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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砸缸,砸坏的缸谁赔偿?
包拯铁面无私,断案无数,被人誉之为“包青天”。故此,很多人都会找包拯来断案。
这一日,包拯在衙门刚刚沏好一杯茶,手中《大宋快讯》刚刚看了几行,便听到有人击鼓鸣冤前来报案。
前来报案的人是一个老者,说有人把他家的缸给砸破了。
包拯立刻下令把与案情有关的所有人员全部传唤到衙门,立刻开始审理该案。
缸的主人说:“是司马光用石头把我的缸给砸破的。这个缸可是我们全家唯一的一口缸,我们全家吃水全靠它了,以后我们可怎么活呀!”说完嚎啕大哭。
听审的那一帮群众赶紧放下手中的瓜,陪着一起落泪。
包拯赶紧道:“老丈不要悲伤,本官一定会给你主持公道!”说罢,立刻传唤司马光上堂。
司马光走上堂前,立而不跪。
包拯大怒:“你是何人?见到本官因何不跪?”
司马光道:“我爸是司马池!”
师爷公孙策一听,赶紧贴近包拯耳边说:“此人叫司马光,他爹是司马池。司马池自称是晋朝安平王司马孚的后代,是涑水望族。现任永宁主簿,兼侍御史知杂事,更三司副使。”
包拯听完仔细看了看司马光,神色凛然好似成年人一般。心中暗想:“《宋史》中说司马光七岁便‘凛然如成人’,今日一见果然不假。”
公孙策说的那几个官名,包拯也没弄明白倒底是什么官。
于是便问司马光道:“你有老丈人吗?你老丈人是皇帝吗?陈世美我都给铡了,马上给我跪下!”
包拯刚说完,两边衙役拿着棍子杵地一起呼喊,司马光心想好汉不吃眼前亏,立刻就跪倒在地。
包拯问道:“你为什么要砸破别人的缸?”
司马光道:“我们小伙伴在一起玩,结果我的一个小伙伴掉缸里了,快淹死了。要不是我急中生智,拿石头把缸砸破了,他就被淹死了!我是救人,我没错。”
包拯立刻命人把那块石头呈上,那块石头造型奇特,只是在砸了缸之后,有些地方有些破损。
缸的主人一见立刻嚎啕大哭:“这块石头造型奇特,能卖到一千两。原本是想把他卖了,供我的孩子读书用的。现在被司马光砸坏了,我儿子的前程也被毁了。我可怎么活呀。”
听审的那一帮群众再次放下手中的瓜,陪着一起落泪。
包拯继续传唤被救的孩子,结果被救的孩子没来。他的母亲上堂说:“我的孩子因为受惊吓了,神志有点不清,来不了。”
包拯继续传唤一起玩耍的孩子。
结果那帮孩子有的说当时没注意,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有的孩子说当时在家学习,根本就没和他们在一起。
只有一个看似憨憨的孩子不管怎么问,都说不知道。
包拯问:“你怎么老是说不知道?”
那孩子说:“我妈妈说,不管别人怎么问,我都说不知道。”
包拯问来问去也没有什么结果。
经过和公孙策等人商议之后,包拯宣判结果:“司马光救人的精神值得表扬,我们到时候给你发个奖状。至于被损坏的器物嘛,当然是由被救的那个孩子家来……”
包拯话还没说完,被救孩子的母亲立刻嚎啕大哭:“我的孩子到现在还神志不清,你们竟然叫我们赔钱,你们都有没有同情心啊!”
听审的那一帮群众又一次放下手中的瓜,陪着一起落泪。
包拯见此情景,立刻改口:“鉴于被救孩子家庭困难,无力赔偿。司马光乃名门望族,就好事做到底,被损坏的器物由……”
包拯话还没说完,缸的主人立刻说道:“大人,我的那块石头,刚刚有人出价一万两要买。必须要他照这个价来赔!”
缸的主人刚说完,上来一个人说:“大人,我是他们的里正。我们租了老汉的缸以作防火之用,每月要给他一千两呢。”
包拯听完叫公孙策算了一下,然后宣判:“缸十两,租缸一千两,石头一万两。司马光共计赔偿一万一千一十两。”
司马光砸缸一事结束之后不久,有人出资将此事写成故事,到处流传。司马光因此名声大噪。
自此,每年到了某一天,所有书院的学生再也没有扶老太太过马路的了,到处是一片砸缸的声音。
缸的主人和几个卖缸的在屋里一起喝着酒,听到那砸缸的声音,心里那个美啊!
司马光虽然赔了不少钱,但是赚了个好名声,心里多少有个安慰。
但是过了没有多久,司马光又被传唤到衙门。
司马光到了衙门一看,被救孩子和他的母亲也在大堂上跪着。
包拯大喝一声:“司马光,老实交代,你是怎么把那孩子推到缸里的!”
如果从现行法律角度来看问题,司马光砸缸导致缸体被损坏,那么不管出于什么动机,缸体应该由司马光负责赔偿。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只能机械地解决是非判断标准,而无法对情理问题进行维护,很多问题的判断,往往是同道德观念产生冲突,由于法律法规只负责解决公平公正的领域和维护整体平衡,所以,难免会产生与社会公俗和道德领域产生暂时没有协调统一的情况,多年来,立法机构都在努力整合法律和道德的融合,但是,由于传统习俗和道德的存在具有多面性,无法照顾到完全兼容。本例中,司马光为了考虑救人,出于无奈砸缸,属于见义勇为的行为,应该受到表扬和肯定,但从民法损坏赔偿精神来看,又受到损坏赔偿责任的处理,仅从法律角度考虑,司马光砸缸的事件,反映出了我们现行法律体系建设存在彼此的非关联性,当今社会上存在的许多见义勇为的案例,由于法律体系存在非彼此的包容和协调,导致执法存在困难,明知是符合道德观念的行为,却违反了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严重制约了社会公德在生活中的地位,导致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理念冲突,这个问题必须要引起重视,如果司马光砸缸的事件层出不穷,而法律责任的处理却严重低估了道德在人们心中的地位,或许会导致社会公德的严重滑坡,这种情况将是十分严重的。司马光砸缸,造成缸损坏,应该赔偿,但是,如果有健全的法律规定,如果具备一定的前提,是否应该免除责任?这个问题,可能对当前社会上的许多特殊案例有提醒作用。真诚希望国家相关立法部门,综合考虑当今社会存在的价值观发展变化趋势,合理化地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体系,不要让"司马光砸缸,自己赔偿"的情况继续上演。
法制宣传,别出心裁,原意是好的,但水平有限,画虎不成反类犬。司马光砸缸为救人,被救的小孩是既得利益者,所砸的缸、遭受的损失,当然由小孩及其监护人承担,怎么可能有“赔20块钱”的道理?
这类宣传,被公众找出破绽之后,当地还在狡辩,后《人民日报》专门发了一篇文章,澄清了相关的法律责任。比如“草船借箭”,并非属于不当得利,也不属于诈骗之类的,两国交战,当然无所不用其极,只要不是反人类罪,其他的都无可厚非,更何况只是略施小计,借用军资。要照这样说,解放战争、抗日战争时期,我军“没有枪,没有炮,敌人给我们造”,现在也要拉出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不成?
当然,像“凿壁偷光”是例外,公共墙体是共有资产,凿壁也涉嫌侵犯邻居隐私。我们要学其利用一切条件学习上进的精神,而不是执着于其言行,以致“邯郸学步”、“东施效颦”。
谢邀。这种“紧急避险”,缸主一般不会计较缸的价值。假如缸主当时有“注意”义务,还要承应责任;假如当事人(这群孩子的监护人)败诉,其间的民事责任,应由受益者承担。
首先看缸多少钱。如果缸不贵的话,如果缸的主人因此拉住司马光不放,然后让他赔偿,会遭社会笑话的。一般不会要求赔。
如果缸非常贵重,从刑法上看,表面上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行为要件,但是,司马光砸缸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阻却违法性,不存在违法行为,不会被定性为犯罪。而民事赔偿方面,则由掉进缸的那个小孩子或其监护人(即受益人)来赔偿砸缸造成的损失。
当然,上述分析只是就实体法律分析。从程序角度看,光认定“司马光砸缸救人”的事实就会有很多不同看法,有看法会符合客观事实,这对司马光有利。有的看法会背离事实,这就对司马光不利,例如最近的见义勇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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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在低谷时,是不是人人都会踩上几脚?
谢谢邀请!
一个人在低谷时,是不是人人都会踩上几脚?要回答这个问题,我感觉应一分为二的看。
在漫长的人生经历中,每个人不可能全部是坦途。遇到挫折,要坚贞不屈,百折不挠。当然了,在这个低谷,如果遇到的是正直的人,纯粹的人,心存善念的人,他就会千方百计的帮助你走出低谷,帮助你走向人生的辉煌;
如若你不幸,如果你遇到的是一个品质低劣,口是心非,落井下石的人,也就是俗语说的小人,哪么,恭喜你,你就算“中奖”了。这种人往往会不择手段的排挤你,打击你,踩着你的肩膀往上爬。什么人情道义,什么互帮互学,什么助人为乐,在他们眼里,一切都是浮云!
也只有这种人在你事业人生的低谷时,才会重重的踩上你几脚,使你身心受到重重的伤害。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是老祖宗留下的遗训。我们在生活中,一定要擦亮眼睛,做到远小人,近君子,除恶扬善,助人为乐。只有这样,家庭才能和谐,社会才能进步。您说是吗?
欢迎留言,欢迎讨论,谢谢!
一个人在低谷时候,一般人们不会踩上一脚,只有象哈吧狗一样人再加上一脚。但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象有的人横行乡里,作恶大多,可能会招来人们的憎恨,人人将踩上一脚。所以做人做事以善为终,不能过于張狂,在人生低潮不会遭到众人嘲笑和贱踏,可能还会得别人的扶持和帮助。这是本人的见解,请大家评论。谢谢!
谢邀!这个问题,因人而异。只要稍微正直的人,我觉得一般都不会落井下石。但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不排除有些菜鸟踩着别人肩膀上或为一己私利不惜打压别人抬高自已。文革中这样的事例多了。记得文革初期学校党支书把我们出身好的“红五类"组织起来,告诉我们有人企图搞阶级报复,致使有些人搞唯成份论,打压出身不好的“黑七类"师生,。我们高年级的同学有不少人有自己的主见,只是大字报批判某些人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行,并没参与体罚武斗等过激行动。故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时我们这些保守派大多变成了消遥派,不像当初做过份了的人被造反派掛牌批斗。现时有人政治上受到挫折,大多都是躲之不及,生怕被牵连,我觉得除有直接利害冲突者会踩上几脚外,一般人都是观望。还有个很现实的问题,只要你穷,谁都躲着你生怕你借钱。现实社会不排除有不少势利小人,但我信相大多数群众还是比较正直的。
这个说法,还得是要因人而定的。不过是、普遍性的人。都的是要墙倒众人推的。因此说、小人多、君子少。如果要是我,我就是坚决的不会。那么干的。因为我懂的、因果,我懂的、善恶美丑。因此、我是不会干那些个、小人的勾当的。从小长大了、我就都没干过那个勾搭。
感谢悟空邀请。每个人都有低谷的时候,人在在低谷的时候谁认识你是谁,这就能看出那些所谓的朋友是不是真心对你好的了。想踩你几脚的人大多都是觉得你没用了才会这么做的,这种朋友不值得交。他们的心态不是很开阔,总是觉得社会对他们不公平,每当你落魄了他们就会觉得心理平衡了,总是喜欢去踩上几脚,那么这些人的心态就不正常,所以没必要去跟他们计较,只要你自己想得开就好,如果你没有坚强意志、不努力的话,这个转折点后是会继续往下的。
人生不过如此,人有时候无情无义,只有利益关系,帮你一把的人大多数得等到你有钱的时候 ,他们才可能伸出援助的手。人的一生低谷与高峰,只因自我心理感受不同而已。有了目标就应该坚持到底,而且要耐得住寂寞与孤独。 人生就是一条曲折的路,会遇到低谷,当然也会达到辉煌。 处在人生低谷的你更容易清晰的看这个世界,能明白人世冷暖,更能坚定自己的意志,从挫折中吸取教训,努力登上人生的顶峰。
每个人真正强大起来都要度过一段没人帮忙,没人支持的日子,所有事情都是自己一个人撑,所有情绪都是只有自己知道,但只要咬牙撑过去,一切都不一样了。不管遇到怎么样的困难,不管遇到多大的挫折,处在人生低谷时,要有毅力、有恒心走出低谷,不向命运低头,人总要活在希望里,要在困境中奋起,在失望中充满希望。
描写楼梯摔倒的片段?
我买完肉包上楼。上楼梯时,我一边吃肉包一边走。走着走着,只听一声“嘭”的响声,我摔倒在地。腰砸在了台阶上,好痛啊!是左边的腰碰到了。我勉强地站了起来,扶着墙往上走。我东摇摇西晃晃,好不容易走回了家。
回到家里,我把刚才发生的事儿告诉了妈妈。妈妈掀起我的衣服,拉下我的裤腰,看着我腰上撞得红彤彤的一大片,心疼地说:“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呀?!”
我轻声地回答:“我以后不会了。”我很恨那台阶上的铜压条,因为天长日久了,这个压条被大家的鞋子勾来勾去,已经翘出来了。我走过时,凉鞋被翘起来的压条勾住了,所以一下子就摔倒了。我不想把这些告诉妈妈,我怕妈妈会气得会发疯似的尖叫。
为什么在你的事业没有成功之前,父母总是打压,否定?
大多数父母只要稳定的收入,对于子女创业是不期待的,认为挥霍青春。
反而一些没有父母可以依靠的家庭,子女只能创业,有的人已经混得风生水起,自己做老板,自己说了算,没有人能管束过多的日子,相信很多人喜欢。
中国最不缺的就是人。
因此很多稳定单位很傲娇。
你在我这工作就是卖给我了,说白了就是给我个人服务的,我叫你干什么必须干什么,别和我说什么美帝人权之类。
有句老话:“肩挑四方为客,帮人一日为奴。”
现在查纪律到了鸡毛蒜皮也管的地步,偏偏对于小干部而言,纪律都是检查职工,瑜伽继续做,电视继续看。
如果有本事,还是要创业。
你创业成功,不仅出人头地,还能带来不少就业机会,是为国为民的大事。
在人的情感传承上,父母无疑是伟大的,但在传统情感交流传承下,大部分父母对孩子都有控制欲望,如果子女通过个人能力取得成功,跳出并超越了父母对孩子的原有企盼,同时也就对孩子有了新的认知与肯定。
父母是恨铁不成钢吧,只是很多父母没有学过教育,也没有自己的教育理念,凭心情,感情去向子女表达自己的目的,有的是“打压”,有的是”逼迫”,有的是”威胁”
子女无法选择父母的权利,但在成年以后要站在不同的角度去理解父母,分析对错,全听父母和完全的逆反都是使自己走向更大的错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摔倒没人扶妈妈砸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摔倒没人扶妈妈砸店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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