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学生39天减20斤猝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学生39天减20斤猝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东航失事客机的机长能得到多少赔偿?
其实,不管赔偿多少钱,失去机长都是家庭和国家的损失!
对国家而言,培养一个机长不容易,会花费很大的人力和物力!培养机长也不是一两个月就能培养出来的,需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对家庭来说,失去机长,他的家庭就失去了顶梁柱,对家庭来说影响是巨大的!有种天塌下来的感觉!
失去机长后,除了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可能航空公司也会给予一定的赔偿,可能会超过五百万吧!或者更多!
无论赔偿多少钱,都无法挽留机长的生命!相对于要赔偿,我更愿意看到机长还活着!
因为我们太需要优秀的机长了!因为优秀的机长能更好地保护好乘客!
川航刘长健机长的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面对飞机挡风玻璃破裂,机上乘客危在旦夕。但他却能临危不惧,镇定自若,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把所有乘客平安带回机场。
所以说优秀的机长,就是乘客的福星!希望我们国家能培养越来越多的优秀机长。
我相信这次东航的机长也是非常优秀的,只是他当时可能遇到了更大更难更不可预测的事故,所以才会无力挽留飞机!致敬我们的中国机长
愿机长安息!愿他的家属坚强和节哀!同时也感谢救援人员的辛勤付出!你们辛苦了!
东航机长的年薪是60万~90万。照这个基数,各种赔偿下来,应该有个300~500万。
国家培养一个机长,需要十年,大约需要600~700万。
无论对国家、东航、还是家属,这个损失都是无法弥补的,尤其我们国家急需这种高端人才。
生命只有一次,且行且珍惜!
机长“赔偿”的问题,应当根据这次“空难”调查结果。他跟遇难旅客与其它空乘人员的人身赔偿有所区别。麻烦的是完成调查结论,时间长。从历次飞机失事调查过程看,少则一年,长则数年。
按照相关政策和保险公司赔付标准,东航失事客机的机长能得到230万元的赔偿。
首先,3名机长是东航公司正式员工,根据《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理赔有关规定,经过司法部门鉴定,会一次性赔付工伤和意外伤亡补助金。补助金标准按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进行赔偿计算,每人将得到84万元。
其次,对于国内航线,民航总局在2006年发布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中明确: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作为该机的机长也算在内。
最后,如果是因飞机机械故障导致的此次事故,那么遇难者家属还可以起诉波音公司要求赔偿。参照以往波音公司赔付的标准,波音公司的一个基金会曾为两起空难364名遇难者拨款5000万美元,平均每名遇难者家属获赔14.4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03万元,只要起诉成功,每人还将获赔103万元。
综合以上,此次东航遇难的机长将总共获得赔偿金230万元左右。
客机机长因为空难死亡,一般可以得到死亡一次性赔偿金、慰问金、亲属善后交通食宿费、托运手提行李费以及安葬处理费。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2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47412×20=948240元,该标准为全国统一标准。 由此来看,客机机长遇到空难而死亡,最起码可以得到大概150万赔偿(慰问金是比较大的影响因素)。
以上是最基本的赔偿款,如果客机机长购买了个人航空意外险,那么还可以额外获得一笔赔偿金,一般这笔赔偿金可达几百万元。
再多的赔款也不能让逝者复活,愿逝者安息![祈祷][祈祷][祈祷]
河南一名初中生教室殴打同学时猝死,是谁之过?
大对小,3对1,围在墙角。被打者就算有反击举动也是正当防卫,无需担责,打人者猝死只能说是咎由自取。
以上是个人看过视频之后写下的评论。
当然,具体责任划分还要看死者的死因到底是什么。
1,如果死者是自己突发疾病死亡,那么显然与他人无关。
2,如果是死者自身因素加外界诱因引发了疾病猝死,那么个人认为被打者也不应该为此担责,因为当时他被三个身材高大的同学挤在墙角,遭到殴打后进行反击属于正当防卫,而且从死者踢打结束到死亡之间还停顿了几秒钟,这期间并无遭到外力打击。
3,从目前的视频看,并未看到被打者在反击时拿有凶器,而且也未看到击中死者要害,所以这期间不存在故意性,被打者不应该为此担责。
此外,个人认为学校是否有责任要看事情发生时是否在上课,以及事情发生后学校是否尽到了救助义务。如果当时属于下课期间,且校方也尽到了救助义务,那么不应该苛责学校为此担责。
目前来看,打人者自身的责任最大,其家属闹事也属于不理智的行为。
当然,我们还是要等调查结果公布才能下定论,以上仅是现阶段的个人意见。
自己孩子先打人猝死了?怪得了谁,自己的过,家长的过
在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高新区实验学校发生一起校园欺凌事件,七年级8班3个学生围殴一个矮个同学,孰料先动手的刘姓同学突然猝死。
后来根据监控看出来,被欺凌的矮个男孩压根没有动着刘姓同学,是刘姓同学自己突然身子一软,倒地身亡的。
抛开欺凌本身来说,孩子应该是具有一定的先天性疾病,无法受刺激,或者不能情绪激动。这本身是孩子自身健康的问题,再者事发时并非是意外事件,不是学生造成的也不是校方造成的而是他自己的原因。
只能说自认倒霉,再来说欺凌本身,监控里面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死者围着别人还先动手,所以孩子能有这样的孩子,真要找谁之过,那就是家长的过。
河南一名初中生教室殴打同学时猝死,是谁之过?
校园欺凌,屡禁不止,令人忧虑。
第一,猝死之过首在打人学生本身,这个应该是明确的。如果真是发生了3名学生围殴一名同学,先动手的刘姓学生打人后突然猝死。原因很简单,一者,动人殴打他人,明显有问题;二者,突然猝死,要么是自身身体有问题,要么是打人之时触发了身体问题。
第二,作为家长,维权方式明显存在一定问题。虽说孩子猝死,令人难过,但是也要分析其死之原因,查清真相,而不能一味采取极端方式,还拉横幅标语。这不免让人怀疑,似乎不是为了孩子讨个说法,倒像是要赔偿来的。
其实,今天不少的问题孩子,主要原因恐怕还在于家庭教育的缺失,要么是家庭的纵容,要么是家庭缺乏教育能力,要么只是注重物质方面的满足,缺乏精神方面的教育。往往出了问题,就怪学校,怪社会,恐怕很少从自身来反思。
第三,对于学校来说,恐怕也是有一定责任的。至少事件发生在学校,又还是围殴,说明学校管理存在一定漏洞。比如日常巡查,没有很好的坚持;比如对问题学生的管理和教育,恐怕也没有完全到位。
晚上看到新闻”初中生3人校园暴力欺凌,打人者反而猝死,家长校门口拉横幅喊冤,还我孩子命来“,看到的第一反应是义愤填膺,贼喊捉贼啊,心理阴暗的有点快意,现世报来的快。洋洋洒洒写了篇文章来吐糟,后来看到公布的1分钟视频,反复看了20几遍,突然有点不一样的想法,又把写的全删掉了。
现在网络盛传的是三个初中生殴打一名较弱小的初中生,被打者没有还手,打人者反而自己猝死,校园暴力欺凌。毋庸置疑,这个是校园暴力,但是否是三人围殴一人?是否没有还手?通过反复看视频(假设这个视频没有剪切过),三名初中生确实围着邬某,也是刘某先动的手。另外两名初中生我没有看到动手殴打,反而在邬某和刘某撕打后,进行劝架,其中一名初中生用身体将两人分开,这里需要先排除这2名初中生的责任。邬某和刘某撕打过程中,邬某身体较为弱小,但邬某确实有还击动作。同时刘某将邬某踹倒后,突然站立不稳,自己向后倒去,另外一个同学搀扶不及,刘某倒下的过程中有碰到桌子,视频无法判断后脑是否碰到桌角。目前死亡原因无法确定,有无撕打过程中被打到内脏?是否有自身疾病情绪激动导致猝死?是否倒下的过程中后脑砸到桌脚或地面?目前通过视频或舆论是无法判断,需要尸检报告才能确定。
邬某和刘某都未满14周岁,是不需要付刑事责任的年龄。那这个事件中,邬某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现在说邬某完全不需要负责为时过早,如果尸捡报告显示,邬某在反击的过程中对重要内脏造成伤害是死亡的主要原因,或者因击打重要内脏造成刘某站立不稳,导致后脑被砸到而死亡。那么邬某是需要负民事赔偿责任,因为邬某是未成年人,所以赔偿的主体是邬某的父母。但需要注意,邬莫是被欺凌的对象,先动手的也是刘某自己,邬某是被打后才反击的。我认为邬某可以构成正当防卫,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八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邬某是由于自己存在疾病猝死的或者自己站立不稳摔倒后脑的,我认为这个是属于意外事件,邬某也不需要负民事赔偿责任。就我自己的观点而言,邬某是不需要负民事赔偿责任的。但实务中,往往有死者为大的恶习,邬某父母可能会负人道主义责任(我建议是不给)。
刘某家长的心情我能理解,孩子在学校好好上学,突然人就没了。家长肯定承担极大的痛苦,家长也需要宣泄自己的情绪,只是到学校门口拉横幅喊冤,这是要被打的同学还你孩子的命?还是学校还你孩子的命?这样的”维权“已经严重扰乱学校的教学秩序。而且刘某家长也要反思,孩子的身体是否有定期检查,是否有教育孩子不要欺凌别人?如果没有一开始的欺凌,那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吃瓜群众坐等警方后续通报。
一初中生先动手殴打同学,后突然猝死。这虽然不能说是报应,但是至少可以说是怨不得别人。
一、初中生也算年龄不小了,动手殴打别人,甚至于三个人殴打一个人,这不仅是违反学校纪律的表现,也是违法的表现。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对的。
二、先动手打人的这位同学,他是一种侵权人,而被打的那位同学才是受害人。但是那位被打的受害人没有事,而这位侵权行为人却在打人后猝死。
如果说是打人累死的,也不太可能。那么只有一种原因,就是该打人者自身有一定的疾病,由于殴打他人引起病情复发,导致死亡这也是有可能的。
但是不管怎么说?作为被害人的行为是被动的,他是不会承担责任的。
三、本案最主要的责任还是打人者本人,其过错之一就是合伙欺负别人,过错之二就是不顾自身的疾病殴打同学。至于学生家长拉横幅,要求还他儿子命来,这可以说是一种过激行为,应予制止。
总之,发生这件事情也是非常不幸的,无论是学校、家长,甚至于对方同学都不愿意看到这种结果的发生。希望各方能够冷静对待,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
四川丧葬费标准2020?
2020年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公司员工患病死亡,补偿费用该如何计算?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例如,如果是鉴定后为工伤,职业病之类的,那么用人单位选补偿并赔偿。如果不是工伤或者职业病,是非因工患病,那么用人单位原则上没有补偿,员工根据单位缴纳投保自己去社保中心保险医疗费用,好的单位会给予医疗救助金或者人道救助金。所以患病死亡需要经过一系列的鉴定和定性,是否和单位有关,否则如上述所说。
第一,员工发病的时间是确定是否符合认定工伤的标准,48小时内注意精确到了秒,过了48小时多1秒不能认定工伤,如果在48小时内死亡的而且是能证明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的,是可以认定为视同工伤,相应的赔偿标准参照所在地社保基金按照工伤待遇处理。
第二,如果48小时之外死亡的,也有相应的解决方式,参照职工因病非因公死亡一次性补偿的相应标准执行。具体:供养亲属一人的补偿6个月所在地社平工资,两人的补偿9个月社平工资,三人或以上的12个月的社平工资。职工因病非因公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为1个月的所在地社平工资。
说在最后,我回答问题不会照搬法律条文贴出来,回答问题的根本所在是就事论事,根据实际帮助到提出问题的人。
2018年全国统一的最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为: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1)丧葬补助金;
(2)供养亲属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如果员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获得以上三项费用,标准如下: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公式为: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比上年增长8.3%。 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7279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727920元。
2.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公式:当地社平工资×6; 比如,杭州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389元,则丧葬补助金为5389元×6=32334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 其它亲属:死者本人工资×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
“本人工资”指用死亡职工在死亡前12个月的月缴费工资平均值计算。
如果单位未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或者职工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情况下,本人工资的标准又如何确定呢?
在此类案件审判实践中,许多案例都是以工伤职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计算的标准;而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则按照本单位参加工作期间的月平均工资作为计算的标准。但事实上,即使未办理工伤保险,其缴费工资也是可以确定的。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新招职工包括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等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职工病亡2021年赔偿标准?
解答如下, 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
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这明显是一种财产损失,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2021年丧葬费赔偿标准如下:丧葬费=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值得注意的是,该计算公式是法定的标准,即使办理死者丧葬事宜所花费的费用超过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个月总额,加害人也无须支付超出部分,而是由死者家属自行承担。丧葬费应当一次性支付。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由此看来,关于伤葬费的具体赔偿数额,每年都会产生一些变化。这就需要当事人关注你所在地区的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学生39天减20斤猝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学生39天减20斤猝死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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