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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济公是个怎样的人?
我们现在熟知的济公和尚,大多来自影视剧,穿个破袈裟,拿把破扇子,行为疯癫,爱喝酒吃肉,专门打击坏人帮助好人,一个深入人心的救苦救难活佛形象,而历史上的济公也确有其人,但和影视剧里的有很大出入。
图为济公出生地,李府。
济公(1148-1209年),浙江天台县永宁村人,出家前名叫李修缘,出家后法号道济,因为深受百姓爱戴,后世称为“济公”。济公的祖上李崇矩是跟着赵匡胤一起打天下的,后来做了枢密使,李崇矩的孙子李遵勖娶了宋太宗的万寿公主,是驸马都尉,李遵勖的第4代李茂春就是济公的父亲。
天台县的济公故居内的画像。
当年金人南下,北宋灭亡后,宋室南迁,跟着逃往南方的还有这些皇亲国戚,李茂春就带着家眷逃到浙江天台县永宁村,修建的三进九明堂李府,至今依然在,占地16亩,富丽堂皇,所以济公是有着皇亲国戚背景的豪门大户。
济公墓塔位于今天的虎跑公园内,墓志铭由净慈寺的居简和尚所写,但上个世纪被毁。
济公他们家世代都信佛,当时天下大乱,青年时代的济公看到了世道的混乱,在17岁准备给他成家时,逃婚跑到附近的国清寺出家当了和尚,他的父亲是个大善人,经常救济百姓,所以后来的济公也经常扶危济困,深受百姓的爱戴,曾先后修行于灵隐寺、净慈寺,因喜欢云游四方,常常出行归来时劳形疲惫,形象有些破烂,所以得到了个另类的佛门形象,而正史里面找不到济公举止疯癫,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的记载,容貌也没有只字片语。
提起济公这个人物,大家脑海里会情不自禁的联想到游本昌老师演的《济公》,他穿着破僧衣、破帽子、破鞋、手持一把破扇子、腰间带着葫芦,整天喝着酒、疯疯癫癫的,但他爱打抱不平、扶危济困、惩恶扬善的形象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这样的人物历史上真实是怎么样的呢?
济公,原名李修缘,法名道济,浙江台州人,生于南宋绍兴十八年(公元1148年)。他的高祖李遵勖是宋太宗驸马、镇国军节度使。他们世代信奉佛教,其父亲李茂春年近四旬仍无儿无女,最终虔诚拜佛得到此子。济公出生后,国清寺的主持还帮他取名为修缘,于是与佛门结下了深缘。少年时期,济公就读于村北赤城山瑞霞洞,期间受到了释道二教的熏染。父母双亡后,济公进入国清寺拜法空一本为师,并在当时高僧瞎堂慧远门下接受足戒,被赐法名为道济,之后相继参访了祗园寺道清、观音寺道净,最后投奔杭州灵隐寺。
历史上的济公性格直率而且很有才华,在佛学有着很高的造诣。他虽然穿着破衣破鞋,没像其他和尚一样整天常伴于青灯古佛,做事疯疯癫癫,整天喝酒吃肉,但他扶危济困、除暴安良、用自己高超的医术帮助百姓,深得百姓们的爱戴。因此,其德行广为人们所传颂,甚至人们逐渐把他神化,说他是天上的降龙罗汉转世。
济公,(1148年~1209年),原名李修缘,南宋高僧,浙江省天台县永宁村人,喜食酒肉,行为疯癫,知识渊博,行善积德,初在国清寺出家,后在杭州灵隐寺,被列为禅宗第五十祖,后人尊称为活佛济公。
【酒肉穿肠过,佛主心中留!世人若学我,如同进魔道!】
济公此人,不拘小节,性格洒脱!惩恶扬善。充分正面的发扬佛法!我个人最深刻的印象是【小修在深山,大修在世间】这句话。
济公,这是民间的说法,他的法号,叫做道济,一些看不惯济公行为的人,叫他济颠。
他是南宋时期的一名得道高僧,俗名叫做李修缘,他的父亲,曾经官居节度使,退休后生活在杭州。
▲:得道高僧虚云禅师
李家中年得子,爱如珍宝,李修缘自幼聪明过人,本来家里人是想要李修缘考一个功名,当个官,好光宗耀祖,但李修缘对诸子百家,科举的那些学问书籍,一点兴趣也没有,只是对佛法感兴趣。
父母去世后,李修缘就开始去国清寺出家,成了一个和尚。
济公的传说,在民间太多了,光是济公传这本书,写的人就很多,说的人更多,比较著名的就是郭小亭版的济公传,这些传说或者民间小说,侧重点不同,有的是刺贪讽恶,扶危济困,有的是神魔斗法。
而电影电视形象中,游本昌老师的形象,就偏重于刺贪讽恶,扶危济困,而陈浩民的济公形象,就偏重于神魔斗法。
如果从历史上的济公看,神魔斗法,济公是不会的,甚至连变魔术变戏法也是不会的。
但这个人,博学多才,诗文都很棒,的确心存正义和仁爱之心,而且敢于为民做主,敢于扶危济困,他有极高明的医术,他为老百姓看病,十分热心,并且非常用心,他通过高明的医术,救助了很多贫苦的老百姓,所以老百姓很爱戴他,尊称他为活佛,于是济公的名字就流传了下来。
至于说为民请命这样的事情,济公也非常注重,这和那些只顾拿着老百姓香火钱的假和尚不一样,济公的仁爱之心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
但济公所能做的,只是为老百姓伸张正义,但最终的决定权,依然是在官员手里。因为南宋期间,佛教十分盛行,各级官员,无论是清廉也好,贪婪也罢,对于佛教以及和尚都是相当客气的。
他们很愿意给一些高僧一些面子,来让自己在积累一些功德。
因此,对于官员来说,给济公一个顺水人情,这并没有什么不可以,何况,济公提出的一些要求,都是合理的,也是能够体现民意的。
而在老百姓看来,济公是一个敢为民请命的好和尚,这样的好和尚,一定会让老百姓爱戴。 在影视以及传说中,济公是一个诙谐幽默,邋里邋遢的和尚,他喝酒吃肉,不守清规戒律,活像一个乞丐。
历史上的济公,也的确如此,虽然艺术创作中难免夸张了一些,但济公的邋遢,诙谐,以及喝酒吃肉,却是真的。
至于说,济公为什么要如此做派,现在很难找到一个确定的答复,只能解释为,济公的修佛理念,和人们所理解的修佛理念不同。
济公是一个得道高僧,在济公传中,有一句是,叫做唯我修心不修口。这从很大程度上可以解释,为什么济公会变得这么与众不同。
如果再结合慧能的那句,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就可以理解,济公的境界,已经超出自我的范畴,他并不在意皮囊和清规戒律,只是在内心深处,守一方净土。
因此,济公喝酒吃肉,放浪形骸,疯疯癫癫,但他普渡众生的佛心却始终没变。
佛,只是一种信仰,这种信仰,看似是高高在上的东西,实际上是源自于老百姓心中。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只有人们心甘情愿的信仰,这样的信仰,才会有力量。如果空有一些威严,人们只是惧怕,信仰无从说起。
要让人们真正的认同,并且心甘情愿的信奉佛,那么,就必须把姿态放得比普通老百姓更低,只有这样,真心实意的为老百姓做事,让老百姓真心体会到佛的普渡众生,这才是真正的信仰。
从释迦牟尼割肉喂鹰,到济公放浪形骸,这些人才是真正懂得什么叫做信仰,怎么能让人们真心的信佛。他们只是人们身边的一员,用自己行动,让人们感受到佛性。
现在,为什么很多人开始嘲笑这些信仰,为什么不像是以前那般的虔诚,因为,现在修口的人太多,修心的人太少,高高在上的人太多,深入民间的人太少,想要收取香火钱的人太多,割肉来普渡众生的人太少。
我明白了,为什么济公可以让所有人敬若神灵,直到今天,他的故事都在流传,因为济公明白,能让老百姓真心认可的信仰,才是真正的信仰,其他的,都是浮云。
《三国演义》的故事歇后语有哪些?比如周瑜打黄盖一两厢情愿,刘备借荆州一有借无还?
刘玄德三顧茅庐一求贤若渴。刘关张桃园三结义一生死同盟。曹孟德割须弃袍一狼狈不堪。赵子龙单骑救主一一身是胆。诸葛亮七擒七纵孟获一攻心为上。关云长单刀赴会一目中无人。周公谨美人计赚刘备一赔了夫人又折兵。张翼德喝断当阳桥一虚张声势。诸葛亮上方谷火烧司马氏一人算不如天算。司马懿诈病骗曹爽一狼子野心。司马昭之心一路人皆知。
迷信与习俗区别?
迷信 指对某一些事物迷惘而不知其究竟,可又盲目地相信其说。
习俗 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的,从历史沿袭而巩固下来的,具有稳定的社会风俗和行为习俗
“习俗”就是风俗习惯,个人或集体的传统、传承的风尚、礼节、习性。形成风俗的事件都挺大,挺普遍,而习俗可大可小,可普遍也可特殊细小。
迷信专指人们对某种事物或现象的盲目相信。狭义的迷信指人们相信占卜、风水、命相,进行测字、扶乩、请神、驱鬼、看风水、符水治病等活动。迷信活动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从事迷信活动的人装神弄鬼、妖言惑众,主要目的是为了赢利。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也有很强的目的性,如有的为了去病消灾,有的为了求子求财等等。
它们之间主要区别在于群体性与个体性。风俗是群体性活动,如端午节吃粽子,赛龙舟,这是群体性的;而迷信活动则是个体活动,是某人为了达到某种个人目的而进行的。比如某些人为了自己的生意兴隆、找个好工作等而请神汉、神婆做法事,则属于迷信行为。
此外,风俗往往是非营利性的,而迷信活动大多是通过各种方式骗取钱财,是营利性的。
迷信意思是信仰神仙鬼怪。出处清潮声《记栗主贼事》:迷信者云:命中犯披麻,杀人不用刀。例句。不要过于迷信金钱,很多幸福是用金钱买不到的。习俗意思是民间流传的习惯和风俗。出处《荀子.大略》:政教习俗,相顺而后行。例句。元宵节赏花灯吃汤圆是民间的古老习俗。
迷信是人们对于并不清楚的人或事物的盲目信任或者崇拜。例如,以为只要祭拜神佛,就可以消灾免难--而不是按照真正的宗教教义去修行和做人做事,这是迷信。
习俗是指一个地区或者一个民族从古至今形成的一种习惯。例如,我国的一些传统节日,都是有典故形成的。
迷信专指人们对某种事物或现象的盲目相信。狭义的迷信使人们相信占卜、风水、命相,进行测字、请神、驱鬼、看风水、符水治病等活动。
迷性活动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从事迷信活动的人装神弄鬼,妖言惑众,主要目的是为了盈利。民俗,简单的说就是民间风俗,它是人们创造和世代相传的生活文化,是约定俗成的风尚、礼仪、习惯和禁忌的总和。例如春节放鞭炮、正月十五吃元宵、八月十五吃月饼等,都属于民俗范畴。
关羽送伞歇后语?
关羽送伞——领情(晴)
相关歇后语还有
1、关公开凤眼——要杀人
2、关羽卖肉——没人敢来
3、关羽卖肉——没人敢要
4、关羽放曹操——念旧情
5、关云长卖豆腐——人硬货不硬
6、关帝庙求子——踏错了门
7、关公照镜子——自觉脸红
8、关公射黄忠——手下留情
9、关公喝酒——不怕脸红
10、关云长走麦城——大难临头
11、关帝庙夫人——慌了神
12、关帝庙求子——拜错了神
13、关公吃酒——看不出来
14、关公保刘备——赤胆忠心
为什么当今社会还会出现个别拐卖妇女儿童的现象?
这是个沉重的话题,首先是人贩子的道德底线已经不复存在,极端的自私、极端的财迷心窍不能自拔,这些人往往不学无术,怕苦、怕累不愿诚实劳动过自食其力的生活。思想上存在着侥幸的心理,以为自己所做的坏事很神秘,不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还有就是一些文盲加法盲,他(她)们目不识丁,毫无法律观念,世界观人生观发生扭曲,容易铤而走险进行贩卖人口。
也有一些人交了一些狐朋狗友,病态扭曲的心理互相传染,臭气相投,于是组成了贩卖人口的团伙,他(她)们会进行分工合作,危害最为严重。
要解决贩卖人口的问题,需要多管齐下,用法律手段严厉制裁,用宣传教育提高一些人的守法意识,形成一种对人贩子像“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使人贩子没有藏身之地。
这种事情有什么好问的,答案很简单,拐卖妇女与儿童是不是变成钱了。当今社会什么是评判标准,是钱!是钱!还是钱!什么有责任心呀!什么有良心呀!什么遵章守纪呀等等呀……!都没用。那么老实人还能坚守线,再的挖空心思,想尽一切办法,采取多种渠道捞钱!捞钱!继续捞钱!
可能提问者对中国法律有什么误会。
关于人口贩卖的问题,中国刑法这么规定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刑法二百四十条界定了这么几个:
拐卖人口的处罚
拐卖人口的加重情形
什么叫拐卖人口
题主的问题是:买家和卖家同标准判刑你支持吗?
买家和卖家同属于拐卖人口,彼此量刑的本身并没有什么区别,因此本身就属于同标准。
但是每个案件不一样,比如说买家和卖家是不是有其他加重性质的行为,这才是关键。
比如说卖家是不是拐卖集团的首要分子,比如说卖家是不是多次拐卖,卖家是不是用了暴力手段绑架等等。
而对于买家来说,有没有强奸妇女,有没有胁迫被拐卖妇女卖淫,有没有造成拐卖妇女及其近亲属的重伤或者死亡等等。
之所以一般情况下卖家判的重,有一个问题就是卖家更容易触犯刑法里面的加重情节,比如说不用暴力或者胁迫,麻醉的办法,怎么能让妇女乖乖的跟着卖家走?往往拐卖妇女的卖家,通常都会多次作案等等,因此导致卖家的量刑远比买家重。
这些情节是不一样的,每一个案件量刑的标准都不一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出轨求子无果杀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出轨求子无果杀人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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