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7份遗嘱6份都无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7份遗嘱6份都无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民法典遗嘱无效的十六种情形?
遗嘱无效的情形如下: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满十八周岁或精神病患者)
(二)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1、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
2、伪造的遗嘱;
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
1、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而死亡的。
(四)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
1、立遗嘱人生前已处分了遗嘱涉及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2、遗嘱处分的他人(如夫妻共有、国家集体财产或别人财产)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五)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而导致无效
1、遗嘱中未保留特留份(如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份额)而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2、遗嘱没有给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六)多份遗嘱的内容冲突造成的遗嘱无效。多份遗嘱的内容存在冲突,必然导致效力较低的遗嘱的失效,具体处理原则如下:
1、公证遗嘱优先于一般形式遗嘱;
2、后订立的遗嘱优先于先订立的遗嘱,无公证遗嘱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七)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如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或者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等都会导致遗嘱无效。
(八)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遗赠抚养协议因是双务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再次是继承。对同一财产有不同的方式的,以效力最高的遗赠抚养协议为准。如果,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相冲突,冲突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
(九)遗产中的分配的财产大于或等于实际财产,导致遗嘱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存在多份遗嘱,效力该如何认定?
谢谢邀请。
作为行外人士,我表示这个邀请完全没力气回答,不过还是回答一下,以表示对这位邀友的尊重。
个人理解,这种一对多的财产分配,先到先得的判决方式感觉还是比较靠谱的。当然,如果财产量比较大的话,可以按照权重适当分配一下的吧。
专业的问题还是需要专业的人士回答,谢谢邀请。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
遗嘱有五种形式,其中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首先遗嘱需要合法,不同类型的遗嘱有其特定的生效条件。
其次根据《继承法》的规定:
1: 新遗嘱的效力高于旧遗嘱
2:公证遗嘱效力高于其它类型遗嘱;
3: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的效力相同
因此在有多份有效遗嘱存在的情况下,有公证遗嘱以公证遗嘱为准,多份公证遗嘱存在时,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同时存在时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
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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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继承法》第20条第二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要搞清数份遗嘱的法律效力问题首先应查明各份遗嘱的真实性,再查明各份遗嘱的合法性,合理性最后查明各份遗嘱的冲突性。
一.遗嘱的真实性:遗嘱首先应确定改份遗嘱是否为立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伪造的遗嘱、受胁迫、受威胁、所立遗嘱无效;受纂改的遗嘱内容无效(《继承法》第22条)
二、遗嘱的合法性:1.立嘱人首先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或限民人所立遗嘱无效,;2.所立遗嘱根据遗嘱的种类进行一一查别,遗嘱分为自书遗嘱(可进行笔迹鉴定),代书遗嘱(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证明人和立嘱本人的签名),口头遗嘱(紧急情况下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见证,所立的遗嘱有效,危险解除后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继承人和立嘱人到公证机构对遗嘱进行公证的遗嘱)。3.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涉及的内容无效;4.多份遗嘱内容相冲突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各份遗嘱没有冲突的,各份遗嘱均具有法律效力问题;5.遗嘱继承者或遗赠附有义务的,应当履行义务,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6.,查看是否有扶养协议。针对遗嘱的法律效力问题来看,扶养协议>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的。
三、遗嘱的合理性:《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人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和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体现了民通的基本精神即公平、合理性。在继承开始时具有优先保留遗产的份额权。
四、冲突性:本文开头已经提到过,在无公证遗嘱的前提下,各份遗嘱内容相冲突的话,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如立有公证遗嘱,以公证遗嘱为准,如有多份公证遗嘱,内容相冲突,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立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遗嘱。
谢谢邀请!
本文主要从以下方面解决遗嘱效力问题:
一、遗嘱的合法性审查
二、遗嘱的效力顺序
遗嘱的合法性审查
遗嘱既然作为民法的一个基本内容,自然是遵循民法原则,遵循公序良俗,意思表示自由,不得违反国家公共利益和国家法律法规等。这是一个比较基础的问题。
在遗嘱合法性审查过后
如果遗嘱全部无效,需要按照以下顺序分配遗产:
法定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伪造、篡改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其应继承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
全部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
如果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则该财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如果遗嘱部分无效,则按照以下顺序分配遗产:
如果无效部分所涉及的财产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仍为原所有人所有;
如果无效部分属于遗产,则该部分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其他有效部分仍按遗嘱继承。
遗嘱的效力顺序
如果多份遗嘱均有效,还需要分两类遗嘱讨论:
多份遗嘱内容不相互抵触:各个遗嘱分别发生其效力,遗嘱执行人应按各个遗嘱内容执行。
多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则按以下顺序分配遗产: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如果公证遗嘱与一般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公证遗嘱内容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数份内容相互矛盾的遗嘱,如果其中没有公证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又没有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无法确定时间先后的,这些遗嘱全部无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
您好!
多份遗嘱哪份有效,有两个判断标准:
1. 遗嘱形式。遗嘱形式上,目前的规定是,公证遗嘱效力最高。也就是说,如果有多份遗嘱,其中包括公证遗嘱,那么以公证遗嘱为准。
2. 订立时间。如果存在多份遗嘱,是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遗嘱为准。
小结一下: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的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遗嘱为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7份遗嘱6份都无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7份遗嘱6份都无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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