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去世留5.5万取不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去世留5.5万取不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妻子去世了,男子没密码存款取不出,银行要求本人到场该怎么办?
你好~首先你先拿着妻子的死亡证明~夫妻去世。死者的银行了在他没注销身份证之前,可以带着他的身份证,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直接到银行凭密码取出来。如果时间长了,身份证都注销了。那就属于遗产了。要所有继承人到场签字才能取出来。
您好!
按照现行普适的做法,在不知道密码的情况下,题主只能先办理继承手续,随后再去银行进行存款支取、销户。
银行的说法是错误的
银行要求去世人本人到场,从说法上来讲是错误的——至少给了取款人困惑:人没了,怎么可能本人到场?
正确的说法应该是:
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题主应该要办理继承权公证书、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的一种。这几种凭证,都是在我国《储蓄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的。而办理凭证,其实就是办理继承手续。
无争议情况下,题主去公证处;有争议情况下,去法院打官司。
其他方式
还有一种方式:但要视题主妻子在银行的存款金额而定。
在2021年,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最新颁布的通知(可查阅银保监办发〔2021〕18号文):
四、已故存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办理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业务,应当向存款所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死亡证明等能够证明已故存款人死亡事实的材料;
(二)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三)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提取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
如果存款本金不超过1万元(有的银行可自行调节上限至5万元),题主可以凭借:妻子的死亡证明、个人身份证明、结婚证、妻子在银行的存款凭证,去银行可以直接提取。超过额度限制就没办法了,只能先去办理继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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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待“孤寡姑姑去世留下8万存款, 侄女想取却遭银行拒绝?
看到这个问题,很多人肯定要不加思索开喷了:银行不讲道理!
实则不然,这还是涉及到我国法律法规以及银行遵循的规章制度问题。
先还原下事情的经过
一位老太太,一生未结婚,无儿无女,除了一帮侄子侄女,没有任何亲人。
平时老太太都是靠自己的侄子侄女照顾,而侄子侄女也都挺孝顺,会定期孝顺这位老人一些钱用来开销。而老人一直也比较节俭,临去世前在银行攒了8万块钱的存款。
后来老人突然离世,只告诉了侄女存折的密码,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在处理老太太后事时,侄女刘女士想起了姑姑留下的这笔钱,但是去银行提钱时,遇到麻烦了。
因为老人已经去世,刘女士仅凭银行存折没法取出存折内的钱。
银行方面表示:在没有遗嘱以及法院判决或者公正处公正的情况下,刘女士是无法取走这8万块钱的。
而律师则表示:由于死者没有立下遗嘱,也没有法定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最终这八万块钱会归国家所有。
法律层面
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侄女、侄子是不属于法律的第一顺位以及第二顺位继承人的。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问题中所述情形,在法律层面是没法断定去世老太太的子女具备法定继承条件的。
而逝者无合法继承人,也没有遗嘱,同时生前不属于集体所有制单位成员的,去世后,银行存款也好,其他财产也罢,根据法律规定是需要划归国家所有的。
大家可能觉着律师说的,存款归国家所有没有人情味,但是依法而言,确实如此。
不过,在公元看来,老人的侄女、侄子虽然不属于顺位继承人,但是也对老人尽到了赡养义务。如果能够通过银行流水以及走访了解确实如此,法院也该出具相关文书说明,证明子侄赡养义务,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法院不该寒了孝顺子侄的心。再者除了平常对老人的赡养,老人去世后也是子侄们办理后事。
因此,如果法院方面,也该多方面考虑,最终给善良的人以正确的判决。同时公正部门也给出合理的公正建议,以方面老人的侄子侄女将这笔存款取出,而不是生冷的说:归国家所有。
银行方面
以公元角度来看,超过5万元的大额取款,需要存款人本人身份证件和存折以及存折密码,估计因为银行方面知晓了存款人已经去世。
银行也有银行的规章制度。既然知晓的老人已经去世,在没有相关银行判决及公正文件的前提下,即使取款人知道存折密码,也是无法正常支取的。
毕竟银行是无权查询到存款人是否有合法继承人在世,也无法甄别取款人是否是唯一继承人,会不会存在纠纷等方面的信息的。
因此,在刘女士无法拿到法院及公正部门证明的情况下,银行是不能轻易将这笔存取支取给取款人的。
一旦取出,造成纠纷,银行不仅违规,也需要承担相关法律及民事责任。
总结
综合上述,孤寡姑姑去世留下8万存款, 侄女想取却遭银行拒绝,律师所言:归国家所有,都是有相关依据的。
取款人需要取得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对老人尽到了赡养义务和责任。法院方面也该综合考虑,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案,让刘女士们可以得到应有的照顾。
孤寡老人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没有法定继承人、生前有人照顾,该如何处置银行的存款,的确是一个问题!
归银行所有,肯定不可能;归国家所有,也没啥道理。可直接归6个侄女,一不是法定继承人,二没有法院判决(或公证书),程序上有瑕疵。此时,又该怎么办呢!
事情简单的经过
河南有一老人,一直未婚、膝下无子女。除了一个亲哥哥外(已去世),没有其他亲人。之前,一直由6位侄儿侄女照顾生活,平时给予其生活费。
有一天突然去世,生前告诉侄女,有一张8万元的银行存折。可等侄女去银行取款时,却被告知无法支取!
银行的理由很简单:没有其他亲属一致认可的公证书(或法院判决),是无法顺利取款的!
此后,咨询过公证人员才知,自己6位兄妹,作为侄女侄儿,不是法定继承人,对姑姑遗产不享有继承权。老人生前,又没有留下遗嘱。
根据法律规定,无人继承,又无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
此时,就犯难了,难道这笔钱真的就取不出来了么!其实不然!
根据法律的规定,自然人去世之后,如果没有遗嘱、又没有法定继承人。此时,还需要看是否有第三人(比如其他亲戚),履行了赡养或抚养的义务。
如果有,那么是可以部分或全部继承遗产的。
根据这一条规定,只要是老人生前,尽到了抚养的责任,那么就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不过,这种赡养,能继承多大比例的遗产,这一点只能通过法院判决才行!
总之,这个本身没啥可争议的,此时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8万元存折,只要有了法院的判决,还是可以顺利支取出来的!
近日,河南电视台的《小莉帮忙》节目报道了一件事,河南一个老人,一直以来未婚,而父母已不在,唯一的哥哥也已经过世了,一直以来由侄女赡养以及送终,老人在临走时告知侄女自己有一笔8万元的存单,并且告知了密码,但是侄女去银行取款时却被拒绝了,因为侄女不是合法的继承人。
银行拒绝的理由
银行之所以拒绝,主要是害怕担责,并非说银行工作人员想要黑掉这笔钱,工作人员也没这个能力,如同银行负责人所说:银行不知道老人具体的亲属情况,有没有其他的亲属有纠纷,不能仅凭侄女一句话,就让她把钱取走了,如果老人存在其他的亲属,到时候其他亲属来银行闹说为什么要给他们?我们怎么不知道这回事?银行要怎么办?所以银行要求侄女去开公证,证明自己是合法的继承人。
公证处
正常而言,公证处出具公证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但是这个侄女却遇到了难题,因为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很显然侄女并不在继承顺序范围之内,基于此,河南的公证处表示无法开立公正,因为侄女不享有继承权。公证处不敢违规开立不在继承权范围内的继承公证,也是出于对过世之人资产安全的一种保护,否则随便一个人都可以去开立公正,然后凭借公正书取走储户的存款了,即使这个人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
按照《继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所以律师给出的解释是这笔钱归国家所有。
真的如此吗?
对于一辈子辛辛苦苦赡养姑姑到过世,结果却取不了姑姑的遗产,想必侄女也很心寒;其实这个如果姑姑的身份证还没注销,那么侄女现在很容易可以取出这笔资金的,因为她知道密码(不知道密码才麻烦)。
正常而言,银行根本不知道储户是否去世(除非身份证已注销,联网读取身份证信息时提示不存在,因此在亲属过世的时候,不要急着去注销身份证,等一切该处置的都处置完了再去注销);对于侄女而言,只要不主动告知因为储户已经过世,银行不会再取款上予以为难,这时侄女只需要带姑姑的身份证原件,自己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存单,凭着密码就可以以代理人的身份取出。目前取款的网点已知姑姑去世的消息,可以更换另外一个网点取款。
如果密码也不知道吗?密码也不知道的话,其实并非说就真的归国家了,虽然公证处无法开具公正,但是侄女可以去法院起诉银行,只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姑姑未婚证明、姑姑父母、哥哥去世证明以及侄女历年来的赡养记录),那么法院还是可以判决银行直接支付给侄女的,如果各类证明无法开呢?也可以找当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个说明提供给法院作为证据支持,只要有法院的判决,银行就不会拒绝支付(银行只是要有一个可以为以后有纠纷时可以为自己推责的书面说明,并不是想截留这笔存款)。
孤寡老人去世,侄女拿存单银行不让取款,这个是非常合理和正常的事。换一个角度,如果这个“亡故”的人是你,你希望任何一个人拿着存单就能取走款项吗?还是希望“按照你的遗愿”把钱留给你希望的继承人?
那么问题就很简单了,对于银行来说,首先,一个人亡故,银行并不知情——银行并不掌握储户的一切信息和任何信息变动,其次,假设,你拿着存单,比如银行卡,比如带着密码和亡故人的身份证和你自己的身份证并且因为“户口本”的原因,银行可以确定你是“直系家数”,最多通过预留的电话号码给储户确认一下,只要存单,密码和代理人与本人身份证手续都齐全,银行会给你取款。
反过来看,当你拿着存单,告诉银行因为某人亡故,自己是替他来拿存款的,银行不知道则罢,知道马上就会上板主管,主管就会过来干预——请你确认“合法继承权”并且经过家人(整个户口本等级户籍人)公证后,银行才会让你取款。甚至会马上冻结ATM的同步取现限制。以免出现未来的“遗产纠纷”,银行负有莫名其妙的赔偿责任。这是银行合理合法并且本能的保护自己权力的一种现象。
如果作为某人亡故,你告知银行,因为亡故所以代理取款,那么,需要证明:
第一,亡故的公安证明。
第二,户籍关系。
第三,有无遗嘱,是否遗嘱获得所有继承权人的公证和认可。
而如果银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比如你拿着银行卡在ATM上可以完成取现和转账操作,对于银行来说,其自身“信托责任”也没有丧失,也在正常银行储户存款合同的规范范围之内。反之,如果银行知道因为某人亡故,那就会进入“自身司法权限”的考虑范畴——要求手续完备,公证。
我看了一下评论,大家答复都不太专业,如果是存折,知道密码是可以支取的,如果是存单,到期以后,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也是可以凭密码支取的,如果是没有到期或者约定到期后需本人亲自支取或自动转存的,肯定是不能支取,银行执行的是监管部门的规定,也是为了保护客户的利益不是银行的内部规定,如果有疑问,可以到当地人民银行和银保监部门咨询。
逝者银行存款亲属不知密码取不出,为何供电部门能取出付电费?
家里有人过世后,确实可能因为家人不知道密码一下子取不出来,但可以提供相应的手续修改密码。
供电部门自动付费是缴费人活着的时候为了便利而设置的不用自己操作而每月按时交电费的一种手段。
银行代付。在存款本人去世后,在没有账户密码的情况下,家人们在没有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是根本不可能取出这笔存款的。
介于此种情况,办理的途径,应该是取款人必须要持公安机关出据的存款本人的死亡证明,及街道居委会所出据的取款人与存款人隶属关系有效证件,才方可到银行网点申请办理。
存款人去世,继承人取不出钱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存款人去世之后,如果他没有办网上银行或者一些定期存款,确实存在不能取款的问题。因为银行没有办法证实你这个人,是你去世者的关系。
我们这里所说的语气是这种关系是指继承人的方式,不是亲属的关系,因为亲属太多了,但是继承人就不多。所以这个时候必须要去公证处出示一个继承的公证证明。
其实这个证明也比较简单,证明他的第一继承人中。只有你是唯一继承人,如果存在多个第1继承人,就由他们去公证处公正他们放弃继承的权限。只有你是唯一第一继承人的时候,你就拿着公证处的证明就可以去银行取款了。
所以有时候我们避免这个麻烦,最好开通网上银行。只要我们知道去世人的网上银行密码现阶段来说还是可以通过转账的方式转到指定账户中。
我相信后续这个一定会完善的,银行的身份证系统与公安户籍系统联网,只要你申请了死亡证明,他就会把银行的账户冻结,那也真真正正要需要到公证处来公证唯一继承人的方法才能取出款项来了。
您好!
按照目前的有关规定和办理程序,取不出钱,很正常。
从解决办法上,需要办理一个继承手续,而后凭着这个手续证明,再去银行取钱。
为什么必须要办理继承手续?
简单来讲,是因为银行并不知道“继承人是不是继承人”。
注意,这个与继承人和存款人是什么关系,没有太强的关联。银行并不会关注取款人是存款人的什么亲属。
有人说了:拿着结婚证、身份证、存款人的死亡证明等,还不能说明是直系亲属么?直系亲属凭什么不能取钱?
这是两回事。亲属关系,与继承人关系,不在一个维度上。举个例子:
假设男方去世了,女方拿着上述证明要去取款。
银行并不知道存款人还有没有其他合法继承人。一旦银行把存款支给女方,万一是瞒着这个家庭其他成员的怎么办?家庭继承一旦出了问题,谁来对这种取款行为负责?
从这一点上来讲,银行的做法是对的:保护了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不要片面理解为“银行故意找麻烦”。
在我国《储蓄管理条例》中:
第四十条 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应慎重处理。
(一)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二)……
也就是说,继承人必须拿着继承权公证书、法院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作为取款人有合法继承权的凭证,银行才会把钱支给继承人。
而上述凭证的获取方式,即是通过办理继承手续。
办理继承手续的途径
简单介绍一下,仅做提示,不展开。
通过上述凭证的名称,大概也能知道去哪办理继承手续:
- 继承权公证书。去当地公证处办理,适用于继承人无争议的情况。
- 法院判决书。去法院,通过打官司获得,适用于继承人有争议的情况。
- 民事裁定书。去法院办理。适用于有争议、或者无争议(调解)的情况。
- 调解书。通过接受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获得。适用于有争议、但是不至于到打官司程度的情况。
99%以上的家庭都会面临继承问题!请关注“一纸家书”头条号,持续为您讲述身边的遗嘱、继承故事,为您系统讲解遗嘱、继承专业知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去世留5.5万取不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去世留5.5万取不出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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