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童被打死父亲发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男童被打死父亲发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青海失联女大学生遗骸被发现,是自杀还是意外死亡?
青海失联女大学生遗骸被发现,只发现了一些白骨,还有女孩的身份证,学生证,还有催眠药之类的药物,经警方调查,没有打斗的痕迹,也没有车辆的痕迹,衣服上面没有血迹,排除他杀的可能。
那么女孩是自杀还是意外死亡呢?
相信很多人会感到疑惑,女孩为什么会买催眠药,在可可西里吃催眠药无异于自杀,第一是这里没有医院,服用催眠药过量会死亡的,另一个疑惑就是女孩的衣服上没有血迹,如果发现女孩的衣服没有破,就说明女孩的衣服是自己脱下来的,这的确令人费解,有人说这是一种高原假热,就像冬天人喝醉了反而会脱衣服一样,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从现场的痕迹观察,女孩应该是先死亡以后,或者说吃了催眠药之类的药物,遭到了野兽的袭击。
如果说女孩是自杀,但是这也令人怀疑,因为女孩在大家心目中的印象是很乐观,没有人会相信女孩会自杀,充其量就是给自己放个假散散心而已,但是又为什么会有催眠药?这是女孩买的吗?在哪买的?是网上购买的还是药店购买的,不知道会不会有监控抓拍到。
如果女孩是出现了意外,比如有人说女孩遇到了狼群等,虽然女孩的肉体已经被野兽撕咬完了,但是衣服肯定会撕破,更会有血迹,因此不可能在她活着的时候遭到了野兽的袭击。
最有可能的还是自杀,女孩踏上了一条不归路,希望女孩下辈子不要这么傻,珍惜自己的生命,她还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就这样默默的离开了,对家人就是一种极大痛苦。
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最近的失踪案件好像特别多,杭州来女士事件刚刚平息,青海女大学生失踪事件又掀起波澜。虽然我们都希望他们能够平安归来,但往往天不遂人愿,事实是残酷的,她们回不了家了,来女士是被丈夫所害,那青海女大学生黄某某了?是自杀还是意外?
黄某某失踪后,青海当地警方通过其最后活动轨迹展开搜救,不久便在可可西里无人区发现黄某某的个人随身物品和尸骸,通过DNA检测证实正是失踪的女大学生黄某某,现场勘察发现衣物没有血迹,也没有打斗的痕迹,初步排除他杀和意外死亡的可能性,判定为自杀!
死者年仅23岁,就读于某航空航天大学,专业是飞行,最近因为学业压力产生了厌世感,学校辅导员透露她几次考试都没有及格,所以离开学校独自一人跑到可可西里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所以不是刑事案件,也不是意外事故,是自杀行为!
青海失联女大学生遗骸被发现,是自杀,还是意外死亡?7月30日晚上7点多钟,失联了23天的女大学生黄某某,在青海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清水河南侧无人区被搜救人员发现(当时是一堆骸骨),后来经DNA比对,被证实就是失踪了23天的黄某某。当时发现骸骨的时候,警方就在周围进行了仔细的勘察,最后经过仔细的侦查之后得出结论,排除他杀的可能,所以怀疑女大学生黄某某可能是自杀。
这个时间一出来之后,广大网友比较疑惑,认为女大学生黄某某可能不是自杀,有一部分人认为是他杀,至于为什么有人认为是他杀,是因为觉得这个事件还是有点蹊跷,一个女孩子怎么就跑到无人区里面去了?还有最后只剩了一堆骸骨。
后续应该还会公布更多的细节,有可能还会尸检,无论是自杀还是他杀,这件事也告诉我们,不要一个人单独前往危险的地方。尤其是对这个地方一无了解。
首先警方已经初步排除他杀,现场遗骸细节暂时没有对外公布,目前相关工作还在继续进行中。
只是媒体报导7月30日19时,在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清水河南侧无人区相继发现黄某某身份证,学生证及相关随身物品,周围发现人体骨骼组织,经DNA比对为黄某某遗骸,衣物等遗物没有血迹。
至于是自杀还是意外死亡?
我更相信是意外死亡,但很多媒体报道偏向于黄某某是自杀,按他们的描述可能是黄某某抱有轻生的目的到达可可西里,也有可能服用了催眠等药物使自己在现场昏迷,由于可可西里高寒缺氧,夜晚气温极低,是导致失联女孩死亡的主要原因。
轻生!我觉得每个人在低谷的时候,可能会冒出来这么个念头吧,但是念头只是一个念头,一般并不会真正的去实施。黄某某最后一次跟朋友发信息,说自己买了很多好东西,准备给自己家人和朋友带回去,之后黄某某的手机就关机,再也联系不上她了。证明他准备返程的时候都没有动过轻生这个念头,如果他是自杀的话,那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又是谁刺激了她呢?所以我愿意相信意外的可能性较大吧。
事后黄某某的父亲发声“作为失去孩子的父亲,此时此刻我和孩子的妈妈万分悲痛。但是我们依然想呼吁所有的家长们,孩子是上天赐予我们的礼物,好好的珍惜她,爱护她,保护她,让这种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我感觉到的是一个父亲在后悔,后悔没有好好的爱她,保护她!可怜天下父母心
青海失联的女大学生黄某,8月1日被搜救人员发现,发现时只剩下几块遗骸,附近散落了黄某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经过DNA比对,证实就是黄某本人。
警方随后进行实地侦查,初步判定为自杀行为。现场没有打斗痕迹,没有车辆痕迹,衣物上也没有血迹。
1.为啥衣物上没有血迹,因为这是一种正常的高原反应,是一种大脑反应的假想热,而把衣服脱了。
2.如果是他杀,完全可以把证件全部销毁
3.在人迹罕见的高原,没人愿意跑到这里来犯案,也没必要跑这么远抛弃尸体。
以上三点可以证实为不是他杀,最大的可能就是自杀。
可可西里这样的高原,昼夜温差大,海拔高,缺氧,在这种情况下,二十几天尸体不容易那么快腐败。所以也不是意外死亡。
警方推测,因为高原反应,无法适应,黄某是服用了安眠药而引起的昏迷,然后遭到了大型野兽或者成群的狼群,被吞食。
黄某只有23岁,某航天航空高校,专业是飞行员。如花似玉的年龄,在最好的青春年华来到可可西里,是否在离天堂最近的地方选择结束生命。
认识黄某的一位朋友说,黄某到青海旅游可能和她的毕业有关系,本来今年就可以毕业,但因为一些原因都没有答辩毕业论文,所以她的毕业被延迟了,心情郁闷,所以才没经过学校的批准就回来了。基本上可以确定为是自杀行为。
人生的挫折无处不在,不能因为一点挫折而对生命不敬畏。选择自杀,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父母的不负责任。
最后引用黄某父亲的一段话:
痛悔之余,依然想呼吁所有的家长们,孩子是上天赐予我们的礼物,好好珍惜她、爱护她、保护她,让这种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
南京女生被男友谋害,事发后还和其父亲一起报案是否要罪加一等?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南京女生李某月被害一案,与杭州杀妻案有异曲同工之处,先把人杀害藏匿,然后又主动报警。
这种掩耳盗铃,自做聪明,草菅人命,奸污法律,失去人性,胆大包天,欺骗世人,与警方叫板,故意捉弄他人,敢于警方捉迷藏的违法犯罪分子,不但要重罚,而且要重判。才能彰显法律之尊严,人性之本质,才能有效警示世人:天网恢烣,疏而不漏,犯罪分子就是再狡猾,再聪明,最终逃不过猎人的眼睛,黔驴技穷,止增笑耳!
为什么一来就要问是否应该罪加一等?这不是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应该考虑的问题。我们应该相信公安部门能够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答复,也应该相信法院能够做到公正无私,不偏不倚。
我们更相信法律的公正性不是由舆论决定的,而是由案件本身决定的。
南京女生被男友等三人合谋约到云南杀害这一案件中,其男友陪受害人父亲报案说明了男友故意隐瞒不报,也失去了一次坦白从宽的机会,如果他有意误导报案,那肯定会严判。
他的这一行为是诸多犯罪分子为了掩饰自己的犯罪行为而惯用的手法,杭州杀妻案中的许某不也是这么做的么,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掩饰的再好,也躲不过公安机关的法眼。
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这些女子被害案不是说我们的社会越来越糟糕了,更不用和新冠联系在一起,否则就是危言耸听。
只能说明自媒体越来越发达了,信息流通越来越快了。
也说明了女生始终是弱势群体,始终要提高警惕。
这种伤天害理的刑事案件自古有之,不胜枚举,以前我们听的不频繁,只是信息的采集费时费力,流通周期长,导致信息不对称。
现在社会人人都可以做媒体人,媒体平台不仅数量多,而且也越来越开放,新闻可以实时传播或者说即时传播,这样的新闻可以迅速引爆全网。
希望法律能够公正判决,愿女孩早日安息。
我是时评者舟说,感谢您的阅读,欢迎留言交流。
这叫做贼喊捉贼,是多数犯罪分子惯用的伎俩。特别是预谋犯罪的分子。他们一方面认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神不知鬼不觉。男一方面,案发后真主动,假积极,博取受害者家属信任,转移警方视线,打探案件侦破方向,试图浑水摸鱼,瞒天过海,妄想逃脱法律制裁。
杭州女子失踪案许某某如此,南京女大学失踪案洪某也是如此。其它案件中更是比比皆是,屡见不鲜。
这种鬼魅伎俩,是否在惩处时罪加一等。目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因为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好的猎人。公安机关只要高度重视,投入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高科技和先进设备,几乎没有什么案子破不了。犯罪分子最终都会剥去画皮,原形毕露,依照刑法,对照惩处,该关的关,该判刑的判刑,该枪毙的枪毙。许某某栽了,洪某也栽了,更多的犯罪分子也必定是栽了。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生活中,女人要远离渣男。发现端倪,最少也要一只眼睛睁着提防。保护自己,活着才最重要。阿弥陀佛,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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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里只有从重,从轻处罚,没有罪加一等的说法。但从重就等于罪加一等,对于洪某我们当然希望他能罪加一等,以正视听给李某一个交代,也给李某的父母一个交代。
但是话说回来,该怎样判决还是要司法部门审议决定,我们只是希望一切都能恶有恶报。
现在只能是看看洪某的行为构不构成最后加重处罚。
看一下事情大概脉络
7月9离开其后断开联系,7月10日洪某陪同李某父亲去报案,伪装成不知道的样子,
李某父亲还发声安慰洪某,其后就是二十多天焦急等待,直到8月4号,云南勐海县公安局发布案情通告:确认了李倩月已经被害,凶手是李某亲密的男友洪某伙同另外两人作案,真是大反转。
期间洪某的行为是怎么表现的呢?贼喊捉贼,隐瞒事实,博取被害人家人信任,试图转移警方调查方向,包庇同伙真凶,想着瞒天过海,毫无悔改投案自首的愧疚之意。希望这些行为可以让洪某从重处罚。也希望不要被外力干预,李某父亲曾说洪某父亲是南京的政府机关干部。希望秉公处理案件。
不止这起案件,包括前段时间的夫妻间的被害案,都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都希望秉公处理,以正视听,给所有人一个交代。
一定要罪加一等!洪某七月九号与其他两名男子合谋将24岁的女友李倩月,残忍杀害于云南勐海县郊外小树林中,其行径丧尽天良,泯灭人性,令人发指!
可怜的李倩月的父亲,在7月10号,选择报警时,洪某还极尽掩耳盗铃之行,假惺惺陪伴李倩月的父亲去派出所报警,信誓旦旦表示自己虽和女友吵架,但都是正常的争吵。义正言辞表示女友李倩月的云南旅行与他没有关系,他不知情。多么荒诞可笑,多么凶残狠心,虚伪狡诈!
可怜李倩月善良的老父亲,还要求外界不要给洪某压力,相信女孩的失联与洪某没有关系!不知道凶残狠心的洪某,有没有一丝丝的悔恨之情!
可怜李倩月的老父亲,为了寻找女儿的下落,多日劳苦奔波, 7月23日他从南京警方处获得女儿的行动轨迹后,就立刻前往了云南西双版纳自治州勐海县。但由于警方没有立案,机场、检查站的监控摄像他都无权查看,因此只能“漫无目的”的寻找。没有汽车就骑小黄车,到了小黄车也不能骑的地方就走路。每天几乎没怎么睡觉,昏昏沉沉。如今听闻女儿遇害,他要怎样的绝望,他该如何承受这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残酷打击!
洪某某,心如蛇蝎,罪大恶极,是有多凶暴,多残忍,多脑残,才会对女友做出这种泯灭人性的事情来!
这样的人,对女友蓄意谋杀,贼喊做贼,掩盖罪行,法律一定要罪加一等,要严惩!
希望李倩月的父母坚强!
鹤壁被狗咬死男童父亲发声:怀疑邻居清理过命案现场,你怎么看?
你们爱狗人士的爱心和善呢?对于这种漠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的人不应法律制裁吗?强烈呼吁,养狗必须植入芯片记录养狗人的信息,不按规定养狗按交通肇事的处罚力度处罚,狗咬人狗主人应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并高额罚款 不能只有权利不想承担义务和责任 。
如何看待南京遇害女生父亲公布通话录音,表示要斗到底?
我认为李某月父亲现阶段公布录音大概是基于以下几点原因:
- 李某月一案的审理效率很低。
我们来对比下同样热度很高的两个案件,杭州许国利杀妻案和南京李某月被害案,这两个案件的审理经过。
2020年7月6日,杭州的许国利报警称自己的妻子来女士失踪已经两日。经过侦查后,警方在7月25日宣布失踪的来女士已经被害,嫌疑人正是其丈夫许国利。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在8月6日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从锁定嫌疑人到逮捕,中间只间隔了十余日。
2020年7月9日李某月失踪,8月4日,警方发布通报称其男友洪某等三人为杀害李某月的嫌疑人,按照杭州警方和检察院的效率,洪某等人早应该被正式逮捕,进入下一个阶段的审核。然而从警方发布通报至今已经过去近30天了,为什么警方依然没有宣布逮捕他们的消息?
- 案件审理过程中猫腻很多。
首先,警方催着家属火化尸体,意图是什么?
根据李父的说法:我看到遗体时,已看不出来模样。警方说比对dna是我女儿,报告我看不到。现在警方催我火化遗体,说警方有权火化,不需要我们家属签字。
受害人死因不明,法医鉴定结果未出,案件信息仍不明确,为什么当地警方要强行让家属火化尸体,还声称警方有权火化?这种操作似乎让人不能理解,警方难道不懂法律了,还是其中存在猫腻。
其次,洪某等三人在勐海当地多次踩点却为留下任何住宿信息,他们三人在勐海是否有落脚点或者有接应人?
第三,犯罪原因和动机究竟是什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洪某等三人不远千里赶赴一个“陌生”的环境中进行杀人。
- 洪某父亲的身份对于案件审理是否有影响?
洪某父亲是南京某部门干部的说法基本被证实。作为内部人士,洪某父亲的身份是否会对案件的审理造成影响,案件能否在公正公平环境下进行审理,也是李某月父亲当下最担心的一个点。
- 希望制造热度,通过网络推动案件的审理。
最近的这一事件反映了一个道理,网络舆论的压力对于事件的发展是有巨大影响力的。最好的例子就是湖南踹伤猥亵男一案的重新审理。李某月父亲一定也希望借助网络的力量,对各方施加压力,提高审理效率。
8月24日遇害女生父亲表示,见到遗体的时候看不出模样,体检报告也没有,因为心存疑惑,所以没有签字,其女儿李某月的遗体一直没有火化;
8月27号透露,7月27日因云南警方怀疑洪某,所以让他和洪某通话,通过这次通话,警方很可能掌握了关键破案的关键方向;
8月28号,公布了7月27号与凶手洪某的电话录音,在录音中洪某异常冷静,还诱导李父往边境偷渡方向寻找:
- 那个时候李父还不相信洪某已经杀害了他的女儿,还以为只是绑架或者是藏匿了他女儿,因为李父在电话里面对洪某说:我真的好烦呀,我现在目的不想跟你怎么样,只要我闺女回家就行了……李父压根就没想到杀人选手是胡某!
李父(李胜)早在8月25号就在微博声明:我以我的党性和人格保证,与犯罪分子斗到底,不严惩绝不罢休,那怕倾家荡产,哪怕再赔上我们在所不惜。
现在李父遇到了两个问题:警方催促将遗体火化,还有就是疑似洪某亲人对他的无端谩骂,让他预感到杀人选手不会被严惩,而这会让他女儿九泉之下不能瞑目,他们作为被害人的家属也绝不能接受。
不得不说,李父这次的行为是非常清醒而理智的,也体现了他对女儿逝去的无限悲痛和懊悔,既然人死不能复生,那么必须要要犯罪分子得到最严厉的惩罚,不然誓不罢休。
- 没有看到尸检报告,没有看到犯罪分子被处以极刑,绝不火化下葬女儿的遗体,这样就给所有人一个警示,也显示了为女儿讨回公道的决心;
- 女儿逝去无法挽回,但是他绝不能看到洪某因为其父亲的背景而免除死刑处罚,据说洪某家庭正在为他聘请最好的律师;
李父透露,警方告诉他洪某等人与贩毒无关,案情侦破阶段就快结束了,马上就会提起公诉、审判,希望他能照顾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耐心等待,朗朗乾坤,日月昭昭,相信判决结果,一定会如李父所愿。
明修暗道,暗度陈仓
8月29号,李倩月的父亲公布了,7月27号他与洪某的对话录音,黄某在电话中语气十分平静,条理清晰,有理有据的,建议李倩月父亲就一定要云南边境寻找,并给出了多条去寻找的理由。
洪某称:“那也就是她(李某月)落地肯定没有坐飞机去其他地方,也没有坐火车或者是高铁,她肯定坐的是朋友的车或者黑车。”
他还说,“我也搞不清楚她到底怎么想的。”
现在再回头看看,就知道洪某是一个多么善于伪装的人。7月9号,洪某及其两个同伙人把李倩月被骗出云南勐海飞机场后,在一个小树林旁残忍杀害并埋尸。
李倩月的父亲,此时公布与洪某的电话录音,他的真实目的又是什么?
1.侦查阶段马上就要进入尾声,洪某马上就要进入检察院和法院进行审判,李倩月的父亲此时再一次发声,就想借助媒体的力量,给司法机关施加压力,让他们公平公正对待此案。
2.洪某的父亲是南京某司法局的中层干部,或多或少通过关系网能够接触到洪某的案子,以及涉及到的人物,虎毒不食子,要是不出面周旋,谁也不相信,不会看着自己的孩子被判死刑,所以此时,所以也是李倩月发声的一个考虑。
3.给整个社会提个醒,洪某是一个善于伪装的极其危险的人物。如果不给他判以重刑,等他再次踏入社会,又是一个隐藏在深处的人。
4.李倩月的父亲作为一个弱势群体,每天在家除了等待警方给的消息,得不到任何法律方面的援助,想通过发声,希望有相关法律和法医方面的正义之士,能够帮助他。
对于自己的女儿被杀,李倩月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司法界的朋友能够公平、公正、合理的审判罪有应得的罪人,给自己冤死的女儿一个公道。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男童被打死父亲发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男童被打死父亲发声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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