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车后摔倒车主判次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车后摔倒车主判次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驾驶员受伤车主怎么赔偿?
如果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车主的赔偿责任取决于具体的情况。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情况:
如果司机与车主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代驾司机或专职司机,那么车主或代驾公司应承担司机因交通事故受伤的相关费用。如果司机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司机的受伤是由于第三人的行为,司机可以要求第三人或雇主承担赔偿责任12。
如果司机是车辆的所有人或乘客,并且车主因疏忽或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事故,车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14。
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司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车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司机追偿1。
电动车正常行驶时忽然有小孩冲了出来,车主因避让而摔伤但小孩没事,交警会怎样判?
本案属于紧急避险,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应由小孩承担全部责任。
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其特点是在两个合法权益发生冲突,为了保护某种较大的权益,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不得不损害另一较小的权益。
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一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危险的损害;二是客观上具有正在发生的真实危险;三是迫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四是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危害。
纵观本案,本案车主的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本案引起险情人为小孩,故应由小孩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如果你手续齐全且没有违法可以报警处理。记主不是报交警,是警察。根据法律紧急避险责任追究,你是因为躲避小孩紧急避险导致自己受伤,那么法律规定避险者的损坏可向制造危险一方申请赔偿。
你的行为符合避险大于伤害的要求,也就是说你不躲避就会撞人,后果大于你自己受伤,所以符合紧急避险要求。
你可以向小孩的监护人,因监护不到位导致危险的发生而要求赔偿。
小孩未满成年不矛判刑,但家属是监护人看管责任不到位,理应当判由监护人为此负主责,而骑电动车负次责,原由如下:电动车直行或拐弯未自觉减速和正常行驶状态从而面对突发情况速度快和距离过近措手不及导致的事故发生。
轿车车主违规掉头,因身后摩托男滑倒致死被判赔偿30万,你觉得轿车车主冤吗?
作为一名有些13年驾龄的老司机,我认为这个轿车司机被判赔偿30万,一点都不冤枉。
首先我们通过这条新闻看到,轿车车主是在双实线掉头,这本身就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相关规定,无论是单黄线还是双黄线,只要是实线就严谨超车,转弯,掉头。用老百姓的话说:无论是单实线还是双实线都相当于一堵墙。车辆超越单实线或者双实线掉头都属于违反道路交通法之规定,将被处以200元罚款,扣3分的处罚,如果车辆在单实线或者双实线掉头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主要责任。
而新闻中提到,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紧急刹车造成驾驶员摔倒不治身亡,这是因为轿车违章在双实线掉头,使得摩托车驾驶员在躲避轿车是不得已而采取的紧急制动行为造成的摩托车摔倒,这里也有可能摩托车行驶速度过快的因素,但由于轿车违章在前,因此根据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违章轿车将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摩托车驾驶员30万元并不为过,法院判决没有问题。
轿车车主当然不冤,并且还算比较轻。如果不是因为摩托车没有带头盔,轿车就会承担全责,而不仅仅是40%
为什么会这样说呢,因为摩托车当时的行为,属于完全由轿车车主引发的,具有非常直接的因果联系。
换言之就是,如果不是轿车车主违规,摩托车就不会这样做。
但是为什么轿车没有承担全责呢?就是因为摩托车车主没有带头盔。
这个行为也是摩托车车主为什么死亡的原因之一,毕竟虽然当时他没超速,但是如果有头盔头也许就不会死亡,仅仅是受伤。
因此,摩托车车主因为没有带头盔承担60%,其主责也是因为其死亡原因是头部受伤导致。
为什么我认为赔偿轻了
虽然,具体责任比例,都是依据责任认定书,很大程度在法官自由裁量权上。
但是对比过往类似案例,加上这个事件,之所以发生的终归原因都是因为轿车违规掉头所引发,这个比例明显摩托车自身60%还是偏重。
分享一个类似案例。
就在,2014年平江县,同样是货车违规越黄双线掉头,结果因为掉头,摩托车躲避不开,最终与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车主受伤。
最终摩托车车主因交通事故致重型颅脑损伤,其伤残程度属重伤二级,伤残等级属七级伤残。
其中摩托车车主也没有带头盔,最后法院虽然认为其头部重伤也和没有带头盔有关,但是其最终责任认定仅仅是10%,货车承担责任为90%
而大部分类似案例中,虽然不见得都是1比9的责任比例,但是一般还是都是由引起交通事故的责任方来承担主要责任。
因此个人认为,40%明显不仅不冤枉,还轻微了。
另外,在我国,至少我每天所接触看见的就是,摩托车也好,电瓶车也好,带头盔的非常少,但是头部本来是很脆弱的地方,因为没有头盔保护,出车祸头部重伤死亡的非常多。
真心希望每一个摩托车车主,都能够带头盔,这不仅仅是遵守交通规则,关键时刻还能救你一命
法海一粟认为,这个案件中,轿车驾驶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摩托车驾驶人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1、基本案情。从题目所给出的事实来看,这个案件中有两个基本事实:一是轿车驾驶人在双黄线处强行掉头;二是后面的摩托车驾驶人为避让轿车紧急刹车后滑倒并因此死亡。
2、事故责任。法院的判决认定轿车驾驶人承担40%的责任,摩托车驾驶人承担60%的责任。法海一粟认为,这个责任的划分与事实不符。
(1)轿车驾驶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根据上述规定,轿车驾驶人不能掉头的地方强行掉头;而掉头时又妨碍了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的通行。因此,轿车违章掉头,是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摩托车驾驶人应当承担次要责任。根据安全驾驶的规定,后车与前车应当保持适当的跟车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本案基本事实表明,摩托车驾驶人在看见前车掉头时,为避让而采取刹车措施时发生了车辆侧滑的事故。这说明,摩托车的跟车距离太近,不符合安全驾驶的要求。因此,摩托车驾驶人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之所以这样判断,法海一粟认为,轿车驾驶人违章掉头违反的是禁止性规定,一般而言,跟在后面的摩托车驾驶人难以预测前车会在禁止掉头的地方掉头,属于被动一方。因此,应当判定轿车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
(3)未戴头盔与事故发生本身没有关系。有人认为,摩托车驾驶人没有按照规定配戴头盔,也是发生事故的原因。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这是因为,没有配戴头盔不是发生事故的原因,但是,是事故发生后导致结果加重的原因。
3、法海一粟认为,本案判决结果值得商榷。本案应当判决轿车驾驶人承担70%的赔偿责任,而摩托车驾驶人应当承担30%的事故责任。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我认为轿车车主一点儿都不冤,他只是花钱买了一个教训,而骑摩托男子却白白丢了性命。
看了视频,个人认为,轿车车主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最起码要超过百分之七十。
虽然两车没有发生碰撞,但正是轿车车主在双黄线违规掉头才导致了骑摩托车男子刹车、滑倒、致死等一系列后果。如果按照因果关系来推论,甚至不应该苛责骑摩托车男子未戴头盔的情况。不带头盔的确属于一种疏忽,但在那种情况下戴头盔也不能保证可以避免死亡。如果骑摩托男子不存在超速、醉驾、毒驾、无证驾驶等问题,那么不带头盔的责任不应该占到百分之六十。个人认为,应该在百分之三十以下。
虽然轿车车主需要赔偿对方30多万,但通过保险理赔自己出的也是有限,即便都是他自己承担也不是负担不起的事情。反观因此死亡的骑摩托车男子才二十多岁,他才是真的冤,他的父母亲人还要经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人间致苦。
现实生活中,违规驾驶的行为屡见不鲜,很多人总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这次没出事就无所谓。可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只要一出事就是大事。
最后我想说,生命只有一次,遵守规则注意安全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的生命负责。
大实话:冤的不是轿车司机,而是摩托车驾驶员。
今年3月份在甘肃天水某路段,一名司机在驾驶汽车越过双黄线掉头的时候恰好车辆后方骑过来一辆摩托车,摩托车驾驶员为了躲避违规掉头的小轿车,导致自己侧翻在地。然而不幸的是,在摩托车侧翻以后,在摩托车滑行的的过程中摩托车驾驶员头部受到重创而不幸死亡。近日,该案件宣判,汽车司机被判承担40%的事故责任,赔偿人民币30万元。
看了整个视频后,个人感觉这个判罚还是比较合理的,但是,因为这个事造成摩托车驾驶员死亡,确实是挺冤的。通过视频我们可以发现,其实摩托车驾驶员应该是在躲避掉头车辆时紧急刹车导致摩托车侧翻,而在摩托车侧翻滑行的过程中摩托车驾驶员的头部撞倒了马路牙子上,造成最后摩托车驾驶员死亡,而摩托车在驾驶过程中也没有超速等行为。
因此,在这件事中,造成摩托车司机死亡的就是两个原因了,第一就是轿车驾驶员违规掉头,影响了摩托车驾驶员的安全行驶,第二个原因则就是摩托车驾驶员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所有导致自己在翻车后头部丧失保护。所以,总的来说,摩托车驾驶员没有佩戴头盔是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死亡的直接原因,而汽车司机违规掉头则是造成摩托车侧翻的主要原因,因此,这个判决是合理的。
当然,可能有人会说,如果汽车司机没有违规驾驶,没有去越过双黄线掉头,那么摩托车驾驶员也不会因为躲避车辆摔倒而死,诚然,这样说是没错,但是,也不能因为这个就判汽车驾驶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这里我可以跟大家解释一下。
比如说,如果在这起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没有被摔死,并且也不存在超速行驶或者其他违规驾驶行为,只是一起简单的因为汽车掉头导致摩托车侧翻的交通事故。那么,毫无疑问,这肯定是汽车驾驶员的责任。但是,现在是摩托车驾驶员死了,那么就要优先去找造成其死亡的原因,而很明显,导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就是因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而这个直接原因则是因为摩托车驾驶员自己造成的,所以就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简单一点来说,轿车违规掉头是造成摩托车侧翻的直接原因,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则是摩托车驾驶员被摔死的直接原因,而摩托车侧翻又是导致驾驶员被摔死的原因,所以,这其实可以划分为两件事来进行分析。
至于有人说汽车都没有碰到摩托车还被判赔了30万有点冤,个人觉得这一点都不冤,反倒是摩托车驾驶员才冤呢。最后,也是希望各位司机朋友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能够时刻把安全牢记心间。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车后摔倒车主判次责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车后摔倒车主判次责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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