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回应男子当街绑孩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回应男子当街绑孩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烟台一女子因用苹果手机遭男子当众谩骂尾随「你还是不是中国人」?
这个纯粹是道德绑架,用苹果手机就是不爱国?去大街上看看,开国产车的有多少?国内用进口仪器的有多少?爱国不是在这里体现的,不要一天尽拿爱国做幌子来彰显自己。
如果爱国要用这个标准来评判,那么所有人的电脑是不是都要扔了?就说手机,系统也是国外的,都别用了,全国人民都用老年机算了,还不用花流量,省钱又省电。
爱国也是有门槛的,这位斥责女孩用苹果手机就是不爱国的人,你的判断标准就是如此的肤浅吗?或许人家比你还爱国,对社会的贡献比你还大。你在公众场合这样说以为姑娘,你的素质体现在了哪里,你就是用一张嘴来爱国的吗?
胡编说过,“弘扬爱国主义无疑是正能量,无论什么人,持什么立场,都别把爱国主义与特定的政治目的联系起来,要尽量保持它的纯粹,广泛。”
爱国,就要爱的纯粹,不要将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掺杂在里面,那么爱国也就变了味道,大家觉得呢?
首先肯定,男子的行为是不对的。
提倡使用国产品牌,支持民族企业,这本身是很好的举动。但不可变味,更不能以使用使用国外产品为理由,干违法的事。任何违法行为都不是爱国,而是给中国人抹黑。
大家从法律的角度来讨论下,大连当街打人的那个人,应该被判多久?
谢谢邀请!
大连深夜男子暴力殴打猥亵女子案,以现在官方通报的新闻所描述的来说,男子只有猥亵但并没有强奸。由于新闻中描述该女子只是软组织损伤,因此在伤情鉴定上只属于“轻微伤”,因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目前该男子以寻恤滋事罪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被刑事拘留。因此以目前的前期调查来看,该男子只犯了寻恤滋事和猥亵罪。
寻恤滋事罪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寻恤滋事这种罪的范围很广,也不好怎么认定其情节,因此,以以往经验,我们先以2年有期徒刑来考量。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由于事发事在公共场所,根据刑法规定,在公共场所犯此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来说判的话判刑的话应该会判5年。
因此,以现在阶段的认定来看,保守估计的话,这个王某应该会判7年左右有期徒刑。
轻伤害应该是,法律是1-3年,他的性质恶劣应该判三年,治安处罚费5000千,给被害人精神和看病的赔偿10万元,是最合理的,如果他不赔偿可以重判7-15年,他会老老实实交罚款的
如何看待深圳西乡街上惊现“抢小孩”,小男孩外婆还被拖行十几米?
去年暑期上映的喜剧电影《父子雄兵》里,范伟饰演的老兵曾因目睹有人当街抱走别人家的小孩,以为撞见一桩拐卖案件,便驾车一路狂追,搞得自己遍体鳞伤。最后却发现,对方只是一名离异(或是分居)父亲,是回来偷偷看孩子的。让人想不到的是,这样的情节也在前几天的深圳上演了一回。
据警方调查结论,抱小孩确系男孩父亲所为。但孩子母亲提出的质疑则是,监控录像中抱走小孩的男子她不认识,这实在无法让人放心。孩子母亲曾对记者提到,如果确实是自己丈夫所做的,希望对方能够“让我知道孩子在他们手上”,“让儿子跟我通个电话、发个视频都好”。
说实话,孩子母亲的这番话,听来有些像是小孩被绑架了,正在请求对方拿出一些小孩暂时安好的“证据”。听罢此言,即便作为旁观者,也会忍不住想问一句:夫妇之间,何以至此?但现在还不是感叹他们情感纠葛的时候。5岁儿子杳无消息,母亲无心工作、心急如焚,外婆自责不已、精神恍惚,倘若此时再生变故,恐怕当事人的家庭将难以承受。
私以为,眼下不能只是一味等待警方的“破案”,因为这恐怕并非一朝一夕就能有结果;在此情况下,或许其他一些能够提供帮助的机构可以介入,如妇联、社区、社康等,为当事母亲及家人提供心理健康辅助及情感疏导帮助,避免他们的心理状态进一步恶化。
此前宝安警方曾证实,是男孩父亲表示了“想看孩子”的意愿,但在妻子这里频频受阻,因而采取强行抱走的方式。然而,即便我们认同这一说法,对这名5岁的男孩本身而言,这一次“被劫”恐怕也会留下一些心理阴影。“挣扎时鞋都蹬掉了一只”,如果这个细节属实,小男孩当时心理上的惊恐、害怕,可想而知。如果抱走孩子的是父亲本人,那么孩子见到爸爸,为何又哭又闹?如果抱走孩子的是父亲找来的人,试问这位父亲是有多抽不开身又有多“放心”,才会让一名儿子眼中的陌生人把他抱走?
无论事实是哪种情况,这位父亲都应该有所思考:这样过激的方式,对孩子未来的成长会不会留下不利影响?舐犊之情,无可非议;天伦之乐,人所共求。但是亲情的培养,恐怕不是时不时见孩子一面就能完成的。真正为儿童心理健全发育着想,还是应该从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做起,与另一半共同支撑、经营、呵护家庭,也让亲子之爱免受空间距离的分隔。@邵枫(南都记者)
《抢小孩”疑云:亲子之思为何用过激方式解决》发表于2018年1月11日《南方都市报》
谢邀:当前人犯子抢孩子拐卖儿童的活动有所抬头,并且还非常猖狂,对在深圳西乡街上惊现的这种事件,已经发展到非常严重的地步了,如果国家再不对人犯子采取严厉打击的话,那么这些人犯子更加目中无人,越过法律的红线,把抢孩子的罪行公开演变到了繁华闹市的大街上,必须把这些人犯子绳之以法,避免孩子再次受到伤害。
九日,四川邻水小学生扶老人反被讹视频热传,结果反转你怎么看?
鱼儿在此强烈呼吁大家:以后像类似的事情报道出来,没有看到官方确切的报道之前,不要妄加评论,毕竟有时候网络的杀伤力也是很恐怖的!眼见为实,才能发言!
9月10日,四川广安邻水一小学生扶摔倒老人反被讹,幸亏好心路人作证”的消息热传。
视频字幕称:9月9日下午,在四川广安邻水,一位小学生扶摔倒老人反被老人讹,“幸亏现在(场)市民作证,老人被家属带回,学生委屈痛苦,大家纷纷安慰他。”
当时,这个视频引得网上众人一边倒的偏向了小学生,说什么的都有。
可是,当晚,此事出现大反转,事实真相让众多不明真相被“啪啪啪”打脸。
当晚,邻水警方发布通报:9日16时许,廖某某(10岁)与陈某某(9岁)在路边嬉戏,将路人余某某(女,78岁)撞倒,致余某某左桡骨远端骨折。
这事,之所以能反转,幸亏有监控。
试想一下,如果事发地,没有监控,那岂不是老人又背锅了?
那些一贯仇视污蔑的人,有没有考虑到有一天自己也会变老,到时候也希望自己被别人这样对待吗?
所以有很多网上传播的东西必须理性发言,用脑子分析,如果没监控又要被网上沟脑的人传播成老人讹人了。
那些喷子能给老年人道个歉吗?不要一棒子打翻一船人!
还有就是,大家以后遇上事情,看到某事情,千万不能再人云亦云啦!好多事情都被舆论绑架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总体来说,这个扶起老人的小学生还是不错的。
老人不是他撞倒的,但却是他扶起来的。
因为他俩的打闹,而导致老人摔倒,确实是他们的不是。
另外一个孩子,不知道他当时是怎想的,他直接撞倒了老奶奶,却没有勇气去扶。是不是被吓住了呢?
扶起老奶奶的小学生,在某一方面来说,我们还是要表扬他,因为他们的打闹,而撞到了老奶奶,他起码没有害怕逃走,还有勇气承担责任去扶,而不像某些人撞完老人让别人去背锅!
作为家长,我们需要透过此事去反省以后对孩子的教育问题,一定要告知孩子,在公主场合,一定不要打打闹闹。任何事情,我们都得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安全第一,勇于承担责任!
同时,我认为,全民都需要思考这么一个问题:老人没讹人被证实,但问题还是存在,为何一提到扶老人,大伙儿的第一反应都是“会不会被讹”?
我发现现在有个这样不太好的现象:无端给老人贴标签!
要知道,坏人什么年龄都有的,凡事讲证据,而拒谣言!
九月十日这一天,一个视频被热传。拍的邻水老大妈,倒在地上泪涟涟。两个学生人品好,帮扶大妈速向前。谁知好心没好报,大妈是个讨人嫌,一把抓住生一个,说是你撞要赔钱。学生顿时红了眼,一脸懵逼不自然。路人纷纷前来看,里里外外围几圈。你一言来我一语,义愤填膺乱指点,有说大妈不长德,有说大娘不要脸。大妈一脸好憋屈,孩子趁机一溜烟。
事后大妈亲属到,赶紧送人进医院,检查骨头被摔断,躺在床上药消炎。报案警方查真相,要把事件来还原。警方现场监控调,真相大白一了然。原是两个学生跑,一个不慎到身边,撞倒大妈地上倒,大妈才把学生拈。分明没有半点错,哪里是把学生冤。
警方如实案情宣,网民顿时又转言,说是大妈做得对,学生当面应道歉。讹诈顿时成反转,舆论又说大妈冤。
此事显而又易见,拍摄视频者讨嫌,不问前因与后果,断章起义往上传。网民更是一边倒,仇视老人乱发言。应与处罚拍摄者,播放平台也牵连。老人并非个个坏,不要门缝全看扁。有句名言说得好,没有调查没言权。
(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
对于此类事情,现在的人都比较在意,或者说 ,人们是被个别人讹怕了。正是因为如此,这个案件才会跌宕起伏。
事情概况
9月10日,四川广安邻水小学生扶摔倒老人反被讹的事情引起人们的热议,有路人证明小学生是做好事,于是,人们纷纷谴责被扶的老人及其家属。警方公布了现场视频,并发出了案情通报。9月9日,10岁的廖某和9岁的陈某在路边玩耍时,将78岁的于某撞倒,由于年纪大,老人未及时起来,小孩将老人扶起。因为致老人骨折,双方就赔偿事宜已初步达成协议。
短评
1、刚刚看过了视频,老人确实是被小孩撞倒的。那么,为什么会有路人为小孩作证,证明小孩是扶摔倒老人做好事呢。
第一个原因: 路人没有看到小孩撞倒老人的过错,只看到了小孩扶老人的环节。因此,出于正义感,站出来为小孩作证,目的是不想让小孩被冤枉。
第二个原因:由于路人扶摔倒老人反被讹的事情时有发生,导致一些善意的扶人者做了好事还赔钱,使得人们对此类讹人者较为反感,对这种现象深恶痛绝,想通过自己为小孩作证来减少讹人事件的发生。所以,作证者的主观目的肯定是好的是出于善意。
2、尽管扶老人的小孩也是撞人者,但两个孩子并没有由于害怕而逃跑,而是将老人扶了起来。所以,两个孩子勇于承担责任的精神还是值得鼓励的。毕竟,在部分此类案件中,由于撞人者担心承担责任而肇事逃逸,才导致扶人者被撞倒老人及其家属讹诈。在这个案件中,两个小孩最起码没有让其他可能扶起老人的好人承受被冤枉的委屈。
3、在此类事件中,有在现场目睹全过程的证人还好说,如果没有证人,那现场的所有监控便显得非常重要。一方面可以还原案件发生的过程,另一方面可以为好心扶老人反被讹者证明清白,避免承担无谓的赔偿。
4、这个案件是由小孩子在路边嬉戏引起,希望能警示未成年人,切莫在大马路上玩耍、打闹,因为那不是供小朋友们玩乐的地方,以避免各类危险事件的发生。
结束语:此事已经还原了事情真相,当事双方也达成了和解协议,算是得到了妥善的结局。不过,人们之所以在乎这件事情,主要还是希望碰瓷讹诈之类的事情尽量少发生或完全杜绝,希望能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和谐良好的社会环境。
大家对此事有什么看法呢?
【谢谢朋友们耐心阅读,欢迎关注、评论等,发表看法,一起互动交流!】
幸好有监控,不然百口莫辩。对于小学生扶老人反被讹的最终结果警方已经给出了正确结论。通过监控记录研判,老人是被小学生在打闹嬉戏中撞倒的。此前网络一边倒的坏人变老了,好人难做的声音自然也就没有了。
但通过这件事,给众多网友提了个醒,看待事情一定不能凭主观印象先入为主,更不能人云亦云,不辨是非。如果是老人讹人,当老一代故去了,国家还有未来。如果年轻一代和我们的孩童一代失去诚信,失去应有的良知和担当那将来就太可怕了。
如果社会上的人都变成能讹就讹,能赖就赖,能推责就推责,没有担当,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希望?所以一定要给不诚信的人予以惩戒,仅仅是道德的成本是不能根本改变现状的。因为有些人在利益面前根本没有底线。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另一个问题,就是网络上发表文章的真实性。必须对发表虚假信息的人进行惩戒或处罚,我们不能因噎废食过度审查新闻,不然新闻就失去了时效性和真实性。但也不能纵容虚假新闻的宣传者,他们出一篇假新闻机乎是零成本,但在名利双收的诱惑下,很多投机者愿意铤而走险。因为他们发现有时候是没太多风险,道歉封号,换个身份接着干。
现在急需对敲诈勒索罪与诽谤罪进行补充,不能让讹人与推责零成本,更不能让诽谤零成本。从立法到执行都必须重视起来。应该让违法者感到疼,既然他们注重利益,那就从经济入手,就如同卖假货,狠狠地罚。
事情出现反转,这是真的尴尬啊。
9月9日的时候,网上流传了一段视频。四川邻水,一位小学生扶起了一个倒地的老人。 结果老人认为是小学生撞到了她。小学生很委屈,哭了起来。旁边的观众挺身而出,作证说小学生没有撞。于是大家一起声讨那个老人。最终,老人家属带走了老人。
9月10日,警方发出通报并公布了视频。事故双方就医治事宜也达成了协议。。
很明显,两个小学生在打闹的过程中,穿深色衣服的小学生不小心撞到了老人。当时这个小学生呆在了当地。另外一个穿浅色衣服的小学生走过去扶起了老人。请注意,这个小学生就是那个哭泣的学生。也许他真的很委屈。确实不是他撞的,视频上很清楚。
但是这个孩子也不无辜。过错是由于他们俩共同打闹造成的。
我想我们需要反思,为什么一出现类似的事情,我们马上就会想,这个老人为什么这么坏呢?这一次,如果没有监控呢?老人不仅受了伤,还要蒙受不白之冤。
还有那个穿深色衣服的孩子,为什么他就在那里,却没有说明真相?仅仅是因为害怕吗?
网上的键盘侠们,你有没有把那个老人喷的体无完肤?
这个社会物欲横流,生活节奏太快。我们需要给真相一点时间。
如何看待男生踹伤猥亵男子被拘留?
17岁女同学遭52岁男子袭胸,男同学进行阻止致其受伤却遭刑拘,消息引发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女同学的妈妈在网上反馈,女儿遭到袭击后,胸部疼痛难忍,于是拿出手机拨打了110。男子发现报警后拔腿就跑,男同学见状,疾步追上去想要阻止男子逃跑。由于男同学的手臂在5月份受过伤,手臂绑着绷带无法拉住男子, 情急之下踢了该男子一脚,没有想到袭胸男摔倒在商场一楼受伤了,属于轻伤。
随后男同学在家人的陪同下与袭胸男在派出所进行调解,谁知调解过程中,袭胸男狮子大开口,要价20万元。家属表示,派出所那边的意思是,如果你们拿钱就能摆平(袭胸男)的话,这个事情我们就不立案了。可能是因为双方调解不成功,男同学在8月21日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
看到男同学被派出所刑拘,女同学拨打电话给办案民警,民警表示:“袭胸男猥亵的事实已经成立了,但袭胸男的两处轻伤都是男同学造成的,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确实伤是男同学造成的,男同学不是故意的,难道是无意的吗?”女同学哭诉,觉得挺对不起他的,他在帮助我的情况下还要去被拘留。
其实类似的案件前段时间也发生过一起,事发地位于江苏南通,5月26日,孙先生开车来到河边洗蚯蚓,回来时发现钱包被偷了。四处查看,发现一骑摩托车的男子看到他时拧油门就跑,孙先生立刻驾车去追赶,在迫使小偷停车的过程中致其撞倒骨折,孙先生最后因涉嫌故意伤害被警方取保候审。
针对袭胸男这个案件,我看到有律师表示:
第一点,男同学根本不存在致袭胸男受伤的故意。
第二点,即使男同学存在过失,也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但袭胸男没有达到重伤的标准,不应该追究男同学的刑事责任。
第三点,男同学的行为是属于见义勇为的行为,我们应该给男同学进行点赞。
我是比较认同这位律师的观点的,男同学不仅无罪,还应当受到表扬。如果警方认定这是故意伤害,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就会限制公民的防卫权。说严重点,就是会让好人寒心,坏人更嚣张!
为何事情过了两个多月了才对胡某刑事拘留?
事情的起因发生在2020年6月1日,当时湖南永州18岁的胡某和17岁的李某(女性)在逛商场,52岁的雷某趁其不注意对李某突然袭胸,18岁的胡某准备制止咸猪手,一路追赶,52岁的雷某跑不过18岁的年轻人,终于在商场外的停车场将雷某拦截,为阻止逃跑,胡某上前踹了一脚,但是前两脚都没有命中,第三脚将其踢到,之后都被带到派出所,雷某赔偿被猥亵的李某300元用来支付打车和检查身体,并签了协议,以后互不追责,按理说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那后来发生了什么呢?
6月6日当地派出所民警给胡某打电话,说雷某正在住院(本来是要对雷某做行政拘留处罚的,按照猥亵罪),过了4天胡某父亲给雷某交了1万元的手术费,过了1个多月,也就是7月14日当地派出所要求胡某和雷某来所里接受调查,请大家记住是调查,结果雷某索要20万赔偿,胡某父亲没有答应,最后又调解失败。
到了8月21日当地警方向胡某下达了刑事《拘留通知书》,目前胡某已在派出所,昨天胡某父亲在网络上公开举报,媒体们也都介入进来,一时间众说纷纷。
主要是一开始据胡某父亲说雷某的伤情报告是轻伤,最后的司法鉴定是:右肱骨骨头粉碎性骨折,右肱骨粗隆间粉粹骨折,两处损伤构成轻伤一级,电影里看过佛山无影脚的威力,但是18岁的男孩一脚踢的威力有这大吗?从6月1日到8月24日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相信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
我看了案情通报,里面的内容没有体现对猥亵男子的处罚,以及没有体现胡某是在阻止其逃跑过程中踢伤雷某的。这两点从法律角度很重要,相关律师也说到,胡某的行为属于依法扭送的行为,即使胡某和李某是男女朋友关系,也不影响胡某的见义勇为的定论。
我相信永州的检察机关会做出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现在经常看到在公交、地铁上有猥亵行为和偷拍行为,社会需要有人站出来去制止,维护正义需要每一个人,只要这样,我们的出行才会更安全,同时应该严厉打击那些讹人的、碰瓷的、偷窥的、咸猪手的不良行为。
古有联名上书请罪的壮举,今天需要大家把我顶上去,呼吁更多的人去伸张正义。
感觉应该是有“人”在背后给这个52岁习惯性故意猥亵他人的雷某“支招”了,不然被踢倒后雷某爬起来还能跑,当天达成和解签了和解书后,雷某也能走能动的回家了。怎么过了几天,雷某就突然“受伤如此严重”需要住院了,甚至还要试图自杀,张口要20万元赔偿被拒绝后,就事隔2个多月突然把男生给告了?
事发当天晚上,经调解两个孩子和雷某签了和解书,明确提出,双方之后身体如果有什么问题,互不追究责任。雷某还赔了300元的检查费和路费。
可是过了几天,女孩接到消息,雷某受伤住院了。于是两个孩子以及男孩的家长去看了受伤的雷某。结果雷某开口就要20万元的赔偿,包括医疗费、手术费和营养费,男孩的家长没同意。结果雷某“放话”,如果不赔偿,就让男孩坐牢。
因此事,男孩的高考受到影响,如今还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女孩则怀疑自己如果自己当时忍了,不站出来指控,是不是就不会这样了。男孩的父亲甚至“怪”自己,早知道砸锅
只有雷某好好的,虽涉嫌猥亵他人,但因受伤住院尚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可真讽刺!
但已经有专业律师分析,如果雷某猥亵女孩(17岁,未成年)成立,那么男孩阻止其逃跑属于依法扭送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雷某因此产生的轻伤后果,应该由他自负!
个人认为,这是法与理的分歧,矛盾与冲突所致。
从法律角度来看,猥亵男子见色袭胸,男女二人报警处理。侵害行为终止。三人来到监控室,观看视频,其间猥亵男子想逃跑,男生为阻止三次挥脚猛踹,致对方轻伤。这时公安机关认为,男生的行为针对的是猥亵男子的逃跑所为,与不法侵害无关,应属故事伤害,所以要拘留,还要赔款20万元。
说得简单明白一点,就是男生可以在猥亵男子袭女友胸脯时挥脚踹,不间断踹。一旦停下来。你就不能再踹了,换个地方更不能踹,那是法律不允许的。
从理的角度来看,人们普遍认为,无论是在事发地点,还是在监控室,这是一个连贯过程。男生看见猥亵男子袭胸,肯定气愤不已,但先还是忍住没出脚,报警处理,接着去调查监控,猥亵男子怕丢脸逃跑,男生认为对方是在把自己当泥捏,人一跑,事情已就不了了之了。于是怒从心头起,挥脚踹向猥亵男子。
人们普遍认为,这是这起袭胸案从始至终的连续过程,不应当分割开来看。就像抢劫犯抢银行,当他把钱抢到手,犯罪终止。报警后,抢劫犯提着钱溜走出门,我们难道不可以追出去阻止他吗?
所以说,这世界上,有些事情是合法不合理,也有些事情是合理不合法。最终多是通过與论压力,民心所向来酌情解决的。各位有何高见呢?
(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回应男子当街绑孩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回应男子当街绑孩子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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