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货车违规乘人致8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货车违规乘人致8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东吴小将马忠擒获关羽关平父子,射死老黄忠。魏蜀吴的武将中还有比马忠更牛的人吗?
当然有。如果是擒杀关羽父子,射死黄忠的无名小将马忠算是针对蜀汉集团的一个bug的话,那么另外一个人则是江东孙吴集团最痛恨的病毒。
其实黄祖这个人比较渣,他打仗水平实在是菜得不行,这辈子屡战屡败,次次都让人家打得落花流水,完全扛不住揍。
但比较神的是,他总能给对方造成痛彻心扉的惨重损失。
第一次作恶
江东集团的老主君,孙坚。英才盖世,志向宏伟,智勇双全,手下还有一帮忠心耿耿的拥趸。
十八路诸侯会盟讨董,董卓兵败,携汉朝君臣而迁都。孙坚率部进入洛阳,获得了传国玉玺,他私藏起来,却因此得罪了众诸侯。
孙坚率领部下回归江东,却遭到刘表的拦截,黄祖正是刘表麾下大将。双方开打,黄祖被打得大败溃输,仓皇鼠窜。
孙坚趁势追击,却不小心落入了伏击圈,一阵乱箭齐发,黄祖的那群部下居然把孙坚给射死了。
这确实是一次意外,但这导致黄祖成为江东集团永远不共戴天的仇敌,最恶毒的猫头鹰。
第二次作恶
孙坚死了,但他儿子孙策是个不世出的英雄。
孙策年少英勇,雄才大略,素怀千里之志。他最初是依附于袁术,但金鳞岂是池中物,孙策可并非久居篱下之辈。
孙策用父亲留下的玉玺向袁术交换,获得了父亲的老部将和一部分兵马,开始了征服之旅。孙策广招人才,迅速开辟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袁术死后,袁术的一些部下来到江东,孙策得知,想去招揽到自己麾下。但这部分人却被庐江太守刘勋截住俘虏了。
孙策大怒,率兵征讨刘勋,而黄祖掺和了进来,他派援军来支持刘勋,一齐对抗孙策。但他们怎么能是孙策的对手?被孙策揍得落花流水,抱头鼠窜。
孙策指挥大军乘胜追击,他的表弟,就是孙坚的外甥,名叫徐琨,当时爵封广德侯,平虏将军,能征善战,作战勇敢,率兵追击黄祖。却被一支流箭飞来射中了要害,不治身亡。
徐琨的死亡,也纯粹是一次意外,但却给孙策造成巨大的损失。旧恨未了,又添新仇,江东集团对黄祖更是恨得咬牙切齿。
第三次作恶
孙坚、孙策父子活着的时候都没能奈何得了黄祖这个恶棍。孙策死后,孙权执掌了东吴的军政大权,也很快与黄祖发生了冲突。
公元203年,孙权亲率水陆大军,攻打黄祖。和以前一样,黄祖又被打得大败,惶惶如漏网之鱼,急急如丧家之犬,抱头鼠窜。
但意外又发生了。东吴勇将凌操率领船队奋进直追,却遇到了黄祖麾下的猛将甘宁。甘宁负责断后,他拈弓放箭,正中凌操咽喉,大将凌操顿时一头栽倒,死于非命。
在跟随孙策作战期间,凌操就是一员勇将,东征西讨,官至破贼校尉。此时更为孙权倚重,在这场战斗中,凌操冲锋在前,“先登,破其前锋,轻舟独进”,但却遭此噩运,殒命沙场。
与江东孙吴三世结下刻骨深仇,屡屡造成重创,黄祖就成为了江东的世代公敌。
这就是黄祖,次次都败,但次次都能意外地重创敌人,让敌人痛彻心扉,切齿仇恨。
不仅如此,黄祖还有个特点,只要和他沾上边的人,无论敌我,基本上都没有好果子吃,比如刘表、吕公、张硕、苏飞、邓龙、弥衡等。
所以说,黄祖是三国时代不折不扣的猫头鹰式的人物。
不得不说,东吴小将马忠是“演义”的一大bug,此人武艺平平,却能够荣获“名将收割机”的美称。捕的却全是大鱼。樊城之战期间,马忠擒捉了蜀将关羽、关平父子,并将父子二人斩杀。夷陵之战,马忠又射中了五虎大将黄忠,使黄忠死在了自己的成名绝技弓箭之下。
如果说“演义”中谁斩杀的名将最多,那么这个人非马忠莫属。
但你要说谁比马忠更牛,那可就太多了。无论比武力值,还是比军事贡献,东吴马忠都不值一提。
马忠虽然斩杀了关羽、黄忠等名将,但他并不是靠硬实力取胜。用我们农村的一句俗语来说,是因为他踩到狗屎了,走的狗屎运。
比如斩关羽一节。起初关羽夜走麦城,东吴大将潘璋、朱然、丁奉等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他困在麦城,这时候并不见马忠的身影。直到关羽心力交瘁,放弃挣扎之际,马忠出现了,并顺利接收了胜利的果实。原著是关羽自己放下刀的。也就是说,关羽压根就没跟马忠交手。原文如下:
公与潘璋部将马忠相遇,忽闻空中有人叫曰:“云长久住下方也,兹玉帝有诏,勿与凡夫较胜负矣。”关公闻言顿悟,遂不恋战,弃却刀马,父子归神。
再比如射杀黄忠一节。是潘璋与黄忠单挑数合,诈败引入埋伏圈,周泰、凌统、韩当等人齐出,将黄忠围在垓心。突然间一阵狂风,让黄忠找到了一个缺口,急退走时,恰好遇见马忠的一支伏军。因此被一箭射中。
这个也只能解释为马忠的运气好。
论武艺,马忠被关羽之子关兴轻松击败,武力值顶多二流。论功绩,即便没有马忠,关羽、黄忠同样不可能跑掉,所以这算不上什么大功绩。
因此!我的观点是。魏蜀吴中比马忠厉害的将领数不胜数。
比如五虎上将、五子良将、曹魏八虎骑、东吴四英将、东吴十二虎臣。以及典韦、许褚、庞德、李典、文聘、李通、吕虔、魏延、廖化、陈到、太史慈……
马忠至少排在几百名开外。
马忠,字德信,巴西阆中(今四川阆中)人,他是三国时期蜀汉将领,历任镇南大将军、平尚书事等职,为刘备集团立下了赫赫战功,深受百姓的爱戴。
不过在演义中,马忠却成了东吴将领潘璋的部将,在关羽败走麦城后,擒获了关羽、关平父子。演义中相关描述如下:
关公翻身落马,被潘璋部将马忠所获。关平知父被擒,火速来救;背后潘璋、朱然率兵齐至,把关平四下围住。平孤身独战,力尽亦被执。
马忠还在夷陵之战时,一箭射死黄忠。黄忠当然不是马上就死,而是如同电视剧中演的那般,被部下救到营中,跟刘备有过一番对话后,才一命呜呼的。
关羽和黄忠,都是蜀汉“五虎上将”之一,他们身经百战,战功赫赫,是一等一的大将。然而无一例外,都栽在了马忠的手中。这样一看,马忠似乎很牛逼,是东吴甚至是三国中了不起的将领。
那么,魏蜀吴中还有比马忠更牛逼的人吗?
我认为魏蜀吴中,比马忠牛逼的人,有曹魏“五子良将”、赵云、马超、魏延、甘宁、黄盖等人,下面笔者将根据演义的记载,分析如下。
一、曹魏“五子良将”比马忠更牛逼。
“五子良将”,指的是张辽、乐进、于禁、张郃、徐晃,他们都骁勇善战、武艺高强,跟随曹操南征北战几十年,为曹魏政权的建立作出了杰出贡献。
①张辽
张辽在演义中,那绝对是一个很了不起的角色。他原本是吕布的部将,吕布白门楼殒命后,曹操原本是要杀死张辽的。在危急时刻,刘备对曹操说,张辽乃是一位英雄,不应杀害,曹操就招降了张辽。
且看演义第六十七回:曹操平定汉中地,张辽威震逍遥津。
这一回合,吴主孙权率兵十万,攻打合肥。当时,孙权已得皖城,张辽十分忧心。不过此刻曹操送来了木匣,劝张辽发兵。张辽听从了指挥,决定亲自迎敌,跟孙权决一死战。后来大家都知道,张辽大败孙权,杀得江南人胆战心惊,威震天下。
②乐进
乐进,是最早追随曹操的武将之一,他胆识过人,在官渡之战,斩杀袁绍部将淳于琼。之后,在讨伐袁谭、袁尚中,斩杀严敬,立有战功。在逍遥津之战,也看得到乐进的身影。当时他的任务是诱敌深入,然后一举进攻。
③于禁
于禁,深得曹操赏识,曾被曹操授予节钺,在讨伐吕布时,他身先士卒,奋勇杀敌。之后又在讨伐黄巾军时,斩敌数以万计。
④张郃
⑤徐晃
徐晃,解了“樊城之围”,大败关羽。曹操对他的评价十分高:“我从来没有看过有比徐晃更厉害的将领,他立下的战功远远超过孙武和穰苴,有着和周亚夫一样的风度。”
二、赵云、马超、魏延,比马忠更牛逼
赵云,曾在长坂坡七进七出,杀死曹操几十员大将,在百万军中如入无人之境。很多“三国迷”认为,赵云之勇,甚至不逊色于三国第一武将吕布。
马超,西凉第一勇士,他曾和魏将许褚大战二百多回合,占据上风。他也合猛将张飞大战三天三夜,毫不惧色。
魏延,蜀汉一员大将。在蜀汉后期,他的武功代表着蜀汉最高水准。因此,诸葛亮北伐时,总会带上魏延,令他为先锋。
三、甘宁、黄盖,比马忠更牛逼
甘宁,字兴霸,东吴著名将领。在逍遥津之战,他挺身而出,跟敌军厮杀一场,救下了孙权。孙权曾这样说:“曹孟德有张辽,我有甘宁霸,何足畏惧!”
黄盖,一个热血男儿,他为了击败曹军,甘愿受刑,差点身亡。曹操落荒而逃后,黄盖乘胜追击,差点就杀死了他。
总结
马忠虽然擒获了关羽、关平二人,射死了黄忠,但是他要么以众敌寡,要么乘人不备。所以并不能说明他比关羽、关平和黄忠要厉害。总体而言,马忠是东吴一名小将,在演义中是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色。
你为城市养犬困惑过吗?临夏州公安局向社会各界征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意见, 你怎么看?
我作为在城市里的养犬人,更期待有关部门出台养犬条例并严格执行,原因有以下几点:
看见流浪狗的心酸:遛狗时偶尔会碰到流浪犬,因为没遇到好宠主,狗狗被抛弃流落街头,饥饿、生病、虐待随时会夺去它们的生命。另一方面,狗有攻击性,也会给社会造成不良隐患。出台养犬条例应该重罚这些抛弃狗的宠主,从源头遏制流浪狗的产生。
害怕不牵绳的狗:有些宠主自认为“我家狗不咬人”,遛狗不牵绳或者让狗自遛,就算再温顺的狗狗,也可能因为受到惊吓咬人的。我个人遛狗时就特别害怕没绳子的狗,有些狗喜欢跑过来跟我家狗玩,有时也会过来攻击,我为了保护我家狗,还被一只柴犬抓伤过。
讨厌不清除便便的宠主:有些宠主让狗随地便便,甚至在街道上,在小区路上发现这些“炸弹”,也不清除,让路人恶心不已。养犬的人每天遛狗,更容易碰见这些脏东西。
结论是,临夏州出台养犬条例,规范文明养犬,对于养狗不养狗的人来说,都是件好事,养犬人按照规定来执行,做好自己份内事,没什么好困惑的。向大众征求意见,证明有关部门工作细致,听取群众意见,出台的政策也更完美、更人性化。
我们城市已经出台养犬条例并执行了,执行期间没有流浪狗了,路面也干净了,大家都牵绳遛狗,不要担心有大狗过来攻击,我个人感觉特别好。
作为一个宠主,很支持有关部门出台相关规定规范养犬行为。
近年来,由于人们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城市中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其中大部分为养犬,品类多种多样,大小体型各异,给人们带来了很多的欢声笑语,但也给很多人带来了各种困扰和麻烦。比如狗狗深夜乱吠,影响他人休息;狗狗随地大小便,影响社区和城市的卫生文明。更有甚者,狗狗发狂伤人,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安全。为此,很多地方出台了相关规定规范养犬行为,这对养犬人和非养犬人都是很有好处的。
我认为要做一名合格的养犬人,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每年定期为狗狗注射相关疫苗及进行常规体检;
第二:不带狗狗进入公园、学校、商场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第三:遛狗使用牵引带。有伤人等不良记录的犬只外出时应使用口罩。尽量避免近距离(1—2米)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人群;
第四:以正确合作的积极态度承担因管理狗狗不当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如抓伤他人、咬伤他人或损坏公物等;
第五:及时清理狗狗粪便,并妥善处置;
第六:深夜、清晨避免让狗狗吠叫;
第七:乘坐电梯时,尽量抱起狗狗,如同乘人害怕狗,就礼貌退出,等候下一部电梯;
第八:善待狗狗,不长期囚禁、拴养狗狗,不虐打狗狗;
第九:尽量为狗创造终生养护的条件,绝不遗弃。
希望各位宠主能负起责任,文明养犬,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也希望更多的地方尽快出台相关规定,规范养犬行为,为市民带来一个文明安全的生活环境。
人会有报应吗?
坏人从他做第一件坏事时就有了报应,只是我们看不到,只看到他风光无限。做坏事的人,好人虽治不了他,可都离他很远,他的朋友都是相互利用的朋友关系,看他们每天都喝的烂醉,那是麻醉自己,他们也有苦,只是一时失足,千古恨。回不了头了。所以我们不能做坏事,守住本心,看看坏人的报应何时到来!
人想得越多越心烦,报应不报应这种事情凡人也搞不懂,也看不明白,凡事凭良心去做将心比心,有时站在对方的立场想想,把自己的心情搞好!人生事十有八九都不如意,不可改变天气但可以改变心情。剩余的交给天意!顺其自然水到渠自然成。
肯定有,只不过早晚而已,你看苍天饶过谁?
讲一个故事。
前些日子回老家,在滨海路上遇见一熟人,当时沒认出来,因为变化太大了。
他显然得了脑溢血,脑中风之类的病,留下后遗症,走路一瘸一拐,一半身子僵硬,一条胳膊不听使唤,身体一直前倾,好象随时都会摔倒。
看背影有点熟悉,仔细一看,不由地叫了起来"这不是老x吗?"而他,也好象认出我,叽哩哇啦一阵乱叫,显得非常激动,就是说不出话,一着急,口水眼泪全流了出来。
因为无法正常交流,我只好悻悻离去,他显然意犹未尽,分手的时候,我清晰地听他喃喃自语:报应啊报应。
我和这个老x交情不深,也没有太大交恶,但有两件事给我印象很深。
小时候批走资派,斗臭老九,把全堡唯一的老教师拉到街上批斗。我们那时都是小孩子,看热闹不怕乱大,一路嚷嚷,谁也没想到,这个"老x",当年也就八九岁,乘人不注意,把烧红的铬铁一下子摁在老教师的后背,只听滋啦一声,后背冒了烟,老人一个趔趄,一头裁倒在地。
改革开放后,当地海滩被外地老板承包,雇人看管,也是这个老x,听说把女人送给老板当姘头,老板和女人在家鬼混,他牵着狼狗,戴礼帽,给人看海,看见有人下海滩,便放狗去撵,虽然没咬人,但也吓人不轻,发现偷海的就告密,带人上门,又是罚款又嚷着抓人,堡里的人都叫他汉奸王八蛋,背地里诅咒他不得好死。
后来便出现开头的经过,听说他突然中风,女人侍候了一段日子,厌烦了,跑到城里去打工,让年迈的老母侍候他,说好听点,就是做碗饭给他吃,他一个人东倒西歪爱干啥干啥,自生自灭。
就这样,大家还说这报应来的晚了点。
人真会有报应,我九十年代初的一天下乡时亲眼目睹了一件恶人遭报应的事件。
这名恶人是一名中年男子,他在公路上骑着摩托车横冲直撞,是车他就超。当他看见前面一辆轿车时,又要超该车……。
但是该车速度也不慢,不甘心让他超过,气得他在车上不断辱骂前面轿车里的司机。司机也不知道他一直叫骂什么,只管全速行驶……。
一会儿道路到了拐弯处时,司机把速度减慢了不少。这时他赶紧超过轿车挡在该车的前面。司机开门与他理论,不由分说上前连击司机几拳,打得司机鼻青脸肿、满面流血。司机还没有顾上出手,他蹬上没熄火的摩托车一溜烟无影无踪……。
司机带着伤赶紧去追,一会儿快要追上他时。他为了防止轿车追上他,于是再加大油门……。但是前面是丁字路口,他赶紧来了个急刹车,由于刹车过急,导致他连人带车重重的摔在路上,始终不能动弹,还不停的喊人救命……。
轿车赶到后,司机打开车窗对他恶狠狠的说道:“你也有今天,记住吧!这就是报应!”。说罢司机哈哈大笑的一踏油门一溜烟的急驶而去。
这种报应,是以不同形式,在不同时空条件下进行的。善有善报, 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爱心无限,灵魂受到洗礼,是精神支撑行为举止,自然而然地自觉行动,三分钟热度,稍后又后悔不已,可能又要变本加厉,不择手段的通过其他途径捞回来!
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情,烧香拜佛,是在恕罪,或者企图躲过一劫。未曾想过,三尺头上有神明,苍天为何侥恶人?
这种好与赖的不同报应,有早上栽树,后晌乘凉,直接了当,立马兑现状态的,有迟到的福运、报应分明那样的结果,也有父债子还,及其厚积薄发,光荫子孙那样的情形。
如果没有好坏的是非界限,没有道德法律法规约束人们,而惩恶扬善,这个社会成何体统?
(网络图片,原创回答)
男子和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双方均属自愿,能认定为强奸罪吗?
当然可以认定为强奸罪。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而对其强行奸污的行为。但是对于特定的人,比如十四岁以下幼女、精神病人等,她们的心智不成熟或者不正常,不具备自我保护的行为责任能力,所以说尽管她们愿意,也应认定为强奸。另外,具有一定从属关系的男女双方发生性行为,比如男上司和女下级,男医生和女病人等,即使女方同意,也要认真分析情节,确定是否真正违背妇女意志,客观定性罪与非罪的界限。
如果男女双方都有正常民事能力,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
题中,男子和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双方均属自愿,能不能认定为强奸?
精神病患者分间歇性和持续性。也就是说,有的精神病患者是间歇发病,不发病的时候有正常意识,也有民事能力,发病的时候就处于无意识状况,称为间歇性精神病;有的精神病患者长期处于无意识状态,称为持续性精神病患者。
如果该男子和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发生关系时,该名精神病患者正处于发病期间,虽然有自愿的意思表达,那也是一种无效的表达,该男子构成强奸。反之,如果发生性关系时,精神病病患者处于正常状态,有自愿的意思表达,则不构成强奸。
如果该男子和持续性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精神病患者虽然有愿意的意思表达,该男子的行为同样可以认定为强奸。
和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双方均属自愿,是否构成强奸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一,什么是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行为,与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在明知妇女患有精神病,或者是痴呆患者时,还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管是采取什么手段,都应该以强奸罪论处。
但是,与间歇性神经病患者在精神正常时发生性关系,又经本人同意,则不构成强奸罪。
如果是违背妇女意愿,即便是与作风不好的妇女强行发生性关系,也应定为强奸罪。认定强奸罪,不能以妇女是否反抗为依据,应具体、仔细区分。
强奸行为,全世界几乎所有国家都属于犯罪行为。
二,怎样甄别强奸罪?
主要要看妇女本人意愿。
判断是否构成强奸罪,要结合当时的时间、地点、环境、妇女体质和性格等因素综合分析。从表面上看,有的妇女没有反抗,是因为受到胁迫而害怕,不敢反抗。甚至失去反抗能力的,这也是违背妇女真实意愿。
和没有责任能力的妇女(精神病、呆傻等患者)发生性关系,因为这几种妇女无法表达自己的真正意愿,无论是否“同意”,都属于强奸罪。
1,采取暴力手段
这里所说的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通过殴打、强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危害妇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造成妇女无法抗拒的。
2,采取胁迫手段
胁迫手段,是指对妇女实施恐吓、威胁等手段迫使妇女就范,或者使得妇女不敢反抗。比如吓唬被害人家属的安全不能保证,揭发被害人隐私等等等。
3,采取其他手段
采用那些迫使妇女不知道反抗,或者无法反抗的手段,比如用酒灌醉、熟睡、假冒医生看病等办法对妇女发生性关系的。
综上所述,与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关键是看是否采取了上面的几个手段而强行发生。如果是在受害者清醒状态,并且本意同意,就不构成强奸罪。所以要根据具体情况,仔细甄别。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货车违规乘人致8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货车违规乘人致8死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