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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待“孤寡姑姑去世留下8万存款, 侄女想取却遭银行拒绝?
最近人大代表提案非婚女性是否可以冻卵生育子女一事引起争议,而今天就看到孤寡姑姑遗产被银行告知无法取出这件事。相信很多大龄未结婚的男生和女生因此又到了妈妈的殷勤问候,“赶紧生个孩子吧,不然到老了钱都取不出来”。那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时间:2020年4月22日
地点:河南郑州
人物:刘女士
事件经过:刘女士的姑姑是一位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平时身体健康,却突然去世,去世时只来得及将存款密码告诉侄女刘女士,之后便溘然长逝。刘女士安置好姑姑后事来到银行,却被这钱告知无法取出。
原来,因为姑姑近亲都已离世,无儿无女,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匆忙之间也没有遗嘱,刘女士虽然持有密码,但是不符合继承法,如果银行将钱取给刘女士,万一之后又有法定继承人来要钱,银行要负相关责任。
事情结果:银行愿意替刘女士保管这笔钱,建议刘女士寻求法律帮助,一旦法院判决书下来,银行会如数奉上。
刘女士也表示已经找到律师愿意接手此事,平时就是几个侄子侄女照顾姑姑,不论这钱能不能拿到,都会把姑姑后事料理好。
虽然结婚生育是女性的自由,在错过最佳生育年龄前还是要慎重考虑,一旦做出决定,对老年生活及身后事一定要提前做安排。
银行做法是否合理?
1)银行做法有例可循
像刘女士面临的这种情况,并不是全国首例。各地已经发生了很多,像刘女士还好,知道密码,还有很多老人没有及时告知密码便离去的,也不在少数。
银行取钱都是要持本人身份证才能取走本人账户上的金额,一旦出现冒领,银行业是要负责的。到时候银行损失的不仅是八万块钱,损失的是大众对银行的信任,觉得随便一个人知道了我的密码就可以取走,那我的财产安全还能得到全方位保障吗?
2)一切有法可依
面对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告银行”,银行拿到判决,这就有了依据,一切程序才能说得通。在审核过程中,双方亲属关系,继承人关系都会固定下来,在程序上做到毫无纰漏,依法行事。
我看到网上很多人都抨击银行,说想要独吞这笔钱,还有人煽动民意,说难道人死后没有继承人财产就要交公吗?
要知道银行是没有权利没收个人财物的,大家不要以讹传讹,银行的做法是有道理的,只是过程有些繁琐。若法律对这种情况有详细规定,就不用绕这么个大圈子了。
我是@木莲妈妈,很高兴与大家分享我的育儿经验,关注我每天分享实用的育儿小知识,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孤寡老人去世,侄女拿存单银行不让取款,这个是非常合理和正常的事。换一个角度,如果这个“亡故”的人是你,你希望任何一个人拿着存单就能取走款项吗?还是希望“按照你的遗愿”把钱留给你希望的继承人?
那么问题就很简单了,对于银行来说,首先,一个人亡故,银行并不知情——银行并不掌握储户的一切信息和任何信息变动,其次,假设,你拿着存单,比如银行卡,比如带着密码和亡故人的身份证和你自己的身份证并且因为“户口本”的原因,银行可以确定你是“直系家数”,最多通过预留的电话号码给储户确认一下,只要存单,密码和代理人与本人身份证手续都齐全,银行会给你取款。
反过来看,当你拿着存单,告诉银行因为某人亡故,自己是替他来拿存款的,银行不知道则罢,知道马上就会上板主管,主管就会过来干预——请你确认“合法继承权”并且经过家人(整个户口本等级户籍人)公证后,银行才会让你取款。甚至会马上冻结ATM的同步取现限制。以免出现未来的“遗产纠纷”,银行负有莫名其妙的赔偿责任。这是银行合理合法并且本能的保护自己权力的一种现象。
如果作为某人亡故,你告知银行,因为亡故所以代理取款,那么,需要证明:
第一,亡故的公安证明。
第二,户籍关系。
第三,有无遗嘱,是否遗嘱获得所有继承权人的公证和认可。
而如果银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比如你拿着银行卡在ATM上可以完成取现和转账操作,对于银行来说,其自身“信托责任”也没有丧失,也在正常银行储户存款合同的规范范围之内。反之,如果银行知道因为某人亡故,那就会进入“自身司法权限”的考虑范畴——要求手续完备,公证。
看到这个问题,很多人肯定要不加思索开喷了:银行不讲道理!
实则不然,这还是涉及到我国法律法规以及银行遵循的规章制度问题。
先还原下事情的经过
一位老太太,一生未结婚,无儿无女,除了一帮侄子侄女,没有任何亲人。
平时老太太都是靠自己的侄子侄女照顾,而侄子侄女也都挺孝顺,会定期孝顺这位老人一些钱用来开销。而老人一直也比较节俭,临去世前在银行攒了8万块钱的存款。
后来老人突然离世,只告诉了侄女存折的密码,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在处理老太太后事时,侄女刘女士想起了姑姑留下的这笔钱,但是去银行提钱时,遇到麻烦了。
因为老人已经去世,刘女士仅凭银行存折没法取出存折内的钱。
银行方面表示:在没有遗嘱以及法院判决或者公正处公正的情况下,刘女士是无法取走这8万块钱的。
而律师则表示:由于死者没有立下遗嘱,也没有法定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最终这八万块钱会归国家所有。
法律层面
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侄女、侄子是不属于法律的第一顺位以及第二顺位继承人的。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问题中所述情形,在法律层面是没法断定去世老太太的子女具备法定继承条件的。
而逝者无合法继承人,也没有遗嘱,同时生前不属于集体所有制单位成员的,去世后,银行存款也好,其他财产也罢,根据法律规定是需要划归国家所有的。
大家可能觉着律师说的,存款归国家所有没有人情味,但是依法而言,确实如此。
不过,在公元看来,老人的侄女、侄子虽然不属于顺位继承人,但是也对老人尽到了赡养义务。如果能够通过银行流水以及走访了解确实如此,法院也该出具相关文书说明,证明子侄赡养义务,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法院不该寒了孝顺子侄的心。再者除了平常对老人的赡养,老人去世后也是子侄们办理后事。
因此,如果法院方面,也该多方面考虑,最终给善良的人以正确的判决。同时公正部门也给出合理的公正建议,以方面老人的侄子侄女将这笔存款取出,而不是生冷的说:归国家所有。
银行方面
以公元角度来看,超过5万元的大额取款,需要存款人本人身份证件和存折以及存折密码,估计因为银行方面知晓了存款人已经去世。
银行也有银行的规章制度。既然知晓的老人已经去世,在没有相关银行判决及公正文件的前提下,即使取款人知道存折密码,也是无法正常支取的。
毕竟银行是无权查询到存款人是否有合法继承人在世,也无法甄别取款人是否是唯一继承人,会不会存在纠纷等方面的信息的。
因此,在刘女士无法拿到法院及公正部门证明的情况下,银行是不能轻易将这笔存取支取给取款人的。
一旦取出,造成纠纷,银行不仅违规,也需要承担相关法律及民事责任。
总结
综合上述,孤寡姑姑去世留下8万存款, 侄女想取却遭银行拒绝,律师所言:归国家所有,都是有相关依据的。
取款人需要取得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对老人尽到了赡养义务和责任。法院方面也该综合考虑,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案,让刘女士们可以得到应有的照顾。
近日,河南电视台的《小莉帮忙》节目报道了一件事,河南一个老人,一直以来未婚,而父母已不在,唯一的哥哥也已经过世了,一直以来由侄女赡养以及送终,老人在临走时告知侄女自己有一笔8万元的存单,并且告知了密码,但是侄女去银行取款时却被拒绝了,因为侄女不是合法的继承人。
银行拒绝的理由
银行之所以拒绝,主要是害怕担责,并非说银行工作人员想要黑掉这笔钱,工作人员也没这个能力,如同银行负责人所说:银行不知道老人具体的亲属情况,有没有其他的亲属有纠纷,不能仅凭侄女一句话,就让她把钱取走了,如果老人存在其他的亲属,到时候其他亲属来银行闹说为什么要给他们?我们怎么不知道这回事?银行要怎么办?所以银行要求侄女去开公证,证明自己是合法的继承人。
公证处
正常而言,公证处出具公证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是这个侄女却遇到了难题,因为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很显然侄女并不在继承顺序范围之内,基于此,河南的公证处表示无法开立公正,因为侄女不享有继承权。公证处不敢违规开立不在继承权范围内的继承公证,也是出于对过世之人资产安全的一种保护,否则随便一个人都可以去开立公正,然后凭借公正书取走储户的存款了,即使这个人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
按照《继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所以律师给出的解释是这笔钱归国家所有。
真的如此吗?
对于一辈子辛辛苦苦赡养姑姑到过世,结果却取不了姑姑的遗产,想必侄女也很心寒;其实这个如果姑姑的身份证还没注销,那么侄女现在很容易可以取出这笔资金的,因为她知道密码(不知道密码才麻烦)。
正常而言,银行根本不知道储户是否去世(除非身份证已注销,联网读取身份证信息时提示不存在,因此在亲属过世的时候,不要急着去注销身份证,等一切该处置的都处置完了再去注销);对于侄女而言,只要不主动告知因为储户已经过世,银行不会再取款上予以为难,这时侄女只需要带姑姑的身份证原件,自己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存单,凭着密码就可以以代理人的身份取出。目前取款的网点已知姑姑去世的消息,可以更换另外一个网点取款。
如果密码也不知道吗?密码也不知道的话,其实并非说就真的归国家了,虽然公证处无法开具公正,但是侄女可以去法院起诉银行,只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姑姑未婚证明、姑姑父母、哥哥去世证明以及侄女历年来的赡养记录),那么法院还是可以判决银行直接支付给侄女的,如果各类证明无法开呢?也可以找当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个说明提供给法院作为证据支持,只要有法院的判决,银行就不会拒绝支付(银行只是要有一个可以为以后有纠纷时可以为自己推责的书面说明,并不是想截留这笔存款)。
我看了一下评论,大家答复都不太专业,如果是存折,知道密码是可以支取的,如果是存单,到期以后,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也是可以凭密码支取的,如果是没有到期或者约定到期后需本人亲自支取或自动转存的,肯定是不能支取,银行执行的是监管部门的规定,也是为了保护客户的利益不是银行的内部规定,如果有疑问,可以到当地人民银行和银保监部门咨询。
老婆过世,岳父索要10万块钱,否则不同意火化遗体,合理吗?
你的老婆过世了,你的岳父的心情你能理解吗?白发人送黑发人心情是多么的悲伤。我想老人之所以管你要钱,一定是你们家里的实际情况是很富裕,或者说在你妻子去世的时候得到了一笔钱。但是作为老人也应该有权利要这笔钱。
邻居赵大姐去年在车祸中不幸去世,他的丈夫就获得赔偿70多万。她的丈夫这个人是很善良的,看着80岁的老岳父。他主动的给老人15万元。老人看着自己的外孙子,还有女婿真的十分可怜,老人说我自己有退休金就不要了。所以说什么事情都要围着逝者安息的做法。要好好的商量,千万别引起纠纷,到时候让人看笑话,也影响亲人之间的感情。
说句不好听的,你老婆虽然是你岳父的女儿,但嫁给你就是你家的人了吧,户口也在你家那边,你岳父没权利说这些,再说现在不管哪里过世的人都得统一火化,你岳父阻拦不了的。节哀
谢谢邀请!
一,这是你老婆,只要不是你害死的,丈人无权干涉!
二,中国人的习俗及传统观念所致,可以理解,那就让丈人想办法土葬!
三,其实老丈人的想法不算太过分,可以理解,你失去妻子可以在娶,而丈人失去女儿则永远无法在续了,你的家产是和妻子共有的家产,妻子是享有的,但她不幸去世,则在也无法对父母尽心尽孝,可谓是白发人送黑发人,悲也!
从这个角度上讲,将妻子的那份家产给丈人以人民币的方式表示几万元是合情合理的,体现了夫妻一场,共同对老人的孝心,是完全应该的,但也要从家庭的经济状况来考虑,失去妻子本就够悲哀了,不可在负债累累,这些都该与丈人沟通沟通为好!不要单纯的认为丈人是认钱不认人,应换位思考。
看了回答,觉得好笑,看样子你岳父懂得一些继承法的,如果你们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你岳父是有继承权的,按法律他应该继承多少,你去找律师算算就知道了,合理不合理你就清楚了!
这没有什么合理不合理的,关键是为什么要钱?你们之间存在样的矛盾,才让岳父给你要钱,还有你老婆是怎么过世的,你都得说清楚啊!
一般人的逻辑是,自己的女儿过世了,只要是正常死亡,或者正常生病死的,做为父母也希望她能入土为安。哪里还想着借此机会要钱啊?
这里面肯定有其他方面的原因,你不说,只说他父亲给你要钱,这没人能帮你的。你只有自己解决的。
做为父母,做为你的岳父母,假如平常你们关系很好,他们看到女儿去世了,肯定会伤心欲绝的,但看到你对他们女儿之前的好,他们也会女儿同意早日火化,早日如土为安。不会在难为你,要你的钱的。
所以你提的问题不清楚,让人匪夷所思。别人是给不了你帮助的。
老人过世身份证注销剪角,银行存款取不出来怎么办?
如果在老人去世后已经将其身份证注销掉了,却发现老人在银行里面还有存款没有取出来,最好的办法就是向银行确认需要一些什么证明和资料才可以取出存款,然后再到当地的派出所去办理这些资料。
别人去世想埋在邻居地里,邻居向他要5000元,这种做法对吗?
像这种情况又看自己的人缘儿怎么样 ,在农村 都是几十年的乡亲,如果觉得自己很了不起 ,特别是自己有工作在城里 ,看不起自己的乡亲们 ,这样的人死后 ,这样的人 肯定不愿意让他们埋在自己的地里 ,反过来说 人缘很好的人 ,如果去城里碰见,热情招待 ,和和气气 ,因为农村人大部分都很实在 ,你敬我一尺 我敬你一丈 ,这样的人家有事 ,埋在谁的地里也没人说什么,勤劳朴实的劳动人民 不会斤斤计较 ,不就是占个坟头地方吗 ,谁家都有老人 ,在农村靠的是人缘,
这主要是看啥情况,第一种人家的祖坟在你地里,这种情况一般不要钱,也有个别要钱的。
第二种是你想给人家地里采新墓地,别说五千,给多少钱都不会同意。有亲属关系的给几千块钱可能同意。
问:别人去世想埋在邻居地里,邻居向他要五千元,这种做法对吗?
别人去世,埋在邻居地里,这要问他家的祖坟在哪里,如果祖坟就在邻居地里,那就让人家埋葬,损坏点庄稼按价赔偿就行了,不让人家埋入祖坟是没道理的,要的钱太多也没道理。
因为,集体分给你承包地的时候,有坟地是给你加了地的,也就是说,那坟地占地面积不是你的承包地,把坟地算在你的承包地里,你肯定不会同意的。所以,坟地是人家的,不是你的,葬坟时难免损坏点庄稼,照价赔偿就行了,漫天要价是不行的。
如果你的承包地里沒有坟地,别人去世不是葬在自己的祖坟,而且看上你家承包地里的风水,他去葬坟是不允许的,别说要五千,就是要一万两万甚至更多,他也要算着,不让他埋他非要埋那就到法院去吃官司吧。
像题目里说的,别人去世要埋在邻居地里,那一定是祖坟在那块地中间,地是邻居的地,坟地一定不算数,那就不是埋在邻居的地里,只是在邻居地里路过而己。乡里乡亲如果没有怨恨,是不会阻拦的,和睦的连钱都不会要,这要五千的一定是邻居不和睦,但要的太不合理就是不对的。
这就是没有沟通,应该在人去世的那天,就托人去说,最好是亲自登门,必竞是自家有事求人,态度诚恳,邻居也会通情达理的。事先不沟通,硬来肯定会受刁难的。
别人去世埋在邻居地里,邻居向他要五千元,这话很难说了,外面大把地方,去世者也有地方怎么不埋?埋在人家地里,人家要五千元太少了,如是风水宝地只要人家给你埋,十万都值啦,就算是屋地都要两千元平方吧,地给人家做坟墓了,就永远属于人家的了,很多事情都可以好说话,说到地皮就没法相让的,就算租的也要一百几十元一年,一块地何止万年啊,地是送给儿孙耕种糊口的最大也最好的礼物何以随便落在他人之手?五千元快快给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去世留5.5万取不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去世留5.5万取不出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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