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教师休产假被辞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女教师休产假被辞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女教师插队怀孕被学校辞退,对于学校的做法你认同吗?
怎么看?学校的负责人脑袋是被驴踢了吧,怀孕竟然还要人为的排序?就想请问这位决策者你读了这么多年的书,都读到哪儿去了?竟然妄想干涉他人怀孕的时间,你是如来还是耶稣?
法律方面:
《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中有说明,任何单位不得侵犯女性生育自由权利。另外第二十三条中还说明,劳动合同中服务协议也不得规定女职工的生育内容,“排队怀孕”完全是违法法律法规没有法律效力的一种规定。
而且生育权利是女性的法定权利,单位单方面的竟然给女职工怀孕安排时间排序,还不允许插队这种做法明显有店大欺客的架势!
道德方面:
我打赌这个制度的决策者已经是有儿有女了,否则绝不会敢于这么做规定。很显然决策者自己已经置之身外,自然无需为自己的荒唐决定承担任何责任。但是我很好奇这位负责人这么多年的书都读到哪儿去了?身为用人单位竟然妄图干涉他人的生育权利,是不是有点飘了?这位负责人恐怕以为自己的是如来或者耶稣了,否则怎么敢于作出这样的规定?唯一的合理解释就是脑袋被驴踢了。
插队就怀孕,我看你下次挤公交、乘高铁、挂号窗口……还敢插队吗?哈哈哈,这当然是笑话,插队不会怀孕,育龄妇女们放心,人类繁衍的能力还没那么强!
这个插队怀孕,实际上就是学校内部实现的“计划生育”,这个“计划生育”计划的不是胎数,而是怀孕的时间和分娩的时间。学校这样做,并非变态,而是从学校的工作性质出发,不得以而为之。
不过,这样说,并没有支持学校做法的意思,只是说,其情可悯,但其违法行为还得追究。现在,结果也已经出来了,法律站在女教师的一边,幼儿园支付潘佳怡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59752.2元。这已经说明了问题。
学校错在了哪里呢,学校也不能不要工作吧?是的,幼儿园确有难处,这样的“计划生育”是可行的,可惜的是,幼儿园用力过猛,简单粗暴了。插队怀孕就辞退,这也太不把老师的生育权当一回事了!
幼儿园操作不当是主要问题,按照申请生育女教师综合考评打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怀孕顺序,不按顺序怀孕的,予以辞退。这样的操作,我也是醉了,太奇葩了!
学而优则仕,教而优则仕,都听说过,也没有引起多少非议,而“教而优则孕”则是天字号的第一次耳闻!
如果学校操作时,温柔一点,对女教师多理解一些,对女教师的生育权有那么一点尊重。比如,让女教师自己决定怀孕时间,学校根据女老师的申请,学校也就可以掌握主动,即使是遇到了申请怀孕的“高潮”,也可以早做准备,聘请代课老师顶岗就可以了。何至于要辞退老师呢?
过刚易折,柔能克刚,这样的道理,相必以后这所幼儿园的领导以及集团领导一定会懂了,也一定会知道还有尊重妇女生育权这么回事。
排序怀孕,这样奇葩的规章制度,可不仅仅忏悔发生在这间幼儿园,以前也有老师需要排队怀孕的相关报道,原因是学校女老师太多(幼儿园尤其如此),如果不排序,老师挤在一堆生娃,就没有人上课了。
听起来有道理,但以此为理由,排定老师的怀孕顺序,依旧很不可思议。这件事情的具体经过,我们来看澎湃新闻的相关报道。这是一家大型集团创办的幼儿园,为了避免女教师扎堆生育,对申请二胎的女职工进行综合考评打分,确定怀孕顺序。潘老师因插队怀孕,被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潘老师向劳动人事争议促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幼儿园支付赔偿金5万余元。
看完这则报道,再看看老师队伍的现状,心里真的很担忧。这样的情况真的会越来越普遍。且不说小学基本没有多少男教师,就算中学,男老师也越来越少了。以我们学校为例,今年新招了12个新教师,只有一位男老师,原本学校男教师的比例仅为30%,现在男教师的比例就更少了,等再过几年,一批中老年男教师退休后,我们学校的教师队伍基本上只剩下娘子军了。当年轻老师扎堆生育(这是挡不住的),当一批老师同时生育二堆时,我们学校依旧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到时真的连上课的老师都找不到。
那是不是学校也要量化考核一下,给每个老师规定怀孕时间呢,如果真如此,那真的是太荒唐,也是教师的悲剧。其实我们需要反思的真的很多,最近几年,在中小学,男教师比例大幅下降,提高男教师比例,是非常重要的。但说实话,对于很多年轻男性来说,教师这个职业真的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待遇一般,发展空间非常有限,都是导致男教师减小的原因。
其他方面我就不说了,还是切实提高老师待遇吧,让男教师多一些,虽然不能根本解决生育带来的师资紧缺危机,但还是可能缓解一下的。
“职入龙门”观点:女教师插队怀二胎被学校辞退,学校的做法肯定是违反《劳动法》规的!女教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同时也暴露出很多职业女性在职业规划上,很少有把怀孕列为特定年龄段的重要变量考虑,从而造成很多职业女性一旦怀二胎极为被动,即便仲裁成功也要面临丢工作和在家待业多年才能重返职场,这样的代价,你们真的有准备吗?
1 职场女性的职业规划最大的变量就来自于结婚生子,特别是持续处于怀孕带孩子的状态中,对于升职加薪甚至是保住工作的能力都是极其脆弱的!
我们的职业规划是以30年为整体目标,而每个10年为阶段目标的!
所以,职场女性第一个10年极为关键。如果你曾经为自己设立一个称为管理者的目标,而25岁~35岁左右时,又会面临生育年龄黄金的1~2次怀孕期。你是选择工作还是选择生孩子?
不管是工作还是生活都需要投入大量的经历学习和适应,才能有所收获!这中间必然有得有失,你是舍弃项目经验和工作阅历提升的机会?还是舍弃做“好妈妈”必须学习的准备呢?
和你同期的女同事,因为暂时没有怀二胎计划,所以在你各种孕期和产假准备中,获得了本属于你的升职加薪的机会,你甘心吗?
这些变量必须要考虑在我们的第一个10年职业规划中!否则,即便像这位女职员成功通过劳动仲裁获赔2年工龄工资的赔偿,约5万多元。但是,她同样以失去工作和预计待业为期2年以上为代价,赢得生第二个宝宝的机会。如果家里小朋友一直没有人照顾,这位女职员则要等小朋友上幼儿园后,才能重新找一份时间充裕,随时能接送孩子的工作。请问,那时的你基本30以上了,又有什么资本找时间优越、干活不累又能时长请假带孩子的工作呢?
这就是选择的代价!
2 职业女性必须清楚,唯一可以保住工作又能生二胎的办法,就是你自己的职业价值强大到可以持续解决学校或公司关键问题,即使你在家休息,你依然能解决公司的问题,那么你可以安心生孩子,你的位置也不会有人取代。你必须要打造自己强大的职业能力,才有资格同公司谈条件,你甚至可以有选择更多公司的资本。这和是否生孩子完全无关。
职业女性的第一个10年职业规划中既然有准备生二胎,那么我们就要从入行还是就致力于把自己的教学技能做到全学校、甚至全市数一数二!当我们的职业技能标准是以行业要求标准来衡量时,你自然能磨炼出更家优秀的职业价值!当我们具备持续精进的职业价值,有了和任何公司谈判的条件时,才是我们底气接受选择二胎后的任何“风险”。因为你足够强大,完全不会弱势的依附于任何公司,反而获得了谈判的主动权!
解雇女员工的幼儿园的规定虽然不近人情却在情理之中。一个公司凭什么要白养一个技能与公司发展即将脱节1年的员工?你能给出合理理由吗?
你一心在家带孩子,你的教学经验如果还停留在1年前,这中间的成长完全空白,你回到工作岗位完全跟不上教学计划,还不如新人适应的快!那么院方宁愿解雇你,花钱雇一位能在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年轻、人力成本又低的新人!
这就是,幼儿园要按照女职员工作综合表现评分,排生二胎顺序的真实原因!
如果,一家公司对生第一胎的女员工采用“排号怀孕”的方式,那么我们必须严厉声讨。因为他们剥夺了女性做妈妈的自由权和合法劳动权益。但,如果是生第二胎的时候,我们的职业技能还停留在以前,工作毫无起色,一心只想着生孩子照顾家庭,还想占着公司的资源和依靠法律法规的大树,来完成自己的“私欲”,说实话,我们对于公司来说毫无职业价值!一个没有价值的人,公司又凭什么让你享受“不劳而获”呢?
大家对于“公司解雇怀二胎排队女员工”的问题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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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辞退怀孕女教师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
据报道,为了破解女职工扎堆生育的困局,单位出台规章制度,对申请生育二胎的女职工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并根据得分的高低排队,确定怀孕顺序,违反规定者按自动辞职处理。一名女职工“插队”怀孕,被单位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
“女职工怀孕顺序表”是无效的。因为生育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我们都有权自由决定要不要生育、什么时候生育,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无故干预。因此,该单位出台的“女职工怀孕顺序表”侵害了女性职工的生育权,并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应当认定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其次,该单位依据没有效力的规章制度解除和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向该女职工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带有惩罚属性,一般金额较高,为经济补偿金数额的两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因此,最终法院判决该单位向被辞退女职工赔偿5万元。
合同制女教师生孩子会被辞退吗?
合同制的女教师到了生孩子的时候,单位也会给他批产假的,这是劳动法规定的,如果单位因为女职工生孩子的这段时间,觉得她影响了工作,而将其辞退,那么女职工可以通过这个事情,将用人单位告上法庭,与法律部门进行商讨而讨回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制的女教师是享有产假的,学校是不可以在女教师生产期间将其辞退的。
女职工产假期间,无论是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还是女职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用人单位和女职工本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单位承担的部分,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女职工个人缴纳。
女老师因怀孕请产假,被家长以影响学生学习为由举报该老师,是不是很不合理?
初中女老师因怀孕二胎请产假,被家长以影响学生学习为由举报该老师,老师也是人,也有自己的事情需要处理,家长不能无理取闹。
每个人都有生育权,这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五险一金里面也说道有生育险,充分证明了怀孕生孩子是个合法的做法。
一个人的生育权利不会因为她的职业而发生变化,理发师可以生育,厨师可以生育,老师也不例外。
家长以老师生二胎休产假影响孩子学习作为投诉的理由,实在是荒谬。
难道女老师就不能怀孕休产假了?谁给你的特权,还去投诉人家。
如果当老师等同于不能生育,那么还有几个女孩子会去当老师?
现在学校的老师大多数都是女老师居多,要是女老师都不上班了,那学校的教学人才资源岂不是严重流失了?
现在师范生男生少之又少,能够招到优秀的,高质量的男老师实在是太困难了。
如果因为对学生有影响就不能够生孩子,那么是不是会有人说,医生护士本来就很紧缺。
怕他们休产假影响看病人,影响手术,影响慢性病的长期病人的病情,所以他们都不能生小孩了?
要是这样想的人无疑是自私的人,因为他们都是以自己为中心的,只考虑自己的需求和利益,没有考虑过别人。
如果说,老师休长假是去吃喝玩乐,不务正业,那OK随便投诉,毕竟有道理,但是人家是生孩子,不是玩,不可逆转的。
难道为了教学,亲手杀死自己还在肚子里发育的孩子吗?
这样无疑是刽子手的行为。家长都是有孩子的人,希望能够对老师也多一分体谅。
学校不是没有其他老师,合理安排好的话,相信对孩子不会有很大影响。
学校应采取怎样的措施处理女教师的怀孕休假与教学?
你好!我们学校原来都是在国家规定的产假请代课老师来代教该女教师的课程。这样她 还可以在假期满了以后再请一个或几个月的假。
工资是学校出的。教导处都给安排得很有条理,不用自己操心,到了该请假的时候,你就打个申请报告就可以了。
国家规定女教师的产假是怎么算的?
女教师享受的产假跟公司女职工的一样,至少98天。每个省份还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给予了不同时间长度的奖励假,最少奖励30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根据《教师法》第七条,教师享受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教育主管部门国家教委专门(教人[1992]8号)文件同意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请各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执行。
教师请产假规定:根据《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另外,根据《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教师休产假被辞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教师休产假被辞退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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