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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失踪女子,许某弟照顾侄女,为什么会被这么多人理解为贪财?
我认为许家华一家不是贪财,而是真的愿意照顾小侄女。
从许国利被抓之后,关于他们小女儿由谁来抚养这个问题就一直没有停过。
网友们大多希望由小女儿的姐姐,也就是来女士和前夫所生女儿来抚养,可是目前未见大女儿表态,大女儿的父亲言辞中倒是听出了拒绝的意思,毕竟日后生活费学费也是一大笔开销,而他家经济状况不是很好。
来女士有一个姐姐也表了态,说的是自己身体患病,家中还有两个孙辈要照顾,很难,这也是委婉拒绝。
再来,许某某和来女士的父母均已过世,那么谁愿意抚养小女儿呢?
按理说许国利家人在道德层面上是最没资格得到小女儿的抚养权的,可是目前就只有许国利的弟弟站出来发声愿意抚养小侄女,不知道最后会不会由他抚养,但是人们却是拒绝的,一来说他是杀人犯的弟弟,二来说他是觊觎小侄女继承的财产。
他哥哥是杀了人,这是没法改变的事实,可是其弟弟没有做错事啊,他就是一个普通山村的小村民,哥哥住城里,他在乡下,和哥哥也不常见面,17日弟媳看到视频得知嫂子始终,打电话确认事实后,第二天和丈夫赶早去了哥哥家,他们还比较担心小侄女,问了小侄女愿不愿意先去他们家玩几天,可是小侄女说还要补课。
后面许国利被抓后,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二哥就是凶手,他们曾表示想要去送嫂子一程,可是不知道怎么面对其家人,就没敢去,如今小侄女孤苦伶仃,他们又提出愿意照顾她,并且承若关爱不会少。
从上可以看得出来,弟弟一家还是比较纯朴和善良的,最关键的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人愿意担任起来小女儿的监护人,而这个监护人,就是要有承担小女孩儿成年之前起到结婚的责任。就算是许国利弟弟最后成为小侄女的监护人了,小侄女和她父母留下的资产弟弟也不得私自挪用,他们只有监管和保护权,等到小侄女成年以后,还得将所有的财产全部交给她自己发落。所以并不是网友们想得那么简单的。
现在这种时候,愿意有人照顾来女士和许国利的女儿,还是一件好事,而且到村里,环境也比较开阔清朗,说不定对小女儿的身心成长也是一件好事。
以上仅为我的观点,如有错误欢迎如下指正。
杭州失踪女子,许某弟照顾侄女,为什么会被这么多人理解为贪财?关于这个问题,我说一下个人的一点看法!
一,我不多懂法律规定上的东西的,我只记得我在很小的时候,我本家族的一个哥哥,族伯父伯母双亡后,就是由家族的大伯收养照顾养大的,到娶妻生子的,而我家族这位大伯也没有儿女的!这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事情了,这对我印象很深的!这是五十多年前的事情了,并且家族的伯父伯母的死,我都都不记得事情的,我只是后来听我母亲说的!族伯父病倒在地里,还是我父亲看到他在地里放羊,人确却奄奄一息的,我父亲用小木轮独轮推车从地里给推回家的,我父亲后来也讲过几次,他说,当把人从地里用小车推回家后,就赶快去找他的亲大哥,就是我的家族大伯,那个大伯正忙着给集体剐牛,集体的牛死掉了,大伯还把我父亲吼了一声,你没有看到我正为集体忙着里?所以,那个年代,大家都在一心为忙着集体的事情了!
二,我就凭上面我小时候的亲身经历过的感受,许某弟首先站出来承担起照管侄女,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民俗!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大事!至于有网友说是贪财,我想,人上一百,形形色色,谁也挡不住谁的嘴巴的!任由他们说去吧!谢谢大家!
拥有三套房子还有不少存款的夫妻一死一被捕,基本上杀人者也是死定了,剩下的财产里面,这个11岁未成年的小姑娘成为了财产的最大继承人,她可以拥有绝大部分的一次,剩下的一小部分归死者的大女儿,而嫌疑人的儿子的那一部分很有可能会被起诉赔偿,最后什么也没有,小女孩成为主要继承人。
11岁拥有两套房子和很多存款,说实话现在也许一些人因为一些原因不会打这个主意,但是时间长了就不一样了,杀人的事情过去以后,进入了一个平淡期,一个未成年人拥有那么多遗产,肯定会被一些人打上主意,甚至会以一些理由让女孩拿出一部分遗产,毕竟如果某一家的成年人算计孩子,那小孩基本上躲不掉。
怎么样的情况才能合理的算计呢,当然是在获得监护权的情况下才有机会,如果连监护权都没有,那就连打主意的机会都没有,不管怎么说这个未成年的小姑娘,现在变成了一些人的香馍馍,为什么香呢,其实因为她继承的遗产的原因,如果说小女孩没有继承遗产,那这个时候愿意主动监护女孩的才是真的让人信服。
并不是说把人想的那么坏,其实我们也不想这样想,但是现实中太多因为利益而做出违背道德底线还有伤害他人的事情了,不得不怀疑一些人的用心,反正我觉得,小女孩的遗产会被很多人看上,会通过各种理由和诱惑等等让女孩掏出一些遗产出来满足他们,至于一些人胃口有多大,和做法有多大胆其实现在不得而知。
说实话现在不管是谁主动说对女孩抚养其实都会被看做看上了遗产,在打遗产的主意,金钱利益可以蒙蔽任何人的眼睛和良心,亲情在利益面前其实大多数时候一文不值,如果女孩是接近成年人了,那财产会安全一点点,但是现在只有11岁,在这方面的心机怎么可能玩的过那些老辣的成年人呢,虽然小姑娘可怜,但是在一些贪得无厌的人眼中,什么可不可怜他们都不会去关心的,接下来就是小女孩真正的认识社会人性的时候了。
真的假的?秃头虱子,明摆着呢!凶手弟弟照顾侄女,孩子的噩梦什么时候能结束,是不是也快找妈妈去了?[打脸]。
也许许某的弟弟想照顾侄女,是替他哥还债,还杀妻使侄女失去母爱的债,还他哥未尽父爱的债,但这样做他嫂子在天之灵也不会安心的,让杀死自己的人的弟弟做孩子的监护,怎么能让人信服?相信法律会作出公正的判决的。
大家为什么不相信你呢,因为你有个凶残的哥哥,你们是一奶同胞,骨子里的血是一样的,你的想法让人猜测,理解为贪财也是正常的。人之初,性本善,只要人的本性善良,也不会错到哪去,但是你的哥哥前车之鉴,让大家信任你,很难。
再有,小女孩还有同母异父的姐姐,如果有条件可以监护,倒是不错的选择。
个人看法。
回答:人之初,性本善。
许国利对妻子做了极其残忍,伤天害理的事情之后。
他们家最受影响和无辜的人是谁,就是他们的小女儿(12岁)
他们12岁的小女儿未来的路该怎么办?
谁来抚养她,谁来当她未来6年的监护人?
陪伴她健康,快乐,平安长大。
根据她现在的情况来看:她的直系亲属是没有了,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均已去世。
半血缘关系的监护人:同母异父的姐姐,
同父异母的哥哥。
这两人和她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从理论上来说并没有直接的抚养义务。
旁系亲属有:她妈妈的娘家人,还有父亲的兄弟,也就是她的叔伯。
她妈妈的姐姐现在是暂时养着她。也就是她的大姨,据说大姨年龄也大了也有自己的家人,家庭要养。
只能暂时承担抚养她的责任。
从这几个人的情况来看:叔伯最合适养她,同是许家姓,又和自己的爸爸有着血缘关系,顾及兄弟情义和面子。
心疼自己的侄女,不让她成为孤儿,无依无靠,想法很好。
叔叔伯伯想要抚养她,要面对的社会舆论和压力也不小。
第一:侄女的房子,来女士去世之后,她家的两套回迁安置房,现在是没有房产证,无法交易和买卖。等到确立了房子的归属
他们家的房子2套,按照继承法,是由她和来女士的大女儿继承。
还有家里的父母遗留的存款,都将是她们两个的。
接收了侄女,做了她的监护人,如果她没有房子和存款还好,别人会说这个叔叔伯伯没有私心,对自己的侄女那么好,什么都不图。
关键就在于她手里的存款和房子,接收了她,别人会说你图什么,养她不就是图她的房子和钱吗?
谁不知道,无利不起早,人心隔肚皮,知人知面不知心。
叔伯即使没有那个想法,有理也说不清楚。
其实,叔叔伯伯帮她是好心好意,不能用恶意去怀疑别人的心。
帮侄女,帮她是情分,不帮她是本分。
叔叔伯伯也有自己的家庭要养,真的抚养了她,长期的相处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不仅要花钱,花时间,花精力,要培养和教育,她愿不愿意听都不知道,尤其她已经是12岁了,进入青春期了,青春期的叛逆,波动是很大的,又经历了父母亲这么一件事的影响。
真的义务去帮助和抚养她,自己的家庭,家人会不会同意,好不好相处。
她懂不懂得知恩图报和感恩,都不知道,因为她没有和他们怎么相处过。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一少年状告父亲挪用压岁钱,要求法院判父亲返还压岁钱,你怎么看?
这种情况可能比较难判,如果长辈用心良苦,比如:我听说过,一些长辈把小孩的钱为孩子做一些投资,那么这是合情合理的,因为收益了也是小孩的。
但各种各样的家庭情况不同,又如:一些长辈拿了小孩的钱去赌博,这可是必须制止的,如果这样的情形,我们要为小孩的大义点赞。
小孩的理财意识非常好,也有保长辈的好处,就必须支持。
我觉得法院会妥善调解,让孩子的心灵不受到伤害,也重新促进家庭和睦。
这个“新闻”话题在各媒体平台已经持续热了好几天,我昨天也发过一篇题为“‘压岁钱’还是‘压碎钱’”的短文。
其实这个话题早在去年就出过一则类似“旧闻”。
为讨还压岁钱父子对簿公堂,这的确惹人注目,过年的“福”字遇到这种事情完全真真正正是反过来了,不是“福到”,而是“祸到”。
压岁钱是祝福的表达,父母长辈对子女晚辈的祝福,亲朋好友相互之间的祝福,浓浓亲情才有浓浓年味儿,一旦上到公堂,哪还有亲情可言?
把亲情压碎,代表亲情的压岁钱还能叫压岁钱么?是“压碎钱”。过年也成了“过钱”。
乍一听,新鲜,好奇,争着要一睹为快。
细想想,“悲中作乐”尤为可悲,更可悲的是我们都身在其中而不自知。
多大的孩子啊?有一点可以确定,这孩子背后有人操纵,这做法,绝不是一个孩子可以独立完成的!不管怎么说,为了压岁钱告自己生父,过分了!那不白眼狼吗?不需要父亲日后继续抚养了吗?当然,因为父亲的不守信用,占用在前,孩子告状在后,父亲没有及时说透说清,欠沟通,才完成这样的人间悲剧!
题主看新闻只看一半的吗?这里新闻有个前提的。首先,孩子的父母已经离婚,离婚后孩子跟着父亲,利是钱是父亲这边的亲戚给的。父亲说帮孩子存在银行,等他大了就取出来。然后,后来孩子的抚养权更改了给母亲,而这个时候孩子知道父亲未经过自己同意把钱给挪用了。一气之下去了广州白云法院告父亲。
如果一开始商量好,压岁钱是给孩子的,就不应该等孩子攒了8万才来打劫,孩子一直以为是自己的巨款,却被突然打劫,这太伤孩子心了。
做父母的,不应该出尔反尔。
如果家境不好,做父母的不打算给孩子压岁钱,一开始就应该跟孩子商量好,压岁钱红包要用来交学费、还礼的。
法官应该判决,压岁钱全部归还孩子。
老师挪用学生的学费老师会被怎么处理?
你们27名同学应该联名去教育局,这关糸到你们的学籍问题,老师是否受处罚是一回事,而你们27名同学的学籍是大事,绝不应该让这帮孩子受到无故的连累,如教育部门不能妥善解决可诉注法律。
交学费算挪用公款吗?
如果单位里头没有同意你去培训,你用公款交了学费,肯定是算挪用公款的。所谓挪用公款不仅仅是挪到私人用途上,如果是没有公司的集体决定或者没有得到批准,即使挪到公司的用途上,也应该算挪用公款。挪用公款按照数额的多少将会受到一定的处罚,严重者。将会涉嫌刑事违法的。
父母“挪用”5.8万压岁钱被孩子起诉,压岁钱理应归谁所有?
“压岁钱”最早出现于我国的汉朝,当时还不是真正的钱,而是给小孩佩带玩赏而专铸成钱币形状的避邪品,到了唐代唐玄宗时期才以真钱代替。因“岁”与“祟”谐音,民间认为小孩容易受鬼祟的侵害,所以用压岁钱压祟驱邪,帮助小孩平安过年,祝愿小孩在新的一年健康吉利、平平安安;后来晚辈也给老人压岁钱,这个压岁钱的“岁”指的是年岁,意在期盼老人长寿。
当今社会,在春节期间亲人给小辈、亲朋好友之间互相给对方孩子的压岁钱是很普遍的年俗。随着老百姓整体富裕程度的提高,给的压岁钱越来越多,金额越来越大,几千几万甚至十多万、几十万已不鲜见。这样,偶尔也在少数家庭中发生了在如何使用压岁钱、压岁钱的归属和支配权等问题上产生困惑、乃至纠纷,个别的甚至诉诸法律,把本来喜庆的事情演变成家庭纠纷,实在是背离了初衷。
个人认为,小孩子是未成年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理使用大笔金钱的能力,一般也不具备创造家庭财富的能力。他们从至亲那里得到的压岁钱一般是处于长辈对后辈的爱护和馈赠;从一般前朋好友那里得到的压岁钱则更多的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一种“交换礼仪”:大多数家庭自家孩子拿到多少压岁钱,一般该家庭最终会以压岁钱或其他礼金的形式还赠回去,而且金额往往在自家孩子拿到的压岁钱数额之上,这样收支净额也许还要“亏本”,这种回馈往往是父母承担的。
这样看来,小额的压岁钱,引导、监护小孩合理消费,比如买些合适的书籍、学习用品,其他文化消费、娱乐消费,或买些自己喜欢吃的食品等等,这种小额压岁钱花销出去无可厚非。
但是大额的压岁钱,除了自家家庭里长辈给后辈孩子大额的压岁钱并且明确指定了用途:比如用于将来上大学、留学学费、婚嫁资助金、给小孩的保险资金等,这种情况实际相当于一个口头约定或合同,基本上应该属于小孩所有。其他情况,一般应该属于父母所有,由父母支配,特备是从一般亲朋好友那里得到的大额压岁钱,不会是“空穴来风”,是要父母承担回馈的。
所以,除了上述的特种情况——即便这种情况,由于小孩是未成年人,也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后果,长辈赠与的大额压岁钱虽属于小孩所有,但是也应在父母的监护下依照当时馈赠的“约定用途”合理使用,而不是简单地交给小孩处理。其他情况下收到的大额压岁钱应该属于父母所有,由父母支配使用。
话又说回来,压岁钱就是个年俗,大家应应景象征性给一点意思下就好,不宜互相攀比数额,或者在压岁钱里赋予了另外其他的复杂涵义,让儿童单纯的世界里掺杂了成年人的一些社会交往元素并不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不提倡给小孩大额压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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