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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遛狗发生意外,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对小女孩产生多大阴影?
佛山小女孩遛狗发生意外,导致老人身亡事件,给小女孩造成多大的阴影,这得看小女孩的心理承受能力,对一般孩子来说,这种心理阴影是终生的,相信这些天她一定睡得不安宁。
毕竟才12岁,有不少人认为12岁已经是个半成年人了,她的身高已经接近成年人的水平,因此,当她见到老人摔倒流血时,她反而跑开。
网络中有不少人谴责她这种行为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在逃避责任。这未免太过于冷漠无情了,虽说12岁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能力,但我们要看看这是什么时代的12岁的孩子。
如果是60后,70后这些人童年12岁时,他们已经像一个大人一样有生活的能力,面对了生活的许多困难,心理承受力也很强。
对80后,90后甚至是00后的12岁的孩子来说,他们从小生活在温室里,少经风淋雨,心理承受力都比较脆弱,面对着突发的事件,看到了流血的意外伤亡情景,手足无措,惊慌逃跑属于正常的反应。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尚且还不知道人摔伤死亡了,应该怎么办?再者,她手上也没有手机,缺乏救护能力,你让一个12岁的孩子在那时那景怎么做呢?
我们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小女孩手中牵着的狗绳,被狗挣脱之后,狗在前面狂奔,她也在后边狂追,可见她内心也是着急的。这种情况她不愿意发生,许多人都不愿意看到。
可意外还是发生了。看到老人摔倒后跑开,也许是她想要回家去叫大人。我们怎么能说她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呢?
小女孩就是因为不懂事,才会牵邻居家的大狗出来遛狗,而没有意识到危险性,所以对于一个孩子不要太呵斥,虽然在这件事中,她确实有责任,且先由她的监护人来承担。
老人的家属尚且表示对这件事情不愿再深究下去,并且三方已私下达成协议,我们作为外人,就不要妄加评价。
要知道冷漠的网络爆力是会杀死一个人的,当地政府已经对小女孩展开了心理救助,可见大家都是出于保护孩子的心愿在先,事故赔偿责任在后。
我相信经过一段时间,或者随着孩子的长大,她会慢慢懂得责任的含义,他也知道当年的做法是不对的。
这样做并不是在庇护她,而是先保护她,等她长大了,她自然就会明白,做错事情就承担责任,而这一部分责任目前暂且由她监护人帮助承担。
希望众人都能怀着一颗爱心待小女孩,不要因为已经意外失去一条生命,再伤害另一个无心之过的小女孩。
小女孩遛狗发生意外,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对小女孩产生多大的阴影?
佛山顺德88岁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小女孩牵邻居的狗出去发生意外的。小女孩还小,产生的阴影不小,要怎样开导和教育,免得一生被毁了?
这个观点好奇怪,老人就不是一条生命?就因为她日暮西山就该白白死去了?这个小女孩她还有时间和机会产生阴影。可这个老人却再也看不见明天的太阳。
这个事件中,该有人对这件事有个认识和担当。
1:狗主人。
明明知道这是个孩子,在外为什么把大型犬给女孩牵?既然你吧狗给了孩子牵,她是孩子无法为这件事负责。那么狗主人就该为这件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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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孩子的家长。
既然孩子还小,她无法预知事件的严重性。那么家长是不是也是疏于教育?孩子无法承担的后果,只能家长来承担。
3:孩子本人。
孩子虽然小,但是确确实实犯错了。而且犯了一个无法挽回的过错。不能只为了开导把这件事化了。可以让她意识到错误。虽然无法对死去老人进行弥补。但是天下老人那么多,可以定期到敬老院照顾下老人。打开她的心结。
通过这件事,让孩子对事情有个粗略的判断。不要做自身能力无法完成的事情。特别是有危险的事,自己又无法掌控的。那么干脆就不做。
当然死去老人的孩子说不追究孩子和狗主人的过错。希望自己处理这件事。
该意外事件中,我们不能过多苛责孩子,她毕竟只有12岁,无论她犯下的错误多么大,关键事实属于无心之错。目前,当地政府已经派出专业人员对女孩进行心理干预。
老警反对一个观点:她都12岁了,看到老太太倒地不起,应该赶紧施救,不应该逃跑,这是带有恶意的逃避责任。
之所以反对,是因为她就是个孩子,没有经历过任何大事的小女孩,我们不能指望她像个成年人一样去处理突然来临的意外事件。
该事件中,老警很佩服受害者家属的冷静和处事水平,其亲属称“不过多追究责任,也不需要帮助,我们就想静下心来处理这件事”。
您看看,亲属的言外之意是:这就是个意外的灾难,小女孩不是故意而为,作为亲属也不想过多去追究小女孩的责任。
作为受害者的亲属,都能如此冷静的从视频中洞察一切,并且能站在小女孩的角度去考虑问题,真是太难能可贵了。
有一个假设,如果受害者亲属用不理智的行为苛责女孩,万一女孩承受不了来自外界和内心的双重压力,再用极端的手段去伤害自己,这难道就是我们成年人想要的结果?
老警相信,当孩子知道了老人离世的消息,对她的内心一定会造成强烈的冲击,甚至在幼小的心灵上会留下永久的阴影,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宽恕她的无心之错。
因为自己没有牵住狗,导致老奶奶失去生命,相信小女孩今后的人生一定不会好过。这个阴影有可能影响她一生!
悲剧发生在一瞬间,我们从视频里能看出,狗绳子绊倒老人的时候,小女孩还在转角后面,她根本就没有看到是她遛的那只狗绊倒了老人。更没有想到奶奶会因为她没牵住狗而意外去世!
意外发生时的录像
从意外发生到现在,网络上铺天盖地的报道,很大一部分人都在谴责小女孩。还有人说她行为不端有小偷小摸的坏习惯。据新闻报道,出事后小女孩没有认错也没有道歉,但今天首次发声,说牵狗是经过了狗主人母亲的同意的,当时她没有意识到老奶奶摔倒是被自己没牵住的那条狗绊倒的。事情发生后,经常会做恶梦。
老师在给孩子做心理辅导
一个12岁的孩子,在意外发生的时候有这样简单的判断是很正常的。就算是成年人,面对突如其来的意外事件也会不知所措!8月17日,据广东佛山顺德杏坛镇政府通报,此事件初步判定系意外事件。我认为这个判断非常准确,小女孩不是故意的,她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到如此地步!
所幸老奶奶的家人非常善良,她们认可了这是一个意外,也放弃了索赔。小女孩的班主任老师和社区工作人员也上门对她进行心理疏导,希望这件事情不要对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意外发生,大家都在努力把伤害降到最低,这就是社会正能量!
但是,孩子和她的家人还欠老奶奶家人一个诚心的道歉!老奶奶因为她遛狗而失去生命,她的家人也没有追究赔偿责任,仅管孩子不是故意的,但一切都因她而起。她的老师和家人应该陪她一起去给去世的奶奶家人诚心诚心的道歉,希望能得到家属原谅,告诫孩子在以后的生活中必须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
医生对摔倒的老奶奶进行抢救
其实更应该难过的是死者的家人,老人的家人痛心自己的母亲如此年迈的年纪了,居然不是安然的离去,而是会被摔的如此惨烈致死!
从12岁小女孩的穿着打扮上看,心智应该算挺成熟的了,可是就算再怎么成熟也只不过是个还未成年的女孩。很多大人遇到此现状估计也是吓得六神无主,慌乱之中逃脱在很多人看来确实不妥!之前不知是位小女孩,很多人都为老人报不平,责备女子的冷酷无情,现在知道“其”只是个年满12岁的孩子,都纷纷对“其”由愤转理解。
其实这也只是个意外,谁都不想发生这样的悲剧!狗主人也没错,狗栓在自己家里被别人偷偷牵出去玩。这其实也是12岁女孩家人的教育失职,女孩已经12岁了想牵别人狗出去之前要事先跟人家打声招呼,人家同意才可以,不然出了事也会害了别人一起遭殃。
事已至此!年纪小也不是借口,该上门赔礼道歉的、该赔偿多少的还是要做到尽责尽善,日后吸取教训就是了,也希望网络舆论到此为止。
海珠:女子轻生跳河,环卫工驾船施救,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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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轻生跳河,众人前来施救。从海珠人的身上我们看到了海珠人的高尚风格和大爱精神,让我们对海珠充满了信心,让我们对海珠充满了希望。信心十足,希望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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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阴雨过后有阳光,寒冷过后有春光。人间自有真情在,不必轻生去拜拜。
最后希望每位青年男女能够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恋爱观和价值观,将有限的能力和智慧发挥出来,做到脚踏实地,做到一丝不苟。
既然如此,那就去规范自己的言行,理顺自己的不足,共同努力,共同奋斗,共同去打造一个美好的人生,美好的爱情,以及美好的明天吧。何乐而不为……。
加油妈妈王仲瑜跳河第几集?
加油妈妈王仲瑜跳河第18集。
《加油妈妈》是由广东东升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出品的电视剧,本剧共分为上下两部,上部是《加油妈妈》,下部是《幸福妈妈》,由张自强执导,贺军翔、宗峰岩、张璇和张玉嬿等明星主演。
该剧讲述了几个青年人之间纠缠不断的爱恋的伦理故事。
唐代歌女刘采春有什么故事流传?
刘采春:红遍江南的天涯歌女
生 平:刘采春,生卒年不详,淮甸(今江苏省淮安、淮阴一带)人,一作越州(今浙江省绍兴市)人,是伶工周季崇的妻子。她擅长参军戏,会唱歌。
感情史:作为当时的流行歌手,刘采春也难免绯闻四起。她在浙东演出时,碰上了大才子元稹。元稹有个风流癖好,喜欢为相好的女人写诗。刘采春与元稹的绯闻虽然流传甚广,可这段感情也是无疾而终。
成 就:说起刘采春,就能想到邓丽君。在唐代,刘采春以靡靡之音,红遍江南。彼时吴越一带,只要刘采春的《曲》响起,“闺妇、行人莫不涟泣”,可见其流行程度。犹如80年代的邓丽君,大街小巷只要《甜蜜蜜》响起,就有人跟着哼唱。
文学作品:
古时候,诗歌与乐舞是合为一体的,而诗与歌也是不分开的,只是后来演变为: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作为一种文学体裁,虽然有些诗不一定适合传唱,但其自有的韵律也具有音乐之美。
唐代诗歌达到了中国诗歌的巅峰,短短三百余年产生了有名有姓的诗人两千余名。其中只占到不足一成的女诗人,虽然为数不多,但她们的作品也散发着迷人的光辉,诗人刘采春就是其中的代表。刘采春是唐代四大女诗人之一,在关于她的资料介绍上,她被冠以文学家的称号,其传世的诗歌作品主要是《啰唝曲》六首,而且他与诗人元稹有交集,元稹曾创作一首七言古诗《赠刘采春》传世。
元稹是中唐时期杰出的诗人,名篇佳作不少,“曾经沧海难为水, 除却巫山不是云”就是出自他的一首绝句诗《离思》。他在很多诗歌中,往往以精警的词句抒写作者忠贞不渝的爱情和刻骨铭心的思念。就是这样一位杰出的诗人,在个人生活上却留下了难以启齿的瑕疵。唐代诗鬼李贺不幸折戟在科举考试的现场,就是他从中作祟。而其个人作风问题也是备受诟病,他先后与多位女子有染,其艳诗就是证据。
元稹和刘采春的故事说来很狗血,二人一见钟情,然而此时此刻,元稹正与同是唐代女诗人的歌妓薛涛相亲相爱,这位四处留情的文人元稹,在遇到刘采云后不能自拔,他完全不顾旧欢,给新人写了一赠诗。
这首七律赠诗也是一首艳诗,诗中极力夸赞刘采春之美,从装束到肤色,从言辞到举止,通篇歌颂江南名媛刘采春的仪表和风采,只是在诗歌的最后两句才意外地夸赞美人的才华,说她选诗能唱望夫歌。
刘采春自然是风华绝代的唐代大美女,然而她更为出彩的是诗歌演唱才华。她以靡靡之音红遍江南,犹如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邓丽君,当时吴越一代,美女刘采春是一位唐代很有名的流行歌手。
刘采春与邓丽君一样有一副夜莺般的嗓子,只要歌声响起,闻着无不感慨垂泪。她的歌声大都抒发离愁和感伤,歌声彻云,绕梁三日而不绝,就像当年邓丽君的歌,很多人会纷纷跟着哼唱。
刘采春不仅有绝美的外貌,有夜莺一样的歌喉,同时她还是一位词曲全能的创作型歌手。虽然她是唐代四大女诗人之一,然而流传的诗歌却不多,只有《啰唝曲》六首被录入了《全唐诗》。
这与她的身份有关,她是一位风月场的艺人,即使她的《啰唝曲》,也有人怀疑是其他才子所作,同时她又是一位女人,后来的男学者多少存在不信任和不尊重的嫌疑,但她的确是一位诗人。
一代才女刘采春居然自尽而死,这个结局的确令人唏嘘,而元凶则是那位渣男元稹。元稹在与女诗人薛涛结识期间,又与刘采春一见钟情,他工于心计,三番五次威逼利诱,刘采春悲愤羞惭含恨而死。
从元稹写给刘采春的诗中也可以看出,元稹觊觎的是刘采春的美色,这首诗大篇幅夸赞她的外貌,却轻视她的才华,加上他为了得到刘采春,不惜小施猥琐的伎俩,这也是他的一贯做法,说他是元凶并不冤。
刘采春的经历令人感叹,这也应了那句俗语:红颜薄命。虽然刘采春作为艺人在当时并未受到重视,但是她的才貌却流传于世,她的嗓音,她的歌声堪为唐代邓丽君,她的那首《啰唝曲》至今人们还在传唱。
刘采春,中唐时人,和鱼玄机、薛涛、李冶为并称唐朝四大女诗人。但和后三人相比,刘采春的身份地位更加卑微,所以在历史上,她并没有留下多少记载。
她的生卒年不详,生平经历也只能看到一点模糊的记载。有人说,在大唐的时空里,她就像是一颗一闪而过的流星,而她的这缕星光之所以可以被后人看到,还是沾了大诗人元稹的光,若不是她和元稹有过一段恋情,可能连这点雪泥鸿爪般的印迹也不会留下。
刘采春大约是越州人,也有说她出生于江阴的,具体已不可考。
大约是由于家境贫寒,又或者是出身于伶人世家,刘采春很年轻时就成了一个出演参军戏的伶人,她的丈夫周季崇还有丈夫的哥哥周季南也都是当时演出参军戏的有名的“伶工”。
参军戏最早开始于后赵的石勒时期,一个优人穿上官服,扮作参军(级别不太高的官员),这个参军贪污犯罪,被别的优伶扮演的角色从旁戏弄。参军戏这一名称就是这么来的。参军戏的内容以滑稽调笑为主,一般有两个角色,被戏弄的主角是参军,戏弄参军的人叫苍鹘,有点像今天的相声。
这种滑稽戏在唐代非常盛行,尤其是在民间,观众非常多。在发展过程中,由两人出演变成多人合演,也有女演员的参与。刘采春三人就组成了一个家庭班底,到处演出,在当时红极一时。
但刘采春的名声从民间流传到诗人文士之中,还主要是因为她的歌声。据记载,刘采春的歌唱得特别好,说她的嗓子像夜莺一样,“歌声彻云”,或许真的可以“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据说,刘采春每次演出必会唱歌,她的歌声感动了无数人,“闺妇、行人莫不涟泣”。
她唱的歌曲叫做《啰唝曲》(也叫《望夫歌》)。“啰唝”相当于“来罗”,是唐代江南地区的方言,有盼望远行人回来之意,是抒发离愁的感伤之歌。
刘采春的《啰唝曲》共有一百二十首,传世的共有六首,被收入了《全唐诗》,署名都是刘采春。但有人怀疑这组诗歌并不是刘采春所作,是她把别人的作品拿来演唱的。但在没有确切的证据之前,我们还是认为这些就是刘采春的作品,所以她被列入了唐代四大女诗人的行列。
这组曲子其中几首是这样的:
不喜秦淮水,生憎江上船。
载儿夫婿去,经岁又经年。
莫作商人妇,金钗当卜钱。
朝朝江口望,错认几人船。
那年离别日,只道住桐庐。
桐庐人不见,今得广州书。
这一年,刘采春演出时,邂逅了地方行政长官元稹。
元稹时任越州(今绍兴)刺史、浙东观察使,正好刘采春和丈夫周季崇等人从江苏淮安来到绍兴演出。几场演出之后,就在绍兴城造成了轰动,连元稹都亲自去观看。
一见之后,元稹立刻被刘采春吸引了。元稹向刘采春频繁示好,并写了一篇文章极力赞美她。在长官加才子的攻势面前,刘采春无法抵抗,二人很快进入了热恋之中。
此时的元稹,刚刚离开对他思恋不已的女诗人薛涛。对此,唐人范摅在《云溪友议》一书中做了记载:“有俳优周季南、季崇,及妻刘采春自淮甸而来,善弄陆参军,歌声彻云。篇咏虽不及(薛)涛,而华容莫之比也。”
元稹也毫不掩饰,他喜欢刘采春的美貌,他说刘采春“诗才虽不如涛,但容貌佚丽,非涛所能比也”。就是说,刘采春写诗不如薛涛,但容貌却是远远胜过薛涛的。
确实,刘采春当时二十出头,正在青春年华,比起徐娘半老的薛涛,对元稹的吸引力当然更大。
《全唐诗话》记载,热恋中的元稹有一次酒后诗兴大发,题诗道:“因循未归得,不是恋鲈鱼。”意思是说我滞留此间,不是为了喜欢这里的鲈鱼,言外之意,是为了喜欢刘采春才长时间在此做官。同僚有一个叫卢简求的人,就开玩笑说:“丞相虽不为鲈鱼,为好镜湖春色耳!”
元稹不仅倾心于刘采春的容貌,而且非常喜欢她的歌声,他在《赠刘采春》一诗里写道:
新妆巧样画双蛾,谩里常州透额罗。
正面偷匀光滑笏,缓行轻踏破纹波。
言辞雅措风流足,举止低回秀媚多。
更有恼人肠断处,选词能唱望夫歌。
“言辞雅措风流足,举止低回秀媚多”,刘采春的美丽自不待言;“更有恼人肠断处,选词能唱望夫歌”,而使元稹最为迷醉的,还是她的歌声。
后人无法领略她的美妙歌喉,但可以猜想,刘采春如果生在当今,一定会是一位歌坛天后级别的明星。
由于身份地位的悬殊,刘采春和元稹的爱情注定不会有结果。唐代士人风流,元大才子更是到处留情,但他看待婚姻还是注重门第的,薛涛、刘采春之类的情人,只是他生命中的一段插曲而已。
元稹还是抛下刘采春离开了,而刘采春的最终结局,我们已无从知晓。
有一种说法,刘采春悲愤羞惭,自尽而死,并留下了一首绝命诗:“闻道瞿塘顾堆怀,高山流水近阳台。旁人哪得奴心事,美景良辰永不回!”
红颜薄命,但愿传说不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东女子带小孩跳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东女子带小孩跳河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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