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死刑犯枪毙现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死刑犯枪毙现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死刑犯枪毙后,每个部门的工作是什么,最后一道是由火葬场完成吗?
简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现在死刑犯的执行死刑,早已在很多年前就改为有法警执行了,法警执行完后,由法医对死刑犯检验是否死亡,法医确认后由技术人员拍照存档,然后由看守所人员负责摘掉死刑犯脚镣,这时火葬场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在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将死刑犯尸体火化,火葬场出具火化证明法院存档,最后由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将骨灰交给死者家属。
按照刑诉法,先由高院或最高院签(视情况而定)发死刑执行令。
确认好行刑时间和地点后要有检察院派检查官监督。行
刑前核对确认刑犯个人基本信息。通知家属。
文件的话,死刑犯有一个验明正身笔录之类的要签。
死刑犯都在看守所等待法院执行死刑,不去监狱,每天手铐脚镣锁住,等待枪决。
一般死刑下来之后七天内就砰了。
死缓才去监狱,两年没故意犯罪转成无期了。
法院检察院及武警执行的战士等来到看押死刑犯的场所(一般是监狱或看守所)
开始例行询问犯人姓名、所犯罪行、拍照等程序,一般称之为验明正身。
想罪犯宣读最高法院死刑核准以及当地高等法院执行死刑命令,接着要求死刑犯人在送达文书上面签字,只需要签名即可,无需签任何其他意见。如死刑犯拒绝签字,并不影响执行程序。
询问死刑犯有无遗书、遗物和遗言等转交或转告家人。
带赴刑场执行死刑。
90年左右,亲眼所见!
所谓刑场其实不过是山脚的一块荒地,因为观看的群众基本都被隔离在几百米外,只不过我们在山坡上,刑场在坡底,居高临下所以看得到全程也还算清楚。
等了好久终于来了五六台车,有法院的有警车有地方牌照,车队停稳后陆陆续续下来几个便衣和穿制服的,然后从一台白色面包车的后门2个穿迷彩的武警押着犯人下车,一个制服警察用单反不停拍照,然后就1个人前面带路,武警押着犯人跟着,后面跟着两三个便衣,没走几步就到了执行的地方,武警押着犯人原地转了一圈,单反警察不停的拍照,然后有个武警伸手取掉犯人脖子上挂的牌子扔地上,犯人就跪在了地方,非常配合。
犯人跪好的那一瞬间后面一个我们根本没注意的便衣掏出手枪对着犯人头就是一枪,犯人直挺挺的倒下,然后周围群众发出一大片议论声唏嘘声,两位武警一直就站在旁边动都没动,开枪的便衣手提着枪大约站了几秒钟,然后把枪放进裤子口袋扭头就走了,单反警察对着地上的犯人又是一顿狂拍……然后有个武警用脚踢了一下犯人(尸体),接着又来了几个人过来围着蹲着看了一下尸体,看完就都走了。
现场除了两个武警和两三个制服(记不清什么制服了,可能有警察也有法院的吧),所有人都开车离开了。从押犯人进来到现在最多1分钟吧,整个过程快得不得了。然后围观的人群有些陆陆续续散场,有些(比如我)继续观看……
但是也没什么好看的了,然后就一起议论开枪的是什么人回去有多少奖励被枪毙的犯人犯了什么罪之类的。
又过了大约半小时吧,反正挺长时间的,又来了几台车,有一台车很可能是殡仪馆的黑色的面包车,下来几个人戴着口罩手套的,用担架把尸体抬上车,有便衣掏出烟给现场的人一人发了一根,抽着烟看着尸体车开走,然后他们也就上车走了,然后就真的结束了。
最后一道程序是由火葬场完成
枪决死刑犯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司法活动,为了保证死刑的顺利执行,法院会提前会同各有关部门做出详尽、细致的计划,包括行刑的时间、执行的方式、刑场的选择等。
对犯人的死刑判决生效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由地方法院向最高法提出执行请求,最高法审查结束后,由最高法院院长签署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
地方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必须在7日内执行,不得延期。
在枪决的过程中,有哪些单位参加,它们各自的职能是什么,具体负责哪些工作?
答案是这样的。
验明正身、交付执行
罪犯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之前,首先要把其身上的手铐脚镣换成法绳,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五花大绑”。
绑缚完毕之后,法院会安排罪犯会见家属。
询问其有无最后遗言。
询问其是否愿意捐献遗体。
以上程序完毕之后,法院会将罪犯交付执行,执行单位或者是武警,或者是执行队的法警。
必要时,法院还会通知媒体记者对临刑前的罪犯进行采访。
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将罪犯押赴刑场时由公安开道,武警负责安全警戒。
检察院会派遣检查员全程监督执行程序是否合法。
同时,医院也会安排医护人员跟随,以防需要救治的事件发生,这也是我们经常会在行刑现场看到救护车的原因。
枪决时,主射手一般会由武警或者法警担任,主射手开过一枪后无论罪犯是否伏法,都要迅速撤离现场,如果罪犯还有生命体征,则由担任副射手的法警补枪,直到其生命体征完全消失为止。
枪决后,法医对已伏法的犯人进行医学检查,通过观察瞳孔、脉搏,搅动创口的方式检查犯人是否彻底死亡。
对尚有生命体征的,法医会告知法警补枪,直至其完全死亡。
罪犯死亡后,法院的记录员会对死刑的执行时间、死亡时间、是否补枪等情况记录备案,同时还会从各个角度拍摄尸体照片备案。
至此,整个行刑过程结束。
遗体处理
死刑执行完毕后,对于有特殊殡葬习俗的少数民族罪犯,法院会通知家属收尸。
对没有特殊殡葬习俗的尸体,法院会交由殡仪馆火化,殡仪馆的工作人员为了防止尸体的脑浆、血液等流出,会将尸体装入尸袋后运走火化。
火化过程中有法警监督。
火化完毕后的骨灰经过记载存档后,由民政部门通知罪犯家属领取。
对于罪犯本人自愿捐赠的尸体,交由医学院自行处置。
至此,从提人到枪决,再到尸体处理的全部过程结束。
整个行刑过程中,有看守所、公安、法院、检察院、医院、记者、医学院、法医、记录员、民政、殡仪馆等部门和个人参与,最后一道程序是由民政部门来完成的。
死刑枪毙后,最后一道不是火葬场玩成的。死刑犯执行死刑是由武警执行,一般由主射手执行射击,射击后,不管犯人死或活直接转身走人。法警检查犯人是否死亡,死亡就直接由火葬场拉走火化,若犯人还没死,由副射手补抢射死,再由火葬场拉走火化。火化后火葬场将火化证明给法院存档,法院通知犯人家属领骨灰。最后一道应该是犯人家属领犯人的骨灰。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执行死刑方式有两种:枪决和注射。司法实践中,枪决执行死刑的越来越少了,基本上都是注射执行死刑。
相较于枪决,注射执行方式更加人性化,因为注射方法实际上就是“安乐死”,罪犯可以在深度麻醉中永远“睡去”,无需面对冰冷的枪口,没有一弹爆头的血腥,也没有过度的紧张恐惧,不用承受任何“痛苦”,一般只要注射后不出二分钟,罪犯就会停止心跳,大脑“死亡”,也就承担了其应当负的刑事责任。
就题目而言,注射之后各部门的任务如下:
首先,由法医进行医学判断,因为执行车上有心电和脑部感应装置,法医根据显示屏上的状况,结合注射后罪犯的身体情况,做出死刑犯是否死亡的判断结论,确认罪犯死亡后,法医需要在执行笔录上签字确认。对于个别身体强壮的罪犯,有时还需要打加强针,以确保其“死亡”。
其次,临场监督检察官确认执行法官、法警和法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执行工作后,亦签字确认执行任务的合法性,从法律上确认了本次执行工作是依法剥夺死刑犯的生命,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再次,殡仪馆工作人员将罪犯尸体转运至焚尸房,临场监督检察官、执行法官全程跟踪,直至尸体被投放进焚尸炉。焚烧同时,书记员办理相关火化手续,为死刑犯亲属领取骨灰做好准备。
接着,执行法官确认罪犯已经被执行死刑,并火化之后,会在执行笔录上签字确认。同时,执行法官联系死刑犯亲属,告知已经执行完毕,限十日内领取“领取骨灰通知书”,并在其亲属领取骨灰的同时,转交罪犯相关遗物、信件等。
最后,执行法官安排书记员张贴执行死刑布告,就死刑犯涉及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后果、案件审理情况、死刑执行情况广而告之,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同时,执行法官撰写执行死刑报告,就死刑执行情况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并将相关执行材料附卷备查。
执行死刑是一项严肃的执行刑罚的司法活动,责任重大,程序复杂,不容出现任何差错或者闪失,同时在司法实践中还要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比如检举揭发、不配合执行工作等,这些都需要事先做好预案,未雨绸缪,防止出现纰漏,避免给执行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以上系笔者愚见,不妥之处敬请谅解,欢迎批评指正,谢谢谢谢![作揖][作揖][作揖][作揖][作揖][作揖]
死刑犯被枪毙的一瞬间,会发出惨叫声吗?
不会!
我小时候亲眼见过枪毙了几个人,都是比较近的距离观看。首先得到消息的附近居民站在刑场的警戒线外围,等待几辆押运囚犯的卡车过来,囚犯用绳子五花大绑着,背后插一块牌孑,由军人押着游行示众。到预定时间车就开到指定的刑场,由两名军人搀扶到农田或土地上,面朝高坑,双膝跪地,此时的囚犯是没有任何的反抗意识的,由军人用步枪从背后心脏处开枪,打了第一枪会倒下,但会挣扎的想爬起来,不会惨叫,等挣扎幅度不大时再打第二枪,……直到不动为止。再由法医检查是否己死亡。
流过血的地方草或稻谷长的特别茂盛,比其它地方的草或稻谷要高。颜色特别青。
这个问题问的很难准确回答,如果枪毙在头部,这个估计就根本没有知觉的过去了,如果打在其他某个部位,没有致命的话,他们传达在神经上也得3秒以上,大家看过一些视频,在人不知情,毫无预料的出现人身事故时,人们刚开始和清醒的气候,他们是没有对痛的知觉,等到过去一段时间他们才会感知到,所以正常枪毙,对犯人来说,虽有不舍,但也无怨。
83年严打看过二次枪毙犯人一次18个第二次十二个。死刑犯根本不会走路了,是武警拖拽到执行点的,每个执行点有一个号码,二个押解一个死刑犯,到地点后面一脚就跪下列。后面一个带口罩😷带墨镜的武警上来用步枪瞄准死刑犯的后脑勺,然后看向指挥,指挥小红旗往下一挥,哨声一响,只听一阵炒豆一般的枪响,同时罪犯就往前趴下了。罪犯的手脚在抽搐,法医就上去拿着不锈钢镊子往枪口里搅和了,还有就是照相,解开法绳沾点血放入带子收走列。然后就是火葬场的卡车装尸体,车上铺着草包,堆几个尸体再铺草包。脑子流了一地 ,最惨的二块脑子全流在地上。有的脑子被卡车轮子一压粘的到处多是。但是就没有听到罪犯有惨叫声音的,绝对没有听到罪犯叫声的。回家就吃不下晚饭了。太特么恶心死我了!
对死刑犯执行死刑(枪毙)法警用手枪,武警使用的是81杠冲锋枪,一枪未毙命的也只有后补枪手进行补枪直接死亡绝非用剌刀扎上几刀置死刑毙命,对死刑执行的方式法律有是有规定的。
死刑犯不会惨叫的,执行枪决的是武警,往往押到刑场,武警对刑犯用步枪对背部心脏部位开一枪,一般囚犯即扑下无生命力,若还争挣可加扎几次刺刀,但开枪只能一次,也可以用手枪补枪。我见过一个杀人无算的凶犯,被枪决时,一枪打了一个跟抖,他又爬起来,奔走了几步,口里嚷嚷着"我没死,我没死”。武警上前一把踏倒,用刺刀结束了他的生命
枪毙死刑犯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枪毙一名死刑犯不但有着十分严谨的法律程序,与之相关的流程也是非常复杂的。同样,将被执行“死刑”的犯人对于死亡的那种恐惧也是超乎于常人想象的。
当一名被判处死刑的犯人并不是被拉出去立即执行,因为他们还享有最后一种权利那就是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请求并等待上级法院的“终审裁定”书。在等待的这段时间内会被继续羁押在看守所。
等待被执行的死刑犯与其他普通犯罪嫌疑人共处一个监号,并不存在什么“单间”之说,这做的目的主要是防止死刑犯因恐惧死亡而产生如,自伤,自残,自杀,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以此来逃脱法律的严惩。在饮食方面也无特殊待遇可言。至于看守所制定的各项“监规纪律”也必须得遵守,如有违犯也同样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但死刑犯与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唯一不同之处,就是他们会被佩戴有相关戒具“脚镣”以防脱逃。脚镣的开口处均用铁铆钉铆死不借助专用工具是根本无法打开的。在看守所的每个监号内夜间都有四名犯罪嫌疑人轮流值班儿(两班儿倒),所以说即便是死刑犯有某种企图(自杀)也是无法实现的。
时间对于一名被判处死刑的人来讲,可以说是既漫长而又极其的短暂思想也是极其矛盾的,他们经常会表现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举动,如,经常会长吁短叹并自说自话说着一些莫名其妙只有他自己能听懂的语言,时而又会望铁窗外那高墙电网上落着的几只麻雀发呆,或许他们的内心在想自己拥有一双能够自由飞翔的翅膀该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以上种种迹象表明我们也就不难看出当一个即将走向生命终点的囚犯对于生的那种渴望常人是无法想象的,但这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已经于事无补,若想摆脱死亡的厄运基本可以说是堪比登天。
我们都知道死刑犯被执行“死刑”是不会被提前告知的,但死刑犯通常都会有一种预感那就是根据“上诉”的时日来计算。而最令他们感到十分恐惧的就是每“周一”每当这一天看守所走廊内传来嘈杂的声音他们都会下意识的换好家属提前送来的新装 以及鞋帽之类并静静的等候传唤。尤其是在没听到法警喊到自己名字的时候似乎拥有一种失落感,因为他们迫切想知道自己上诉的结果(吉与凶),然而上诉的成功与否对他们而言在宣判结果之前都是一个未知数。因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与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相关流程是一样的,只有被法警提出监号外由法院的工作人员为其宣读终审裁定书才算尘埃落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犯人宣判完毕将被带回看守所监号内等待投入到监狱去接受劳动与思想改造。
其实这两种不同的结果(生与死)当他们迈出监号门的那一刻就已经了然于心了,因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人迈出监号门的那一瞬间即刻被武警所控制,然后由法院的工作人员为其宣读终审裁定书;罪犯“某某”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接下来为被执行人开启一系列执行“死刑”的相关流程,首先由相关人员为其“验明正身”并确认被执行人为真正的死刑罪犯无疑,然后有法警为被执行人解除手铐改为麻绳替代(法绳),接下来有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利用专用工具为被执行人打开佩戴已久戒具“脚镣”同样改为麻绳所替代。然后给予被执行“死刑”的犯人以笔与纸张留下遗书并可以吃上最后一顿餐饭。同时也可以与其家属见上最后一面作为永别。
国之良策法治当先,
案例警钟时刻敲响。
在我们这个充满和谐的法制社会只有去学法,懂法,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才能够远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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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判决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核准之后,七天之内罪犯上路。
一般不告诉罪犯具体哪天执行。执行前两天,近亲属会面,交代遗言。
这中间,罪犯上路的衣物已经备好,罪犯家属买衣服时的心情令人感慨。
执行那天清晨,法警,武警,检察院,法院人员去看守所提人。宣读最高人民法院核定执行死刑的命令,验明正身,并签字。
上法绳,去刑具。
参加公审公判大会,这一天将成为一生中最引人注目的日子,大街小巷都会谈论他,有的可惜他的年轻,有的骂他的罪行,连他的长相,都会被人说起,这一天,他是小城流量的洼地,几乎所有人都在关注他。这是他一生中最后一次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日子,他乘坐的解放牌卡车将缓慢的穿过繁华街区,带着插了亡命牌的他去阴冷的刑场。我小时候天真的想过他们站在大汽车上会不会觉得很惬意——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想?
然后,是——砰!
一声枪响,他与这个世界再无关系。
有法医拿什么东西捅枪贯穿的那个洞。
以前有家属收尸,后来,是火化,家属领骨灰。
流程大约就是这样的。
枪毙死刑犯的流程是怎样的?
初审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上诉于上级人民法院。
终审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移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死刑”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初审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执行死刑命令。
人民法院执行法警从羁押死刑犯的看守所提人并“验名正身”。
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死刑犯绑赴刑场。从前亦必需游街示众!浩浩荡荡的执行车队绕遍所有辖区。围观群众夹道观看甚是热闹!
曾经的刑场一般设在空旷之地,四乡八地的人们清晨即赶来看热闹。刑场设立主席台和观众区,无数执法人员将刑场团团围住森严壁垒!
随着尖叫的警笛声,“囚车”映入观众们的眼帘。刑场上刹时气氛无比紧张!外围的工作人员和内围的警察们振聋发聩的喊叫制止躁动的观众们!
一会儿,死刑犯被众人前扶后拽地押上主席台。主持人宣读《刑事判决书》和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
主持人最后威严地宣布“执行死刑“!众法警将死刑犯押到“执行区”。死刑犯跪下背朝观众,执行法医在死刑犯的后背位置划好射击“圆圏”,执行法警将枪抵住“圆圏“射击。枪响!死刑犯倒地伏法!执行法医检查死刑犯之瞳孔确认死亡。执行人员随即匆匆离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死刑犯枪毙现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死刑犯枪毙现场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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