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轿车冲向行人致8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轿车冲向行人致8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开车撞死喝醉酒的人,该怎么处理?
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救护车护送大出血孕妇,遭遇小轿车阻碍十几分钟,该重罚吗?
看到新闻第一反应就是关心救护车上的孕妇情况怎么样,所幸后续报道孕妇没有生命危险,心里的石头这才落了地,这可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如果因为这个女司机的过失导致孕妇出现意外,恐怕她的责任会更重吧。
时间:2020年6月8日
地点:广西钦州
事件经过:当时一辆救护车上载有一位怀疑宫外孕的女患者,当时情况紧急,患者已经因大出血产生休克症状,随时有生命危险。就在救护车争分夺秒向医院赶时,前方一辆白色私家车慢慢悠悠拦住救护车的去路。
救护车多次对小白轿车鸣笛喊话,司机充耳不闻,整个过程僵持十几分钟。交警介入后,小轿车女司机解释自己当时正在接骚扰电话,没有听到救护车鸣笛喊话。最终女司机被交警罚200元扣3分,救护车上孕妇也已脱离生命危险。
首先我们来看现场画面,小白车直接在路中央大摇大摆的开着,好不威风,对于其在接骚扰电话的借口,明显漏洞百出,谁接骚扰电话能接十多分钟之久?
再说救护车多次鸣笛喊话,这得什么听力才能充耳不闻,要是这样的话,这个车还是别开了吧。
而且看来这个女司机对交通法规并不熟悉,开车的时候接打电话本就不可取,避让特种车辆更是公民应尽的社会义务和需要遵守的交通法规。
实在想不通这种故意为难的行为是出于什么心态,有些人觉得自己特别厉害,给特种车辆让行是自己的行驶被打扰,因此故意反着来,给特种车辆一点颜色看看,这就是所谓的损人不利己,最后还要受到处罚。
扣三分罚200元钱的处罚也太轻了,人命关天的事,在她眼中就那么儿戏。之前我也曾遇到救护车堵在车流中,大家都自觉的让救护车先行,没有一个人表示异议。
哪怕法律不强制,这也只是举手之劳的一件小事,也许会耽误路人的一分钟,但换来的却是别人一个生的机会,何乐而不为呢?如果你知道因为你的小小避让能让一个病人得救,换了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会感到很开心吧?
中国有句老话,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还亏天空,人和人之间应该多一点宽容,这是对生命应有的尊重,人都有生老病死,你怎么能确定你以后就遇不到这种危难呢?
我是@木莲妈妈,很高兴与大家分享我的育儿经验,关注我每天分享实用的育儿小知识,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救护车鸣笛喊话,
抢救在争分夺秒。
无良司机长占道,
伦理道德都忘了。
十几分钟接电话,
谎称不知因骚扰。
罚款200太轻了,
这种人该进监牢。
切记敬畏特种车,
请给生命留条道。
今天在抖音上看到了这段视频,感觉这个女司机特别的疯狂,后面的120救护车又是警报又是鸣笛的,前面的小车就是不避让,请问一下这位脑残女司机,难道避让一下会让你折寿吗?无非就是打一下方向盘,收一脚油门的事儿,区区的几秒钟,就把你的高尚伟大和低级无耻永远的定格在了那一瞬间。
至于处罚的事儿,据报道说处罚200元,扣三分,我认为是太轻了,按照普通违章进行的处罚,可能她的丈夫是“派出所长”,也可能是国家还没有相关的管理制度,让执法人员无法可依。不过,从良心上来说,这个处罚绝对说不过去,车上的孕妇处于大流血状态,人命关天,也许就这短短的十几分钟,人可能就没了,而且还不是一口人。我个人觉得,应该按照未遂事故处理,或者是过失杀人也不为过,因为女司机明知道后面是救护车,而故意为之,不是杀人是什么?
此刻,我想奉劝这位女司机一句,不要以为自己有一台破车,就了不起,在公路上就可以随心所欲,别忘了,幸福的生活是这个国家给你创造的,当他人有困难时,伸出手帮一下,也算是一次回报。可是非常可惜,您却没有这么做,非要把自己钉在耻辱柱上,供人展览有什么办法。话又说回来,如果那位患者是您呢?
这个必须重罚!女司机只是被罚了200块,扣了3分,真的太轻了!我看了视频,救护车多次鸣笛和喊话,但是白色小汽车仍然死死地挡住去路,没有给救护车让路,而救护车上是一个危急的产妇,已经出现休克。
我也是妈妈,说实话,看到当时疯狂阻碍10余分钟的小汽车,我真的很愤怒,因为车上的不只是产妇,还有肚子里的孩子。真的太危险了,那种情况,任凭任何一个有公德心的人都会非常气愤!
1、驾驶白色小轿车的女司机说:她在接一个骚扰电话,没有听到救护车喊话。
后面白色小轿车的司机接受采访说,自己偶然听见了一声,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因为自己在处理骚扰电话,没有意识到后面有救护车要通过!其实,这就更要处罚她了!开车接电话,多么危险的行为,触犯了交通规则,更要罚!而且,给人觉得,她就是在说谎,那么大声音的救护车,跟在后面喊了你那么久,你却说没听见,谁会信呢!
2、差点耽误两条人命,最后却只是罚了200块,扣了3分,真是太轻了!
最后处罚是,罚了200块,扣了3分,个人觉得,对于这样无视规则和他人生命的司机,只是这样的处罚,太轻判了!应该重罚,以儆效尤,如果人人都不避让救护车,那么救护车的意义就失去了,也是对生命的无视和冷漠。
可能连几岁的孩子都知道,要避让救护车,可是这个女人的行为,真的令人3观尽毁。
建议严惩这个无视规则和他人生命的女司机!吊销驾照!回去重考!
欢迎您在评论区发表自己的不同意见~(我是格格斗,2岁男孩的妈妈,喜欢读书,热衷儿童心理学研究,育儿路上与宝宝共成长。欢迎你关注我)
抢救病人就是在和时间赛跑,听到鸣笛一定要给救护车让道,这几乎是司机们的常识。不过,凡事都有例外,最近在广西钦州就上演了令人气愤的一幕。
6月8日,一辆救护车在路上疾驰。
车上孕妇大出血,已经出现休克现象,情况十分危急。孕妇家属的心情更是焦急万分,要是发生什么意外,弄不好就是两条人命了。
这时候,救护车司机想要提速却屡屡受阻。原来,救护车被前方的一辆白色私家车挡住了,虽然救护车多次鸣笛喊话,但前方的白色私家车却丝毫没有避让减速的意思。
更令人发指的是,这辆私家车多次驶入本就并不宽阔的道路中间,阻挡救护车超车。
就这样持续了十多分钟之后,救护车才摆脱这辆故意拦路的私家车。
不幸中的万幸,孕妇和孩子经抢救脱离了危险。
当交警找到私家车女车主询问原因时,她给出的理由却十分牵强。
女车主先是说:“我只看前面,没看后面!”
交警又问她看倒车镜没?
女车主又称:“后视镜我只看路况。”
好吧,你眼神不好,总不能说连听力都有问题吧。
救护车一直鸣笛喊话,是什么原因导致你听不到?
女车主称:“因为当时有两个骚扰电话,可能那会儿在处理这个。”
最终,女车主被罚款200元,扣3分。
显而易见,这位女车主的理由并不成立,更多的是她在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
先不说开车习惯的对错,仅仅开车打电话,而且一打就是十几分钟显然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否则,违者罚款200元,扣2分。
而女车主妨碍救护车的行为显然存在主观故意,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相关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站在个人的角度来看,建议把这类存在明显主观故意的行为列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虽然女车主的行为最终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其影响恶劣,需要严惩才能警示后来者。毕竟,这类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
网友们对此事也纷纷发表了看法,这次大家的看法几乎呈一面倒的趋势,普遍认为处罚力度不够,恐怕难以起到惩戒作用。毕竟,那可是两条人命啊!
其中还有一位自称是救护车司机的网友留言评论道:
“我是一名救护车司机,我个人认为这样的处罚力度真的起不到震慑作用,我遇到过很多有意不避让的,阻碍你几分钟多的是。各位交通参与者,很多时候救护车争分夺秒就是一条生命啊!拜托你们了,让出一条生命通道就等于为自己织福了!”
其实,对于类似的行为,也有城市给出了更接地气的措施。
例如2019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西安市急救医疗管理条例》,其中明确提到,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让行,不得阻碍救护车通行。其他车辆和行人有条件让行而拒不让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因让行导致违反交通规则的,免予行政处罚。
这里值得肯定的一点是,其中考虑到了司机在给救护车让路时有可能会遇到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此举也能让司机师傅们吃下定心丸,遇到此类事件不用犹豫太多,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去做就好。
PS:大家对此事有何看法?欢迎留言交流一下。
8级大风的威力有多大?
行人举步维艰,大风可以将树枝刮断,海面上出现猛浪现象。
8级大风是很大的风,八级风的风速17.2-20.7米/秒,时速62-74千米/时。风既有大小,又有方向。因此,风的预报包括风速和风向两项。风速的大小常用几级风来表示。风的级别是根据风对地面物体的影响程度而确定的。
8级大风的威力能使渔舟停在港内避风,海面波峰破裂,能使小枝吹折,逆风前进困难,所以具有一定的危险。
8级风指风速为17.2至20.4米/秒的风,相当于62-74km/h,风压为184.9-267.8Pa。
八级大风可以把细小的树枝折断。可以让人在逆风中行走困难。可以把较大的物体吹的摇摇晃晃的。可以把广告牌吹松动。可以让在高速路上行走的汽车感到不稳定。可以让水面掀起大浪。可以把较小的动物吹跑。可以把让小吨位的鱼船不能航行。
宝马7系被醉酒女开玛莎蒂追尾后自燃,开车怎样才能避开危险?
开车上路无小事,能够做到安全驾驶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1、开车不分神,专心开车。
2、开车不要东张西望的,尤其在发生事故的路段,想看别人热闹,最后自己也发生了。
3、行车驾使过程中,不要接打电话
4、礼让行人,不抢道。尽量少加塞。
5、不开逗气车,追逐车辆。
6、注意经绿灯,尤其是在快要红灯的时候,加速过去的很危险。
7、酒后千万不能驾车行驶。这种行为给家人和对方带来的伤害会让你后悔莫急。玛莎事故就是最好的例子。
8、不要疲劳驾使,尤其高速上行车。即使晚一点到达目地的,也比疲劳驾使好。
下面我们在说说安全意识性,防止事故突发类的几种分析:
1、如果在行驶中左车到或右车道有大车挡住了驾使人的视线的时候,发现前方根本没有有车辆,但是旁边一车道一直没有提速通过,这时候千万不要加速行驶。旁边车道前方肯定是有行人在通过,如果加速过去,可能事故就会发生了。
2、前方车辆一直慢慢悠悠的在行驶,千万不要跟的太紧, 防止前方紧急刹车追尾事故发生。
3、在行驶的过程中,看见新手上路的标签,尽量躲着一点。在者就是女司机也要躲着点。还有就是高端好车,更要躲远点。
以上是小编在这么年驾车过程中的一点心得体会,欢迎广大网友留言互动,还有哪些安全意识要注意的。
21岁空姐滴滴打车惨遭司机杀害,女性单独打车需要注意什么?
夜晚、单身漂亮女性、经过荒僻地段儿这几乎是出事儿三要素!
杨文战律师观点:滴滴公司有责任是没有争议的,也应该反思如何给用户安全保障。但不论如何追责凶案的伤害后果无法挽回,而且极端个案在任何领域也都有发生,个人的安全防范意识还是应该摆在第一位!
21岁空姐小李在一次夜间下班后,在郑州航空港区通过滴滴打车赶往市内,没想到司机杀害。目前,凶手仍在潜逃,公安机关正全力抓捕。
小李被杀的原因,目前由于凶手没被抓到还不好准确认定,但是以大概率的经验来,凶手出于强奸或性骚扰的起因而杀的可能性最大。
一般来讲在互相不认识的情况下,这事儿直接图财产的可能性不大,现在的一般随身现金较少,滴滴司机也应该知道空姐不会带大量现金或高价值财产,而且通过网上平台叫车与黑车不同,如果单纯图财而不害命,事后只要报案就能抓到。而为少量财产直接图财害命,可能性并不大。
但最近各种司机骚扰女性的乘客的事儿可不少。所以,这个起因出事儿的可能性最大。
这类女性乘客遇害事件,滴滴发生过,黑车发生过,正规出租车也发生过。有其共性。
夜晚、单身漂亮女性、经过荒僻地段儿,这几乎是这类事件出事儿的三要素!
也许司机是由性骚扰升级成强奸再加杀人灭口,也许是直接起意强奸,不管是哪种,以上三要素都是大家从安全防范角度要注意和破解的。
从自身安全角度讲作为乘客,尤其是年轻女性乘客确实要尽量加强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一,应该尽量避免夜间单独乘车,夜间乘车尤其是要经过荒僻地段儿,尽量结伴。
第二,夜间乘车,建议在乘车前先对车牌进行拍照,并告知家人,并在路上时常沟通进程。
第二,也是最重要的,要在与家人沟通的过程中,明确地让司机知道你已将乘车信息告知家人,这样的话,除非碰到极端没有理智的司机,否则他应该会考虑行凶无法掩盖的后果,最大限度降低自己被伤害的可能性。
当然,就这个案件来讲,滴滴公司也应该反思,并承担相应责任。目前对此事件滴滴公司作如下表示:
滴滴真诚地和李女士的家人道歉,作为平台辜负了用户的信任,在这件事情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目前滴滴已经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密切配合警方开展案件侦查工作。滴滴将尽最大努力协助警方尽快破案,将凶手绳之以法,还李女士和家人一个公道。
这件事儿从法律角度讲滴滴公司作为运营商,提供的服务不能保障用户安全,配合公安调查,向受害人家属道歉这都是必要的。除此之外,赔偿责任也是必不可少的。
但这只是说个案,滴滴公司也必须反思在现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如司机的准入问题、对套牌车的管理问题,对司机不规范行为的处理问题等。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首发于悟空问答)
不管一地的治安环境如何,女性深夜单独打车,都是存在安全风险的。为此,单身女性要减少深夜外出,如果深夜外出,应该最好有人陪伴,坐正规的出租车,上车时拍下出租车车牌,发给自己的亲友,在路上保持和亲友的联系。但这些建议,在现实中,经常被忽视,还有时会引来争议,比如,有人就说,这不是性别歧视吗?要治理的是社会治安问题,而不是要大家做好防范。这是无谓的争议。出了安全事故,直接受伤害的是自己,从自身角度,加强防范意识,是没有错的。
这起恶性事件中,据媒体报道的信息,空姐在车上和朋友发微信,提到司机“变态”,说她很漂亮,想亲她一口,而朋友告诉她尽快下车,假装给男友打电话——这些都是在遇到危险时需要随机应变想到的措施。不清楚空姐当时的具体处境,但从这些信息看,她并没有提高警惕,可能压根没有想到对方会伤害自己。
缺乏安全防范意识,把周围环境都想得特别美好,这是我国女性(包括女学生,成年女性)屡受侵犯的原因之一。曾经有一项调查显示,有30%的女大学生自认自己是“女神”,有自信固然好,但是“女神”定位会让自己飘飘然,觉得周围的人,都会尊重,保护自己,不会伤害自己。还有一项实地调查显示,有70%的女大学生,会接受搭顺风车(不是网约顺风车,而是路边经过的顺风车,其实就是黑车)的邀请,接受的原因是,对方是真诚的帮助自己。完全将安全风险置于一边。
这和她们接受的安全教育不完整、概念化有关。我国学校和家庭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大多是知识化的内容,采取说教的方式,比如对孩子说:不能轻信陌生人,你记住了吗?不要单身走夜路,知道吗?孩子表面上回答记住了,但根本没有把其当一回事。
安全教育是生活教育,要让这一教育有效,不能说教、灌输,应该采取情景教育、案例教育和体验教育方式,所谓情景教育,就是让孩子置于一定的情景中,模拟社会现实,了解社会,所谓案例教育,是把各种典型安全案件及时作为教学案例,让学生分析、讨论。而体验教育则更重要,是让学生有实际生活体验,从父母不敢放手,但引导其走向独立,学会辨别,保护自己。这不是说要孩子怀疑社会,这是生活的现实。生活有美好和善良,但身边也处处可能有罪恶和危机。学会保护自己,也是重要的生存能力。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轿车冲向行人致8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轿车冲向行人致8伤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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