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名女幼师被杀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2名女幼师被杀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20岁美女幼师命丧湖中?
女幼师命丧雁鸣湖,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现在还没有结论,不过从事件过程来看,都认为是他杀。一个多月了,案子还没有调查清楚,这几天网络上发酵,全国抖知道了。马上要开花博会了,如果此案还不能给家人一个交代,给广大群众一个说明,网络上还会出现更多猜测。对鄢陵来说,将是一个极大的负面影响。我想鄢陵警方应该尽快破案,早日还原真相,不让网络谣言继续传播,也维护鄢陵的城市形象。
男女单独相处的时候,假设对方起了歹意,一定要用缓和的方式去说话,保命要紧。不要激怒对方,男女生理结构不同,比女性力气大,即使看起来再瘦小不过的男人。如果四周无人求助,跑不了的状态下,首先建议扮扮可怜,或者编个故事,把自己的身世经历讲的越惨越好,很多歹徒基本都是生活不如意的,如果遇到比自己还惨的人,没准会起恻隐之心
如果以上不管用,那么对方怎么要求就怎么来,要钱给钱,要人给人。切记态度千万不能冲,保命最重要。
鄢陵治安秩序混乱,黑社会组织永远都没有打掉,周边县市都所鄢陵乱的很。上级从来没有当回事。自古以来黒社会组织都在发生。如果是黑社会性质更要枪毙了。这就是毒流。毒流必须根除。这才是主因素。
刚去查了一下资料,这案子实在是离奇!1.这案子已经发生快两个月,为什么现在媒体才报道!2.事发第二天就抓住了犯罪嫌疑人,但是到现在都没弄清楚死因!3.死者生前跟男友打的最后一通电话,为什么男友不愿透露通话内容?
死者为大,先替女孩默哀!这么年轻长得又漂亮,就这样没了确实令人惋惜!但是,一个女孩子家在外面玩到凌晨三点多都不回家真是不应该,况且是有男朋友的,还跟其他男的玩的这么嗨。没有一点安全和自我保护的意识!说得难听一点就是不自重自爱!至于女孩的死因,我猜测有两种可能,自杀和他杀!
第一:女孩是被三个男子猥亵殴打后杀死抛尸河中!据监控显示,女孩三点20回到校门口时,被一男子拦住纠缠,但过了一个小时后变成了三个男的在纠缠死者。期间三人还撕扯殴打死者,至于为什么殴打死者。。可能是男的提什么过分要求或者举动女的没同意,然后男的就恼羞成怒动手打人。再过了一小时后就死在了离学校十几公里外的湖里。这一个小时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但有很大可能是三个男子威胁杀人后抛尸!
第二:女孩可能是自杀。我现在还在疑虑死者生前给男友打的那最后一通电话内容是什么,为什么男友不肯透露?死者是在四点多给男友打的电话,也就是说打这电话时,已经被殴打或者已经殴打结束了。此时女孩打电话给男友,我觉得最大的可能就是寻求安慰,想让男友来接自己回家!但也许男友听完后非但没有安慰,反而更多的是责怪或者谩骂。说女的大半夜的不回家,还是跟男的一起出去。。也许男友说了一些难听的刺激的话。。本来女孩已经很难受,男友又这样说,所以一时想不开就投湖自尽!这也就解释了为什的男的不愿意透露通话内容的原因!
当然,以上观点仅是我的猜测!仅代表我自己的看法,大家有不同看法的也可在下方留言。但不管怎样,那三个男的肯定占主要责任!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查清案情,惩治凶手!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就这样惨遭不幸,确实令人心痛。
由于案件公布的信息十分有限,不好乱下结论,我们只能就现有信息做一些分析。
1,受害者小莹是被前同事邀请去吃饭的,而且吃过饭又结伴去KTV唱歌,此时已是深夜。据说小莹的同事前天刚刚辞职,第二天就邀约小莹一起吃饭,而且带了三个男伴。这其中有没有猫腻(预谋)我们不得而知。
2,凌晨3点20分,监控记录小莹被邵某拦住不让其回学校,随后开始被纠缠殴打。(可见邵某是知道小莹行踪的)他们是在KTV遇见的,还是出了KTV才碰到的这一信息也很重要。
3,一个多小时后,也就是4点半左右,监控视频内显示殴打小莹的变成了三名男子。(很大概率是邵某叫来的同伙)为什么目前只有邵某被抓,另外两名男子却渺无音讯呢?事发距今的时间也很长了。
4,据悉,4点多小莹还曾和男友通过一个电话,这个时间点是在犯罪进行间歇,还是结束之后很重要。如果是在期间打的电话,那说明其男友多半知情,如果是在之后打的电话,那可能是小莹向男友寻求安慰。而其男友又拒绝透露通话内容,更加令人生疑。
最后,小莹惨死,邵某被以强制猥亵罪刑拘。
网友们都把注意力停留在了漂亮女幼师凌晨三点多还去KTV唱歌这件事上,貌似受害者是咎由自取。
诚然,年轻女孩深夜外出确实不安全,但我们不能忽视了罪犯的恶意,如果整个事件是有预谋的,那么女孩就死得太冤了。
诚然,以上只是个人的推测,事实真相还要等进一步的调查结果公布出来了。
最后,还是希望那些年轻女孩尽量不要深夜外出,黑夜掩盖再加上酒精刺激最容易滋生犯罪。
长沙金地6岁小女孩被妈妈虐待,她妈妈为什么会这么做?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当妈了以后真的不忍看这种新闻!女童母亲的这种行为真的令人发指,而该小区其他业主的做法,犹如冬日里的太阳,让人心里暖烘烘的。
小星(女童化名)在家中排行老二,上面有个姐姐,下面还有个弟弟。她从小是由爷爷奶奶带大的,不同于姐姐弟弟是在妈妈身边长大,故而对爷爷奶奶更喜欢些。可能正是因为如此,她妈妈跟奶奶的婆媳关系并不好,把对她奶奶的怨气撒在她身上。小星脸上几乎没有一块好肉,而且头发也是很稀少,手指上也有伤,有人目睹她错过校车,其母当众对她动手,而且要求她自己走路去学校,不许搭乘别人的车。
真的是越看越气愤,孩子从小不在自己身边,若是我肯定是要好好补偿孩子这些年缺席的爱。大人之间的事情和孩子有什么关系?孩子由谁带大,就跟谁亲,这是很正常的。对于小星的父亲,也是要遭受谴责的。明知道自己的妻子有毒打女儿的行为,却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阻止,正式因为他的不作为,才让小星遭受到更严重的伤害。出差在外不是借口,既然自己要出差,那就让孩子继续跟爷爷奶奶住也行啊。
还好有这些暖心的业主,让我们感受到,这世界还是好人多!小星同小区的很多业主,在看到她身上经常有伤,怀疑长期遭母亲虐待,自发聚集在一起,为她提供帮助;在警方介入后,积极配合警方调查,为小星作证;还成立了“保护祖国的花朵儿”的微信群。只有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儿童的健康成长,才能更有可能地抑制伤害儿童事件的发生。
其母亲的这种做法,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而这位母亲的心理是有点扭曲的,想帮她还是要从心理上来疏导。实在不行,就撤销她的监护资格。你们说呢?
并不能假设所有的父母都爱孩子,古有武则天,近的话也有很多案例,亲生父母虐待,忽视小孩。15年美国的数据是,当年所有的儿童虐待忽视案件里面,高达77%是亲生父母发起的。所以,亲生父母虐待孩子是一个存在的社会现象,并不是独例。
16年美国一母亲Jillian McCabe亲手把6岁的孩子推下桥,桥离水面约40米,孩子身亡,母亲被判无期。警察发现这个母亲曾在网上搜索“如何逃脱法律责任,杀死孩子”“40米高落下水面是否会死”等问题,说明母亲早有预谋。
(母亲,孩子与孩子被推下海的桥)
最近,Heidy Rios在与男友(孩子爸爸)吵架的时候,一把把只有3周大的孩子扔到男友脚边,男友带着宝宝急奔医院,宝宝头骨骨折,幸好没有生命危险。医院报警,母亲被捕。
(把宝宝扔下地导致头骨骨折的母亲)
更早,Andrea Yates在01年的时候,把5个孩子淹死在浴缸里。
一般来说,把孩子杀死的母亲,都具有一定的疾病,生理心理的有。把孩子淹死的母亲长期受到产后抑郁的困扰。把孩子推下桥的母亲有一定的反社会倾向,曾列出详细的计划把亲戚的狗杀死。
不幸福的家庭各有各的理由,但无论理由是什么,不幸福都不能以稚弱的孩子为代价。所以,每一位市民,都应该多个心眼,发现孩子可能受到家庭虐待,要向相关机构反应。宁可有100宗假虐待,也不能放过1件真虐待。
对于母亲,首先应当对她进行精神鉴定,如果她有一定的精神疾病,无法做到抚养孩子的责任,则她的监护权会被剥夺。
这位母亲伤害了未成年人,在法律中伤害未成年人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她有精神疾病,则量刑时可能会考虑。是否会剥夺监护权很难说,可能需要看母亲的悔罪表现,虐待的程度,是否有其他亲戚可以抚养等现实条件。另外,父亲知道女儿受虐待而不报,在国外已经犯了儿童忽视罪,只是国内可能没有这样的认定。
真正的情况是怎样的无人得知,或许只有孩子的家人了解。但不管怎么说这样对孩子就属于虐待了,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让她不再虐待孩子。每个孩子都是天使,她们会让大人暴露自己的善与恶,丑与美。
我有一个同事就是这样的妈妈,经常打骂孩子,有一次甚至把孩子直接扔进了雪堆里,半天没管。好在随着孩子长大后慢慢的懂事,她也就不再那样对孩子了。
同样做为两个孩子的妈妈,我也打过孩子,那都是因为学习,还没因为别的事情打过孩子。打孩子真的是不好的现象,会给孩子的心理造成很大的伤害,她们会因为害怕而自卑,没有上进心,也会让他们的性格变的暴躁,爱发火。
长沙金地6岁小女孩被妈妈虐待,望城警方官方微博已经通报对涉嫌虐待罪的谢某,也就是小女孩的母亲,依法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但目前没有官方对妈妈虐待女儿的具体原因进行披露,最终的判决结果也没出。作为母亲我愿意做持续关注事态进展的一员,等待真相,了解是什么构成了小女孩儿妈妈的恶毒,以尽绵薄之力抵制或帮助这类人改造重新做人,以期在文明社会中让这种牲畜般的野蛮能够消亡。
根据我国《刑法》第260条的有关规定,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网上公开的相关照片和多次虐待小女孩儿的证人表述上看,虐待罪已然构成。虐待罪的量刑是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没重伤、没虐待死只能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1月经历了两起幼师、非亲人的虐童,这个月开场便是亲妈虐待女儿,是什么把人变得丧心病狂,变得冷漠,对幼小的孩子下手,这不是正常人的行为,应该是一种变态心理,而这种变态心理很可能再次上演,如果女孩儿的妈妈再回到女儿身边,很可能再下毒手,将虐待实施的更加隐蔽怎么办?只有女孩儿妈妈完全康复了,才能让小女孩儿回到她身边。这个6岁的小女孩儿长大成人,要经历怎样的心理煎熬,连亲妈都不爱自己,会不会不相信这个世界有爱了,希望能剥夺她父母的监护权,有好心人将她收养,让她见到这个世界的美好。
本文作者“晶妈”家有个男孩儿Oliver,晶妈在经历了备孕、怀孕、生产后,决定在家全职带娃,也经历养育孩子的全部过程,享受与孩子共同成长的快乐。在“晶妈当家”的专栏中,晶妈将分享育儿的亲身经验及对育儿见闻的思考,欢迎评论、讨论、提问,转发分享。欢迎关注头条号“晶妈当家”,浏览更多育儿文章。
虽然不明事情真相,但是发自内心的心疼这个孩子!养育孩子是父母的责任,每个家庭的育儿准则不同,但是达到虐待的程度就需要接受法律制裁了。
孩子被虐待,这个母亲如果有精神问题,那么只能可怜这个孩子了,那么问题来了,除了母亲,其他亲人呢?他们在哪里?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孩子遭受如此的痛苦!
如果母亲一切正常,那么她必须接受法律制裁!既然生,那么就有义务来爱她,养育她!也许这位母亲的童年也是这样度过的,否则正常人怎么能下得了手呢?
静待结果,希望了解事情真相,看到合理的解决办法!
空姐到幼师两起滴滴事故,究竟是不是“滴”血的滴?
以我之前做滴滴的角度来看,我觉得滴滴好比是一把双刃剑。既对乘客有潜在危险 对司机也有潜在危险。
因为司机对乘客是未知!司机对乘客也是未知。司机也可能是犯罪的一方,乘客也是如此。
只是谁起的歹徒心!谁有是伤害着而已。不过滴滴对司机的真实身份管控实在不敢恭维。他们完全掌控不了司机的举动。只要身份合法 车辆合法就可以上路揽客。这就是为后期的种种事件埋下伏笔。因为平台只认合法的证件和车辆;司机是个什么人 他们不知道 也不想可能知道!
网约车可以很私密的去接触到一个人,犯不犯罪完全是他说了算!
不建议 独自一人打车。多个人最多也是吵吵嘴。不至于伤人害命!
前车之鉴 勿重蹈覆辙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滴滴就接连出了两起悲剧,两个年轻的花季女孩就这样离开了人世。应该说滴滴作为运营监管平台,对这两起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关于滴滴的漏洞以及形同虚设的监管流程,我这边就不重复说了,最近几天的媒体已经把滴滴的内裤都扒开了。
这里面重点要说的是,滴滴从一开始创立之初,就是一个被资本挟持高速发展的一个畸形巨婴。滴滴从成立的第一天到现在,从来不是真心地来解决交通出行的问题,以及致力于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出行系统。滴滴所有管理层和核心团队都是看通过怎样的一个故事前景,获得更多的资本助力,从而讲出更动听的故事,争取更大的资本化。从一开始的畸形补贴,到合并快的和Uber,都是为了能够确定自己的垄断地位,获得更大的资本利益而已(最终目的无非上市、前面的资方和创始人团队退出)甚至剑走偏锋做所谓的社交(顺风车最开始就是奔着男女邂逅的社交来做的),包括和美团在外卖领域的交手,等等所有行为背后的推手就是资本。至于出行的环境和安全(这里面不但包括乘客,也包括司机的安全,其实滴滴司机的遇害也早已经屡见不鲜,只不过报道没有这么强烈而已),这些从来就不是滴滴的重点。这也会导致在上次空姐遇害之后,滴滴只不过象征性地处理了一下,就不管不问了(甚至网友还扒出来滴滴连道歉的微博都删除了)
很客观地说,由于滴滴在出行领域的绝对霸主地位,很多时候我们是没有办法避免不用滴滴的。包括现在大家愤然卸载滴滴,但是在未来,很可能又会重新使用滴滴。所以说除非以后还有一个和滴滴体量相当的竞争者,才会有可能改变这一切,在此之前,只能寄希望于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以及滴滴是否会“良心发现”了。我个人觉得滴滴基本不可能主动去改变这一切,只能看看在相关部门的高压下,是否有可能改变吧。
最后我建议相关主管部门,不要去光去抓所谓的滴滴黑车了,这个真不是最重要的。网约车已经是不可逆转的趋势,还是要看如何设定合理的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好好保障老百姓的出行安全是最重要的。
怎么看待黑龙江佳木斯虐童事件?
怎么看待黑龙江佳木斯虐童事件?
看到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刚才看到这个消息后,我心里非常沉重和极大气愤,一个弱小4岁的孩子,遭受到伤害的程度,另人发指。
小小幼童的心中,看不到人间的美好生活,刚有一点懂事的心灵,遇到事情都是黑暗的,今后,谁能帮助她来忘记这些惨痛。
作为父母亲,在夫妻感情破裂婚姻危机时,请你们一定要冷静下来,处理好孩子的问题。
不要把孩子当做负担,双方互相踢皮球,对孩子的心灵,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
离婚的父母亲,既使孩子不在自己身边,也要寻找机会,来关心孩子的成长,关心孩子的生活状态。
而管理扶养孩子的父母亲,要懂得你们的离婚,已经对孩子的心灵产生伤害,所以,要更加体贴爱护自己的孩子。
从各方面,更要精心地照顾孩子,给他温暖,给他信心,使她的心灵充满美好,让他感觉到世界充满了爱,不让他感到自己的孤单和无奈。
新组建的家庭的夫妻,一定要把对方的孩子精心照顾好,把给对方的爱,分出一部分。
将真爱给他孩子予以温暖,这也是爱对方的一个方面。
不要因为两个人,产生矛盾而把火气,撒在对方的孩子身上,因为孩子是无辜的,他们不懂事,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事情。
新组建的家庭的夫妻,双方大家都是成年人,都要应该有法律意识,如果谁要触犯法律的红线,必将受到严惩,不可以拿自己今天的命运,去赌明天的法律。
近几年,一直有报道夫妻后组建的家庭,对前妻和丈夫的孩子进行虐待,这样的问题应该引起社会上舆论的更加关注。
社会上的爱心人士,法律人士,妇联等机构,更应该把这些事情坚决的关注起来,通过舆论和法律对虐童当事人,坚决予以制裁和打击。
一个幼童生活在这个社会上,正是需要父母亲,百般呵护的时候。
一个弱小的孩子,如果受到虐待,那他的处境就更加艰难,更无法想象,他们是如何度过白天黑夜。
整个社会上,要大力宣传法律的尊严,人民政府,要坚决的打击这类虐童人员,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蓝天,使他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夫妻离异给孩子带来的伤害是无法预计的,这次的事情是比较极端的例子,然而即使事不至此,在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或多或少都有些心理问题,年轻人生孩子前一定要想好,一旦孩子降生,两个人就将共同负起责任,没想明白这点的人,就别生孩子,那是不负责任的。
虐童事件并非首起,我也相信绝不会是最后一起,该如何防范于未然才是今后的工作重中之重!
一、法律层面评析。
目前幼童生父于某龙、继母曲某某因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从案情来看女童伤势严重,虐待罪已经明显不足以达到罪刑相适应的原则,按照虐待罪的兜底原则改为故意伤害罪没有任何问题。
其次从两人的作案情节、行为后果来看显然属于故意伤害罪中的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范畴,而且结合两人对受害人具有抚养抚育的义务,却违背义务侵害幼童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的行为来看,情节依然相较于普通人侵害更为严重和恶劣。据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对于涉案的于某龙以及曲某某的刑罚想必非常重,至少该案可能会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二、从事后救济,事前救济看未来防止虐童事件。
此前的虐童事件并不是没有发生过,结合本案而言于某龙作为幼童的生父却在此前本身的教育过程中存在虐待的行为,更可以想象到曲某某作为继母对于幼童的心态。所以往往我们会发现虐童事件发生后往往都不会是第一次虐童,而是在案发前存在多次、反复、常态的虐童事件,但是为何直到幼童重伤才会被事后予以救济?
我想基于本案应当更多的思考如何防止虐童?
- 1.村委会、居委会甚至每一个公民发现他人存在虐待幼童行为,应当有义务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或者向街道、村委会、居委会反映,及时制止和缩小可能造成的严重侵害行为;
- 2.幼童的老师、医院的医生在发现幼童存在外伤且该外伤明显系人为形成的情况下即应当向其监护人进行核实,询问并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报案处理;
综上而言希望本案受害人能够渡过危险期,同时也希望对于侵害人予以严惩!另外希望更多的虐童案件能够通过事前救济的形式降低对幼童的损害程度,而不是往往总是在事后对于侵害人予以严惩。
继母是故意伤害,亲生父亲是幕后帮凶,亲生母亲是未尽职责!
一个畸形的原生家庭,一个魔鬼般存在的重组家庭,一个可怜的小女孩,一个恶魔后妈,一个无动于衷的亲爸,一个无所作为的亲妈,编制了一场噩梦!
1、继母对于孩子的虐待无异于故意杀人!
女童茜茜的继母曲某某有自己的儿子,自己的儿子照顾的那叫一个好!而面对茜茜的时候,她立刻就换了一副面孔,像是恶魔附身,对孩子用拳头殴打、用烟头烫、抓住头发往墙上撞!怎么看这都是赤裸裸的故意杀人!
不要忘了茜茜才只有四岁,没有任何的反抗意识与反抗能力,只能任由这位蛇蝎心肠的继母打来打去,即使内心里难受,内心里盼望着自己的能有好过的那一天,但是每天等待她的只有变本加厉的伤害,可怜的孩子估计只有晚上睡着的时候才是最幸福最快乐的时候吧,只要一睁眼就要面对恶魔,想想这不是地狱又是什么呢?
二、亲生父亲是幕后帮凶!
继母是恶魔,我想说这位父亲比恶魔还要可恨,孩子身上的伤痕累累,他作为父亲难道看不见?孩子在因为身体的疼痛难受而哀嚎、哭泣的时候他又去了哪里?即使白天看不见,总不见得永远见不到孩子的面吧,那有没有因为看到孩子身上的伤而为孩子仗义执言,付起一个父亲该有的责任?
很明显,他没有,在孩子最需要他的时候他没有出现;在看到孩子所遭受的伤害的时候,他没有任何的作为!孩子这么严重的伤害,他都能视而不见,这哪里是父亲,用铁石心肠来形容他都有点太轻微的感觉了!都说女儿是爸爸的小棉袄,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爸爸?怎么会有这样拿女儿生命无动于衷的父亲?
三、亲生母亲显然未尽到职责!
可能有人会说,这里面没有亲生妈妈的责任,毕竟离婚以后,女儿是判给爸爸一方了!那我想问,是小女孩自己想要这样的生活吗?小女孩的责任导致原生家庭的分崩离析的吗?再远一步说,是孩子选择要出生在这样的家庭吗?当然不是!
作为母亲,你生了她,就要对她负责任!法律界定的只是形式,亲情是任何东西阻断不了的,她现在是你的女儿,一辈子都是你的女儿,一旦离婚后,只顾自己的小家,却对孩子的安危不管不顾, 你算哪门子亲妈?法律都规定有探视的权利,即使疫情期间无法到家里去看,那么我们视频经常聊聊天总可以吧?
我甚至认为,如果这位亲妈能经常跟孩子开视频,这位后妈就不会如此的肆无忌惮,因为如果她把孩子脸上打成那样,她会担心孩子亲妈看到不愿意,所以这有可能也是可以减少孩子伤害的一种途径!但是可惜的是,亲妈也没有这样做!
一个畸形的原生家庭,一个魔鬼般存在的重组家庭,一个可怜的小女孩,一个恶魔后妈,一个无动于衷的亲爸,一个无所作为的亲妈,编制了一场噩梦,希望孩子早日从噩梦中醒来,希望法律能够以最严厉的手段惩处这些恶人,让孩子未来能活的安全、快乐、有尊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名女幼师被杀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名女幼师被杀害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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