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拒10公里跑步被辞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拒10公里跑步被辞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拜耳开除跑步女,是否需要赔偿?有什么法律依据?
你好,通过后续相关报道来看,北京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已经注销跑步女在中国工作类许可和限期离境措施。发生事件时是在中国地区工作生活,即必须遵守中国地区相关法律规章,所以拜耳开除其公职是不需要赔偿的。
在跑步女跑步外出且未戴口罩情况下,社区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劝阻,梁某妍拒不配合,已经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依据1.《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开除员工不需要负赔偿责任。2.《劳动合同法》第2条笫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康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3.《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若其劳动合同是和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驻地法人)直接签订的,无论其在中国就业的时间长短,一律视为在中国就业;若其劳动合同是和境外法人签订,劳动报酬来源于境外,在中国境内工作三个月以上的(不包括执行技术转让协议的外籍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视为在中国就业,应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发证机关办理就业许可手续,并办理职业签证、就业证和居留证。所以,在中国境内依法办理了就业许可的外国人也适用劳动合同法,北京市公安局已经注销梁某妍工作类许可,说明其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就业类许可。
所以,梁某妍在中国疫情期间工作生活,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就业管理规定,所以可以不给予相关赔偿,但是其可以在在雇佣国提起诉讼,期间劳动关系效力待定。仅个人观点!
如何看待拜耳辞退拒隔离外出跑步的澳籍华人女子?
应该说,拜耳公司辞退这位澳籍女士,是无比英明的决定,这样的结果,让14亿国人拍手称快,也能够让这家世界500强企业,得到世界人民更多的尊重。
那么这位澳籍女士为什么被辞退?很简单,她违法了! 不管他是中国人或者外国人,只要他踏进中国的这片土地,就应该遵守相关的法律,也包括这次抗疫方面的相关隔离法规,几乎所有的国家的企业都有这样的规定,就是如果员工违法甚至犯罪,肯定是会被辞退的,这也体现了企业的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
除了违法,也许还有另外几点 : (1)其实在很多国家的价值观里面,都有一点类似于不能忘本的情怀,拜耳是一家德国企业,其实很多德国人也以日耳曼民族为荣,很显然,这位澳籍女士的言行,严重的背叛了自己的民族,理当受到所有人唾弃。(2)国际化的今天,拜耳公司肯定很大一部分业务与中国有关, 就算她是企业高管,和14亿人比起来孰轻孰重呢!所以拜耳公司没有理由“放过她”。(3)这次事件,也把这位女士内心深处的极度自私展露无遗,道德素养如此低劣的员工一定不会是好员工,理当淘汰。
不知道这位澳籍女士,会不会厚颜无耻到向所在国劳动部门提出申诉,但是作为拜仁公司,哪怕付出一定比例的经济赔偿,也会一条路走到底,因为如此正面维护公司荣誉的机会,绝对是千载难逢!
当然我还是要说,每天几万的入境人数,害群之马毕竟是极少数,我们依然应该善待,99.9%的华侨/留学生甚至外籍华人,他们大部分都和我们一样,一脉相承,爱我们的同胞,爱我们的祖国!
我觉得开除这个人,是很正常啊!对于她来说,这是不守信用和规矩该付出的代价。而对于企业来说,你连这么重要的事情都不能自觉,那么以后在企业中也不可能做到自觉自律的,开除的就是你。
外企在近几年的治理下,对于无论什么问题都小心翼翼,特别是这种容易引起舆论漩涡的事件更是快刀斩乱麻,从公司大局来说没有必要为了一个部门领导来冒犯中国人民和政府,除非不想在中国恰饭了。开除一个人总比事后舆论攻关容易,大不了最后劳动官司打输了赔员工钱而已,再说了这种公司能怕员工来告自己?
我有点不理解,混到那种职位的人,而且毕竟也在国内工作,素质能差到这种程度?现在别说澳大利亚华侨啊,就是在华外国人也应该知道隔离保命要紧吧?就视频里那个嘴脸,真是毫无素质和情商可严,比泼妇骂街还丑陋。
我觉得拜耳公司做得不错,对于公司来说是一次危机公关;对于那些慕洋犬来说让他们知道个现实:他们的洋大爷在关键时刻是不会帮他的!你怎么看待你的国人,外人就怎么看待你!
舆论方向可控也不可控,作为一个跨国大公司肯定要回避一切可控的风险,中国举国抗疫的情况下出了这一档子事情,再被有心人引导下火烧到公司身上怎么办?跟资本讲情面?资本为啥叫资本,就是因为唯利是图,清理门户起来对手都目瞪口呆。她没打人没骂人,我们又没证据证明她得了新冠。那她出去跑步,只能口头批评,真是正常工作逻辑。基层也是可怜。看到那么丑的脸喊骚扰,他们居然还有人气吞声。
我觉得应该是作为医药行业从业者,却在疫情下表现得如此不专业,甚至愚蠢自大。一来伤害公司形象(公司其他人是否也这样)。二来此后作为公司管理人员也是相当不合适了(不服众且认不清形式)。
没人会觉得公司好,但如果他们不辞退该员工,会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类似招标这些事,一点印象差别也有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所以他们其实是在止损,另外也说明了该员工在该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不够。我有些好奇的是。这个女子从事医药行业,而且还是高管,对新冠的传染性应该比大众了解的更多啊,隔离期不带口罩跑步,算不算知法犯法?还有,都拜耳的高层了,素质应该挺高的啊,怎么能随意的喊骚扰?好想知道这个女的平时工作什么作风?我们现在的经理,真的是非常nice,人也好,肯定做不出这个澳籍女子的做法?
美国人和欧洲人相互歧视的,破落户和暴发户谁也看不上谁。欧洲内部的话,意大利经济差,散漫不靠谱,从二战被黑到现在。可在往早了说,意大利的文学美术音乐建筑美食纺织品,哪样不是领军的。有一个专门的术语,欧洲世家子弟向往的grand tour,就是带上仆从在意大利找专人作向导,住名人故居,观艺术遗迹,四处游历增长见闻,都算得上是当年的哈佛夏令营了。Florence是个好听的名字,对应的中文大概是“茂”,草木扶疏,确切的说不算意大利名算英文名。
英国前首相卡梅伦的小女儿和南丁格尔都叫florence,意大利拼法应该是翡冷翠。不论这么说这个泼妇真配不上这个名字。大公司清理起门户来,著名快准狠。为了公司利益,为了能向股东交代,有啥不能炒的。公司HR这边炒人,那边法务部已经跟进准备应对,一个系统马上就在运转。最多不过给点赔偿。考虑到她这个情况,估计都不一定需要赔钱。扣个严重损害公司形象 员工手册都是规定了可以开除的。
这样一报道,对她以后的人生都会造成颠覆性的影响,我觉得现在政府虽然现在以法家思想为重,但在个人隐私上还是要保护下,可以拘留,可以判刑,但报道至少也要打上马赛克,不应把真实信息报道出来,对她以后人生的影响也会催生出另类的犯罪。
非常正确的决定,作啊、你在作啊,这回完蛋了吧,工作都作没了,这下出名啦,看看还有哪个公司能要你,就你这样无组织无纪律的人没有哪一个老总喜欢,你愿意跑步愿意锻练这是好事,你带上口罩能憋死你不?
虽然被拜耳公司辞退,但是我们的疫情防护规定法律责任必须要从严追究。否则我们的医疗专家等许多地方为了抗击疫情付出了巨大代价情何以堪!
从国外回来的公民、华人华侨都是要遵守法律法规疫情防护纪律。不能多国外回来了就是高人一等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腐旧特权思想意识。否则我们政府执法机构将以法律责任严肃处理,维护国家抗击疫情阻击战胜利成果!
青岛240斤小伙花6600元去扬州减肥,却因一根火腿肠被开除, 你怎么看?
我觉得合情合理,你既然交钱了,我们就有责任让你瘦下来,减肥机构只能保证你的日常训练,但是无法做到24小时控制你的饮食,如果你还是私自偷吃火腿肠的话,对不起!请你走人。连这点自制力都没有的话,神仙也救不了你,你这辈子,注定是个胖子!
感谢邀请!
减肥营的做法有违合同法,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需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应退还部分学费。
青岛240斤小伙,看到减肥营信息,前往扬州参加减肥营训练,并缴纳6600元,加入减肥营,视为双方减肥训练合同成立,生效,并实际履行。
该合同在履行中,青岛小伙因一根火腿肠被开除,导致双方减肥训练合同解除,属减肥营单方解除合同行为。但小伙的行为没有在合同中事先列明,也不符合法定单方解除合同事由,显失公平,故减肥营开除行为不符合合同法规定。
事件的发展也符合法律预期,训练营如因显失公平的理由解除学员,应退还部分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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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在我的观点看来,教练并没有错。虽然看起来是芝麻大小的事情,但是你之所以胖,需要去减肥,就是因为自己不注意芝麻大小的事情。如果你自己自律,也不需要去减肥。那么你既然去教练那里减肥了,约束你这芝麻大小的事情就是教练的义务。他只是在履行自己的义务。
首先我感谢对三叔的邀请哦!
看到这个我觉得花钱去减肥这个小伙应该是自控力比较差的一吃货。减肥真的是要自己从自身去改变意志要坚定自控力要强坚持每天早上去跑步5-8公里。坚持下去少吃油腻的食品管住自己的嘴慢慢的就瘦下来了用不着去专门的减肥中心去那里就是拿钱买罪受那6600去减肥被开除应该是减肥中心觉得小伙自控力太差减不下来才开除的吧!无论是什么原因我是觉得减肥中心是不对的偷吃火腿肠可以批评教育老话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最起码的道理都不守这个减肥中心离倒闭也不远了
我认为减肥机构没有错。
标题不完整,并非仅仅因为火腿肠,还因为没忍住出去透透气。所以这个标题有明显的误导嫌疑。新闻说的非常清楚,偷吃火腿肠,只是加罚练习而已。但是,小伙子并未因为这次加罚而吸取教训,反而又偷偷溜出去。所以才被开除了。
首先,从小伙子的角度来看,真的很可惜,就两次错误,而失去了后面的机会。但是并不委屈,毕竟是自己违反规定在前,有白纸黑字的合同为证。特别是买火腿肠,自己吃也就罢了,还分给室友,是显示自己的大度吗?这明显是拖室友下水的节奏啊。算了,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就当人生道路上一个教训,遵守规则真的很重要。
其次,从减肥机构的角度来看,做的很好,正是由于你们这样的坚持原则,才能取得良好的减肥效果,这才是真正的对客户负责。如果客户一再犯错,你们都容忍的话,那绝对就不称职了。同时,你们在处理过程中,并没有因一个火腿肠而开除,而是采取了加练的方式惩罚,这样也比较人性化。所以,为你们点赞。
最后,也给减肥机构提个建议。做减肥,严格一点当然好。但是,毕竟有一些减肥的朋友自控力比较差,否则也不会这么胖啦!所以呢,可以采取一些严监管的措施,不给他们犯错的机会,这样也就减少了很多矛盾。
对于拜耳中国澳籍华人返京拒绝隔离外出跑步被辞退大家怎么看?
只想说,干的漂亮!
首先从缘由来看,这个女人虽然说着华语,但国籍已经是澳大利亚国籍了。而她所在的拜耳公司更是世界有名的大公司!这样的公司如果想打造良好的口碑除了花钱之外更是需要长时间的优质服务跟优秀的产品来保证的!而该女子的做法不但对自己跟他人的安全不负责,更是严重有辱拜耳公司的形象!加上德国跟中国的国际关系~辞退她是必然的!
再从中国人的角度。这个女人无论从言语还是行为当中都透露出一点瞧不起中国的感觉。我是外国人,我回到中国你们就得优待我!那小编想问问你:“中国改革开放的时候你去哪了?”这回逃难知道回中国了,还不服从管教尤其特殊时期对他人的健康不负责任!
国家在最需要你的时候你换了国籍,这会遇到困难了知道回中国清闲!做人最重要的是不能忘本!
所处的环境不同,对问题的习惯看法也会有差别。既使处在同一环境中,对问题的看法也会不同。观点不同,在没有外力约束的情况下,付诸之行为也不同。比如,欧洲很多国家人们习惯上认为只有病人才应该戴口罩,健康的人不用戴。我觉得此女的行为应该受到遣责,但在经过批评教育后,能有所悔改,还是值得肯定的,不是不可救药。至于被开除,显失公平。
对于最近时期一些地区出现回国华侨或归国人员返回国家给我们的疫情带回的反弹,搞得全国各地人心惶惶甚至好多地方又重新封城这会使我们国家所付出的一切努力付之东流,建议对于归国班机港口统一调度,不关闭国门但是仅留有少量口岸对外开放,尽量班机不要进内陆,归国人员和外国来宾进来一律隔离三周以上,一切健康证明无效并统一管理,参与接触这些人的工作人员最好穿戴防护服,做好自我安全保护,看好我们的国门让我们祖国内陆处于安全防护之下,让我们国家为疫情所付出的一切不要前功尽弃,让全国各行各业尽快恢复正常。
其实我挺同情他的,也挺认同他的,爱跑步运动的人他每天跑步已经变成了习惯,一天不跑就浑身难受。可能有人会说在自己住的屋子里也可以原地跑啊,为什么要出去冒风险呢?
对于每天习惯跑步的人起跑的距离最少要5公里起步,在方寸之地怎么施展的开?如果让他十几天不运动,眼见着自己变胖,那比他得病毒还难受,毕竟变胖是眼见着的,而染上病毒是要靠运气的,每个人在没有感染上病毒之前都会有侥幸心理,哪那么好彩会让我碰上?
所以这个澳籍华人肯定也是抱着侥幸心理去想着跑步运动的。不过你即然回国躲避瘟疫那你就要守国内的规矩,否则你不是成了“千里播毒你最快”的人了吗?所以被拜耳公司开除也是活该,谁叫你不守规矩了?疫情期间国家为大,牺牲小我,成全大我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是不是这个理儿!
【职场如水观点】此女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隔离私自外出跑步且不戴口罩,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拜耳公司辞退符合公司规定,合理合理,理所当然。作为我们对于这样的人被开除感到开心。就像题主所说的“不做死不会死”,真是大快人心。
一、此女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且态度恶劣被开除就是“不做死不会死”的典型例子
此女子为澳籍华人,返回北京后不按规定居家隔离私自出去跑步并且不戴口罩。社区人员发现后,立即上前劝阻,要求其按照隔离规定在家隔离。但其不仅不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控,还大声叫喊“救命、有人骚扰”。
后有网友发现,其为拜耳公司的中国员工。拜耳公司为避免因其事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立即宣布将其开除。
所以,通过此女的表现活生生说明了一个例子“不作死就不会死”。我们只能祝他好运了。
二、将此女子开除说明拜耳公司是一个富有高度责任感的跨国企业
拜耳公司作为世界500强企业,在世界各地有着成千上万名的员工,有着完善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从人事角度上考虑肯定不会继续留用一个触犯驻在国法律的员工。且该员工态度恶劣、人品极差根本不符合拜耳公司的企业文化。作为一家有责任感的企业,按照正常公司程序辞退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员工,合理合法。
拜耳公司将其开除符合自己的企业文化。
总之一句话,该女子“不作死就不会死”,一切都是她自己咎由自取。
关于"拜耳中国"神速开除"跑步女"的新闻,你能想到了几个成语?
一个本质自私自利的人,怀着一颗狂妄自大的心,从来都是自以为是,终于叛国,成为外国人后数典忘祖,为避难来到中国还自肆高贵,忘乎所以,最终自食其果,驱逐出境,大快人心!!!
大快人心,自食其果,心安理得,心中无数,自作自受。烛蛾谁救护,蚕茧自缠萦。人生如春蚕,作茧自缠裹。作茧自缚,数祖忘典,崇洋媚外,饮水思源,自以为是,自作聪明,故作姿态,不伏烧埋,高自标树,自以为然,妄自尊大,一意孤行,刚愎自用,固执己见,自行其是,心术不正,血口喷人,狼心狗肺,天理难容,暴戾恣雎,造谣中伤,贼喊捉贼,装神弄鬼,心术不正,狗仗人势,祸国殃民,青面獠牙,凶神恶煞,人面兽心,别有用心,造谣生事,忘勿所以,忘恩负义,恩将仇报,以怨报德,背信弃义,鸮鸟生翼。先说这么多!
一提这跑步女就今人深恶痛绝。
澳籍跑步女梁某最近被网友炒的沸沸扬扬,她本是华南某名牌高校一学霸,从小就趾高气扬,高高在上,自以为高人一等。高校毕业后出国更是祟洋湄外,目中无人,自恃高贵,随心所欲。在京小区上窜下跳,不理管理人的苦口婆心。跑步女梁某阴险狡诈,阳奉阴违,
目无尊长,无法无天,目无法纪,违法乱纪,不知廉耻,妄自菲薄,妄活人世,罪大恶极,夜郎自大,面目狰狞,今人作呕,恶人先告状,倒打一耙,说管理人员骚扰,非礼,信口雌黄,胡说八道,颠倒黑白,盛气凌人,卑鄙无耻,面目狰狞,咄咄逼人,呲牙咧嘴,气急败坏,这真是螳螂挡车,不自量力,玩火自焚,天礼不容。全国人民努发冲冠。拜耳公司怕引火烧身,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把跑步女梁某开除公职,永不录用。此人必将被永远订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永世不得翻身。首都公安雷历风行,当机立断,闻风而动,取消跑步女梁某工作签证,限期离境。这真是大快人心,人心所向。跑步女梁某悔不当初,悔恨交加,不能自拔,痛心疾首。其家人努其不争,恨其不幸,恨铁不成钢。跑步女梁某真是跳梁小丑,哑巴吃黄连,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顺便把自己饭碗也给砸了,这真是害人害己,可气可恨,必将遗臭万年。
1,牛逼哄哄(可以算新成语吗?)
2,目无法纪
3,无法无天
4,跳樑小丒
5,撒泼耍赖
6,不知廉耻
7,妄活人世
8,人品低下
9,低贱下作
10,卑鄙无耻
11,面目可憎
12,猪狗不如
13,自作自受
14,臭气熏天
15,厌恶至极
16,驱逐出境
17,夾包滚蛋(我为此女新创的,真太码令人生气,令人作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拒10公里跑步被辞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拒10公里跑步被辞退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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