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辟谣第六套人民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辟谣第六套人民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传闻金立董事长刘立荣股权被法院冻结,是不是真的?
业绩有所谓亦有所不为,眼下看金立,手机越做越差,系统越来越失落,电池越来越不耐用,网络越来越低谷,系统从来不更新,手机速率让人扎心………………太多的问题让人深思,没有能力做好一个事情的情况下,还提什么发展,倒闭了也不值得挽留,当然,谁都希望自己的事业有所余地,那就期待吧!
近日,业内传出国产手机厂商金立董事长刘立荣所持有的41.4%的股权被法院冻结。根据法院冻结信息显示,此次冻结由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冻结了刘立荣持有的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立”)的41.4%股权,冻结期2年(2018年1月10日到2020年1月9日)。具体原因目前还不清楚。而从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看到的消息,金立公司目前尚未有经营异常的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信息记录。
对此,芯智讯也采访了金立相关人员,对方表示,目前此事已进入司法程序,不便进一步回应。不过,公司正在积极处理,将会尽快解决此事。
早在2017年11月底时,业内就传出金立董事长刘立荣出现了一些个人债务问题,此外金立还被传出欠了其供应商欧菲科技的货款,与供应商不和的消息。不过,随后金立方面进行了辟谣,称传闻不实,并晒出了刘立荣与供应商及银行相关人士的合影。
不过从此次法院冻结刘立荣所持有的金立的全部股权来看,刘立荣个人或者金立公司确实出现了一些资金方面的问题。
据业内人士称,一般来说,“导致大股东股权被冻结的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大股东为融资需要而将股权质押,但最终因经营陷入困境,发生财务危机到期还不出贷款而引发债务纠纷,进而诉讼至法院,股权被冻结;另一种情况是大股东因替他人提供担保而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导致股权纷纷被冻结。”
但即使如传闻所说,此次冻结刘立荣所持有的金立公司的股权是因为其在个人债务上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是个人债务与公司并没有直接关系,这也并不会影响金立公司本身的经营。那么是否是因为金立公司资金链出现了问题呢?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11月底,金立一口气发布了8款全面屏新品,此前这8款新品均已上市。而短时间内,同时推出8款新产品,确实可能会对金立公司的资金链造成较大的压力。而且金立主攻的是线下市场,所以给渠道备货、铺货,广告营销,都需要大笔的投入,而且线下的资金回收周期也相比线上渠道也更长。
显然,多款新机的同时发布给金立带来了不小的资金压力。不过,对于金立的供应商来说也不用过于紧张,毕竟金立底子还是很厚实的。
根据此前的数据显示,2016年金立全球手机销量达到了4000万台。2017年的数据虽然还没公布,即使出现了下滑,3000万左右也应该还是有的。另外,据芯智讯了解,目前金立拖欠的供应商货款并不算多(据说,加起来也就几个亿吧,之前已经偿还了一些),而金立公司也处于正常经营当中。
即使不看金立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刘立荣所持有的金立公司41.4%的股权价值,单就金立公司(不是刘立荣个人)目前持有的微众银行的股权,目前就价值就超过30亿人民币!这对于供应商来说也是一颗定心丸,不用怕货款收不回来。
根据资料显示,2014年7月24日微众银行成为国内首家获准筹建的互联网银行,由腾讯、百业源和立业等多家知名企业发起设立。金立也是其中一家发起企业,持有微众银行3%的股权。
而2016年的时候,微众银行定增融资12亿元,投后估值就已达320亿元(50亿美元)。2017年初,微众银行的估值已经增长至600亿。而根据业内消息,微众银行下一轮融资的估值将超过1000亿。另有分析人士预计,未来两年内,微众银行的估值将有望达到1000亿美金。
而就金立目前所持有的微众银行的股权来看,其价值可能就已超过30亿。显然,即使金立目前真的在资金上出现了问题,那么其也完全有能力来化解。
作者:芯智讯-浪客剑
我是不信金立会倒闭啦!可能是供应商这一块的问题吧!这么老的一个手机厂商咋会这么容易说到就到哈哈哈!你们这样新闻编辑真的要负的责任!不要瞎说!!贾跃亭能跟金立相提并论吗?我是深圳的促销员!!!我对金立很有信心!!!
谢友邀请我不了解此事。按法院法官冻结刘立荣股权,那他可能民事诉讼,原告讼请求:财产,股权诉讼保全。比如双方打民事诉讼,开庭审理判决书下,原告被告。根据开庭审理判决后,原告如果输了法院自动解冻被告财产股权。
第五套人民币即将发行,为何没有5元100元?
首先要给大家说明一点,国家并不是要取消5元和100元这两种类型的人民币,而是没有更新这两种币值,以前的还可以用,所以不要轻信网络上的一些谣言,引起不必要的恐慌。至于为什么不更新,我的想法是这样的:
- 首先之所以没有100元纸币,我想大概率是因为15年更新过,所以没有必要这么快更新,减少流通寿命。
- 至于5元纸币的话,这个是有挺久没更新了,应该也是对于这个币值的纸币的一些新技术还没有研发到位,所以还需要后续的研究来进行更新。需要一点时间,大家应该可以理解。
差不多就是这样子啦,如果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哦
今日头条创办人是谁?每天发送的文章有监控吗?
创办人是张一鸣。
2009年创办了垂直房产搜索引擎“九九房”。
2012年创办了“字节跳动”,此后开发了今日头条、悟空问答、内涵段子等10多种应用产品。
今日头条的优势在于运用机器推荐、分发、监控、审查、统计各种信息。旗下工作人员只有四五百人。
现代的竞争在于科技和人才的竞争,张一鸣在引进人才方面舍得投资,旗下聚集大量精英。
2020年4月6日,张一鸣以950亿人民币财富列《胡润全球百强企业家》第89位。
机器对所有发送的信息进行全流程监控,审查收集后,根据大数据分析推送。机器的旁边应该还坐着一排管理员,机器确定不了的事情,将提交人工决定。
头条的创始人是张一鸣
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
他旗下还有火山小视频、抖音、悟空问答等产品。
关于监控我也不是很理解,
具体可以参考上一个同学分享的信息。
头条的创办人是张一鸣,连续创业者,内容创业老兵。也验证了一句话,今日的成功建立在历史的无数次失败基础之上。
另外,几乎所有的内容类平台都会对内容进行监控,以确保,不会产生黄色、暴力等违法犯罪内容,不会出现其他违反国家安全及政策法规的内容,今日头条也不例外,所以文明上文、合法创作!
今日头条是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一款基于数据挖掘的推荐引擎产品,为用户推荐信息,提供连接人与信息的服务的产品。由张一鸣于2012年3月创建,2012年8月发布第一个版本。
关于文章监控,头条是通过机器算法+用户反馈的方式,高效识别虚假信息当有大量用户举报一篇内容为虚假信息或在某篇内容的评论区中密集出现“假新闻”等类似关键词时,机器即可自动识别,将其提交至审核团队,进行高优先级的复审,甄别虚假信息后,运营团队将立刻停止虚假信息的推送和展示,并对发布虚假信息的来源进行处罚,信息平台还通过虚假信息的阅读记录,将阅读过此信息的用户识别出来,进行定向辟谣,避免了辟谣时可能的次生传播。
男子用5万纸币骗18岁女子发生关系,为何不构成犯罪?
浙江一44岁男子刘某用5万“冥币”哄骗一名18岁女孩发生不正当关系,发觉被骗后女孩选择了报警,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事男子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女孩就这样被“白嫖”了。
一、特殊的“失窃”案
2021年4月1日凌晨2时许,一名年轻女子来到温州市某公安局报案,称出租屋5万块钱现金被盗,要求警方立案侦查,据称该女子姓吴,今年只有18岁。
吴某称当天晚上带了一名姓刘的老板回出租屋,老板离开后家里的5万块钱现金就不见了,她怀疑家里的钱是被这名老板顺手牵羊盗走了。
民警通过调查后很快找到了这名刘姓中年男子,但男子对盗窃一事矢口否认,经过民警进一步地询问,这场“闹剧”的真相终于浮出了水面。
原来这名刘姓男子并不是所谓的“老板”,而是一名普通的公司员工,刘某在一次偶然的机遇下邂逅了吴某,见吴某长得青春靓丽便起了歪心思,提出以每个月5万块钱“包养”吴某。
没想到利欲熏心的吴某当场答应了刘某的要求,当天晚上二人就在吴某的出租屋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事后刘某将装有“冥币”的黑色塑料袋放进了吴某出租屋的抽屉里面,随后便快速离开了,吴某当时并没有防备,直到送走了刘某后才打开抽屉查看,可打开塑料袋发现说好的5万块钱人民币居然变成了一堆“冥币”。
看着眼前花花绿绿的“冥币”,吴某瞬间傻眼了,冷静下来之后明白了自己被骗,她越想越气愤,又不甘心被“白嫖”,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二、刘某的行为为何不构成犯罪?
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处理之中,当地警方还没有公布处理结果,但是网络上很多专业法律人士对此事发表了看法,普遍认为刘某的行为无法构成犯罪,反而吴某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了。
1、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犯罪人违背妇女意愿,以暴力、威胁、伤害等其他手段强行和受害人发生性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刘某通过欺骗的方式和吴某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吴某在这件事情中的确吃了亏,但是在双方发生关系时,刘某并没有违背吴某的个人意愿,是吴某主动把刘某带回自己的出租屋,双方属于你情我愿,而且在双方发生关系时吴某已经年满18周岁,所以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刘某的行为无法构成强奸罪。
2、诈骗罪?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构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产,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在“包养”问题上,刘某的的确确隐瞒欺骗了吴某,他用“冥币”代替金钱和吴某发生了关系,虽然刘某利用虚构事实的方式占有了吴某的身体,但是从法律层面来讲,身体不属于“个人财产”,而且刘某并没有骗取吴某的个人钱财,所以其行为无法判定为“诈骗罪”。
3、持有、使用假币罪?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假币而故意持有或使用,但此罪名要满足一些客观条件,首先是数额较大,然后犯罪人侵犯了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比如拿着伪造的货币去市场上进行交易,达到“以假乱真”的目的,这种行为就是侵犯了国家货币的管理制度,让假币在市场上流通。
刘某用“冥币”冒充人民币和吴某进行了不正当的交易,但是此行为无法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
因为“冥币”和人民币在外观上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别,只要是一个正常人都可以把“二者”区分开来,“冥币”上面清清楚楚写着“天地银行”四个大字,而且“冥币”属于一种正常使用的商品,可以在市场上进行正常销售,并不存在“伪造”一说,所以刘某的行为无法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
三、吴某能否起诉刘某追回5万块钱“包养费”?
答案是不能!
因为他们只有口头约定,并没有签署任何有效的协议,口头约定不能成为法律上的证据,退一万步来说,就算他们白纸黑字签署了“包养”协议,但是这样的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合法有效的民事诉讼必须具备以下要素:
1、意思表达要真实。
2、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包养”虽然不违法,但是违背了社会的道德底线,也违背了公序良俗,所以二人之间的“包养”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吴某无法起诉刘某追回那5万块钱“包养费”,只能自认倒霉。
四、吴某的行为为何构成了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步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在这次事件中,吴某发现自己被刘某用“冥币”欺骗以后,感觉气愤难当,为了泄愤他故意向公安局编造家中现金被盗的谎言,此行为属于谎报警情,按照相关法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结语
这是一起典型的“白嫖”事件,我们为吴某的遭遇感到同情和惋惜、为刘某的行为感到可耻!
这场“闹剧”已经落下帷幕,可有些事情始终让我们想不明白,一名年仅18岁的漂亮女孩,为了区区5万块钱居然选择去出卖自己的身体和灵魂,而且轻易被一名中年大叔用“冥币”欺骗,抛开“智商”不说,她的价值观着实令人担忧。
成功的路上没有捷径,女孩门出门在外一定要洁身自好,也许你通过“走捷径”得来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但是某一天你会发现失去的东西更多!
武汉全民核查完了,要不要没核查,核查不过的一律不准出小区?
首先应该为生在我们伟大的祖国而自豪和幸福!
在新冠病毒肆虐的时候,能把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政府不但全力防疫抗疫,而且对民众的检测治疗全部都是免费,试问哪个国家能够做到这样?
看看那些西方国家,美国普通民众处在疫情的水深火热之中,特朗普之流对抗疫压根就不作为,任由他们自生自灭。
以上是题外话,现在说回武汉的这次全民核酸大筛查。武汉市更是了不起!作为今年疫情的重灾区,承受了太多的辛酸与重负,包括封城、被人歧视、被人抹黑,武汉人统统都承受了下来!这一次全民核酸大筛查,为了排除潜在的病毒感染,让人们能更加安全,下了狠心咬牙一战!
本次全民检测起源于5月10日、11日,武汉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例,均在东西湖区同一小区三民小区。
为了防止疫情继续反弹和蔓延,5月11日,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涉疫大数据与流行病学调查组下发了紧急通知:在武汉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员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十天大会战”。
本次核酸筛查将老旧小区,居住密集小区和流动人口集中区域作为排查重点,排查范围也包括辖区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
武汉全民核查完了,要不要没核查,核查不过的一律不准出小区?
对于这次全民核酸检测,武汉市政府举全力以战,再辛苦,再困难,也要咬牙把这场硬仗攻下来。
十天时间,一千万人的检测量,这对采集的医护人员是一个极大挑战,平均每天要采集检测100万人,光想想都觉得困难重重。
为了开展这场“十天大会战”,武汉几乎动员了所有的医护力量:医院、疾控中心、街道社区等。
武汉卫健委发布的数据显示,5月12日当日,全市核酸检测超过四万人次,到5月17日,增至33万多人次,在六天时间内增长近七倍。而在2月底,武汉日均采样量仅为1.4万份。 为了完成更多的样本检测,只要有设备和条件,医院检验部门所有的人都在做核酸检测。
如今这场筛查已经接近尾声,武汉市老旧小区、人口密集小区等优先排查地区的核酸检测,还在进行中,全民核酸检测进展顺利。
目前,有的小区核酸检测已进入到“查缺补漏”阶段。
本次核酸大排查的查询结果将不提供个人查询。据武汉卫健委发布的《武汉市集中核酸检测十问十答》显示:如检测结果为阳性,相关部门将会第一时间联系该居民,根据诊疗和防控要求进行规范处置。如果居民朋友没有接到相关通知,则检测结果为阴性。
检测都是以小区为单位集体统一安排的,务必做到辖区落实到每个人,所以如果没有通知就是安全的,检测不过的一定是会被通知再次核查确定的!政府如此辛苦,作为市民一定要全力支持积极配合,为自己和家人负责。
再次为武汉这座伟大的城市点赞!加油!
核查的方式不是每个人都检查,全员采集,然后按批次,可能10个或者20个一批次核查,然后其中有一例阳性,就继续对这个批次所有人员再核查一次,找出这个批次感染人,所以通过此方式,可以短期内核查完所有人
检查就检查,我就不信没病能检查出病。出来快两月了,无论你到哪个地方,都有查体温的,服务到位。是对每个人的保障,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内防,外控,形成强有力的堡垒。争取早日让民生回到健康发展的正常轨道。个人观点。
你就别在这里搞地域歧视了。首先核酸检查是和防疫中心直接联网的,居民所在社区会比被核查居民更早知道结果。如果是阳性直接会被电话通知准备去医院,120会上门接去隔离。其次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被核查到的武汉市民绿码直接变黄码,小区是出不去的。我的回答你可满意?
对于这一个问题,首先要明白全民核酸检测的目的是什么?就是摸清(无症状)感染者的底数,希望把流动在社会上的传染源(具有传染性的感染者)“应收尽收,应治尽治”达到传染源也能够清零的目的,达到彻底切断冠状病毒传染链的目的,为复工复产创造“可靠”的条件。所以,把感染者从社区(人群)中找出来是核心。对于没有参加检测的人,是不能假定他们就是感染者的,这种“假定推论”是毫无道理的甚至是蛮横的,大有“文革”遗风!如果假定推论成立的话,那么检测就没有意义了,只需要问卷调查,愿不愿意核酸检测,凡不愿意参加检测的一律论定为冠状病毒感染者,,,这显然是荒谬的!人们不参加检测,要么觉得自己一直被封在小区的家里,根本没有与病毒接触的机会,觉得没必要检测。要么担心,检测过程中,大家排队聚集,检测工作人员“不换手套”,,,导致交叉感染,为了一次免费检测而冒感染冠状病毒的风险“不划算”,最后认为核酸检测只有40%准确率,参加如此低准确率的检测没意义!所以,这些顾虑导致人家不愿意检测。在这里要强调的是,这些顾虑是“有道理的”。所以,在发出(类似全员)核酸检测的“行政命令”时,应该考虑“老百姓的关切”,照顾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能为了复工复产的利益而无视人民群众上述关切和利益!毕竟,需要人家配合行动,思想不通,如何行动?对于没参加检测的人,强行改变出行码(二维码)颜色,限制出行,限制行动自由,的做法,大有“不配合就报复意思”,已经是涉嫌假定推论滥用职权违法犯罪了!于理不通于法不合。从情理上说,任何怀疑自己感染的人都会自觉去医院检测治疗的,毕竟人是爱护自己,,的。所以没有必要限制没参加检测人的出行。检测不过的人,也不是限制出行,而是通知他们去指定地点集中隔离,有必要还应该进行治疗,直到“转阴”并隔离期到,为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辟谣第六套人民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辟谣第六套人民币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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