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执法局人员10点吃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执法局人员10点吃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果你是一个城市综合执法协管员怎么做好你的工作?你会怎么回答?
那倒吧!工资一千多块钱,傻子,怕吃苦的,家里不缺钱的,这三种人会干这工作。正常与商户发生矛盾的都是头脑不太正常的二货,正常的年轻人谁干这一千多工资活?所以城管足一个正式工带十五个二货执法,这素质铁定高不了,这就是实情!
如果我是一名城市综合执法的协管人员的话。我会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首先我是协管员,我没有权利执法,我会在工作的时候耐心的劝导那些违规人员。并且积极的做好城市的协管工作。并且认真的完成城市综合局以及城管大队交代的这项协管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司机出差吃饭怎么解决?
一般来说司机都可以按标准用公务卡在出差地住宿、吃饭,回单位后申请报销即可。
但在实际情况下分去什么地方,如果去下辖区或者出差地安排接待,那就都由接待单位出资了。如果去异地或者上级单位地区就按上面说的办。
这个我可以说一下,本人在事业单位当过8年司机。
一,聘用司机一定是最底层的,同样的错误带编的不用罚,聘用的必罚
二,带编的不管能力怎么样,都带长,
三,工资待遇和带编的差不是一星半点
四,领导出差带司机还是对司机不错的,毕竟人家的身家性命在你手里握着,再说哪个领导没有一点小秘密
行政事业单位司机里分有编制的和没编制的,有编制的主要是工勤编制,这类人员年纪比较都大了,资历比较老,在单位常被称为“司长”,跟过好几任领导,一般人还真不敢轻易得罪他。不过这些老司机觉悟高,嘴巴比较严,懂得礼数,车辆保养的很整洁,业务知识精通,甚至单位的业务他们也很清楚,年轻干部很多事情还要咨询他。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各地也出台了一些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同城来人不招待,需要招待的要有接待函,严格控制接待人数、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饭桌上也不再上烟和酒。
有接待单位
出差时如果领导的级别不高,一同出差的人不多,一般是和领导同一桌就餐,如果领导级别比较高,陪同人员较多,接待单位会另外安排一桌给司机们和其他普通工作人员就餐。
如果和领导同一桌吃饭,那就要注意自己的座次,不能坐乱了,分清楚主、宾。司机一般情况下坐上菜附近,默默吃饭,不搭话。有些司机吃的比较快,吃饱后马上下桌,在车子附近等待领导,夏天很热时还提前把车上空调打开。以前司机还负责接送当地土特产,现在不能送了,就没那么多规定了。
没有接待单位
这就简单了,随便找个地方和领导一起吃,不过要控制饭菜标准,如果超过了单位不给报销,那只能自己垫钱,吃完记得付钱和开具发票。
有些领导出差后,他的朋友会有一些私人招待,有些时候也会叫司机陪同的。不过这种私人行程不要用公务车,最好叫对方接送或者打的。这时的就餐氛围比较轻松,还会喝点酒,领导可能也会让司机喝些,但自己要注意度,不能领导没喝醉自己倒酩酊大醉了!
公车改革后,除执法车辆,单位一般不保留车,组建了公车管理平台,单位需要用车要向平台申请,由平台随机派送,用完后支付租金。所以,司机和出差的领导可能不认识,这就比较尴尬了。
这个问题有明确规定的!一般各地都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驾驶员出差同其他职工出差的规定是一样的,可以报销出差期间伙食补助等!
在出差前先写出差审批单,由单位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安排出差。
一般情况下,驾驶员和其他职工一起出差,如果对方有接待,第一天可以吃工作餐,按接待单位的接待标准执行,驾驶员也会一并参加;以后的时间,如果对方继续安排工作餐,则应按标准缴纳生活费。
如果对方一餐都未安排接待,则一起出差的同志可以相约一起吃饭,AA制,如果大家关系好,不介意的话也可由一个人请客!如不愿一起用餐,也可以自行解决!
出差结束后,所有出差同志可按本地区制定出台的《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规定的住宿、伙食费等定额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报销出差期间的生活费补助,该补助为包干补助,如出差期间生活费不足部分由自己承担,如有节余归自己。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已不再凭商家开具相应的发票来作为报账依据,住宿费需要开具发票,并且住宿标准不能超过规定的标准。但是报销时,对方已经安排接待的不能在差旅费中再报销生活费!
开封叶婷事件的最开始,叶父为何以陪酒的身份出现在酒桌上?
最最倒霉的是靠打零工到外乡去割麦子挣点钱的刘家人。3个人辛辛苦苦靠卖力气挣了区区1800元钱,当时还没拿到手。去讨工钱却被拉进饭店吃饭,结果来了一个与刘家亳不相干的叶某人。吃饭间叶某人要求刘家人少收200元工钱,刘家人不同意,叶某人便骂人并用瓶子砸刘家人,刘家人忍无可忍就打斗起来,刘家人报警,叶某人闻声便逃了。警察在现场也没见到叶某人。叶某人回到家4小时后被救护车拉进医院,一周后死亡。结果刘家二人被抓,现在案子已经移交到法院,等待审理。
但是事情并没有结束,叶家人不干了,声称还有一个“凶手”没抓(村支书),这是叶家人听了一通叫国旗大爷的前言不搭后语、结结巴巴的、多数人听不明白的电话后得出的结论。针对这一情况,当地联合调查组询问了当时在现场的证人(有七、八个人),调看了相关的监控得出的结论是,没有证据证明叶家所认定的“凶手”参与了斗殴,那国旗大爷自然也否认支书是凶手。无证据当然不能抓人。叶家人不相信此结论,便在网上闹腾,声称刘家人有强大的黑社会背景,言外之意是当地的司法系统被黑社会收买了,所以不抓人。这里出现了几个悖论:
1.有谁见过靠打零工卖力气维持生计的黑社会?而且还是强大的?挣点钱还不能及时拿到手,还要去讨要?
2.刘家既然有这么大的能量,为什么还被抓了两个人?
3.刘家并不是该村人,也不认识饭桌上的其他人,按常理说这些知情者应该是偏坦同村的叶某人,怎么会都去作伪证保护一个并不认识的外村人?难道是当地的司法系统集体有组织的制造伪证去保护一个村支书?一个小小的村支书能通天?当地司法系统的人都是弱智?不知道纸包不住火的道理?不怕惹火烧身?
开封叶婷父亲被说是陪酒者,实在是用心险恶!
不管他生前是干什么的,谁能否定他被打死的事实?既然他是被打死,那么到底谁是打死他的人?
这才是叶婷此行的重点:为父申冤。
可是为什么网友们都在计较叶婷父亲曾经是干什么的?就算她父亲曾经陪酒,那也说明不了什么。一个恶霸就能在病重时期被放弃抢救了吗?其次,叶婷的父亲是不是恶霸,还只是网友们一厢情愿的讨论,事情并没有得到证实。
咱们退一万步说,就算叶婷父亲生前是恶霸,那他去世了,他女儿就没有资格为父亲讨一回公道?既然如此,为何法律不直接约定,但凡恶霸者不许抢救?
即便是恶霸,他也有生存的权利,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全盘否定他活下来的权利。
这里的重点混淆,就会产生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是叶婷是故意博取眼球,她实际上才是恶霸的女儿,她做了太多错事,而另一种观点,则一边倒支持叶婷,认为叶婷做的不过是为了一个公道。
到底哪一个观点才是真的,旁观者说了不算,因为要证据。
但我们真正应该聚焦的,是叶婷父亲的死,到底有没有人逍遥法外,而不是叶婷父亲生前是做什么的。因为如果你的观念里,认为他生前做什么很重要,是不是你潜意识认为,恶霸被打死,也是应该的?那你心中还有法理吗?
这样的想法,是偏颇的,是站不住脚的!
我不知道是否有人在带节奏,叶婷出现以后,另一个让人浮想联翩的网友也被发现,而这名网友的发言中,强调了叶婷父亲的恶性,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弱者,认定叶婷就是那张牙舞爪要赔偿的那一方。
也是因为这个人的出现,网友们才说“反转了”,网友们得到的资料,都是大家在网络上看得见的,但网络上的所谓眼见为实,就是现实世界里的事实吗?
我们不知道杞县当地人对叶婷一家是怎么评论的,但我觉得总是去查证叶婷家人有没有错处,实在是对这小女孩有失公允。
毕竟她做一切的目的就是为了给父亲一个公道,那么,我们从事情的根本上去找证据,不好吗?
如果一个人心虚,她又怎么会联合姐妹接二连三实名举报?这也是我的一个疑点,如果只是为了钱,她应该知道要适当收手,在谈得拢的时候赶紧闭嘴,但她的热度偏偏一直没有消去,一直有人在网上爆料,所以,我越来越不清楚,叶婷和指责叶婷的,到底是谁说谎了。
只是我虽然不清楚真相,但我清楚一点,这就是不管叶婷她妈妈生了几个孩子,不管叶婷她爸爸生前做的什么工作,都无法磨灭她父亲被打死的事实。
一码归一码,受害者或许有过罪有过错,但是他已经成为了一名受害者,那么在这一方面,就一定要替其找回公道,惩罚或是赔钱,总是应该的。
叶某清为何会出现在酒桌上?
小本认为,只要查清叶家这些年的主要收入来源和叶某青过去有何案底,再公开叶某青尸检数据(死亡原因),就能知道叶某青的扮演的社会角色和为什么会出现在貌似与他无关的酒宴上还主动挑事儿率先打人,也能搞清楚叶某青的真正死因及原本身体状况。
叶家,这一家人都不简单,一群女人,想装傻耍横,想无限消费公众的同情心与正义感,想酝酿网络舆情绑架司法,就只能釜底抽薪了,彻查,查出一切黑幕,还社会一个真相(估计会绕进来不少人)!
不过,叶洪青死亡案,也有一个“破绽”!
现在的网络舆情已经反转,对叶家很是不利,似乎事件的起因、过程、结果、后续进程都已挖掘出来了。但大家想过没有,如果网传的是事实,此案为什么会被中院一审,为什么会迟迟不结案,为什么叶家一群女人会冒着身败名裂的风险豁出去接力网络实名举报,为什么一年半不火化不下葬?
破绽就在本案由中院审理,稍微懂法的人都应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如果网传是事实,那两个打人的也无辜,压根儿不会由中院来一审。
小本估计,叶洪青的被打的全过程不会这么简单,此事件还会“再反转”,但是,叶家的女人怕是也没法全身而退,网络实名举报本来就是一把双刃剑!
大家继续关注,但不要盲目站队,被人消费同情心与正义感。
(每日一评)
老板请刘家吃饭准备感谢收割机收割和砍价的!外地老板在当地承包土地,都会和当地有头有脸的人打好交道,避免被本地人欺负!所以这次饭局就请了叶某主持,叶某算是当地一霸,有头有脸,还有打架的案件在身没有到案的情况!
说到这个陪酒问题,作为一个河南人,还是了解的。
实际上也没有,有些人说的那样,是什么壮场面,是要赖账专门找人过来赖账,是准备要打架,我看你是香港黑帮片看多了,港片中吃饭吃着就打起来,有深仇大恨,一般也聚不到一起。
大概率情况,就是包地老板和刘氏之间的合作,本身有些矛盾,包地老板想找个本地人,来双方谈谈,居中说和一下,顺便一起吃顿饭,别无争议。
至于说的为了1800元赖账之类,纯粹胡扯,你认为有必要吗?应该是包地人,可能以后不想再用刘氏几人了,准备合作中止,要不然结账请吃饭,是有点划不来,1800元的款项就要搭进去几百元,成本有点高。
叶父出现在酒桌上,就是对这个双方中止合作,既见证又调和,当然他是只其中之一,其他陪酒的估计也是这样,可以想像一下,“包地老板打过来电话说,今天晚上一起去吃饭喝酒,原因是什么,如果谈论中对方情绪激动了,你们要居中调和一下”。
至于结果为什么会这么悲剧,这个真的无法预料,只能说已经发生了,该赔就赔该判就判,其它一切扯淡。
员工搭伙吃饭,被罚15万,大家都怎么看?
这次事件不能用简单的开张罚单来处理,我们国家在经历着司法完善的步伐中,生活在基层的人对法律意识不强,国家对谱法跟不上,现在属于脱节阶段,像这样的事件挺多的,我敢说,在一半以上的工地都是这种,没有合法的手续,难道我们要用一张张的罚单来解决
为了解决吃饭问题,员工AA制凑钱搭伙做饭,按理说,是省钱又卫生的好事儿,却被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性为“办单位食堂”,认为非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处以15万元罚款。
看到这儿我想起一件事儿:刚毕业那会儿在一家互联网公司上班,员工都是单身小年轻,一到饭点就发愁吃什么。后来大家商量出个办法,由人事部的小姐姐每天安排点菜,费用AA。这样不仅吃的菜多了,还比自己单独吃便宜很多,大家都很省心、很开心。要是按建邺区市监局的逻辑,当年我们在公司“聚众吃饭”,是不是也应该被罚款呢?
事件中,十多个河南来的员工租住的是民房,为什么会被市场监督管理局盯上了呢?因为小区居民认为不安全,把他们给举报了。市监局也是地头蛇,一看这里都是外地来的“穷措大”,简直是量身定做的敲诈对象,这外快怎么能不捞?这时候就能体现专业素质了,眼珠一转就找到了合适的条款来做大帽子,也知道外地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就跟对方说,只要按我们的要求写下情况说明和授权书,签好字,我们就不罚款,这事儿就过去了。实际上呢,转头就拿着这些文件说,白纸黑字啊,你们自己已经承认办食堂啦,罚款15万没毛病,再TM瞎BB,罚你30万都没商量!
还记得当年上海的孙中界断指案吗?在上海工作的商丘小伙、司机孙中界驾驶一辆金杯面包车,发现一名年约20岁的年轻人站在路中央拦车,看到这名年轻人无公交车、出租车可搭乘后,他好心顺道开车将其送到了1.5公里外的目的地。然而这一时的善意,却使他被强行带上一辆依维柯,并被要求在“该车无营运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业务”的通知上签字,不签字就不放他走。后来签了字,却又面临罚款。他为了证明清白,砍下了自己的小指。
这个案子当时引起了极大反响,最后,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和闵行区政府发布公告,承认在执法过程当中使用了不正当的取证手段。城管执法局及执法大队办公室负责人向孙中界表示道歉,并归还被扣车辆。浦东区长姜樑表示,孙中界的赔偿“应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所以,这十多位河南来的中建员工是不是得来个断指自证清白,才能反转剧情呢?
有记者到玄武区市监局暗访,询问员工凑钱搭伙做饭是不是违规、会不会被罚款的问题,对方很明确答复,这不算办食堂,只要注意安全、注意卫生就好。
所以,建邺区市监局是罚款还是勒索,你懂得。
今天是2020年2月20,疫情至今日,你上班了吗?
你好,我已上班二十多天近一个月了,我单位的领导们因为突发的疫情从年三十上班到现在了,因为异地,家都回不去,吃饭都成问题,因为我们是市场监管单位,每天要监测管理市场的控疫防疫情况,并联合相关单位及部门开展疫期执法检查。感谢邀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执法局人员10点吃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执法局人员10点吃饭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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