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全球第二个双隐国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全球第二个双隐国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天下有道则现无道则隐?
原文应为: “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 意为: 国家政治符合大道的时候就出来做事;国家政治不符合大道的时候就隐居起来。
国家政治符合大道的时候要以贫穷与卑微为可耻;国家政治符合大道的时候要以富有与高位为可耻。 (这里的“道”是指正确的、符合客观规律的政策方针)
语出《论语·泰伯》
解释:天下有道就出来做官;天下无道就隐居不出。
全句是:
子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
孔子说:“坚定信念并努力学习,誓死守卫并完善治国与为人的大道。不进入政局不稳的国家,不居住在动乱的国家。天下有道就出来做官;天下无道就隐居不出。国家有道而自己贫贱,是耻辱;国家无道而自己富贵,也是耻辱。”
怎么看待古代“亲亲相隐”的现象?
谢邀,当时的社会经济文化状况和信息闭塞现实下,为亲者隐实际是社会稳定一重要因素,无论当时统治者或家族群体都如此,甚至上升到道德层面,法不容情,但为亲者隐却是可容的,却有一点,家法不容,是当时社会稳定的需要,由社会现实和结构决定,随着社会发展进步,这一观点淡化以至与法不容也是必然的。
在我国的封建刑律中,有这样一条历代沿袭的立法原则,就是“亲亲相隐”的原则。这一原则是指近亲属犯了罪,应予以隐瞒,不得向官府告发和出庭作证,这样做不得论罪;反之,就要论罪。
封建社会的法律为什么要强调“亲亲相隐”呢?这样做的目的是维护了儒家的封建伦理道德和家族制度,以巩固君主专制制度。其理论基础是儒家思想。
孔子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到了西汉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越发强调“亲亲相隐”了。
于是便见诸于汉代律规定:“亲亲得相首匿”。汉宣帝开始四年的一次诏令中说:“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从唐朝到清朝末年,所有封建刑律都赋予了这个亲亲相隐的原则,而且法有明文规定在案时,不得让允许相隐的亲属到大堂作证。“亲亲相隐”的实质,概括起来讲,就是亲属有罪要互相隐瞒这样做不论罪或减刑,而控告应相隐的亲属则要处刑。
《唐律》规定,控告祖父母、父母处绞刑,控告亲戚尊长、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符合事实,处徒刑二年。如所告罪重大,以减所告罪一等论处。
《明律》规定,子孙告祖父母、父母、妻告夫及夫之祖父母、父母,处仗刑一百,徒刑三年。
封建刑律是对亲属的所有罪行都允许“亲亲相隐”吗?不是的。例如亲属谋反、谋大逆、谋叛及其他重罪,如唐律规定的缘坐之罪即犯了一人犯罪株连其亲属家属之罪,明律规定的窝藏奸细罪等,总之当亲属犯了直接侵犯皇权罪时,则又提倡大义灭亲了。对于严重破坏封建统治秩序的罪,规定亲属有义务告发、作证。
由此可见封建刑律中的亲亲相隐的原则,它是攥在统治者手中的一块黄泥巴,怎样对其阶级统治有利就怎样去捏合。因此说这一刑律原则并不是衡定的带有普遍适用原则的,黎民百姓对其是捉摸不定的,亲属犯法时瞒也不是、不瞒也不是。
规矩礼仪始终是国人讲究的东西。比如我们说的“亲亲相隐”。天下最亲密的关系莫过于父子、祖孙、夫妻、兄弟姊妹。“亲亲相隐”指的就是这种有亲缘关系的人之间不互相告发举证。在孔子那里,人性和亲情是谁都绕不开的东西。
在《论语·子路》中记载了孔子和叶公的一段谈话。叶公告诉孔子,我的国家有一个很是直率,他的父亲偷了别人的羊,这个人揭发了父亲。听到这件事情,孔子说,我们国家的情况和你说的不大一样,父亲要隐匿袒护儿子,同样儿子要隐匿袒护父亲。这就是孔子的著名论断:“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在叶公看来,为人要“直”,这个“直”指的是真实率真。而在孔子眼里,“直”指的是人要遵守一定的规矩,这个规矩就是各种亲情关系必须相亲相隐,符合伦理。
孔子的这个论断逐步发展成了“亲亲相隐”,也就是对隐瞒直系亲属违法的行为,不予治罪。
人间最亲密的关系莫过于父母与子女,一个不偏爱子女的父母和一个不孝敬父母的子女都缺乏人性。在孔子看来,亲情是浓得化不开的东西,儿子不忍心看到父亲领刑和父亲不忍心看到儿子受刑一样,这是人的本性。
古往今来,最具有穿越感的人物就是孔子了。
孟子就秉持孔子的理念。在《孟子》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学生问孟子,舜贵为天子,皋陶是当时的执法者,如果舜的父亲瞽瞍杀人,皋陶能不能严格执法?孟子回答自己的学生,先把瞽瞍抓了。然后偷偷背着父亲瞽瞍逃跑。
在汉武帝时期,儒家思想的坚定推行者董仲舒提出“春秋决狱”的法制手段。他依据儒家经典给当时的执法者提供了治罪路径——由于《春秋》上提倡父子一方犯罪后可以互相隐藏,所以父子间相互隐匿是合情合理的,不应算作违法行为。
公元前70年(本始四年),汉宣帝刘询下诏明确,“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规定长辈庇护晚辈,除非晚辈犯死罪(特殊赦免要由皇帝批准),别的包庇罪都可以赦免;如果晚辈窝藏长辈,不管长辈饭了什么罪,都不负有刑责。诏令还明确了豁免范围——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夫与妻等近亲关系。
这时候,“亲亲相隐”制度第一次走进了法律之中。
到了司马睿(晋元帝)时代,卫展给皇帝建议,鞭打儿子给父母作证和拷打父母给儿子作证,都是违反伦理的行为,应该废止。
唐代更是拓展了“亲亲相隐”的范围。“同居相为隐”,将容隐范围由直系三代血亲、夫妻关系扩大到同财共居之人。外祖父、外孙、孙、媳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都可以相互容隐犯罪,奴婢下人可以为主人隐罪。如果是旁系亲属(姑侄、叔侄等)互隐,就要对常规意义上的包庇罪(窝藏罪)减三等量刑。那时候,既可以隐护亲属的同案犯,也可以给犯罪的直系亲属通风报信。倘若对嫌犯亲人刑讯逼供,那么就必须释放罪犯。更有味道的是,如果捉奸,发现通奸的是亲属,那也不能告发。
在这方面,宋代理学家朱熹很是推崇孔子的观点,他认为“父子相隐,天理人情之至也。”
元代甚至出现了惩罚违背“亲亲相隐”规矩的具体措施。比如妻子不隐瞒丈夫罪行,就要被判鞭笞四十下。
清代《大清律例•名例律》规定,岳父母与女婿、公婆与儿媳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奴婢、雇工与家长也必须相互隐瞒对方的罪行。
在孔子之后,亲情人性约束日趋刚性。亲亲相隐、亲亲互隐、亲亲必隐成为基本规矩。不这么做就违背了伦理。比如在梁武帝时代,一个儿子作证母亲犯了死罪。法官虞僧虬很是生气,生这样的儿子有什么用?判他流放。
尽管在秦始皇、武则天、朱棣时代,律令逼得人不得不抛弃亲情。
人都是肉身,始终都要走在情感和法理的轨道上。“大义灭亲”不是排斥“亲亲相隐”,“亲亲相隐”更不是拒绝“大义灭亲。”比如配偶、父母、子女不出庭作证,其实也是对“亲亲相隐”原则的一个秉持。
亲亲相隐总体上是一个以家庭亲人为对象的隐瞒真相的行为。古令中外都有认可,但有几项须除外:一是叛国投敌、大逆不道,罪不可赦;二是家庭亲人相害,不忠不孝,情不可恕;三是其它公认不可恕行为。
亲亲相隐本是为了保护亲情关系,但不能做为犯罪的内部依持,现在这种情况有乱用现象,尤其是一些观念糊涂的家人,不能从正面培养亲人的品德,防微杜斩,反而事无大小处处包包庇过错,从而助长了家人的不守规矩的心理和行为,害人害已,实属无德之类,此类家庭终将无未来可言。
亲亲相隐是汉武大帝独尊儒术废黜百家后。在儒术影响下由汉宣帝执行的一项法律 重点突出孝与亲两字 即子为父隐过失 不得责备 更不得揭发。法律上规定子为父 孙为祖 隐瞒犯罪 视无罪 反之亦然 除了 大逆外 即指对皇上大不敬或造反
到了明清 亲亲相隐 扩大范围。即共有财产 一起生活的亲属 或不在一起生活的直系亲属。 曾有人提出 如亲人揭发犯罪的。当事人罪 责可减百分之五千 但遭多数反对这种大义灭亲的做法。
现在 特别职务犯罪。由于受亲亲相隐思想影响。对贪污 受贿情况隐瞒。甚至参与了 犯罪 增加加了 侦查的难度。但我们现在审判一般不讲亲亲相隐 对共同犯罪 包敞 转移罪证或作假证的 同样视违法。 但法官留有余地大 如判 三到五年 其中有襾 年操作空 还有出庭作证牵涉到直系亲属。到底至几服范围 旁系亲属怎样定。理论界还有争议
随着社会发展 人的素质提高。亲亲相隐 观念会淡薄 法制建设更加美完善
梧州失联女子遇害,确认凶手是前夫,女性应该怎么保护自己?
梧州失联女子被前夫杀害,这是又一起悲剧,让我看的心里很难受,真心的希望女性能够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
直入主题,我简单的说一下,女人该如何保护自己?只是个人观点,不对之处,欢迎指正!
首先,女人要懂得生命最可贵。
无论何时,遇到何种突发事件,都要明白生命最可贵,其它一切都可以抛弃,甚至是身体的清白,先保命要紧,只要活着,你就能报仇,就能惩治欺负你的坏人。
其次,为了保住生命,灵活机智是关键。
对方提出的无理要求,先答应了又何妨,机智的和他回旋,把握每一个活命的机会,一定想办法稳住坏人,让他放弃要你命的想法。这时的你不是懦弱,而是聪明的在活命。
不要自傲,更不能故意激怒坏人,这种做法是最愚蠢的,试想,你面对一个暴徒,还以为自己很厉害,几句话可以吓退对方,殊不知你一个弱女子,根本就体会不到一个发了狂的男人,会做出如何恐怖的事情,他会拼了命的杀了你。
其实写到这里,我觉的已经不必再多说了,都已经看明白,再提醒一下女孩子们,你们有自己最大的优势,就是柔弱,一定要表现出来,尽量麻痹坏人,让他们放松警惕,你才能寻到机会脱离危险。
最后总结一句话,当遇到危险的时候,要冷静下来,多动脑筋,找出对方的弱点,稳住对方,不要激怒对方,一切都是身外之物,保住生命才是关键!
杭州女遭碎尸,南京女大学遇害,四川男杀妻......
类似这样的案例还有不少,作为女性我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这是我们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就@英雄拒绝黄昏 认为,女性应该这样保护自己:
一、和陌生网友或男人见面,一定要有亲人陪同或选择人多的地方见。
二、遇到有危险的时候,设法逃离或报警求助。
三、前任或前夫,分了或离了,就要分(离)得干净,切不要有任何瓜葛。
四、特别是前夫或前任,千万不要单独相处。或许在这个时候他可能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条凶残的恶狼。
保护自己,就是不和他们见面,平时出门最好就是有人陪同。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这个搬离这个地方,尽量让他们找不到,保护自己就是爱护家人。
总之一句话,远离他们就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七八月份,网上接连曝出了几起针对女性的凶杀案。杭州来女士被现任杀害分尸;南京女大学生被男友骗至勐海遇难;安岳女子惨遭丈夫毒手,还有近期发酵的梧州女子失踪事件,都是死者身边最亲近的人所为。防火防盗防男人,女性朋友必须学会保护自己。
树立正确的择偶观
在选择伴侣的时候,女性容易感情用事。看到颜值在线的男人,往往轻易付出真情。有的男人善于伪装,一时半会不会露出庐山真面目。所以要多接触,了解得差不多且人品可靠的情况下,才能决定是否以身相许。
要有危机意识
身边是个什么样的人,当事人最清楚。就拿梧州杨永兰的前夫来说吧,他性格暴戾,而且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这点众所皆知。为此杨永兰和他解除了婚姻关系。
这次赴前夫家为儿子庆生时,杨永兰孤身一人,没有带上个伴儿,而且还在那里过夜,为对方实施犯罪行为创造了条件,也为她悲剧的人生埋下了伏笔。
随机应变,不要误判
冲动是魔鬼。情急之下,一切都有可能发生。自认为说啥做啥都不打紧,可是对那个人来说,或许就是致命的一击。女人至死都不会想到,曾经的爱人会向自己下毒手。
凶手在气头上时,女人千万不要使性子。有些话能刺激他,使其精神崩溃,从而做出违法的事情来。这个时候,必须和他周旋,以柔克刚,切勿加剧对立的紧张气氛。任性有时会要人命的,千万不要意气用事。
女人在男人面前终归是弱势的。在不借助外力或外物的情况下,女人徒手根本不是男人的对手。在和人格有缺陷的男人相处时,必须用智慧。离婚后尽量不要靠近对方,能远离就远离。如果婚姻还在存续期间,就更应慎之又慎。
杭州许某某杀害二婚妻子,南京洪某雇凶杀害同居女友,如今玉林陈某又杀害离婚前妻。凶案一个接一个,惨不忍睹,令人痛心。那么女性应当怎么保护自己呢?
一:不能自投罗网,送肉上砧板。
杭州来女士顾念初恋,执意离婚嫁给许某某,最终惨遭杀害并分尸碎尸。南京李倩女痴情男友洪某,乖乖前往云南勐海县,也是被雇凶杀死埋尸山林。如今梧州杨永兰陪伴孩子过生日,又被前夫残忍杀害。从主观上看,都是防人之心一点无,自投罗网,送肉上砧板。因此,女人一定要提防着有问题的丈夫或男友或前夫。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小心驶得万年船。
二:分手、离婚了的女人,最好不要与前男友或前夫有单独相处一屋过夜的举止。
俗话说得好:多数男人心里都有人性的另一面,不要把他的那一半惹出来。许某某为存款房屋,洪某为杀人灭口,如今陈永兰为感情矛盾,猜测多半是为要发生关系或复婚遭拒引发激情杀人。如果杨永兰不在前夫家歇息,也许事情不会发生。所以,分手或离婚的女人,一定不要与有问题的男人同屋过夜。过去农村有一句俚语说得好:牛拴在禾田里,没有不吃禾的牛。
三:硬要留宿,最好喊人作伴。要么就通晚不睡着,准备好防身工具。遇到危险不硬碰硬,随机应变,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这一点不用过多解释。主要是不留可乘之机或好女能知弯上转。
总之办法很多。但关健的还要防人之心,不制造相处过夜的机会。没有可乘之机,就没有危险发生。人心叵测,且珍且惜吧。
(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
终于真相大白!
梧州失踪四十多天的杨永兰终于有了结果,但是遗憾的是该女子还是遭遇不幸,而凶手竟是其前夫,经过警察的不懈努力,终于将杀人凶手揪出来了,不得不说其前夫为了掩盖自己杀害妻子的事实,不惜动用了各种计策!
我们来看看其前夫用了哪些招数?
第一招,制造不在场的证明。杨永兰是在7月14日之后就消失不见了,而当时她是为了给孩子过生日,去到了前夫家。前夫杀害她之后,找借口给自己制造不在场的机会,当时他对警方表示自己一直在在和朋友喝酒到凌晨三点才回家,而且不知道杨永兰女士会来给孩子过生日,当然这个很好破,只要找到他的朋友证实他是否真的喝酒就能识破,当然如果其朋友也帮忙掩盖事实,那么就要以包庇罪处理,相信一般的朋友都不会这样做,因为会引火上身。
第二招,制造假象!其前夫向警察透露又陌生男子曾经给他发了杨永兰女士在宾馆的照片,这很明显就会给警察制造新的麻烦,能够转变舆论导向,甚至会让警察去调查是否真的跟这个陌生男子在一起,又是否被陌生男子下毒手之类,当然这组照片也很容易破解,只要找到微信号,什么手机号注册,就能解决。
第三招,转移注意力!杨永兰失踪后,其前夫用她的微信继续与家里人保持联系,想让家里人放松警惕,但是就是这个微信聊天也让其前夫的行为引起警方的怀疑,因为其家人透露杨永兰文化程度并不高,因此一般微信聊天都是语音,而失踪后却用文字聊天,并且拒绝与家人语音和视频。
杨永兰的遇害,告诉女性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杨永兰是遭到其前夫所害,不免让人想到一个月前的杭州来女士被丈夫毒害,也给广大女性敲响警钟,那就是一定要认清丈夫的真实面目,不能被其假象所迷惑,一定要了解清楚其为人,三观是否正确,而不是被眼前的假象所迷惑。
另外,外出时不要到出行,最好是有朋友或者家人的陪同,不过这事也是人意料之外,谁能想到杨永兰是被前夫所害,但是不管是见谁,都要保持与家人联系,让家人放心。
另外就是婚姻,都是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因此让广大女性要学会如何经营,夫妻之间有磨合很正常,但是要学会忍让,毕竟两个人在一起不容易,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再怎么痛恨,也毕竟是自己同床共枕的另一半,而不是动手就能解决一切,因为这会让两个家庭支离破碎,更受伤的是两个孩子,母亲死在父亲的手下,这个心里伤害是永远无法弥补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全球第二个双隐国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全球第二个双隐国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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