬孝道,或者不文不问,那么子女无权得到家产。对于保姆来说她是一个外人,心的善良,对老人贴心照顾,日夜坚守,比自己的儿女都孝敬,那么老人的想法是对的,赠与给保姆是可以的!
为什么类似的问题比比皆是。真的是子女们不孝,还是老人糊涂了,被保姆协迫了。各种原由理不清。虽说老人的财产自己说了算,但这样做,对得起自己的妻子及子女吗?你财产的获得也有他们的付出。
老人把遗产公正给保姆,个人认为没有问题。自己的财产自己说了算,想给谁就给谁,只要是自己意愿就可以,排除保姆的意愿。
现在有的孩子做事是按自己的想法做不考虑老人的心愿,老人需要什么全然不顾,子女给老人花钱请保姆,算是比较好的,有的子女花钱给父母,那是挤牙膏,老人用自己的钱,都要子女干涉,这种子女也不少。老人,特别的单身老人,孤独寂寞冷,子女很少理解,因为他们忙于工作,忙于小家庭,忙于自己的事。。。根本体会不到老人心情,所以花钱雇保姆,对老人的陪伴,照顾,成了老人的依赖,多数老人是善良的,感觉保姆对自己的照顾应该要感恩,自己的财产留给保姆,这样的老人是少数,我很理解。
我的做法是:1,我作为子女来说,父母的财产是父母的,我无权干涉,他们想给谁就给谁,我做好自己就行,对父母尽职尽心,自己不能全面照顾老人,请保姆照顾,该花钱就花钱,因为这是短期的,老人给我们发挥的时间不长,有一天,想发挥都没有机会。2,我作为老人来说,尽量不麻烦子女,能上班就上班,赚养老钱,老了不要去想子女照顾自己,那是不可能的事。自己能动就自己照顾自己,生命在于运动。不能动了找个好一点的敬老院,走完余生。至于遗产问题,那要看当时的情况,反正该给子女的已经给了,留下的自己说了算。
我也是奔六的人,也属于单身老人了,目前身体不错,开开心心过好每一天。能工作就工作,让自己活的充实一点,虽然有点孤独,但快乐盖于孤独。不用担心明天怎么样,过好今天就行,特别是单身老人,一定要充实充实,否则就会孤独寂寞。
第一次写回答,都是实话实说,个人观点,谢谢。
有的子女在老人年迈需要身边有人照顾时,子女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或者是出于什么原因不能实行他们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在此情况下保姆在老人生活各个方面尽职尽责以外,尽善其美的在老人生活不方便或者是生病时,给予老人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无微不至的照顾!使老人有了家的温暖和欢乐,而儿女又没经常在跟前尽孝,使得老人对保姆有了自家亲人的感情而产生依赖!家产是老人的私有财产,如果老人头脑清醒思路明了,他的财产老人有权主宰分配馈赠他人是老人自己的权力,他想以馈赠财产的方式来答谢保姆,任何人无权干涉!这就是我的看法!
首先,老人身后的遗产在老人健在的时候是属于老人自己的。按照物权法规定,老人对之享有使用权和处置权。只要老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谁都不能剥夺他的权利。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自然顺序继承。所以,这份遗嘱是合法有效的。 其次,老人之所以专门立下这份遗嘱,他会在子女和保姆之间综合亲情,感情,友情诸方面进行权衡比较。做出这个决定自有其道理。 斯人已去,我们尊重老人的决定是对他最好的缅怀。不要把“老糊涂”之类的脏水再往他的墓碑上浇了吧。我无意议论子女们孝与不孝,好与不好。但我可以断定,保姆一定是得到了老人的认可!
老人立遗嘱,百万房产不给子女给保姆,法律行得通吗?
首先,应确定的一点是该房产购房时夫妻是否都健在。。如果夫妻均健在,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但在一方离世后未进行分割,而是由另一方继续居住。如果属于这种情况,那么从法律角度而言,老人以遗嘱形式将房产赠与保姆的行为是欠妥的。因为老人的遗嘱处分了他不应该处分的财产。这是因为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本应进行财产分割,但子女考虑到到老人还要居住,未在此时要求分割,并不等于他们放弃财产继承权!
其次,老人留遗嘱将房产赠与保姆,需要对该遗嘱的有效性进行判断。不违反法律的可以支持,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则只能按法定继承。比如该房产应该在先行去世一方去世时就进行分割,也就是说子女当时已经获得逝者的遗产一部分,而后去世后将包括这部分财产的房产全部赠与保姆的行为肯定属于无效处理。老人只能处分他拥有完全财产权的财产,比如他将个人应得的份额分给保姆,这才是一种正确的处理方式。纯系个人观点。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所以,并非所有的财产只能给法定继承人,只能给子女,作为财产的所有权人,享有处分房产的权利,自然也可以给继承人以外的人员。
当然,因为保姆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这个在法律性质上不属于继承,而是属于遗赠,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是遗赠与继承的差别之一,继承若是没有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则是接受继承,遗赠若是没有作为接受遗赠的表示,则视为放弃受遗赠,按照法定继承。
老人需要赡养,需要尽孝的时候,子女不尽孝;老人去世,留下遗产,却以子女自居,并要求分的遗产,这种事情再常见不过。若是子女不孝,留在老人身边照顾的仅有保姆一人,有的老人便将房产留给保姆,这是合情合理合法。
关于这样的事件,如果遗嘱是法律认可有效的,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而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遗嘱继承是指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前一段时间苏州一位八旬老伯在苏州一家遗嘱登记中心以公证立遗嘱的形式,将一套房产赠送给照顾自己多年的保姆。这个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闹得佛佛杨扬。根据老人的说法,6年前开始,这位保姆一直贴身细心照顾他的患病老伴,一直到老伴去世,贴心照顾,任劳任怨,远远的胜过自己的子女。老伴走了以后,又一直照顾自己。自己的子女因为在外地,忙于工作或者自己的家庭,顾不上他,更不用说像保姆这样的悉心照料了。
通过这样的事情,反映出来很多问题,老年生活上的孤独,子女身上的重担等,财产赠送给保姆,毕竟我不是当事人,我认为还是要多关心一点父母的生活,毕竟家里可以请的起保姆,我不认为生活会非常贫困,可以在周末或者节假日多回去看看父母。很多空巢老人还会被骗,买一些保健品啊等等。从小抚养我们长大,也很辛苦,老了,老小孩,他们会想我们多关心一点他们。
我国目前法律认可的遗嘱的形式有五种: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行不行,子女说了不算,只要保姆能证明遗嘱的真实有效性,理论上在老人去世后两个月内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就可以按遗赠受让。不过,想要证明遗嘱的真实有效性,很难。所以总的来说子女不用太担心。
老人立遗嘱百万房产赠送保姆,自己家房产为何要给外人?
将心比心,做父母的哪会不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女的?会留给保姆无论保姆是否真心实意都说明待老人不错,而自己的子女陪伴照顾必定严重缺失。作为子女的应该检讨下自己的行为。如果想要财产就多关心关心老人,老人看到子女的的关心也许会改变主意的,这毕竟是老人的财产老人就有处分的权利。
在老人心里,保姆是他最亲的人,比跟他有血缘关系的亲人还要亲的人,所以财产赠送给他认为最亲的人,无可厚非。这是第一种可能。
有的老人希望自己的子女能自力更生,独立成长,不愿意继承财产给孩子,比如脸书的老板大部分财产都给了社会,仅给自己的孩子留下极少的财产维持生活。如果财产给了孩子,孩子坐吃山空,还不如物尽其能,给需要的人呢。这是第二种可能。
有的孩子不孝敬父母,父母心寒了,生气了,财产不给孩子,这是第三种可能。
不管老人做出何种决定,我们都应该尊重老人的做法,毕竟老人对自己的财产有自由支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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