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拒10公里跑步被辞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拒10公里跑步被辞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拜耳开除跑步女,是否需要赔偿?有什么法律依据?
你好,通过后续相关报道来看,北京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已经注销跑步女在中国工作类许可和限期离境措施。发生事件时是在中国地区工作生活,即必须遵守中国地区相关法律规章,所以拜耳开除其公职是不需要赔偿的。
在跑步女跑步外出且未戴口罩情况下,社区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劝阻,梁某妍拒不配合,已经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依据1.《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开除员工不需要负赔偿责任。2.《劳动合同法》第2条笫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康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3.《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若其劳动合同是和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驻地法人)直接签订的,无论其在中国就业的时间长短,一律视为在中国就业;若其劳动合同是和境外法人签订,劳动报酬来源于境外,在中国境内工作三个月以上的(不包括执行技术转让协议的外籍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视为在中国就业,应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发证机关办理就业许可手续,并办理职业签证、就业证和居留证。所以,在中国境内依法办理了就业许可的外国人也适用劳动合同法,北京市公安局已经注销梁某妍工作类许可,说明其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就业类许可。
所以,梁某妍在中国疫情期间工作生活,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就业管理规定,所以可以不给予相关赔偿,但是其可以在在雇佣国提起诉讼,期间劳动关系效力待定。仅个人观点!
青岛240斤小伙花6600元去扬州减肥,却因一根火腿肠被开除, 你怎么看?
我认为减肥机构没有错。
标题不完整,并非仅仅因为火腿肠,还因为没忍住出去透透气。所以这个标题有明显的误导嫌疑。新闻说的非常清楚,偷吃火腿肠,只是加罚练习而已。但是,小伙子并未因为这次加罚而吸取教训,反而又偷偷溜出去。所以才被开除了。
首先,从小伙子的角度来看,真的很可惜,就两次错误,而失去了后面的机会。但是并不委屈,毕竟是自己违反规定在前,有白纸黑字的合同为证。特别是买火腿肠,自己吃也就罢了,还分给室友,是显示自己的大度吗?这明显是拖室友下水的节奏啊。算了,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就当人生道路上一个教训,遵守规则真的很重要。
其次,从减肥机构的角度来看,做的很好,正是由于你们这样的坚持原则,才能取得良好的减肥效果,这才是真正的对客户负责。如果客户一再犯错,你们都容忍的话,那绝对就不称职了。同时,你们在处理过程中,并没有因一个火腿肠而开除,而是采取了加练的方式惩罚,这样也比较人性化。所以,为你们点赞。
最后,也给减肥机构提个建议。做减肥,严格一点当然好。但是,毕竟有一些减肥的朋友自控力比较差,否则也不会这么胖啦!所以呢,可以采取一些严监管的措施,不给他们犯错的机会,这样也就减少了很多矛盾。
我觉得合情合理,你既然交钱了,我们就有责任让你瘦下来,减肥机构只能保证你的日常训练,但是无法做到24小时控制你的饮食,如果你还是私自偷吃火腿肠的话,对不起!请你走人。连这点自制力都没有的话,神仙也救不了你,你这辈子,注定是个胖子!
感谢邀请!
减肥营的做法有违合同法,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需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应退还部分学费。
青岛240斤小伙,看到减肥营信息,前往扬州参加减肥营训练,并缴纳6600元,加入减肥营,视为双方减肥训练合同成立,生效,并实际履行。
该合同在履行中,青岛小伙因一根火腿肠被开除,导致双方减肥训练合同解除,属减肥营单方解除合同行为。但小伙的行为没有在合同中事先列明,也不符合法定单方解除合同事由,显失公平,故减肥营开除行为不符合合同法规定。
事件的发展也符合法律预期,训练营如因显失公平的理由解除学员,应退还部分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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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肥是个很看意志力的一件事情,如果自己没法控制去减肥, 只能依靠别人控制你去减肥,这个时候还可以偷吃一根火腿肠,那么在减肥过程中,很有可能多次偷吃,甚至可能造成减肥失败的情况出现,那么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的去减肥还有什么意义呢?
当然,因为一根火腿肠就开除,这个确实有点儿过于严厉了,不妨再给一次机会,再出现偷吃的情况,就完全没有原谅的借口了!
感谢邀请!在我的观点看来,教练并没有错。虽然看起来是芝麻大小的事情,但是你之所以胖,需要去减肥,就是因为自己不注意芝麻大小的事情。如果你自己自律,也不需要去减肥。那么你既然去教练那里减肥了,约束你这芝麻大小的事情就是教练的义务。他只是在履行自己的义务。
澳籍梁某某跑步行为,被公司开除,还给拜耳做了活广告,谁是赢家?
拜耳公司做了聪明的选择,立即给梁女士做了除名处理,赢得全世界的赞赏,变相的做了一次广告,要不是梁女士事件,我还真不知道拜尔公司是做药的,而且是世界上最大的,最知名的企业
为题目!!!简直就是为那些境外病毒开脱罪责!!!谁是赢家无所谓,老百姓安全是第一。我们不能为了怕拜耳出名,就放松对境外人士的让步,那样是祖国到处有境外病毒好呢?还是老百姓安全好呢?控制疫情,你说谁是赢家。
真正的赢家是拜耳公司,拜耳对梁某某做出开除公职的处罚,一方面是在疫情比较严重的特殊时期,平息了国内众多网友的愤怒,另一方面,提高了公司的曝光率和知名度,等于免费做了一个广告,而且效果还非常的好。可以说是一次不错的攻关特效。不过梁某某自己恶劣的表现,不但工作丢了,而且被北京警方限期离境,可以说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也对那些海外的肥婴们,起到了警示作用。
如何看待澳籍华裔女子来华后拒绝隔离,不带口罩外出跑步,面对劝阻大喊「骚扰」,后被拜耳公司辞退?
干得漂亮,希望国内有关部门跟上。
这位澳大利亚籍华人女员工因为国外疫情比较严重,觉得中国很安全,然后就回国避险。
刚回来没多久,她就要出门锻炼,由于她是境外人员,社区的工作人员按规定上门对其宣讲政策,让她尽量待在家别乱跑,提醒她出门戴口罩,结果这位女员工就不高兴了,对着社区工作者一顿乱喊乱叫,拒不按照社区规定执行,然后直接甩门而去,态度十分“豪强”。
社区没办法,只好报警求助,警察来了后严肃警告一番,要求她遵守中国规定,在家隔离14天。不仅不听从警告,还大喊骚扰救命。
被网友曝光后,大家纷纷指责该华裔女员工太蛮横无理了。
3月17日,@拜耳中国 发布声明,确认返京拒隔离外出跑步的澳籍女子为该公司员工,已做辞退处理,立即生效。为拜耳公司的效率点赞。
这位女士是澳大利亚国籍,回国应该是办理得工作签证。如今被辞退失业,工作签证也将失效。
希望有关部门严格执法,将其驱离出境。去澳大利亚自由奔跑,自由飞翔,呼吸民主的空气。
对于这个事件我想说,不只你们澳大利亚是崇尚自由、保证公民自由和人权的国家,我们中国一样也是。
但是,自由是在约束前提下的自由。人权,是在人的生命权得以保障前提下的人权。
如今全球疫情蔓延,抗击疫情已经不是中国一个国家的事情,而是全球全人类需要共同面对的挑战。
而目前尚无针对新冠病毒的特效药或者疫苗,中国的实践已经证明隔离是最有效的预防手段。
这位已经加入澳籍的女子,不管你来中国的目的是什么,你到了这里,在这样的特殊时期,你就应该遵守规则。
工作人员正常行驶他的权力,要求你居家隔离,并非故意侵犯你的自由权力。你叫嚣着所谓的“自由”和“人权”,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公然咆哮被骚扰。敢问,你倒是行使了你的自由和人权,那因为你的任性妄为带来的风险,如何保障别人的自由和人权呢?
最后,这位澳籍女子被公司辞退,我想说这就是你追求自由需要付出的代价。在现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之下,任何人挑战规则,都该付出代价。
应该立刻把她遣送回国,中国不欢迎这样的外国人,别说她还是中国人,咱们只看国籍,不看肤色,她已经是外国人了还在中国的领土上撒野,这样的人就不能让她在这待,哪来的回哪去
我只能说,又一个“戏精”上场了!
不愿意隔离,不带口罩外出,不听劝阻,不顾事实捏造“骚扰”。。。这是在不作就不会死的节奏上一路狂奔。
此次新冠疫情犹如万花筒,各路人马粉墨登场,丑态百出。有刻意隐瞒病情和行踪的,有不满意机场检查安排而高声叫喧的,有隔离在酒店要喝矿泉水的,有不听劝阻不戴口罩执意外出跑步的。这些人是回来避难的,还是回来耀武扬威的?要不要好吃好喝伺候着?
建设祖国你没份,逃难回国你耍横?真是让人笑掉大牙。
现在疫情汹涌,全世界除了中国,似乎没有一处安全的地方。中国目前的大好局面,是举国同心、众志成城,付出巨大牺牲换来的。中国没有同世界各国断航,大家能平安返回国内,就应该心怀感激。如今无理取闹,不但干扰到左邻右舍,还自毁形象、自食恶果,真是得不偿失。
中国的防控措施成效显著,获得世卫组织的高度赞誉。不管你来自何方神圣,都必须入乡随俗,遵守中国的法律和规定。所有人一视同仁,没有人能高人一等。如果不适应,可以哪里来回哪里去。
外籍华人、外企工作,这些标签并不能成为任性妄为的资本和护身符。中国不是法外之地,中国更不是为了追求个人自由,而罔顾他人生命的地方。在中国,就请尊重和配合政府要求!
从国外回来的有些人,总是自我高贵,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颐指气使,嫌这嫌那。殊不知这些傲慢无礼的行为,只会引起国人的反感和轻看。
澳籍女子,不遵守法规,出去跑步被开除,可以回去一直跑了,你怎么看?
澳籍跑步女,在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头出来跑步,不戴口罩而且还刚从国外回来,试想在这种严峻的情况下,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万一她带有病毒,那么无数人在这段时间的努力就都白费了。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心理?面对工作人员的劝说,竟然还大叫“非礼、骚扰、救命”之类的过激语言,毫无配合之意,以为自己是澳藉华人就高人一等,想在我中华的大地上蛮横无理下去!不知道她的这种胆量是怎么来的!之前就有小区的保安说她很不好说话,态度不怎么好等等。难道加入了澳籍就忘本了吗?就是这样排华、仇华的吗?告诉你,澳籍女,我中华广大人民没人会买这个帐,该怎样还是怎样!最终你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仅一点特殊待遇你也捞不到,而且你的东家也不得不抛弃你,你白白的丢了工作,乖乖地滚回老家去了!
房子够大的话,有什么不合适。她的父母就是你的父母,要融为一体,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这样才有利于夫妻恩爱,创建幸福家庭,跟她讲好,你的父母她也一样不能外待,小俩口好商好量,不要制气。
近两日,一段国外返京女子不隔离外出跑步视频引发热议。3月17日,有网友爆料称该女子身份为知名外企拜耳管理人员。17日晚间,拜耳中国发布声明证实了该消息,并称,已“对该员工做出辞退处理,立即生效”。
相关媒体报道,一名澳大利亚籍华人女子在返回北京后,不按规定居家隔离外出跑步且不戴口罩。面对社区防疫人员劝说,该女子不但不听劝告,还大喊“救命骚扰”。随后民警赶到对其发出了警告,必须按规定居家隔离14天不允许外出。
3月17日,有医药行业人士爆料称,该女子姓梁,在知名外企拜耳(Bayer)担任管理职务,根据其领英截图,此人名Florence Liang,职位为拜耳制药智能与自动化主管(Head of Business Intelligence and Automation),职业经历显示,此人之前曾任职罗氏、阿斯利康、辉瑞等多家知名外资药企,2019年9月加入拜耳制药。
不过最近搜索显示,该用户领英个人主页已无法打开,疑似被用户屏蔽。而拜耳中国的数个微博账号也在下午被网友“攻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拒10公里跑步被辞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拒10公里跑步被辞退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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