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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升“毁”人不倦,是恶意伤人还是巧合?
3月3日下午15:30时,在中超联赛首轮比赛中,河南建业主场迎来了大连一方的挑战。战至36分钟,一方中卫杨善平早早就领到了两黄变一红打卡下班,一方队长秦升唯有后辙填补了中卫的空缺。
第41分钟,河南建业发起攻击,外援多拉多持球疾进。此时秦升在拦截失位的情况下,从右后侧以一个看似轻微的动作绊倒了多拉多,并在双方倒地的同时,身体压到了对方的腿上。随后经紧急护理、送院检查治疗,诊断结果是胫骨多处骨折,恢复期可能要长达八个月,多拉多的赛季也就基本报销了。
赛后,不少网民认为,带有“恶人”光环屡教不改的秦升,是在“毁人不倦”、恶意伤人。继脚踏维特塞尔事件后,秦升再次成为了舆论的焦点。实事求是地讲,秦升的动作并不大,也算不上很粗野(请看上面动图),但阻止进攻的战术犯规意图是明显的。若以此关联到以往的恶习,则大可不必。如果换作是别人或后果不是这般的严重,对此事的理解就会简单得多。
在多拉多送院并确诊后,秦升迅速在微博上发表了道歉信,并亲赴医院慰问了多拉多。一方总经理周军也及时地向建业总经理郭光琪打去致歉电话,双方可谓是“一笑泯恩仇”。秦升此次的战术犯规,如果定性为“暴力”行为确实牵强,但造成的后果还是挺悲催的。可以相信秦升并非恶意,但都是靠双腿谋生的人,以后在球场上还是长点心,多为对方着想一下吧。
就是球品太差。加之国内裁判的纵容。看过比赛的都知道,一方在被罚下一人的情况下。裁判再次罚下一人的魄力就没了,开始和稀泥模式,我始终说过。国内裁判在场上不是以公平为目的的判罚。而是掺杂了太多的其他的因素影响了公正的判罚。正常来说,裁判如果够严厉,秦升已经早已被罚下了。也就不会有后来的伤人。但很可惜,国内的裁判垃圾。可以说,河南建业外援的受伤。是秦升和国内裁判联手造成的。
有点足球常识的人都知道,所谓后场战术犯规基本都是故意的,目的是阻止对手有威胁进攻,它的代价通常是黄牌。而恶意犯规的目标是伤人。故意犯规不等于恶意犯规,两者在主观上性质上完全不同。秦升的这次犯规属于战术犯规,不是恶意犯规。所以那些热衷于挑事的可以消停消停,洗洗睡吧
仅就本赛季中超首轮大连一方客场对阵河南建业的比赛来看,秦升防守建业外援多拉多致其受伤绝对是恶意伤人,没有办法洗地。
从直播中可以看出,秦升对于多拉多的防守起初还比较正常。但在巴西人取得进球后,秦升的防守动作就越来越大了。在最终致多拉多受伤离场的那次防守中,秦升先是被多拉多轻松突破,随后明知道放铲根本碰不到球还将对方放倒。更为过分的是,秦升在放倒多拉多后还用上了全部体重坐在了多拉多的小腿上。可以这么说,起初的放铲对于多拉多的影响还不是很大,但后面的动作却直接将其小腿胫骨粉碎骨折。
要知道,如果秦升稍微注意一点,多考虑对手的职业生涯一下,那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状况。从赛后建业官方对于多拉多的伤情通报来看,虽然巴西球员的手术十分顺利,但之后的恢复期可能长达半年,这无论是对于刚刚伤愈回到赛场的球员还是赛季前大肆招兵买马希望有所作为的建业队来说都是不小的影响。所以说,对于秦升这样的球员,足协完全应该从重处罚,让其知道规则的权威。
3月3日,河南建业新赛季首战,主场迎战大连一方的比赛中,秦升侧后方踢倒前巴甲金靴多拉多,导致后者当即无法坚持比赛,后经诊断胫骨骨折,将长时间休战。回顾秦升多起伤人事件,被中国球迷冠以“防守凶狠、脾气火爆、行为莽撞”的特点,秦升多次致使对方受伤是恶意伤人,还是机缘巧合?
2013年足协杯决赛,效力于恒大队的秦升,连续三次犯规分别放倒了米西莫维奇、曲波以及穆斯利,后果最为严重的一次犯规就是在比赛争抢的过程中踢中了贵州人和外援穆斯利的头部,穆斯利当即被救护车送往医院,经诊断这一次恶劣犯规导致穆斯利鼻骨5处骨折。
2016年7月17日,申花主场迎战同城对手上港队,秦升正面飞踹蔡慧康小腿,后者痛苦倒地无法坚持比赛!
2017年3月11日,效力于上海申花的秦升在防守天津外援维特赛尔时,故意狠踩后者的脚背,主裁判也直接出示红牌将秦升罚下。
2017年6月11日,中国国家队与荷兰国家队的热身赛中,秦升飞铲荷兰人德古兹曼,从回访慢镜头显示,该动作有很大可能导致后者短腿,只是庆幸并未发生!
2018年足协杯半决赛,在比赛快结束的时候,悍将秦升与门将于子千发生了“内讧”。当镜头给到两名球员的时候,于子千显得情绪十分激动,而秦升则直接被多名队友推开远离事发现场,随后还有多名队友安慰了秦升的情绪。
秦升素以强悍的防守著称,在后腰位置起到拦截扫荡的艰巨任务,多次伤人当然与秦升在球场上的位置和任务有关,但这样的后腰防守方式是值得我们中国足球提倡的吗?河南建业重金引入前巴甲金靴,为给球迷呈现更精彩的比赛,但秦升这一脚,在毫无触球可能下,放倒多拉多,我们踢足球的孩子们看到这样的比赛,该对他们起到了如何的引导作用?
后腰位置固然要强悍,但应该是提升自己对抗能力,防守预判等,而不是凶狠下角,以这种方式完成防守,这样的动作只能让我们的中超联赛蒙羞,以后有实力的外援还敢来吗?笔者认为,秦升需要好好反省自己的防守方式,这不是一次两次,而是多次毁人的经历!
如何评价国内五位「百亿影星」,谁的含金量最高?
这几位除了真的欣赏不来的那个王宝强,都还可以。但是最牛逼的还是吴京!一种家国情怀令人热血沸腾刻画的深度,一种男子汉大丈夫的气度,一种不屑于老传统拘泥于现状的高度,把其余其他几个人甩的远远的!那几个人只是完成一个演员的工作罢了,而且有些人也不单单是做纯粹的演员了!
凡事就怕较真!
我认为吴京应该第一因为这几年吴京所拍的电影不紧内容好看,还给新一代的年轻人建立起了爱国情怀。
第二就是影帝黄渤,因为他是这几人当中唯一获得香港金像奖的演员。他的成功不紧紧是努力,还有他的情商特别高。
第三就是王宝强,大家都知道他是农民出身,能有现在的成就,其中的困难我想大家都明白的。
第四就是沈腾,他开心麻花一个小品演员,后在春晚上初露锋芒。自从出演《夏洛特烦恼》后,就已经被观众们定位成喜剧演员了。
第五就是邓超了,刚出道是出演电视剧后来转战影视圈。因为演技问题,只能接一些喜剧片来拍了。
亲爱的们,这里是今日头条优质影视领域创作者【映画台湾】
1、不怕其他百亿先生的粉丝来黑,综合考量的话,我个人还是觉得含金量最高的,当然是黄渤
怎么说呢,我觉得,不能只看总票房,还要看票房的数量,黄渤用了十多年的时间,累计了百亿票房,实打实,一步一个脚印,群众基础广泛,有说服力
2、其实啊,黄渤主演的电影,光是2012年到2013年就有三十亿了
黄渤确实也是2012年开始在商业上展现了很好的影响力的
《人再囧途之泰囧》是12.7亿
《西游降魔篇》是12.4亿
之后的《亲爱的》3.4亿元
《心花路放》11.6亿
《痞子英雄2》两亿
《寻龙诀》16.8亿
《记忆大师》三亿
他第一次当导演的《一出好戏》也卖出了13.5亿元的好成绩
《疯狂的外星人》还在疯狂上映中,累计票房已经快22亿元了(3月1日成绩)
有没有看到,黄渤呢一直就是稳扎稳打那种票房巨星,一直都是十几亿十几亿地累积,到现在终于有了破20亿的票房,靠的不是幸运和现象级,是他本身的号召力,这个才是最厉害的
而且呢,黄渤不仅有票房号召力,他自己也一直在尝试做一个非喜剧的多元化的演员,比如《记忆大师》比如《一出好戏》,比如现在还没上映,但口碑很好的《冰之下》
还有啊还有,黄渤是百亿先生中,实打实的影帝喔
3 我不管其他的百亿明星怎么样,个人觉得黄渤无论是历史成绩、观众中的最大的影响力,甚至是未来最快再上两百亿高峰的能力,都是其中最强,最具含金量的
要说百亿影星,那可是一代顶一代,看看哪个实力强大!
这么多年过去了,以前的影帝现在早已被新奋斗出来的实力演员被顶替或者被超越;
比如说,以前的港台影帝,影后,什么刘德华,巩俐,梁朝伟,刘家辉,廖凡被现在的黄渤,王宝强,邓超,吴京,沈腾他们所顶替;
虽说他们有的不是影帝!但在影视舞台上出不完的风头;
特别是那演电影特红的吴京,即是导演又是演员,比那影帝还火,也就是相当于标题所说的“百亿影星”含金量是最高的!
不能否认,按先前实力强大,也许是沈腾,也许是黄渤,更可能是王宝强和邓超;
可近期吴京拍摄参演的最火,最新电影《长津湖》现在特别火,自从他拍摄《战狼》《流浪地球》《我和我的父辈》就一部比一部火起来!
这就足以证明吴京实力太强大了,把以前的影视明星高手都压下去了,实在太厉害了!
也可以说,吴京也许就是未来的影帝,影视大腕,最有前途,在影视上含金量特别最高的“百亿影星”!
黄渤肯定是排在第一位的,第二名是沈腾,这两位都是经过多年的摸爬滚打,有许多的人生阅历和是否感受,在进行影视创作时能够抓住细微之处,带给观众不一样的感觉。再加上两位都是科班出身,能有今天的成就也绝非偶然。第三名是吴京,动作演员出身,演技可圈可点,身上有股韧劲儿,不怕输,敢打敢拼,拍战狼时赔上身家也在所不惜,这种魄力不是一般人能有的。第四名是邓超,演技可圈可点。但作为导演就算了吧,拍这个分手大师,直让人不忍直视。最后一名是王宝强,他的成功是一个偶然现象,恐怕以后也再能找到第二个王宝强,不能说没有幸运的成分,但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才能让它走到今天。
帮抬婴儿车致孩子摔骨折,商场人员被索赔冤不冤?对此你怎么看?
商场人员被索赔,冤,确实很冤!本来是好心来帮忙,没想到却帮了倒忙!但是在这件事情上,双方都有责任!
首先,双方都忽视了隔离桩的作用,所以双方都有责任!
我们知道扶梯上是不能上婴儿车的,隔离桩是干什么的?就是来阻止小推车,婴儿车来上扶梯的,目的很明确,这些被禁物品上扶梯会有安全隐患!
不管是商场人员,还是这个孩子的母亲都应该知道这一点,尤其是商场人员,不但没有阻止这位妈妈,竟然还主动帮助她,表面看来这是助人为乐,除了帮倒忙,假设这位妈妈推着婴儿车上了扶梯然后出事,一样这位工作人员难逃其责!
所以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工作人员的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
第二点,孩子之所以会摔,妈妈的粗心是主要原因。
我们都知道婴儿车里是有安全带的,就算是孩子睡着之后婴儿也是必须系上安全带,而这位妈妈恰恰犯了一个错误,没有系上安全带,导致车子抬起来直接让孩子摔倒了地上。
这才是孩子摔倒的直接原因。如果这位妈妈谨慎小心,仔细认真的给孩子系上安全带,可能就不会有今天的事故!
推着婴儿车出门,这些注意事项一定要注意
尽量避免走扶梯
出门在外,扶梯虽然简单方便,而直梯还不知道在哪里?但是为了孩子的安全,妈妈们最好不要走扶梯。因为扶梯的特殊性,导致婴儿车不能平稳的四轮着地,很多时候两个轮子都是悬空的,很多妈妈抱着侥幸心理,一旦发生事故会追悔莫及。
无论坐躺,帮孩子系好安全带
如果我们仔细观察,满大街的婴儿车很少有帮助孩子系安全带的。尤其是孩子睡觉的时候,总是想着孩子怎样舒服怎样来。
如果不系安全带,孩子很容易从车子里漏出来,人多的地方更是不安全,很容易被从车子里抱出来,所以不管是睡觉还是坐车,千万别大意。
孩子的事无大小,如果这位商场的工作人员没有孩子,她的行为完全可以理解,毕竟没有当妈,很多事想不到,但是作为这位妈妈,作为母亲的粗心大意,真的是难逃其责!
应该商场人员不会被索赔,为什么呢?首先看视频,商场工作人员在帮忙抬小孩,当时认为举于之劳,于是不加思索就帮忙,哪知,小孩从坐椅滑下,这中间主要责任是小孩妈妈未把小孩固定牢,或无危机意识造成。如以前没有监控就有很多说不清,但现在监控实录,任何人,也不能或不好狡辩。连炒的飞飞扬扬的常某打老师案,都不需要矛盾的另一方到场辨论,或指证。事情就是这样。那超市员工,有无提醒潜在危机的责任,关于这点,可以说谁都有或应该提醒潜在危机,也可以说,谁都没有提醒潜在危机的义务。所以不能要求提供举手之劳的帮忙者,去负担被索赔的责任。举例,小孩吃饭,筷子含口中走路或跑路,过路或邻居或看见的人,可以大声叫小孩不能这样,也可不管任其发展(去年成都报告四例,筷子穿喉者)。我的生活圈,看到小孩危险举动(爬墙翻窗,摸电线),也不敢(!)尽提醒义务,因为以前大声说过小孩不对行为,被人好好骂过,学乖了。吃自家的饭,不操别人的心了。
另一个理,员工是商场的职工,安排谁在哪上班,都可能帮一把。凭什么找商场员工索赔。
那可不可以找商场索赔?这个应该咨询法律界人士。因为题目是商场人员被索赔,这个超出答题范围。
您好,感谢您的邀请!我是高级育婴师、母婴KOL福林妈咪,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
商场人员帮抬婴儿车本来就是好心,孩子受伤的主要原因也不在她,从视频中看,移动婴儿车的时候没有把孩子抱出来,也没有给孩子系好安全带,这两点是制造成婴儿受伤的主要原因,大部分原因在于母亲。但是超市却设置了隔离桩,给带婴儿车的妈妈造成不便,超市也有一定的责任。
超市设隔离桩妨碍顾客走动
婴儿车很大,即使是旁边过人的小道,婴儿车完全过不去,正因如此,家人才会将车从隔离桩上边抬过去,按理说,给顾客行成了不便,并且因此造成了伤害,超市是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婴儿在车里没有系好安全带
那个视频中,孩子是从婴儿车下边滑出来,掉到了地上造成了伤害。这就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系了安全带,但是安全带因为质量问题开了,这就是婴儿车商家的问题,另一种是没有系安全带,有可能是妈妈忘了,也有可能是妈妈没有在意,如果因此孩子受伤,就有一部分是父母的缘故。
抬婴儿车的时候没有把孩子抱出来
如果需要将婴儿车抬起来的时候,比如说带孩子坐公交车,更换交通工具,都需要先将孩子抱起来,然后收纳婴儿车,等上了车再安置婴儿,而是视频中的妈妈,就直接将婴儿车抬起,这样的行为是错误的,父母也有操作不当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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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我身边的一件类似的事儿,前几天家住农村的三姨跑来我家借钱,说是发生了交通事故,要赔人家钱,但是这钱赔的可真冤。
三姨和三姨夫开了一家小超市,正好又在路边,生意还不错,小日子过得也有滋有味的,村里人都十分的羡慕。几天前,他们两个人开着自家的农用车去县里进货,路过车站的时候,被一个同村的人拦住了,想着两人帮忙把他捎回家,省点路费。结果就在回去的路上,途径一块颠簸的路面时,那人没抓好摔了下来,正好摔到了后脑勺,现在成了植物人。这家人就赖上我三姨了,从一开始的医药费,到现在要30万的赔偿费。不仅这几年开超市的积蓄全部都赔进去了,还欠了一屁股债,你说这冤不冤。
再说说这帮忙抬车的人,也是挺冤的。但是谁叫你是商场的工作人员呢?帮助顾客又是商场工作人员份内的事儿,我觉得这种在工作范围内的事情又涉及到商场隔离桩的问题,不应该有工作人员全部负责,商场也应该付起相应的责任。另外,这个过程也涉及到孩子母亲的疏忽,所以工作人员可能得负责,但是并不是主要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试驾问界车祸致骨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试驾问界车祸致骨折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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