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轿车冲向行人致8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轿车冲向行人致8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什么有时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即使行人全责,也要求机动车多少赔一些?
制定法律的人一般会照顾弱者的,所以,法律也是讲道理的。按照法律有关规定,承担责任一般是按照过错原则,但也有无过错责任,比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就是。再说,车辆是为人服务的,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得以人为本,人的生命是物价的,所以……
行人和非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即使行人全责也会存在所谓【人道主义补偿】,这个规定极其不合理但不得不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项规定第3条第三款说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需要承担10%的赔偿责任”。
对于这条规定一个词可以总结:杀富济贫。
从法律上来说是谁的过错就应该由谁承当,不能因为肇事人没有汽车、受害人有汽车看似经济条件好一些就要承载责任,这点是非常不合理的。
不过具体事故也区别对待,10%的无责赔偿是由交强险的保额进行赔付,但交强险在无责情况下最高的赔偿标准是11000元,如果是多人伤亡的事故产生的费用即使是10%也会远远超过1.1万元,超出的费用于情于理都不应该再由受害人承担。事实事故处理如果受害人本身经济条件一般,或者肇事方有无理要求是可以拒绝补偿的。
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在事故定责阶段如果没有责任一定不能认责,如果中间的协调人可以引导机动车方以保险赔付,这种行为首先可以起诉协调人,因为这种行为是在引导机动车方进行骗保行为,金额超过一定额定可以定性金融诈骗,所以在定责方面是不能让步的。
至于10%无责赔付能接受的话以交强险赔偿,超出部分无条件拒绝否则走法律程序吧。这种所谓的人道主义补偿本身就是建立在对机动车驾驶员不人道的基础上,无责赔偿应该由路面管理单位或者红会承担,普通人没有义务为别人的错误买单,不需要这么高的道德水平。
8车道怎么礼让行人?
在8车道中,不应该存在行人,因此不需要礼让行人。
8车道指的是宽度为8车道的高速公路,一般只允许机动车通行,不会出现行人的情况。
因此,不存在需要礼让行人的情况。
如果出现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走,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行人应该尽快离开高速公路。
除了高速公路,其他车道如果存在行人,开车的司机应该优先考虑行人的安全,礼让行人通过。
特别是在市区,如果没有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行人需要通过车道横穿马路时,司机更应该主动减速礼让,确保行人的安全。
和双向四车道一样。
双向8车道是比较宽的马路了,在有信号灯的路口按信号灯礼让行人(如果行人不按信号灯行驶,也要礼让)。
无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当行致人行横道停车线时,注意观察行人行走状态,若车将会在行人前行方向过斑马线时应等行人先过,若行人已过也就是说车将在行人经过的地方驶入斑马线时车可以过斑马线。
行人在没有到达双黄线时,汽车可以直行通过。
2、汽车和行人在同一侧,行人虽然已经在斑马线上,但是行人还没到达机动车道,汽车可以直行通过。
3. 行人已经走到了斑马线上,在机动车道的位置上,这时就要礼让。
交通事故车辆和行人七三责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赔偿规定如下:
1、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的,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万元、财产2000元;不足部分,双方按7:3的比例分担;
2、事故一方为机动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如果机动车占主要责任,主次责任按8:2分担,如果机动车占次要责任,主次责任按6:4分担;
3、双方均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所有损失按7:3比例分担。 保险赔偿方式如下:交强险赔偿交强险损失,商业三责险赔偿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商业车损险赔偿对方赔偿完以后不足部分的已方车辆损失,商业车上人员险赔偿对方赔偿完以后不足部分的已方车上人员受伤损失。
你听过最可怕的情杀案有多恐怖?
这是我听说过的发生在我周边的最可怕、残忍、不可思议的恐怖情杀事件。
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们的语文老师是一位女老师,姓唐(为方便叙述,以下称呼为“唐某”),戴着一幅啤酒瓶底深的近视眼镜,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待人和蔼可亲,甚至都从来没有训过我们。
有一天,早上上学来到校门口,门前停了好几辆警车,学校都拉起了警戒线,不让进去了。听门卫说学校发生了杀人案,公安局的人正在勘察现场。
校门口聚集着很多人,大家议论纷纷,听他们说,原来清晨环卫工人来化粪池抽粪便,结果抽到一半,抽粪便的泵被什么东西吸住了,环卫工人打开化粪池盖一看,吓得魂不附体,原来泵被一个人的手臂卡住了,环卫工人连滚带爬惊慌失措跑到门卫室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几天以后,学校通知恢复上课,我们班的语文老师换了个男老师。
回家后听父母说,我们原来的语文老师唐某是杀人犯,被公安局逮捕了。
后来陆陆续续听说唐某杀人故事始末。
这天,唐某和另外一个老师在学校值夜班,唐某就对另外一个老师说,你回去休息吧,我让我老公来学校陪我值班,另外一个老师求之不得,就回去了。【注:事后该老师受到了学校处分】
想不到这天夜里在学校发生了不可思议的恐怖的杀人案件,一个看似文质彬彬弱不禁风的女子竟然将自己的老公活活地杀死了。事后,唐某竟然将她老公的尸体大卸八块放到学校食堂的大锅中煮烂后丢在了学校的化粪池中,把他老公的男性器官割下埋在了学校的操场,甚至把杀人现场的血迹也擦拭得一干二净。
第二天,唐某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学校食堂中午下面用的锅就是唐某用过的锅。
第三天,唐某打电话到老公单位,还跑到公安局报案,说她老公失踪了。
案件侦破后,大家唏嘘不已,觉得不可思议?
有多大的恨,唐某要杀夫?
一个看似弱不禁风的女子竟然把丈夫杀了?
莫不是唐某疯了?
那天吃面的老师恐怕一辈子都会留下阴影。
这不是听说,而是发生在我的童年里的真实案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村子里竟然发生了两起情杀案。
第一件:
妻子和情人当着男人的面合欢,男人和他们打了起来,结果妻子和情人合伙把老公杀了,没有最惨,只有更惨。脖子都被砍折了,断头了,两只胳膊都被剪子豁开,身上被刀,菜刀,剪子,扎的像筛子一样,男人大半夜从家里往苞米地里跑躲刀,结果死在了苞米地里,流的血把地都浸湿了一个坑。
后来这个情人跑路了,跑了十几年,最后在新疆被抓到了,女人蹲了四五年监狱就被放了出来,因为把责任都推给了她的情人。
第二件:
18年前,这个女人更猖狂,整天和情人钻苞米地,村子里人都看见过地里被扑倒垫着的玉米杆和满地的火腿肠皮。
这个女人的丈夫家是百公里内数的出来的富裕,18年前,大家都不怎么富裕,他家里就是小轿车,吃鸡蛋用筐买,吃鱼按筐买。
他丈夫长的不好看,个子矮,又有点不爱说话,不会哄人。他媳妇特别漂亮,大个漂亮白的那种。
两个人属于女方就是图钱财在一起的,结婚生子后,这女人就不安于现状了,遇见了邻村的一个男人,那个男人有老婆孩子,他俩就在一起鬼混,后来这女的把他老公家的财产都败光了,就想离婚,觉得她老公穷了。
她老公就出门打工去,赚钱给她在家花。每次打工回来,就看着自己老婆和别的男人在家里吃吃喝喝,真的是绿帽子戴的太憋屈了。
后来这男人又要出门打工,兜里没有钱,跟他媳妇要200元的路费。结果她媳妇一顿臭骂他,还没给钱,就因为这200元,男人彻底崩溃了,直接一刀扎在女人心脏上,当场毙命。
男人杀了人后也没有跑,直接自首,判了15年。
所以说,千万走好路,不然容易短命。
说个我知道的吧,但是我觉得不恐怖。只是发生在距离我身边最近,我身边知道的最残忍的杀人事件。
大概是我读小学一二年级,我爸爸的上司的小儿子(他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开公司的小富婆谈恋爱,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两个人闹崩了,男的找女的要20万,我小学那时候应该是九三年吧,小富婆不给。这男的不知道通过啥手段骗了小富婆,把她给绑到一个很偏僻小树林里淋上汽油给活活烧死了。
卧槽,太残忍了,后来被抓枪毙了。我爸的这位上司也因此辞了公职,搬家隐姓埋名了。
我家屋后邻居。
前年的事,邻居周某娶了个性格外向的花蝴蝶似的老婆,有两个孩子,经常因为他老婆跟情人约会的事情打架,有一次他找到他老婆其中一个情人,要他放手,不要再跟他老婆来往,因为那男的是个公务员,于是顺便讹了几万块钱,那男的表面是答应了,可能钱给的不舒服,后来并没有跟他老婆断绝来往。周某为了留住他老婆的心,贷款买了一辆小车给他老婆开,但心机的在车里装的记录仪连着自己的手机,有一天周末,他老婆接了个电话就要出门,他知道那个男的约他老婆,但阻止不了,就喝了几杯闷酒,根据手机定位带了把刀跟踪他老婆的车,结果车停在一个很偏僻的地方,手机里传来他老婆熟悉的喘息声还有一个男人的声音,他此刻怒从心头起,借着酒劲冲到车里,看着赤裸的两人,疯了似的扎了那个男的几刀,但没有伤害他老婆,那男的死了,他自首,男的老婆要他赔偿,后来好像赔了40多万,周某判了10年,他老婆终于彻底放飞自我,花枝招展,有房有车,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自由。
周某为他的愚蠢和冲动付出了代价,其实他大可以离婚,不应该杀人,这样的结果毁了自己的下半辈子,他的孩子也受影响,一时气愤得不偿失。
听说他羁押在看守所等待审判的日子里每天都在后悔,度日如年,这样的日子他要过十年,早知如此,悔不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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