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姐妹相认3年后决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姐妹相认3年后决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和男朋友分手后发现怀孕了,我想自己生下来养,这样可以吗?
可怜的女孩,真是难为你了,要独自一人承受这种沉重。
我相信,虽然分手了,你心里还是有他的,你没那么轻易放得下,如果放得下他,你现在就不会有这种困惑,不会向陌生人求助。
你们的曾经,并不是错误,也许你们之间缺乏一点点互相理解和包容体谅,你需要人陪,需要无微不至的关怀呵护,恋爱中你很依赖他,而他又偏偏难以在工作和陪你之间两全,所以总是让你伤心让你在最需要他的时候不能及时出现,让你感到无助和孤独。现在分手了,却没法感到轻松,你怀孕了。虽然分手,但是对于这个孩子,他是他有责任的,而你也有责任要告诉他,他有权知道这件事,他是孩子的父亲。
无论告诉他之后怎么处理,那是之后的事情,你们都要坦然面对。
你必须告诉他,因为孩子是无辜的,况且你们不是因为感情变淡而决裂,而是外在原因,要知道,事在人为,如果互相爱着,是能够一起克服各种困难的,只要双方都能为对方让步一点点。
孩子是你们爱情的结晶,现在你一个人承受这种心理压力已经够痛苦了,还要你独自去面对、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亲手毁了它,试问于心何忍。
如若你不忍心,而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生了下来,孩子没有爸爸,你怎么面对世人,即使你很勇敢,能够独自承担一切,但是明知有父亲却无法相认,你叫孩子怎么成长?所以无论怎样,我个人觉得你还是应该告诉他,两人商量好,如果你们的感情还有回旋的可能,那就好好想办法克服你们之间的问题,幸福地组建一个完美的家,如果两人已经不愿意挽回,那就商量把孩子处理了,这样你以后的心理负担才会减少一些。
不然,你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自己处理,这件事会在你心里留下一辈子的阴影,面对下一个爱人,你是抹不掉这个阴影的。所以,人长大了,该面对的还是要勇敢面对,告诉他吧,别让自己有遗憾。
古代用铜镜,为什么会有破镜重圆这个成语?
题主这个问题问得太好了,可我要说的却是:正是因为古代用的是铜镜,才会有“破镜重圆”这样富有深意的成语。你试想一下,假如是现在这种玻璃镜摔破了,谁还会把它们当宝贝一样的留着呢?
这就是我今天不得不说的另一个题外话了,我们古代人可不像现如今,他们追求的是精致优雅的慢生活,所使用的东西都是可以流传几代人的,房子、家具这些大物件自然不用说,就连镜子、梳子这样的小日用品也是如此。一样东西用的时间长了自然就会产生感情的,就比如铜镜,它日日夜夜和女主人相伴,同样也是夫妻和睦相处的见证,不然怎么会有“破镜重圆”呢?
最后我要说的是成语“破镜重圆”里的铜镜可不是摔破的,而是用剑劈开的呦!
古代铜镜:本身不可照人,用于降妖避邪之镜。“破镜重圆”是指将镜分为两块,作为在特殊情况下造成亲情、好友分离,发誓待时机再聚合的证据。或因误会、误解后的分离,在重新认识和理解后的重新团圆。如同现代的复婚!古代铜镜也分好几种,材质有青铜,紫铜……等等,民国初期以后产的铜镜为黄铜,这是区分铜镜年代的基本方法。从背面花纹,有鸟,龙、钱币等等,也有“状元及弟”文字图案的。
因为那个典故里那镜子是故意打碎的,为了以后能相认。就是隋朝灭陈之后,有个陈国的男女,分别前各持一半。。。。后来几经辗转,那女的成了杨素的小妾了,后来又遇到这男的,杨素听闻此事大为感动,就把这女的还给这男的了
杨素这一波还是很666的
铜镜的最早使用年代是商朝,被作为祭祀的礼器出现。
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铜镜作为一种身份象征,只有王公贵族才能享用。到了西汉末期,铜镜才默默走进寻常百姓家,成了人们不可缺少的生活用具。
《旧唐书.魏征传》中李世民评价魏征时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这里指出铜镜的作用是使人的衣冠穿戴整齐,令人仪表堂堂。当然,作为人镜的魏征死后也被李世民彻底发作,先是取消子女婚约,最后连魏征墓都砸了。做镜有风险,为人需谨慎。
破镜重圆的故事起源于隋朝。唐孟棨《本事诗.情感》记载了破镜重圆的故事。
隋朝征伐天下,后陈将亡,众人惶惶不安,纷纷寻找后路。
陈后主爱妹乐昌公主与驸马徐德言对泣,驸马执剑劈开一面铜镜,对爱妻说:“公主你国色天香,将来必入隋朝高官后院。如今你我各执一半铜镜,以此为信物,明年正月十五,你使人到街市叫卖,我若幸存人世,必破除千难万险,也会赶到隋都,与你重逢。倘老天有眼,必不绝你我情缘。”何等情深意切。
南陈皇室奢靡腐败,何等不得人心,才使得皇亲国戚未开战,先言败,对自己国家毫无信心。
城破后,公主被隋文帝赐予灭陈大功臣杨素为姬妾。杨素爱其才貌,倍加宠爱。公主每日面对老迈的灭国仇人,思念情深意切的年轻夫君,终日郁郁寡欢。
驸马只身逃亡,想方设法混入京都,在约定的日子果真发现卖镜人。驸马拿出一比,两相吻合,泪沾衣襟。
两人在心腹的帮助下终得见面,物是人非,抱头痛哭。公主回府后垂泪不已,写诗与驸马相和。不料,被夫主杨素发现。杨素问明缘由,很大度,请驸马赴宴,将公主归还。官位至此,天涯何处无芳草,反做成一段佳话为己扬名,何乐而不为?
夫妻二人拜谢恩公,携手隐居江南,只羡鸳鸯不羡仙。
遥想南宋亡国时,连乞丐都不愿降元,纷纷赴水自尽报国。比起百姓,公主驸马可算得上深沐皇恩了,却终究选择了现世安稳,何为气节,与我何干?再看这段流传千古的佳话,总觉得字里行间尽是嘲讽。
到明朝,冯梦龙在《三言两拍》里也提了个破镜重圆的故事:小商人蒋兴哥娶了个貌美的妻子,爱若珍宝,连家传宝贝珍珠衫都给了妻子。为供养家口,蒋兴哥经常在外跑商,妻子年轻寂寞,只抱怨“贾人重利轻别离”,于是送了老公一顶帽子戴戴,甚至把珍珠衫赠予情人。
兴哥回来听说后,忍痛休妻,将妻子嫁妆分文不少归还。
兴哥再娶,发现自家的珍珠衫居然出现在新娘嫁妆里,原来,继妇发现前夫拿回件珍珠衫,断定前夫没干好事,毅然与其和离改嫁,并拿走祸根珍珠衫,因果报应般物归原主。
等兴哥惹上官非,被大老爷小妾谎称兄妹相救,却原来是自己前妻。两人前情未断,抱头痛哭,大老爷问清原委,将小妾又转赠给兴哥为妾,破镜重圆,皆大欢喜。
两段佳话,说不尽人间百态,离不了才子佳人。
破镜重圆这个故事里的铜镜不是被打碎的,而是被劈成了两半。
话说隋朝当年攻打南朝陈国,一统天下之时。陈国的驸马徐德言和他的妻子乐昌公主看到陈国大势已去,而且夫妻双方又是皇亲国戚,未来注定要分离。于是夫妻二人就将一面铜镜用剑一劈两半,二人各拿一半以作日后重逢之信物,并约定每年正月十五到街市去卖镜以便于重逢。
陈国最终灭亡了,驸马徐德言流落江湖,而乐昌公主则被俘虏,隋文帝杨坚把她赐给灭陈的功臣杨素作为奴婢。 到了第二年正月十五,徐德言赶到长安街市,果然看见有人叫卖半片铜镜。徐德言一看半片铜镜,就知道了妻子还在人世,拿出自己的那半片铜镜合二为一。最终杨素被夫妻二人的真情打动,让二人重新团聚,成为一段佳话。
铜镜一般是含锡量较高的青铜铸器,但它并不是一块单纯的金属,掉在地上也是有可能打碎的,被铁剑和钢剑劈开也是正常的。
《唐山大地震》当中,为什么方登死都要生下孩子?这和她说的她是唐山人又有什么关系?
方登(王登)执意要生下孩子。他对杨志说了这样一句话,“我是唐山人,我是在拉尸体的车上醒过来的,我爸就躺在我旁边,你根本就不懂,你根本就不了解我。”
这句话就是方登要把孩子生下来的原因。虽然这个孩子的父亲杨志薄情寡义,虽然他们的前途可能因此而毁于一旦。
唐山大地震前,方登和弟弟方达,还有父亲母亲,是幸福的四口之家。
1976年7月28日凌晨3时42分53.8秒,唐山大地震爆发,里氏7.8级强度。
一夜之间,无数个家庭陷入伤痛之中。
熟睡中的方登和弟弟方达,被压在一块水泥板下,一头压着自己,一头压着弟弟方达。
天光放亮,救援人员查看了这块水泥板,撬一头,另一头就没法救了。
女儿和儿子,只能选一。这样一个残酷的命题摆在了刚刚失去丈夫的元妮儿眼前。
“救弟弟”,痛苦抉择之后一个痛苦的结果。
方登流下了泪水,在昏过去那一刻。
苍天怜幸,雨水将方登冲醒。五六岁年纪的方登已经记得事儿了,闯入眼帘的是躺在自己身边已经死去的父亲和躺在父亲身边的一眼望不到边的尸体群。
虽然年龄小,但生命的脆弱和无助给方登留下了终生不能磨灭的记忆。也让她倍加珍惜生命,珍惜唯一的可贵的生命。
成年后的方登,面对着一边是孩子父亲以及自己的前途,一边是即将到来世间的孩子的生命的选择题。
对孩子的父亲杨志来说,流掉又不是什么难事大事,前途无比重要。
但对方登来说,她知道什么重要,前途和命是没有可比性的。
方登选择了生命,给了那个生命来世间走一遭的机会,给了那个生命来世间璀璨的希望。
这就是对生命的敬畏和礼赞!
不经历生死,不知道生死这两个字的含义。
“你哪知道什么叫牺牲啊”,方登别了杨志。
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我开始有很多不解的地方,但是后来仔细想了一想,大概有这些原因吧!
我们还是仔细回忆一下当时的情节,在电影《唐山大地震》当中,王登在上中医院的时候被男朋友搞怀孕了,当时他的男朋友为了逃避责任,坚决要王登打掉自己的孩子,但是王登好像对这个孩子有一种特殊的情感,死也不愿意打掉这个孩子,并且说自己是唐山人。
说实话王登的行为我一直都不太理解,后来我想了想,大概是这些原因吧!
因为王登的母亲元妮曾经放弃了他,因此她仇恨了她的母亲元妮很多年,所以相同的事情发生在她的身上,也要她放弃孩子,因为曾经有过被放弃的痛苦,所以她坚决不会放弃自己的孩子,因为她明白被那种被放弃被伤害的痛苦。
这点应该是最重要的原因吧!
还有一点原因应该就是王登可能太爱她的男朋友王志了,对于王登来说,在地震之后,她是非常缺爱的,在读大学的时候,她的男朋友王志给予了她很多爱,所以她是非常珍惜的,孩子是她们两个人爱情的结晶,所以她不愿意去打掉孩子。
“这小猫小狗捡回家来还有两天不吃不喝的呢,何况是一个死里逃生的孩子。”这是小方登被养父母带回家后不吃不喝也不说话时,养母说过的一句话。
一块预制板,一头压着女儿,一头压着儿子,救一个就只能牺牲另一个。这种情境,是任何一个母亲宁愿自己挨千刀都不愿意面对的。可在地震这种无力抗拒的灾难中,这道难题摆在了李元妮面前。一边是不断的喊“妈妈,我痛,妈妈,救我”,一边是微若的敲石板,一边还有消防员催促再不作选择两人都有生命危险的警告。此时的李元妮心理已经崩溃成怎样,我们不得而知。
最后,她艰难的选择看起来生命力更强的儿子。而另一端意识清醒的小方登,感觉被母亲彻底抛弃了,被整个世界拋弃了。
被养父母带回家的小方登,正沉浸在被母亲拋弃的痛苦中,对外面的一切表现出的冷漠是她的一种本能。
被母亲拋弃的痛苦一直缠绕着小方登,在养父母的精心抚育下,小方登变得越来越优秀,虽然话少,却也十分讨养父母喜爱,但她那颗心却再也没有向人敞开过。
直到遇到杨志,方登觉得自己的整个生命都被他激活了。
杨志不仅优秀,而且对方登十分好。这让从小缺失亲情的方登找到了归属。他们俩无话不说,甚至整个暑假,两人都不回家,整天腻歪在一起。
如果方登没有怀孕,他们应该会继续走下去。
但方登的意外怀孕,让两个年轻人分歧骤然增大。
杨志认为两人还没毕业,现在还不是要孩子的合适时机。方登有被“拋弃”的经历,她太了解那种刻骨铭心的无助了,她不愿意肚中的小生命还没出生就被”拋弃“。一边是执意不要,另一边是一定要生下,这种不可调和的矛盾,最终的结局只能是分手。
和母亲相认后,元妮问女儿为什么不找找孩子的爸爸呢?方登说:”他都不要我了,还找什么啊。“
因为有救援队的不放弃,方登才有了第二次生命。特别是方登在参与汶川地震救援后,对地震救援中的不放弃精神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杨志的”放弃“,恰恰是方登最不能理解的。
这种不放弃,正是方登理解的唐山人身上的一种精神,而她身上,正流淌着唐山人的血。
这个电影我看过,当初唐山大地震的时候,方登和她的弟弟被同时压在预制板下面,只能救一个孩子。她的妈妈纠结后决定救弟弟,但后来方登奇迹般的活了过来,只字不提当年的事,她的心里一直觉得妈妈不爱她,放弃了她的生命。重活一次更知生命的可贵,而且她的妈妈不要她,她的心里产生了阴影,她不能不要她的孩子。
方登说自己是唐山人,其实她的话还没有说完整。
她不仅是唐山人,还是经历过唐山大地震的人,还是在大地震中死里逃生的人,还是在死里逃生的过程中经历了被至亲“抛弃”的心理创伤的人。她所经受的心理创痛无人能及,即使同是那场灾难的过来人,她所经历的,也是别人的两倍。对方登而言,“唐山”两个字,就意味着深埋心中的这一切无法对人言的巨痛。
唐山本是渤海之滨的一座工业重镇,1976年那场大地震之后,人们对唐山这个词的印象就只剩下了这场惨绝人寰的人间悲剧。对于亲历者而言,唐山这个词所联系的沉痛记忆更是提都提不起。
更何况生死关头抛弃方登的是她自己的亲生母亲,那时方登还只是一个小女孩,你让她怎样理解和消化这件事呢?要不是碰上了有爱心的养父母,方登这辈子必然毁掉。
事实上这件事对一个小女孩造成的创伤如此深重,即使她遇上了那么好的养父母,也无法消解掉心头的郁结。
所以方登才会在上大学后显得如此任性,未婚先孕不说,还不管不顾地要把这孩子生下来,并且不惜为此与亲人决裂。
她为什么要这样?就是因为潜意识里挥之不去的恐惧啊。
当年自己的母亲抛弃自己,如今自己也要当母亲了,绝对无法接受抛弃自己的孩子;
当年自己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经历过生死之劫更知道生命的宝贵,所以无论如何都不能剥夺腹中孩子的生命。
她不管不顾地要留下肚子里的孩子,是因为潜意识里要给自己弥补。自己的生命几乎断送在自己母亲手里,在这种巨大的心理阴影笼罩下,她会觉得所有一切都比不上留下这个生命重要。留下这个孩子,就等于留下童年时那个处于生死关头的自己。
这一切心理活动,源头都在于她在唐山大地震中的经历。但怎么跟人解释呢?也没有必要。只说一句自己是唐山人就够了,这里头代表的复杂含义,她自己明白就行。
参见之前的相关问答:
《为什么电影《唐山大地震》中的妈妈要选择救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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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姐妹相认3年后决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姐妹相认3年后决裂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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