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车后摔倒车主判次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车后摔倒车主判次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轿车车主违规掉头,因身后摩托男滑倒致死被判赔偿30万,你觉得轿车车主冤吗?
谢邀,轿车车主一点儿不冤,从视频可以明显看得出来,司机违规掉头才是摩托车驾驶人紧急采取制动措施,导致侧滑摔倒死亡的原因之一,而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摩托车驾驶人未能按照规定佩戴头盔,也是其死亡的诱因之一,所以最终判定司机承担30万赔偿,是真的一点儿不冤。
法院观点
负责审理此次案件的法官对此案解释说:“由于肇事方的过错,他造成了对方车损人亡的这种后果,那么这两者之间又有因果关系,我们采用了一种因果说,所以就判定这个案件属于交通事故。我们对车辆(摩托车)进行了检测,车辆的行驶速度和车的性能,都是在正常范围之内,那么他唯一的一个问题就是,他没有佩戴头盔,也是造成他死亡的一个原因之一。”
故法院判决:轿车违规掉头承担本次事故40%的责任,而摩托车驾驶员未佩戴头盔,承担事故60%的责任,法院裁定轿车驾驶员赔偿30余万元。这次事故因两车未发生碰撞,不同于我们平时看到的那些交通事故,在责任判定是采取了“因果说”。
而我本人观点也倾向于支持法官的解释,因为未佩戴头盔和违规掉头两个作用因素之间,任何一个如果没有发生,都可能不会发生死亡的后果,很显然违规掉头对于案件死者死亡有一定的贡献度,而结合实际情况来看,死者未能佩戴头盔是造成死亡的直接安全原因,故而本案当中可以视为两个因素共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所以判令轿车驾驶员承担部分责任,也是无过错的。
要说冤,摩托车主刘某最冤,才26岁就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而车主不过是来年多增加一点保险费,其他没有任何损失,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对于此案,交警部门只是出具了事故证明书,但是没有出具事故责任书,因此一开始法院对双方进行调解的时候并不顺利。轿车司机认为自己虽然违规调头,但是并没有与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主是自己处理不慎,自己只应承担违章的责任,而不用对摩托车主的死亡负责任。保险公司也认为车辆没有发生碰撞,不属于交通事故,因此不在保险理赔范围。
法院认为,虽然两车没有碰撞,但是司机违规调头是“因”,摩托车主摔倒是“果”,双方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对于摩托车主刘某的死因,经查属于摔倒导致颅脑损伤死亡。根据测算,刘某的车速在正常范围内,如果刘某佩戴头盔的话,则不会有生命危险,因此法院认为刘某没有佩戴头盔是其死亡的直接原因,刘某应该负60%的主要责任,轿车司机负40%次要责任
但是笔者认为,即便刘某没有佩戴头盔,但是如果没有王某违规调头行为,他也不会紧急刹车避让,也就不会摔倒致使颅脑受损,更不会因此而失去性命,因此汪某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至少占70%的责任。
当然,这只是笔者的个人看法,死者刘某家属对此结果还是很满意的,保险公司也将赔偿款赔付到位了。但是此案留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有时觉得是轻微的交通违章行为,有可能就会夺去他人的性命,人生不易,且行且珍惜!
我想知道这个案子交警是怎样划分的责任?
不管是交警划分的还是法院直接判的,我都认为,轿车车主承担40%的责任,不点都不冤。
一任性,作掉一条人命,加30万元,不知道这位车主拿到法院判决后会作何感想。
此种事层出不穷,可有些人就是不长记性。
在马路上突然变道有多么危险?就是发生事故车毁人亡那么大的危险,如本案。
上周我去看守所会见我的当事人,以100公里的时速,行驶在高速公路中间车道,前后车距都很大,左前方超车道的车也在正常行驶,互不相扰,很惬意,前方500米处有一个出口。突然,左前方超车道上的车从我前方横着冲了过来,他要下高速!
我立即一个急刹、猛刹、往死里刹,好歹避了过去没撞上,好歹我后面的车距够大,没追尾,否则,这会是一场什么事故?
所以,这些违规变道的人,让他们负主要责任,一点都不冤。机动车变道时,要观察后车行驶情况,不得妨碍在所变车道正常行驶车辆的行驶。本题是,这位轿车车主违法变道在先,同时也妨碍了对向摩托车的正常行驶,如果这辆摩托车不存在超速、无证、酒驾等违法行,轿车车主承担40%的责任,不但不多,甚至还少了。
望引以为戒。
我认为轿车车主一点儿都不冤,他只是花钱买了一个教训,而骑摩托男子却白白丢了性命。
看了视频,个人认为,轿车车主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最起码要超过百分之七十。
虽然两车没有发生碰撞,但正是轿车车主在双黄线违规掉头才导致了骑摩托车男子刹车、滑倒、致死等一系列后果。如果按照因果关系来推论,甚至不应该苛责骑摩托车男子未戴头盔的情况。不带头盔的确属于一种疏忽,但在那种情况下戴头盔也不能保证可以避免死亡。如果骑摩托男子不存在超速、醉驾、毒驾、无证驾驶等问题,那么不带头盔的责任不应该占到百分之六十。个人认为,应该在百分之三十以下。
虽然轿车车主需要赔偿对方30多万,但通过保险理赔自己出的也是有限,即便都是他自己承担也不是负担不起的事情。反观因此死亡的骑摩托车男子才二十多岁,他才是真的冤,他的父母亲人还要经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人间致苦。
现实生活中,违规驾驶的行为屡见不鲜,很多人总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这次没出事就无所谓。可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只要一出事就是大事。
最后我想说,生命只有一次,遵守规则注意安全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的生命负责。
轿车车主当然不冤,并且还算比较轻。如果不是因为摩托车没有带头盔,轿车就会承担全责,而不仅仅是40%
为什么会这样说呢,因为摩托车当时的行为,属于完全由轿车车主引发的,具有非常直接的因果联系。
换言之就是,如果不是轿车车主违规,摩托车就不会这样做。
但是为什么轿车没有承担全责呢?就是因为摩托车车主没有带头盔。
这个行为也是摩托车车主为什么死亡的原因之一,毕竟虽然当时他没超速,但是如果有头盔头也许就不会死亡,仅仅是受伤。
因此,摩托车车主因为没有带头盔承担60%,其主责也是因为其死亡原因是头部受伤导致。
为什么我认为赔偿轻了
虽然,具体责任比例,都是依据责任认定书,很大程度在法官自由裁量权上。
但是对比过往类似案例,加上这个事件,之所以发生的终归原因都是因为轿车违规掉头所引发,这个比例明显摩托车自身60%还是偏重。
分享一个类似案例。
就在,2014年平江县,同样是货车违规越黄双线掉头,结果因为掉头,摩托车躲避不开,最终与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车主受伤。
最终摩托车车主因交通事故致重型颅脑损伤,其伤残程度属重伤二级,伤残等级属七级伤残。
其中摩托车车主也没有带头盔,最后法院虽然认为其头部重伤也和没有带头盔有关,但是其最终责任认定仅仅是10%,货车承担责任为90%
而大部分类似案例中,虽然不见得都是1比9的责任比例,但是一般还是都是由引起交通事故的责任方来承担主要责任。
因此个人认为,40%明显不仅不冤枉,还轻微了。
另外,在我国,至少我每天所接触看见的就是,摩托车也好,电瓶车也好,带头盔的非常少,但是头部本来是很脆弱的地方,因为没有头盔保护,出车祸头部重伤死亡的非常多。
真心希望每一个摩托车车主,都能够带头盔,这不仅仅是遵守交通规则,关键时刻还能救你一命
司机摔伤车主该负几成责任?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司机负有最终的驾驶责任。如果司机因为自身原因或者驾驶不慎导致车辆摔伤,那么司机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但是如果车辆存在制动系统或其他机械故障,并且车主有责任保养和维护车辆,那么车主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司机和车主可能需要承担各自的一定比例的责任,但司机的责任应该更为重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车后摔倒车主判次责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车后摔倒车主判次责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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