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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当今社会还会出现个别拐卖妇女儿童的现象?
这是个沉重的话题,首先是人贩子的道德底线已经不复存在,极端的自私、极端的财迷心窍不能自拔,这些人往往不学无术,怕苦、怕累不愿诚实劳动过自食其力的生活。思想上存在着侥幸的心理,以为自己所做的坏事很神秘,不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还有就是一些文盲加法盲,他(她)们目不识丁,毫无法律观念,世界观人生观发生扭曲,容易铤而走险进行贩卖人口。
也有一些人交了一些狐朋狗友,病态扭曲的心理互相传染,臭气相投,于是组成了贩卖人口的团伙,他(她)们会进行分工合作,危害最为严重。
要解决贩卖人口的问题,需要多管齐下,用法律手段严厉制裁,用宣传教育提高一些人的守法意识,形成一种对人贩子像“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使人贩子没有藏身之地。
每当看到被拐儿童的母亲撕心裂肺的呼喊时,任何旁观者都会动容。试想,养了多年的小狗小猫都难以割舍,何况是有血有肉、天真无邪的儿女。
法律对人贩子还是铁面无情,刑期少则几年,重的判处死刑,在这高压的态势,还会有人挺而走险,无所畏惧。这就是存在的买方市场。
从人性的角度,买家大多是不生不育,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的思想,买孩子也是为家庭传宗接代,延袭香火。但他们内心还是存在些微的邪恶,忽略了被拐儿童的父母,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的感受,自私中夾带着泯灭的良心。
公安是拯救被拐儿童。法律对收买者还是比较宽容,不均衡的入刑标准,买卖双方势必更加猖獗。人贩子多是贫困地区出来的,而买家生活条件比较富足,穷人靠拐卖致富,买孩子又是求子心切,这就是屡打屡犯的犯罪起因。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戳。非州国家宁可把珍贵的象牙烧毁,也不让偷猎者谋利。买卖儿童同理,对收买儿童的买家视为犯罪,经济上以买方价格处以数倍的罚款,刑事上也不能网开一面,入刑三、五年,加大刑法的处罚,才能有效遏止拐卖儿童的现象。
买的应该酌情处理。如果买方买下受害者,然后主动报警,帮助受害者回归家庭,应该按见义勇为奖励。如果不知情(或被骗的)的情况下,应罚款并按情节处罚。如果是明知故犯并伤害了受害者,支持死刑。
谢邀,拐卖妇女儿童现象的背后,是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的暴力,就像贩毒一样,虽然贩毒的代价很高,也抵挡不住暴富的幻想。
马克思曾说过,存在100%的利润,人们甘愿铤而走险,存在300%的利润,人们甘冒绞刑的风险。
作为长期在办案一线工作过的徐sir,非常清楚,拐卖妇女儿童背后的利润非常巨大。司法办案显示,拐卖一个父母儿童可以获利数万元,有的获利十几万甚至更好,而人贩子的付出只是路费而已(犯罪成本暂且不谈)
上面是从法律犯罪成本分析,拐卖妇女儿童还有一些社会因素。
一是因为男女比例失调,拐卖妇女有市场需求。大家先别笑,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我国男女比例确实有点失调,在一些落后地区、贫穷家庭,娶不起媳妇很正常。面对天价彩礼,还不如买一个媳妇更划算。
二是年轻人不想生育或者不能生育增多,拐卖儿童也有市场需求。现在工作节奏快、工作压力大,很多年轻人就丧失了生育能力或者不想生孩子,于是很多没有生育能力的家庭会从人贩子手中购买孩子。当然这也是犯罪行为,也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回到姚明的一句广告词,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要减少拐卖妇女儿童,首先我们玩对收买父母儿童说不!!!
这种事情有什么好问的,答案很简单,拐卖妇女与儿童是不是变成钱了。当今社会什么是评判标准,是钱!是钱!还是钱!什么有责任心呀!什么有良心呀!什么遵章守纪呀等等呀……!都没用。那么老实人还能坚守线,再的挖空心思,想尽一切办法,采取多种渠道捞钱!捞钱!继续捞钱!
《三国演义》的故事歇后语有哪些?比如周瑜打黄盖一两厢情愿,刘备借荆州一有借无还?
刘玄德三顧茅庐一求贤若渴。刘关张桃园三结义一生死同盟。曹孟德割须弃袍一狼狈不堪。赵子龙单骑救主一一身是胆。诸葛亮七擒七纵孟获一攻心为上。关云长单刀赴会一目中无人。周公谨美人计赚刘备一赔了夫人又折兵。张翼德喝断当阳桥一虚张声势。诸葛亮上方谷火烧司马氏一人算不如天算。司马懿诈病骗曹爽一狼子野心。司马昭之心一路人皆知。
迷信与习俗区别?
“习俗”就是风俗习惯,个人或集体的传统、传承的风尚、礼节、习性。形成风俗的事件都挺大,挺普遍,而习俗可大可小,可普遍也可特殊细小。
迷信专指人们对某种事物或现象的盲目相信。狭义的迷信指人们相信占卜、风水、命相,进行测字、扶乩、请神、驱鬼、看风水、符水治病等活动。迷信活动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从事迷信活动的人装神弄鬼、妖言惑众,主要目的是为了赢利。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也有很强的目的性,如有的为了去病消灾,有的为了求子求财等等。
它们之间主要区别在于群体性与个体性。风俗是群体性活动,如端午节吃粽子,赛龙舟,这是群体性的;而迷信活动则是个体活动,是某人为了达到某种个人目的而进行的。比如某些人为了自己的生意兴隆、找个好工作等而请神汉、神婆做法事,则属于迷信行为。
此外,风俗往往是非营利性的,而迷信活动大多是通过各种方式骗取钱财,是营利性的。
迷信意思是信仰神仙鬼怪。出处清潮声《记栗主贼事》:迷信者云:命中犯披麻,杀人不用刀。例句。不要过于迷信金钱,很多幸福是用金钱买不到的。习俗意思是民间流传的习惯和风俗。出处《荀子.大略》:政教习俗,相顺而后行。例句。元宵节赏花灯吃汤圆是民间的古老习俗。
迷信 指对某一些事物迷惘而不知其究竟,可又盲目地相信其说。
习俗 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的,从历史沿袭而巩固下来的,具有稳定的社会风俗和行为习俗
迷信是人们对于并不清楚的人或事物的盲目信任或者崇拜。例如,以为只要祭拜神佛,就可以消灾免难--而不是按照真正的宗教教义去修行和做人做事,这是迷信。
习俗是指一个地区或者一个民族从古至今形成的一种习惯。例如,我国的一些传统节日,都是有典故形成的。
迷信专指人们对某种事物或现象的盲目相信。狭义的迷信使人们相信占卜、风水、命相,进行测字、请神、驱鬼、看风水、符水治病等活动。
迷性活动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从事迷信活动的人装神弄鬼,妖言惑众,主要目的是为了盈利。民俗,简单的说就是民间风俗,它是人们创造和世代相传的生活文化,是约定俗成的风尚、礼仪、习惯和禁忌的总和。例如春节放鞭炮、正月十五吃元宵、八月十五吃月饼等,都属于民俗范畴。
历史上的济公是个怎样的人?
“鞋儿破,帽儿破,身上的袈裟破,你笑我,他笑我,一把扇儿破”,相信这首歌很多人都耳熟能详,在上世纪80年代由游本昌主演的电视剧《济公》大受欢迎,很多人都是通过电视剧而认识到这位疯疯癫癫又不失智慧与善良的老和尚济公身上的那种洒脱是很多人可望而不可即的,那么历史上真的有济公这个人吗?
历史上的宋代确实曾有一位法号称为道济的和尚,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济公,据《灵隐寺志》记载,济公生于南宋绍兴十八年,浙江台州人,他家世代信佛,父亲李茂春和母亲王氏居住在天台山永宁村,李茂春年近四十,仍膝下无子,虔诚拜佛终得此子,这也许是与家族好施行善有关。
在济公出生的那一天,恰巧国清寺降龙罗汉神像无辜崩塌,这异象被住持慧远法师看在眼里,遂给他赐俗名字修缘,从此与佛门结缘。
李修缘少年时就读于村北赤城山瑞霞洞,深受释道二教的薰染,父母双亡后,他先是进国清寺拜法空一本为师,18岁时来到灵隐寺,在当过国清寺住持的高僧瞎堂慧远的门下受具足戒,取法名道济。
慧远法师此时是灵隐寺的住持,所谓名师出高徒,道济在师傅的教诲下打下了很深的佛学根底,他天性好动,不喜念经,难耐打坐,还经常和那些孩童厮混在一起,他性格放荡不羁,常不遵守寺门戒规,甚至蘸大蒜吃狗肉,有人告到瞎堂慧远法师那里,禅师则说“佛门广大,岂不容一颠僧”。
历史上的济公从不受佛法诫规约束,喝酒吃肉,形象与乞丐没什么两样,戴着一顶破帽,拿着一把破扇,还有一壶酒相伴,表面疯疯癫癫,内心充满大智慧,常常成打抱不平,劫富济贫,他深知民间疾苦,惩处为富不仁之人,深受百姓爱戴,被尊为“济公”。
济公虽然行为举止似痴若狂,但他却是一个性格率真而颇有逸才的高僧, 他学问渊博,行善积德,被列为禅宗第五十祖,杨岐派第六组,撰有《镌峰语录》10卷,还有许多诗作。
济公一生济世救人,神通广大,才华横溢,乐善好施,他懂医术,为老百姓治愈了不少的疑难杂症,为人采办药石,治病行医,他扶危济困,除暴安良,彰善罚恶,几十年如一日的坚持行善,在人们的心目中留下了独特而美好的印象,老百姓尊他为“活佛”。
慧远禅师圆寂后,济公失去了庇护人,他于1201年来到了净慈寺,宋嘉定二年五月十六日,济公于虎跑寺辞世,享年61岁。
济公一生怡然飘逸,喜好云游,出行四方,足迹遍及浙江、安徽、四川等地,所到之处都留下过关于他的故事,除暴安良的形象早已在中深入人心了。
民间故事中济公常说“酒肉穿肠过,佛在心头坐”,其实并无证据证明道济禅师曾说过这句话,这是流传于民间的一句俗语,元朝杂剧中常常出现,后来被民间艺人安到了爱吃酒肉的济公身上。
济公这个人即使是在历史上存在的,我们现在所知道的也必然有小说加工的成分。
唱着“哪里不平哪有我”的济公,被民间渲染成降龙罗汉下凡的法力高强、锄强扶弱的神僧。他身披一件破袈裟,手持蒲扇,穿着破鞋云游四方。这是我们在影视剧中看到的济公形象,但他的原型并不是虚构和杜撰的出来的,历史上确有其人。
历史上的济公,本名李修缘,法名道济,于1148年生于南宋绍兴,卒于1209年,享年61岁。从历史角度来说,“法力高强”是神话,但锄强扶弱却是事实。道济法师因才华横溢,乐善好施,锄强扶弱,被百姓尊称为济公。
道济的高祖李遵勖是宋太宗的驸马,李遵勖家族世代信奉佛教,他的父亲李茂春和母亲王氏住在天台北门外永宁村。李茂春虔诚拜佛,老来生得济公。济公出生后,国清寺住持为他取了俗名叫修缘,济公从此与佛门结缘。
济公的家世还算不错,很多亲戚在朝为官,但他并未染上纨绔子弟的恶习。济公少年时深受佛道两教的熏陶。父母去世以后,他先是进国清寺拜法空一本为师,在一代高僧瞎堂慧远的门下,受具足戒,取名道济,最后投奔杭州灵隐寺。
济公一生的事迹,被民间渲染加工的离奇古怪。实际上,济公是一位性格率真且颇有才华的有名僧人。其佛学造诣颇高,他的一生行径与普通僧人完全不同。
济公一生喜好云游四方,他的足迹遍及到浙江、安徽、四川等地。他的外在衣着形象与影视剧中的相差无异,即衣衫不整,寝食不定,为人治病行医,排忧解难,广济民间疾苦。因此,济公的德行广为人们所传颂。
济公在文学影视作品中,常以不守戒律,嗜好酒肉,不受佛教戒规约束的形象示人,使得老百姓觉得他更亲切、更具有人情味。《济公传》中的四言诗:佛祖留下诗一首,我人修心他修口;他人修口不修心,唯我修心不修口。
这首诗到出了济公悟道的本质,他认为的修行并不在于外在的修口修形,而是在于你有一颗虔诚向佛的心。有些整天吃斋念佛,嘴里喊着一心向佛,但心中却无意向山、无意向佛,经常作出些不道德的事情。外在行为并不能完全判断出一个人的好坏,需要透过现象观察本质。济公用自己的行为,阐述了这一道理。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是济公流传下来的一句话,这句话成为了很多人大吃大喝的理由,成为了一些人意志不坚定的借口。这显然是误解了济公活佛的本意,大家对这两句朗朗上口,是只知前两句,不知还有后两句。济公要表达的重点是后两句,即“世人若学我,如同进魔道”。
济公的修为的高深境界,绝非是凡夫俗子所能参悟的。传说,沈员外送给济公两只熟鸽子和一壶酒,仆人偷吃了一只小翅膀,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结果济公指了出来,仆人不认,于是济公吐出鸽子,其中一只少一个翅膀。这种神奇的境界,世人完全望尘莫及。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这句话也是有来历的,是说明末的破山禅师,在夔东十三家之一的李立阳营中度日。李立阳嗜杀成性,禅师为了救一方生灵,便要他减少不必要的杀戮。李立阳故意刁难说:“你只要吃肉,我就不杀人。”禅师遂与李立阳订约,不惜大破酒肉之戒,使许多人活下来,一时成为美谈。
明朝还有一位和尚,也是为了救难民于山贼之手,不惜破戒。山贼说只要他吃了手中的酒肉,就可以放人。于是他端起酒杯说:“我以酒代茶”,说完一饮而尽。接着拿起肉说:“我以肉作菜,请!”吃后坦然自若。山贼为之一惊,只好放人。
为了救苦救难而吃肉喝酒,真正的历史中也是有记载的。但并不是普遍的行为。济公并不是说为喝酒吃肉而专门吃喝,而是在救苦救难与破戒之间,他选择了后者。佛家的修行本就是普度众生,救苦救难,这才是修行的本质。
济公衣衫褴褛,鞋帽皆破,貌似疯颠,他先后在国清寺、灵隐寺、净慈寺均住过。济公不受戒律拘束,嗜好酒肉,举止似痴若狂,但这毫不影响他作为一位学问渊博、行善积德的得道高僧的形象。济公撰写的《净慈寺志》、《台山梵响》等诗作,就是他修为的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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