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智障者奸杀少女疑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智障者奸杀少女疑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无辜者电影深度解析?
《无辜者》是一部从女性的角度讲述的,以信仰为核心的影片。该片在拍摄中主要采用以黑色、白色、灰褐色和灰色的柔和色调,与二战时士兵的暴行和修女们遭受的侵害形成反差。
演员的表演很精彩,对话内敛却有力,传达了宗教女性内心的痛苦,增强了表演的真实性,营造了抑郁的气氛,也提升了该片的艺术性。
首先是本杰明,无疑是本片的反派,他从小在单亲家庭长大,母亲对他也不好,在外面还受到同龄孩子的霸凌,性格变得孤僻而扭曲。
起初他的能力只是意念操控物体,但当将自己不负责任的妈妈杀害了之后,邪恶力量被彻底释放,他又拥有了操控他人行动的能力,并且离被操者很远也可以实现。这能力相当于是低配版的猩红女巫了。
接着是最善良可爱的爱莎,她跟本杰明一样是单亲家庭,但妈妈温柔善良,尽管爱莎有着白癜风,但是她没有自卑,没有自怨自艾,依然保持着善良的心。
她的能力是心灵感应,可以感知他人内心,甚至还能身临其境。这么可爱的爱莎居然最后要被自己温柔的妈妈亲手杀死,实在是残忍。
安娜虽然是弱智儿,但是父母对她的爱未曾减少,不离不弃,她是不幸的,同时也是幸福的。
她的能力应该是超能力复制,所以复制了爱莎的心灵感应能力并且与她建立了通感,后来与本杰明接触又复制了操控物体移动的能力。
因为她有智力障碍,心里没有过多杂念,只想着保护自己爱的人,所以第一次跟本杰明对峙能力完全能压制住。
最后是主角益达,不同于本杰明绝对的恶和爱莎绝对的善,她的性格是复杂的,也更有“人性”。一开始她带着不好惹的脸出现,捉弄姐姐,跟本杰明一起虐猫,我还以为她才会是坏的那个。但后来她意识到本杰明不是个善茬,并且会对家人造成威胁,也勇敢地挺身而出,像个上战场的士兵一样跟妈妈道别。
不可否认她的心机很深,深到爱莎也没有办法用能力探知她的内心,深到会用计引诱完全黑化的本杰明上套,但是好在她有着一对好爸妈,有道德约束自己,懂得分清对错。不然以她的心机,肯定会成为比本杰明更可怕的恶童。
她的能力在最后才显现,用念力将脚上的石膏炸开,然后跑到姐姐身边。姐姐复制了妹妹的超能力之后能力大增,得以隔空将本杰明弄死,结束了这个恶童可悲又可怕的一生。
近年来很流行这种类型的恐怖片,娓娓道来而又让人细思极恐,片里经常会出现这种有疾病的不健康的儿童角色,比如遗传厄运里的妹妹。
不得不说他们带来了足够的恐怖效果,希望这些小演员拍完戏现实生活中能过得开开心心地,好好长大。
杭州9岁女童被两租客带走,租客自杀女孩未找到, 你怎么看?
事出反常必有妖。
目前尚未得到女孩子确切消息,心一直揪揪着,祈祷女孩平安,但理性告诉我,这个孩子凶多吉少。
两个骗子可真像骗子啊,就这么两个人,来家里租房才几天,奶奶居然敢把孩子让他们带走,致孩子陷入如此生死难料的险境,这首先是家人的责任。
当前社会,信息如此发达,人与人之间最缺的就是信任,防范危险从娃娃抓起,我们从小就教育孩子,陌生人的糖不能吃,陌生人的路不能带,陌生人敲门,不能开。幼儿园里一节经典课就是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不开不开我不开,可是这个奶奶,居然不但把门开了,还把孩子拱手交给了恶狼。
只能说明,这个奶奶还生活在她青少年时期的古朴时代,她已经严重与这个社会脱节。
这样的老人连她们自己的生活都需要人帮助和管理,更不适合监护孩子。
孩子的父母,我就不说你们了。一个生下孩子甩手走了,一个把孩子交给父母,自己远走他乡。
至于孩子怎样,完全是失控和爱莫能助的。
当然你们和许多留守儿童的父母一样,有许多不得已。
很多人在呼吁放开生育,多生娃,这样的环境,能多生吗?生了能养好吗?
再说骗子。这俩骗子的行为是极其反常的。如果说他们是拐卖儿童,他们带着孩子到处瞎转,没有找到下家,没有网络,没有目标,没有把孩子卖掉,还把自己的信息留给房东,有这样当骗子拐卖儿童的吗?如果是真的拐卖,拐卖不成,完全可以装个好人,把孩子送回来,皆大欢喜,再找机会等下一次,可他们双双自杀了,这完全不符合一般人贩子的逻辑。
如果说他们另有目的,目的是什么?
大胆猜测一下,是不是与某类邪教有关?
案子不能成为无头案,即使小女孩孩不能平安归来,不能述说原委,也应当把事件还原。
还原事件也不难,从这对骗子的行动轨迹入手即可。
章子欣,你在哪里?
等你回家!
这是女童家属及网友最迫切的希望!
梁某华、谢某芳租了章军家房子的一个单间,很快与章军父母混熟。租客跟老里老人说,他们要去上海参加朋友的婚礼,婚礼上缺一个花童,看女童长得可爱,想带她去参加,并承诺在6号把孩子带回。虽然女童父母不同意,但租客还是用各种方法哄骗老人,最后孩子被他们带走。
梁某华、谢某芳于7月8日0时许在宁波东钱湖一起跳湖自杀,但女童却下落不明。
租客带走女童的原因,网上各种猜测都有。拐卖儿童,杀人灭口,邪教论,精神失常各种各样的说法都有。但因为租客自杀,这些问题可能最后都无法查明。租客自杀的时候,没有带着女童,而从租客6号带走女童到现在已经长达6天,所以家属极度担心儿女已经遇害。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希望公安机关能够尽快查明案件真相,找回女童。
这件事情很蹊跷:以孩子可爱,让其做花童参加婚礼为由,将孩子带了出来,但是却并没有赶往上海参加婚礼,反而是去了宁波(带孩子走的时间是7月6日)。这种行为无异于骗出。
孩子最后出现的地点是在宁波象山,也就是7月7日17点左右,地点是象山的某个酒店,并且孩子带着游泳圈,那个塑料袋子里装疑似是泳衣,请各位看下图:
而后,7月8日,这对夫妇自杀于宁波的东钱湖,而象山离东钱湖直线距离33.7公里,行车距离78公里。
目前,笔者所了解到的最后消息,就是女孩的市民卡已经在象山海边发现,救援队也进行了海上搜索,但无所获。
这件事情的蹊跷之处有三
第一,女孩是被骗出来的。说是参加婚礼,但是并没有去上海,反而去了宁波。这对夫妇到底是何居心,为什么编个谎带孩子出来,同时又要带孩子玩?这不得不让人想起之前发生的性侵案。
第二,这对夫妇自杀的原因是什么。他们为什么求死?要知道,发现尸体的时候,他们夫妇二人是用衣服捆在一起投湖的,也就是说,求死之心已决,那么求死的原因是什么?债务?还是对这个女孩有什么愧疚?
第三,为什么要跑70多公里自杀?他们要是想死在水里,象山就有海,何必非要跑到东钱湖?从7月7日拍到他们带着孩子去象山海边玩,到7月8日自杀,这一过程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基于三点来说,笔者有这样一些推测
从这对夫妇带孩子出来的迹象来看,有两种可能:一是满足自己内心的一些愿望。比如没孩子,或者是不想活了,想在死之前,感受下有孩子的温暖。如果是这种情况,孩子还有生还的可能。
二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拐卖、猥亵等等可能性都在怀疑之中。这种情况下,恐怕孩子已经凶多吉少。
所以,我们似乎更希望第一种可能性。
而且,有些朋友说,其实就是这对夫妇没孩子,想带孩子出来玩玩,但是发生了意外,他们过意不去,选择了自杀。
这种说法不无道理,对于这件事儿,无论孩子是否生还,我们更愿意相信这是一次意外,而不是有人在作恶。
再来说最后一件事儿,那就是如何避免?
说实话,这件事情在一般家庭发生的可能性比较低,相比谁也不会放任外人把自己孩子单独带走吧?况且,又不是特别熟悉那种。如果是十几年的朋友,这无话可说。
而且,孩子的母亲明确表示,如果姥爷跟着去是可以的,可是为什么孩子的姥爷没有跟着去?这是一种怎么样的放纵?这是怎样一种不在意?这又是怎样的一种疏忽?
如今对于孩子的父母来说,或许负罪感会低一些,可是孩子的姥姥姥爷,这种愧疚感,恐怕直至生命结束也消散不了。
所以,笔者只能说,这件事的问题,纯粹是不长心导致的。大家没有必要对此刻意的紧张,毕竟陌生人借孩子这事儿,一般人都不会借。
对于我们来说,只能说监护人必须要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这是其责任,更是其义务。如果这一点做不好,就不要做孩子的监护人。
看了该则新闻的相关报道,首先需要强烈谴责两名租客,孩子被其骗走以后自杀,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只能等待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但是从常理推断,小女孩遇害的可能性极大,两名犯罪嫌疑人或许出于内心的愧疚和走投无路选择自杀,不禁让人浮想联翩!
但是在本次事件中,孩子家人毫无防范意识的表现也是令人感到十分气愤,对于并不熟悉的陌生人,如何建立的信任感?怎么可以将幼小的孩子交给他们,出了问题谁能承担责任?这也必然会引起整个社会对于留守儿童问题的思考!犯罪嫌疑人的路线轨迹是有迹可循的,希望公安机关加快侦查强度,早日破案,最后衷心希望孩子平安归来。
家长是孩子最后的防线,这一点一定要反复强调,牢牢记住,绝对不可以有一丝一毫的放松。这件事,孩子的父母家人,有一定的责任。虽然说孩子丢失,父母家人的心里一定非常着急,这时候再指出他们的责任,有些残忍。但该说的话还是要说。面对一个来历不明的租客,家长怎么会放心让自己孩子跟着走,这是匪夷所思的。在新城控股前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女童事件中,同样是被猥亵女童的母亲,把孩子托付给那个姓周的女人,理由是要带她们去迪斯尼玩,结果却被猥亵。所以说,知人知面不知心,真的不要让孩子脱离自己的视线,不要把孩子托付给外人。
中国人的价值取向、教育令人堪忧,一孩子向母亲拳打脚踢,家庭教育当如何行?
凡事必有因果。儿子打母亲这是果,我们不能只看到果看不到因。
古人说,性相近,习相远。人本主义心理学家也说,只有人能做自己的时候,其责任感和创造性才能被激发。
这位挨打的母亲在孩子0~6岁期间,肯定是对孩子缺乏好的养育,甚至是经常打骂。
孩子在一个不能做自己的环境中长大。等他有一定的力量之后。他就会用比较极端的方式去做自己。打母亲就是极端的方式之一。
所以啊,儿子打母亲并不是什么社会风气已经沦丧,而是母亲种下的恶因收获的恶果。
那会不会有这样一种情况呢?就是母亲种下了恶因,但是,儿子却是以德报怨给予善果呢?
我认为不存在这种情况,即便是儿子没有打母亲,但只要母亲种下了恶因那么不打也会变成冷暴力。
即便不会发生冷暴力,也只能是低眉顺眼,是一种顺从的形象。这样其实也是悲剧,因为注定这样的孩子一生没有出息。
所以啊,顺从教育又是教育的一大问题。
孔子也不主张以德报怨。他说啊,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意思是说啊,如果你是以德报怨啦,那么你又拿什么去回报德呢?应该是以德报德。你的德拿去抱怨了,那你面对德的时候你还能拿出什么呢?
亲子关系并不是互相的牺牲和相互的毁灭。亲子关系应该是共同的成长和互相的尊重。
家庭教育是个大课题🌸
每个家庭会出现不同的现象,但之所以不同,是由于我们每个人有不同的认知观念形成的,对亲人拳打脚踢固然不对,与此同时也折射出了作为父母的教养方式,而孩子的攻击行为也不是一蹴而成,之所以产生这样的行为,要么是孩子在哪里见过,耳濡目染,要么是曾经做过,但没有负太大代价,没有及时的引导和教育,要么是家人的溺爱无规则导致!
作为孩子来讲,自从出生,他就成为了一个独立的生命体,他的成长需要我们大人引导,同时,他所出现的行为或制造的麻烦理应让孩子去勇敢面对解决,我们大人往往会有一种心理,说孩子还小,其实不然,孩子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体,所有他的经历他都有权利去参与,与此同时,我们用一件件发生的事情就培养了孩子的负责任品质!
作为父母来讲,既然希望我们的孩子未来有一个健康快乐幸福成功的人生,那么的确是要从一点一滴去培养,去引导,除了成绩外更多的是习惯,能力,及品质的培养,尤其要重视第一次教育,即孩子发生任何情况第一次的处理方式,直接影响孩子的认知及后续行为模式!
最后,想说的是,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影响有着深远的意义,为人父母,我们的确需要多一些家庭教育知识,提升更新优化我们固有的思想观念,毕竟孩子和我们不同时代,我们需要跟上步伐!我们一起精进!🎈
虽然会伤一些人的心,但我仍要无耐地说:每个熊孩子背后,都站着失败的家长。当然,这里的失败仅指家庭教育的失败。
我曾遇到过一件令人伤心的事。2000年,我刚走上教育岗位的第3年。一个学生,他舅舅给了他1200元钱,让捎给他爸爸。这钱可能是舅舅还给孩子他爸的。当时的1200元,是农村教师2个月的工资,对农村家庭来说不算小数目,对一个初中学生来讲,可称得上一笔巨款吧。学生拿着钱,周末到地级市玩儿了两天,将钱挥霍一空。星期一回到学校,他的父亲追到学校,生气地质问孩子把钱弄哪了。孩子脖子一梗说:"花完了"。爸爸气得说不出话,冲到孩子面前,看意思想打孩子。但是,他的手还没抬起来,孩子一拳打在了他脸上。在场的老师和这位家长都呆住了,没想到会发生这事。老师不想让校园的学生看笑话,赶快把父子俩拉到门卫室。孩子指着爸爸说:“我长大后挣的钱你一分也别想花。"
这位爸爸在村里靠卖菜养活一家人,收入在村里属于中等。爸爸起早贪黑,穿得脏破不堪。孩子的母亲也来过学校,穿得花枝招展。对其家庭教育了解后,老师们发现了问题。
1.没有培养孩子的责任感。父亲吃苦耐劳,而母子终日坐享其成。孩子从小衣食无忧,不知道自己在家庭中应尽的责任。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但前提是孩子知道父母的不易和自己的责任。
2.家长在孩子面前无威信。互相指责的父母,实际上损害了孩子对父母的尊重和信赖。更有甚者,还会怨恨父母的无能。
3.家庭生活中,对孩子只有养而没有教。仁义礼智信等作人的基本道德,在家庭教育中是空白。孩子待人蛮横、无礼,性格偏激。
为了不让打骂父母的悲剧重演,为人父母者应怎么做呢?
1.不要溺爱孩子,要让孩子自立,让孩子多进行家务劳动。不要怕孩子失败,更不要怕孩子受累。一个人,越早受累越好,越早遭遇挫折越好。累了苦了,才能感受到父母的爱。
2.在孩子面前,夫妻互相尊重对方。让孩子感受到自己家庭的温暖。让孩知道,父母为家庭了责,是可敬的,这与金钱权势无关。
3.重视传统家文化和传统美德的教育。传统美德不是迂腐,而是精华。它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一个人,教人向善。
4.教子要趁早。常言道:三岁看老。三岁有三岁的教育内容,十岁有十岁的教育内容。树枝长粗壮了,再修剪整理就费劲了,效果也不会好。
这个事情的弱爱现象很普遍。小孩一般在两岁半到叁岁半之间的教育很重要,选择性型性情定性基本就在这一年间,一种自然的模仿学和决定学在这段年龄是高峰期,任性行为比较突出,教育不好过了这个时段很难纠正。依性利导注入正确的新思维判断对与错,家庭教育要耐心耐心再耐心,唤醒孩子的主动帮助行为抗击不良行为。
感谢邀请!
我看过这类视频,实在令人痛心!但反思一下,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现象呢?答案只有一个,父母。父母的教育是什么样的,孩子基本出不了这个圈。
都说“人之初,性本善”。原本都是一个单纯的婴儿,怎么会成长为一个像恶魔一样的性情来?
追根溯源,孩子所有的不良行为和思想,绝大多数都是父母养成的。孩子的种种言行,都能在父母身上得到映射。
看看下面这些情景是不是在很多家庭里出现呢:
- 孩子喜欢的食物或菜肴,父母无限供给,并且每次都让孩子先吃,或者不得让其他人去吃;
- 孩子玩完玩具或做完事情,满地狼籍。父母却说你干别的去,别管这,我来收拾;
- 孩子做完他应该做的功课后,父母认为是非常辛苦的,赶紧吁寒问暖,揉肩捶腿的;
- 父母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孩子还可以要求他们做这做那,而父母尽无怨言;
- 孩子在外面不守规矩或者闯祸了,父母会说,他还是个孩子,懂什么呢;
等等这些,是不是很熟悉。
最后看看这样家庭,这样父母教养下的孩子会是什么样:
- 贪婪,霸道,自我为中心
- 责任心缺失
- 得到是都是应该的,你们欠我的
- 没有感恩,没有关爱
- 逃避,找借口,无担当
所以,当孩子向自己的父母挥动拳头,施以拳腿的时候,就不觉得奇怪了。
这样的父母本身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就是有问题的,要想让孩子改变,他们必须先要认识到:
1 什么是真正的中国传统美德
2 什么是真正的责任担当
3 什么是良好的教养和行为规范
4 什么是心怀感恩
5 什么是要有敬畏之心
这些认识清楚它的重要性,去施以行动就不是难事了,关键是父母的观念如何?孩子就是父母一个影子,身正影子不会斜到哪去。
如何看待南京9岁女童因脑瘫被父亲爷爷推下河?
说说个人看法:
第一、通过新闻可以知晓,死亡女童患有脑瘫,今年9岁,此前治疗已经花费了数十万元,但是一直没能见到效果。女童的父亲、母亲都不想要这个孩子,夫妻双方也已经离婚,孩子的婆婆舍不得孩子就带回老家抚养了,后来因为患病需要开刀才带到南京来。
第二、通过当时案发的细节可以知道,女童死亡的背包里有8斤重的砖头,作为一名脑瘫患者显然不可能是自己自杀,那么毋庸置疑就是父亲和爷爷下的手,所谓虎毒不食子,身为人父是怀着怎样的心情来结束自己孩子的性命的。
第三、毋庸置疑,目前已知的事实可以断定女童的父亲、爷爷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此种通过溺亡并在女童书包里负重的方式来杀害女童,情节比较恶劣,即使女童患有脑瘫负担较重也不能成为其减免责的理由。
第四、当下各位家长都在为自己的孩子是否有注射毒疫苗而焦虑不安,但是这个女童却被自己爷爷和父亲推下河溺亡,不得不感慨,命运有时候真的不太公平。
第五、这位父亲和爷爷的做法固然可恨,但是从他们的角度来看,收入微薄,面对巨额治疗费和微乎及微的恢复机会,才是这次悲剧的罪魁祸首,呼吁社会福利部门,慈善基金关注脑瘫儿童这一块,同时类似的慈善捐助通道能够更多的关注到这一方面,基于此才可能避免下一个悲剧的发生。
最后但愿这样的悲剧希望不再发生……
这个问题我最有发言权,早在81年,我的双胞胎次子得了脑性瘫,癫痫症,尽管我没有耽误给他治疗,吉林.长春的住院,但是没有任何起色。花尽了钱财,害得我们住在连草都没有土房里,一到雨天,外面大下,屋里小下,外面不下,屋里滴哒。饭锅上系着塑料布挡雨水,孩子睡觉的地方用塑料布遮挡着,老婆躲在墙角落哭泣。我的心如刀绞。外债累累。要求贷款给孩子治病,信用社都一分不贷。民政的救济款都给了那些不务正业的人。孩子犯病时磕得头破血流,只有好心的村民们一直都在帮衬着关照着。房子要倒了,捡了一根弯弯的木头顶上,还被林业的罚了款。而那些烧原木的村干部却是事儿没有。人穷了只有受气的份,哪有人的尊严,更没受人尊重的理。到了96年,次子病逝。苦难的日子终结了。我不分昼夜的劳作到了98年还清了所有外债,长子也算争气,考了大学。我也有了起色,领导高看,乡邻仰慕。最终都是锦上添花,少有雪中送炭。所以说,看着孩子活受罪,又治不好,真的不如让她早点死去享福。省得家贫如洗,免得出门狗咬,求谁谁跑,办事看白眼……那种滋味真的是生不如死。尽管如此,亲生骨肉还是下不了手啊!我虽然理解你,怜悯你,因为我们都是同命相连。可是我不赞成你的做法,虽有一些善意(不忍心看到孩子活受罪,不忍心家人受拖累)出此下策,它的确触犯了法律。不管是处于什么样的情况,什么样的心里,它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事非经过不知难,我真心的不希望有人能体会到这种感觉,他确实是让人生不如死。希望法官大人能体恤他们父子俩无奈和苦衷,为了他们家人能过上正常生活,给予从轻发落。谢谢各位读者,占用了您的宝贵时间。
亲手杀害了自己的女儿,自己的孙女,人性何在?禽兽不如!
2018年6月25日,南京市江宁区一个河道中发现一具无名女童尸体,小女孩背上的书包有重达8斤重的砖头,但是尸体一直无人认领。
2018年6月26日,南京江宁公安分局官方微博 “@江宁公安在线 ” 发布一个查找9岁女童尸源启事。启事显示,6月25日,南京市江宁区一河道中发现一具无名女童遗体,警方悬赏 2000 元征集身份线索。
几天过去了,没有任何进展,于是警方将悬赏金额提高至2万元。 整整一个月以后的7月25日,此事终于有了进展。有知情人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爆料说,溺水女童家人已被找到。今天下午7:11,南京警方发布通报称,女童是被其父亲和爷爷推入河中溺亡的。
而警方通报,寻找女孩尸体的新闻满大街飞时,父亲和爷爷并没有出来认领。
兽性般存在在世界上,简直就是行尸走肉!说小女孩只有奶奶疼她,因为脑瘫,再加上 重男轻女,就可以杀了自己的骨肉?不怕自己下地狱吗?
虎毒不食子,兽性的人真是可怕,万恶之源!哪怕养不起,接受社会的资助,就连遗弃也是对生命的一种延续!孩子是无辜的,希望重判,不求警醒悔恨,给女孩一个交代,给群众一个交代!
《药神》里面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病治不好,就是穷病。可是穷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种病让你变成了兽!穷泯灭了人性,又谈何活着?
生命的廉价,女性的不平等,穷病的引申...这个世界好像在变化着什么,越来越跌破人们的三观,扭曲价值,让人为之震撼。
希望小女孩一路走好,天堂没有痛苦,人间太惨了。
不配做父亲,不配做长辈,人也不必做了。必须严惩!
这是家庭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当事的爷爷和爸爸要被追究刑责,而社会也必须反思,怎样救济特殊儿童。解决我国当前的有身体残疾问题的特殊儿童问题、留守儿童问题,都需要我国建立国家儿童监护制度,这是消除这类悲剧需要的社会救济机制。
毫无疑问,爷爷和爸爸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在孩子书包里装上砖头推进河里,这是十分残忍的。等待他们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但是,只从个体角度追究责任,是难以遏制这类悲剧上演的。近年来类似的将智障孩子杀害的案件,并非个例,这些家庭大多是走投无路,感到绝望。
对这些家庭究竟社会救济,才能避免悲剧,简单来说,应该由国家承担这些孩子的生活费、医疗费和求学费用,以减轻家庭监护的负担。在发达国家,比如加拿大,建立有国家儿童监护制度,每个孩子一出生,就有300加币牛奶费,孩子成年之前的医疗、上学费用全部由国家承担。实行国家儿童监护制度,既解决了弱势家庭儿童、特殊儿童成长所需要的基本物质条件,又可让孩子得到最好的监护——一旦监护人不能履责,国家即可剥夺监护权,委托其他监护人监护,因为孩子所需的费用都是由国家承担的。
也许有人会说,我国人口众多,实行国家儿童监护制度,没有那么雄厚的财力。这其实主要是理念问题,关键是把钱用到哪里。而退一步说,就是无法把所有孩子都纳入国家监护制度,至少可以先从有身体残疾的特殊儿童开始,实行国家监护制度。对于特殊儿童,我国各地也有救济,但平心而论,救济远远不够。像这个女童,父母离异,由奶奶照顾,奶奶生病,只有到南京去找打工的爷爷,如果有周围的社区救助,以及有和这样家庭的长期联系,悲剧或可以避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智障者奸杀少女疑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智障者奸杀少女疑云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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