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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说一说在生产队,被派过饭的故事吗?
七十年代初。
那时的乡镇叫人民公社,村叫生产大队,大队又按村民居住地域分为几个小队,每个小队的村民,集体出工干活,集体核算分配钱粮。
时不时的,就有公社、县或者省里的干部下乡劳动锻炼或者考察调研,他们就直接进村,吃住由生产队干部安排入户。
说实话,那时的村民是很欢迎下乡干部吃住在自己家里的,原因一是讲政治,讲成份,干部在谁家吃住,说明这一家是贫下中农,根正苗红,是一种荣耀,二是政民关系。那时的农民打心里觉得“公家人”好。三是有收益,下派干部在农户家吃饭,早上三毛,中午四毛,晚上三毛,这家农户一天有一块钱的收入。一块钱,在那时是可以买10斤小麦、或买20个鸡蛋、或买50斤白萝卜、或买1.4斤猪肉的。
下派干部入村住户,要求是同吃同住,不能搞特殊,但因为有这一块钱的原因,他们住的当然要干净一些,吃的当然要好一点。
所谓吃的好一点,主要是指中午那顿饭,那时的农村穷,农民吃饭一年难得见腥荤,但出于感情和实惠,下派干部在谁家吃饭,午饭是一定要见肉蛋的。
那一年的那一天,中午,下派干部在我家吃饭。院子里放一张斑驳的四腿小方桌,两个小木凳子。桌子上,是一小碗猪肉炖粉条,两碗刚出锅的捞面条。父亲把筷子递到下派干部手上,把半碗炖菜浇在下派干部跟前的那碗面条上,剩下的半碗,父亲颤动着手,一点一点的往自己碗里扒了一些,陪着下派干部吃饭。
我那年四岁,在屋里吃着只是浇了点蒜汁的捞面条,忍不住,眼馋的从门口朝外面的桌子上望。
下派干部一碗面吃完,离开饭桌到屋里休息。父亲端起剩下的小半碗肉菜进了屋,把菜扒到母亲和我的饭碗里。
至今想来,那是我今生吃得最香的大肉炖粉条菜。
我小姑说她小时候家里经常被派饭,又一次的派饭发生了让她至今都难忘的一件事情!
小姑说那时候生活都不富裕,公社干部到生产队住点抓生产,基本上都是生产队长分配轮流在各家吃饭,
虽然说这些住点干部轮流到谁家吃,说是主人家吃啥他们也跟着吃啥,但农民心地善良而又朴实,总会把家里平时舍不得吃的,也是最好的拿出来招待他们!
有一次!我姑姑中午放学回家后,又到田园割了一竹篓子猪草回来,
当她快到家时,看到自己门口停了一辆自行车,那个时候在农村自行车还是少见的,自行车旁围着好几个小孩子在看希奇。
小姑来到家里看到是一位二十岁左右的女干部,正在和她爸爸坐在桌子上吃饭(生产队派来的),饭桌上有在饭里蒸熟的茄子做的菜,还有一碗是小姑爸爸头一天晚上用虾网捞的小虾子!
小姑家兄妹六人,除了大姑已嫁人了,还有她们五兄妹和妈妈没有上桌吃饭!这位女干部非常客气地喊:“婶婶您和弟弟妹妹们都过来坐到桌子上我们一起吃饭啊"!小姑的妈妈说:"您先吃,我们厨房里还有菜呢"。
这个女干部中午可能是饿了,一大碗米揣在手里她一会就吃完了,小姑的爸爸站起来准备帮她到厨房去装饭,可这个女干部身子麻利说:“叔叔您太客气了,我自己去装饭",站起来几步就跑到了厨房,当她揭开锅盖时看到一大锅根本就看不到米粒的青菜粥!旁边一口锅里还有只能装一碗的白米饭。
这时我小姑的妈妈已经来到了厨房,要把她装白米饭,女干部说什么也不愿意,自己装了一碗青菜粥吃了起来。
吃过饭女干部走后,小姑来到桌子上收碗时发现碗底下有2元钱和10斤粮票,
小姑爸爸知道后拿着钱和粮票追出门没有追到,她已经骑着自行车走远了,后来听说这位女干部的爸爸是红军,女干部在县城里工作,小姑说:“这样的干部才称得上好干部,那个时候用粮票去粮站买米是9分钱一斤,2元钱要买20 多斤米呢"。
一九七六年当时的潍坊市还是昌潍地区。中共昌潍地区工作队进驻我们村,工作队的同去们与我们社员同吃同住同劳动,当时在我家吃饭的是地区粮食局局长和地区办公室的一位秘书,当时生活不是很好,就是吃地瓜面做的窝头和地瓜,当时我家五口人,爷爷,奶奶,母亲,我还有妹妹,在吃饭时两位同支谈对共产主义的向往,告诉我妹可以成为拖拉机手,饭后粮票和现金一律算清这就是当时的共产党的干部历历在目,如在眼前。
派过!每顿可以从生产队领一斤米。平时家里吃油省了又省,菜里基本上看不见油花!驻队干部还我家吃饭,花里油多点。会炒鸡蛋,但平时鸡蛋会积着换盐。会买一块水豆腐!另炒点蔬菜!一般四个菜。会做大米饭,平时是很少做大米饭的!
在生产队时,公社派干部到生产队住点,生产队长就让这些干部每家轮流吃饭,也叫派饭,你能说一说,派饭的故事吗?比如:在你家都吃的啥!
我还真是遇到过和经历过这样的事情。
先说遇到过的事情。
那时我还在大队务农时,由于我所在的村是在当时的公社所在地 。公社干部也经常下乡。但是由于在六、七十年代每个家庭并不富裕。生产队又没有食堂。公社干部一般下队都会安排在一些家庭环境条件比较好的农户去吃饭。而这些所谓比较好的农户只不过是家庭卫生搞得比较 好。但在粮食这一问题上都是一个样子。所以家庭条件再好的也没有多少富裕的粮食供一个干部吃多少餐。只能是轮流在各个家庭吃饭。这就是派饭。
我也亲身经历过吃派饭。那是70年代中期,我被推荐参加当时的县第三届路线教育,分配在现在三峡大坝所在地的一个村。那时还是“拖大班”时代,家庭粮食靠生产队分配。所以每个家庭的粮食自然不够吃。由于我们搞路线教育一般是一年。我开始进村后,生产队长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住家。队长就安排我临时的,今天在张家吃一天,明天在李家吃一天,后天又在王家吃一天,一直派到四天后,才说服了一个木工家庭把我给固定下来。
我至今清楚的记得,那个时候物资没有现在丰富。每个家庭仅有的自留地多数都种了粮食(如玉米、红薯、土豆等),以弥补家庭粮食的青黄不接。种的蔬菜只能满足一个家庭日常食用。要是来客人了,真是愁坏了当家的。每餐能有一两个新鲜蔬菜吃就相当不错了。
所以说,吃派饭确实 是当时那个时代的产物。
山东焦家到底挖出了啥?为何会引起轰动?
山东章丘焦家村史前遗址是公元前4300~前2500年的大汶口文化遗存,是一处新石器文化遗址。
焦家村史前遗址是1987年发掘的,之所以近年来受到大家的瞩目,主要是因为在这里发现了多具古人的尸骨,这些尸骨体型巨大,集中出现,颠覆了人们对原始祖先的认知。
原始社会生存环境恶劣,技术水平落后,当时的人们缺少足够的营养,所以寿命短,个子矮,这是以往大家公认的事实。人类进化的方向是从低级到高级,从愚昧到先进,从矮小到高大,从短命到长寿,这是被证明过的真理。
可是在焦家村史前遗址发掘出了多具身材高大的古人尸,最高大的一具居然有一米九的身高,还有多具超过一米八五的,这就很不寻常了。
要知道我们现在发现的同期的其他古人类尸骨,一般个子都不超过一米七。
目前这个遗址呈现出来的“巨人”在几千年前是个案还是普遍现象,还有待继续研究,需要更多的实物材料来证明。
据古人类学家推测,也许这个部族有着特殊的基因,或者是产生了一种变异的基因,才使得他们身高如此巨大。
也有人推测,当时他们生活的山东半岛,气候比较温暖湿润,食物充足,这些古人并不缺乏营养,因此他们的身高得以长得如此巨大。
不管怎么说,这个考古发现的意义还是很大的,它为我们研究古人类的史前生活提供了很多有价值的线索和样本。
也许不远的将来,我们能弄清楚为什么这些人能长得如此高大,看样子“山东大汉”的称呼应该从史前算起。
考古,一般都会挖掘出各种古代文物,可是在山东焦家挖出的可不仅仅是古物那么简单,被发现的还有古人的骨架。说到这里大家肯定会想,一个死人的骨架有什么用?难道还会比古物重要吗?或者这是什么王公贵族之墓?在我们眼中或许感觉很平常,但是站在人类的研究的角度来看的话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虽然这次挖出的古人的尸骨既不是什么王侯将相,也不是什么公主贵妇,但它却颠覆了考古学家对古人的传统认知,原因无他,是和身高有关。那么,接下来我向大家讲解下山东焦家为何会引起轰动?
一,山东焦家发现了一座5000年前的遗址。
- 单说发现了遗址是没什么可造成轰动的,可是特别的地方就在于山东焦家发现的遗址是典型的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城址的代表。在这里就要提一下所谓的大汶口文化了,那是中国新石器 时代下产生于黄河中下游的一种文化,距离今天大约有四千至六千多年左右了。大汶口文化分为早中晚三个时期,也就是说,这种文化在古代存在的时候经历了三个阶段,早期为母系氏族社会,中晚期开始出现男女合葬墓,这也就代表着中国古代开始了父系父权式的统治。
- 家族开始以男性为中心,父亲在家庭中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慢慢的这种现象便演变成了后来的男尊女卑。这也就代表着龙山文化找到了自己的源头。龙山文化,其实就是指中国黄河中、下游地区大约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左右的一类文化遗存,和上文的大汶口文化所指类同。在此之前,并没有发现关于他的遗迹,而今突然在山东发现,而且还是聚今好几千年的遗址,必然要引起一阵反响。况且这样的一个发现,也为我国历史学家以后是做史学研究,提供了真实可靠的证据。目前,这个遗址已经被公布为山东省第2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足以见他的重要性。这也就是山东焦家引起轰动的原因之一。
二,改变了对原始人类身高的认知。
- 按照我们以前的思想来看,古时候的人,生活条件普遍很差,这也就造成了他们营养不足,而没有营养就很容易影响人的身高,而且那还是在石器时代,生活条件就更不能与今堪比了。所以就理所当然的认为,那时候的人个子一定不会太高。这是在山东焦家发现的古人尸骨远比人们想象的要高很多,甚至他们的个子普遍都比现在的人的个子还要高。据了解考古学家,从挖出来的遗址中的尸骨来推断他们的身高至少得在1米9。再看一看今天人们的普遍身高,简直不能令人相信,现在的生活条件好了,营养跟得上了,身高居然还比不上以前各方条件都不好的古人。这便是山东焦家引起轰动的又一个原因。
总的来说,山东焦家发现的遗址之所以会引起很大的轰动,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发现的遗址弥补了新石器时代晚期一些历史的空白,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改变了人们对古人身高的传统认知。不管怎么说,这都是我国考古史上的一个重大发现,对研究以前的历史有很大的帮助。
山东焦家遗址,是在1987年发现的一个遗址,发现地点是在山东章丘。为什么这次焦家遗址的发现引起了轰动呢?因为这次遗址的发现中,有一项发现颠覆了考古界的一个普遍认知。
古代人身高偏矮的认知被打破
从考古以来发现的尸骨来看,古代人的身高不如现在,男性一般是在1.65米左右。至少秦汉时期是如此的,这个结论从秦兵马俑就能看出来,兵马俑是按照真人比例制作,在冷兵器时代,当兵的人自然要高大一些,所以兵马俑一般都是1.70-1.81米左右,普通百姓也就平均1.65米了。古代人偏矮的铁证如山,专家们考古也就都以此为标准,结果在焦家遗址“古代人偏矮”的结论这打了脸,遗址内发现的几个墓主身高大概在1.9米左右,这样的结果自然引起了考古界的轰动,一个普遍认知被打破,这些专家有点激动也是难免的了。
专家探索古代巨人的秘密
这样的一个发现让考古学家们发现了新的机会,他们想找到古代人高大的秘密,但是始终未能如愿,最后有的专家归纳古代巨人出现的原因是焦家遗址的人吃的比较好。这个结论其实挺难让人接受,因为潘长江吃的再好也不可能超过姚明不是?鄙人以为,身高之谜或许在于巨人症也未可知,不应该拿几副骸骨就去推倒古人平均身高的前例。毕竟巨人骸骨就那几副,可能性太多,根本证明不了当地人都是高个子,更无法证明古代人都是高个子。
轰动的都是考古学家
其实焦家遗址引起的轰动只是在考古圈,离开考古圈并没有太多人关注此事。所以焦家遗址出土的巨人骸骨,应该成为考古学家做切实研究的宝藏,而不是以偏概全的工具。后世挖到今天的科比、詹姆斯和奥尼尔,是不是就认为二十一世纪都是巨人呢?这显然不对。如果考古学家能从中找到人类成长基因的秘密,改善中国人体质,这才是利在千秋的丰功伟绩!
焦家遗址引起考古圈的轰动,出土的巨人骸骨揭示了古代人未必矮的可能,打破了考古学家们的认知,但是,考古应该严谨对待,不能以孤例而释全貌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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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考古队在山东焦家村发掘了一批5000年前“巨人墓”,最高身高近2米,平均身高远远超过了现代人,这次重大发现完全颠覆了我们对古人身高的常规认识。
焦家遗址位于济南市章丘区焦家村一带,早些年济南搞建设的时候,就发现了这片遗址。当时考古队推测的面积是56万平方米,然后就做了安全保护。
不料2016年,焦家遗址附近修田间小道时,又发现了古墓,由于遭到了损坏,山东文物局就组织考古队进行抢救性发掘。
经过一年的时间,考古队发掘了2170平方米,发现了大量大汶口文化的遗存。其中包括116座房址、215座墓葬和一段土城墙。
这些房子很有特色,一半在地下,一半露在地面,每一户排列很有规律,类似于今天的联排别墅,不过肯定没有现代的豪华。
那200多座墓葬大部分都有陪葬品,基本都是陶瓷品和玉器。考古队在附近发掘到了1座陶器制作间,而做工精美的玉器从哪来目前还没找到相关依据,所以还不清楚出处。
另外,陪葬品中还发现了动物殉葬品,有猪、狗、老鹰等。
这次发掘最让人震惊的就是古墓主人的身高,按古墓规模来判别身份的话,部落首领的身高近2米。比部落首领身份稍低的几十个古墓主人,身高普遍在1.8米以上。
而剩下的一百多普通族民,身高绝大部分都在1.7以上。这太恐怖了,平均身高一算比5000年后的现代人都还高不少。
专家的解释说:“这一时期已进入农耕时代,而且已开始饲养家禽,所以身体素质也有所提高。”有没有一种要晕倒的感觉?
这种说法不仅现代人不服,古代的农民从坟里都要跳起来骂娘:“难道我们种的不是粮食?我们养的家禽是外星球的?”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200多个“人证”又不是个案,为什么他们的后代越长越缩呢?看看从中世纪欧洲人的身高变化能不能找到答案。
据美国俄亥俄州州立大学的一项调查,9世纪~12世纪,欧洲人平均身高是1.73米。不过从那之后欧洲人身高,开始越长越矮。
到17世纪平均身高降到了1.67米,法国人更离谱,直接掉到了1.62米。后来随着工业革命爆发,生活水平的提高,欧洲人又长回来了。
欧洲人为什么会出现倒缩的情况呢?目前一种主流的说法是和气候变化有关。虽然这不一定是准确答案,但至少比上面的专家回答靠谱。
至于焦家遗址的“巨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也许随着未来大面积的发掘,能从中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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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章丘作为我国考古圣地,先后挖掘出多个不同时代与文化的城址。在2016-2017年间,山东大学考古工作者又在章丘焦家挖出了新遗址。这一发现在当年可谓轰动全国,就算事发两年也未静默。如此阵势不禁引人疑惑:这个遗址里都有些啥?
考古学者们经过两年的努力在焦家遗址发现了距今5000多年、内涵丰富的中晚期大汶口文化遗存,并挖掘出包括夯土城墙、护城壕沟、祭祀坑和大型墓葬在内的诸多王族设施,还出土了大量规格齐全的白陶、黑陶、彩陶与玉器等高端礼仪用具。这些遗址和文物的横空出世有何意义?为何会引起轰动?
一、焦家遗址填补了海岱地区大汶口文化中晚期阶段社会演变的空白。
海岱地区指的是今山东省渤海至泰山一带,而大汶口文化则指代新石器时代的文化,中晚期大约距今5300-4600年。这一时期刚进入父系氏族社会,逐渐确立了具有森严等级的父系家长制。当地人们以家畜饲养与种植业为主,以采集、渔猎为辅。这一时期的远古工艺技术也十分发达,其中以制陶、治玉工艺最为繁荣。从焦家遗址出土的彩陶与玉器做工细腻、样式多变,且注重实用性,很好地展示了焦家先民们高超的技艺与王者的风范。
从聚落的角度来看,焦家遗址发现的房址早期多为半地穴式单间房,到了晚期则发展成了地面式联排房。这种从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的演进历程说明焦家遗址可能是从一个普通村落发展而成的中心城邑。尤其是考古人员在焦家发现的夯土墙、壕沟与高等级墓葬等直接昭示了焦家古城乃是5000 年前后海岱地区的中心聚落,也是迄今在海岱地区发现的最早的城址。
二、焦家先民确实颠覆了我们对原始人体质的认知。
按照传统观点来看,原始社会的生产力低下且环境恶劣,人们生活艰辛,缺乏足够的营养,所以个子往往比较低。从人类发展史来看,人类身高应该是逐渐增高的,因此史前人类应该是矮个子。但考古发现,焦家遗址中众多墓主身高都接近1米九,其中最高的竟有2米。尽管自古以来人们都习惯称山东男子为“山东大汉”,但长期受“时代越久远,体型越矮小”的刻板印象的影响,人们难免会被焦家墓主的身高所震惊。
那么为何他们会这么高呢?一些专家对此提出猜想:除了广泛种植和饲养家畜,让食物稳定之外,应该还和当时气候条件有关。按照中国气候史来看,殷商时期的气候比现代更暖和,黄河流域的气候与如今南方相似。《吕氏春秋·古乐》记载“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周公遂以师逐之,至于江南,乃为《三象》”。从记载中可知,商朝时期就有大象,竺可桢先生也曾谈到,商朝的大象是本土所产,而不是从南方地区引进。这就说明当时我国北方地区气候温暖、资源丰富,不仅有利于生存,还为人们提供了大量既营养又丰富的食物。尽管至今为止焦家墓主的身高仍是未解之谜,但它使我们以一个全新的视角了解古人的体质状态,也颇有意义。
焦家遗址带给我们的震惊不止以上两点,例如不同大小、规格的墓葬就折射出鲜明的社会分化、等级差别和礼仪制度。这些挖掘之物是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只有对它们的了解,才能更好地激发人们的民族文化自信与自豪感!
科级干部需要申报个人事项吗?
科级干部需要申报个人事项。
相关规要求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清朝时候,奸夫被捉奸在场会有什么后果?
按照《大清律》,奸夫当场被抓的话根据情况不同结果也不同:
一、当场抓获奸夫,本夫有权杀死(当然不是必须)奸夫。
在中国古代对于男女关系一直当做礼教大防,对于通奸视为严重败坏人伦的大事,因此清朝以前就有允许本夫当场杀死奸夫奸妇的权力。《大清律》也有类似规定,当然本夫也有权不杀死,另行处置奸妇:
凡妻妾与人奸通、而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登时杀死者、勿论。若止杀死奸夫者、奸妇依律断罪、从夫嫁卖。
当时这个条文有一个明确的限制,就是要在发生通奸的现场,本夫才有权杀死奸夫。如果对方逃跑,并且顺利逃出,那么就不一样了。
二、奸夫顺利逃出通奸的现场,本夫将其杀死要受一定惩罚。
按照《大清律》规定,一旦本夫未能当场杀死奸夫,奸夫一旦离开通奸的现场,跑出门外本夫再追上将其杀死,那么本夫就要“杖八十”。当然,相比杀人大罪来说,这个处罚还是比较轻的。
三、如果奸夫反抗,那么即使逃离现场,杀死他也是无罪。
虽然《大清律》规定了奸夫有跑的权力,不过如果奸夫反抗,那么本夫在抓捕过程中将他杀死也是无罪。
四、本夫抓获奸夫以后再将他杀死,那么也要受一定惩罚。
本夫捉奸时虽然有权杀死奸夫,但是如果不是在捉奸当时就杀死奸夫,而是将其抓获以后再泄愤将他杀死,那么按照《大清律》,本夫要被“杖一百”,并处3年徒刑。
五、本夫捉奸时没有抓到奸夫,事后抓到则不能杀死对方。
如果在捉奸时奸夫顺利逃脱,事后本夫再找到奸夫,而奸夫也不反抗的话,那么本夫无权再私下处置奸夫,只能报官。这种情况下私自杀死奸夫,本夫也要被判“绞监侯”。
除了以上本夫实施报复的情况外,如果本夫抓获奸夫以后报官,那么奸夫也会根据不同情况受到法律的惩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潍坊两干部视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潍坊两干部视频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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