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回应女罪犯4年生3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回应女罪犯4年生3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上海位育初中一老师性骚扰多名女生一年多,你怎么看?
对这类衣冠禽兽,我恨之入骨,恨不能千刀万剐!他是民族的败类,是教育队伍的老鼠屎,身为人师,不传道授业解惑,却干起伤天害理的勾当,法律应对他应严惩不贷。
这事的发生,也引起了我们的反思: 这畜生对多名女生性骚扰一年多,受害女生竟没有将此事抖落出来,这事也反映出该学校平时在这方面工作重视不够。
安全教育是是重中之重,正常情况下,小学生到了五年级,学校就会组织开展“生理卫生知识讲座”“青春期女生安全隐”让孩子预知青春期一些男女生之间的变化以及突发事件的一些应急措施。
我们学校在这些方面做得很棒!特别是女生,女班主任还会格外教她们如何使用卫生经,不允许异性随意触摸自己的身体,不能随意接受别人的东西,叮嘱男娃女娃放学后结伴同行,遇到色狼不能因为羞于启齿忘了第一时间要告诉老师、家长、或拨打110。
我们单位还专门设有一个“心理咨询室”为有压力的师生有一个倾诉的渠道。上学期,有一调皮的男娃翻了女娃书包,发现里面有张卫生巾。之后就有一群女生状告到老师那里。她们的维权意识越强,安全隐患就越小。
记得我读中学那会儿,我们那个校长也是个恶魔,学校附近没有人家,午休时间学校只有两三个留校的老师和10来个在学校寄宿的学生。那畜生中午放学经常不回家,老喜欢去宿舍找女孩谈心,边谈心边伸手去摸女孩的身体,几个长得漂亮的女生都被摸过,每到午休时间,她们都吓得不敢回在宿舍,十分可怜。
当时没有谁告诉同学们遇到色狼应该怎么办,因年幼无知,又畏于校长的权威,她们也担心告诉老师或家长会被学校开除,不但失去了读书的机会,还身败名裂。
所以,为了防患于未然,最好的办法就是平时多做这方面的引导,告诉孩子,不要让色狼得逞,万不得已时,要勇敢站出揭发,将色狼绳之以法。
我们总是听到……又是校园骚扰,又是一个学术造假,又是一个……。说到师德,从古至今哪个人不知道,连三岁小儿都知道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也。可事到今天这林林总总的恶心事件总在不断发生——毋庸讳言,林子大了保不齐有几只不好的鸟,问题是现在好鸟到底能有多少呢?这就是现实,浮躁的现实,就如中国的足球,我们总是盼望着它一夜之间名冠全球,不惜花重金请教练,给球队最好的环境,给队员优厚的待遇……结果呢?所有的事情都要有它从起始到兴盛的发展过程,不可以拔苗助长。这里关键还是要沉下心脚踏实地的做而不是嘴上说说而已!!就如同教师师德的事儿,就如同学术造假,等等等等,制度是有的(可能需要与时俱进地去优化),需要的是严格执行加以必要的监督,而不是遇到外界关注的问题就临时抱佛脚般的息事宁人。网上忙碌的吐槽都不如每个人做好自己的本分,你是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也是知道该怎么干的,万丈高楼平地起我们不愁没有一个安逸祥和的生活环境的——从做开始
我个人觉得对于这种害群之马,清理出教师队伍,并按照法律法规去处理就可以了。
在我们国家,教师队伍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人多了,难免泥石俱下,有些无德无才的人也混在其中,像这个初中体育教师就是其中的一个。但是,我们不能用这样一个个例来否认教师这个集体。
事实上是,我们国家的教师大多数还是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在教育岗位上的。现在国家也注意到了少部分教师名不副实的情况,已经实施了师德一票否决,就是只要一位教师的师德出了问题,就会否决这位教师的所有成绩,可以说是很严格了。
如果喜欢我,可以关注我。
我是知行教育,一位普通的教师,和你一起关注教育热点问题。
这又是一起发生在中学校园的令人发指的悲剧事件。德不配位!严重违反师德!说的太多了,然而,在不断强化师德建设的今天,这样的事,依然会发生,而且发生在初级中学。
事件背景
2019年2月15日,网上有一公众号发文称,上海位育初级中学一名初中老师性骚扰多名女学生一年多。今天,“徐汇教育”官方微博发布称,目前正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彻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徐汇区教育部门对违反师德的行为坚持零容忍,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将坚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我们期待调查结果,如果属实,必须严惩,给家长和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一是必须把师德建设紧紧抓实。现在不能不说,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在师德建设上是重视的,也出台了很多具体规定。但是,确实有的学校抓的不具体,甚至招法不多,奖惩不狠,导致问题一出再出。可见,师德建设一刻也不能放松,这是为人师表首位的责任。
二是必须齐抓共管形成浓厚氛围。如今,抓师德建设,不仅是校长的事,是校党委支部的事,是教育主管部门的事,还是公安部门的事,是监委纪委的事,也是家长的事。社会各界或许都有责任。发生在位育中学这起事件,这个禽兽不如的老师居然性骚扰女生一年多,而且涉及多名女生,为什么各级都没发现察觉,却由家长举报,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件事,对涉事女生伤害是很深的,对这么多家庭的伤害也是很深的,对这所学校的伤害也是很深的,教训极为深刻。
三是必须坚持零容忍从严惩处。上海徐汇教育部门已经启动调查程序。教师作为公职人员,也应该借鉴北京电影学院翟天临事件处理方法,让相关监委也一并介入调查,看看有无渎职行为。对这样的老师一旦查实,必须永久开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的,必须从重从严法办,绝不姑息。
四是必须从教师资格的源头上抓起。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想当教师,既要必须高悬师德利剑,又要必须从教师入职的政审把关。决不让一个色狼轻易混进教师队伍,也必须随时把披着羊皮的狼清除出教师队伍。要不然,教育就无从抓起,就是变态的教育。
愿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还社会一个干净的校园!
上海位育初中一老师性骚扰多名女生一年多,你怎么看?@妙指飘香认为,最主要原因是这位老师师德不健,心灵肮脏,早已不配再做一名老师,应该被剔除教师队伍,最适合他去的地方是监狱,进行监督劳动改造!
另外,@妙指飘香还认为,发生这样的事,多名女生长达一年多被性骚扰,最后才被发现举报,说明家庭教育也存在着重大教育过失。初中女生已经情窦初开,家长必要的性安全教育没有及时跟上,家长也缺乏和孩子必要情感沟通,导致孩子被性骚扰了,还以为是老师的关爱呢!
再者,@妙指飘香觉得,学校管理上存在重大漏洞,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建设,强化教师不规范行为监督,是学校不可推卸的责任。这名老师能够长达一年之久地性骚扰多名女生,而学校竟然没有及时地发现蛛丝马迹,任其胡作非为,这完全就是领导和管理上的失职。
还有,@妙指飘香也认为,学校的生理卫生课应该认真开设起来。在生理卫生课上,必须让孩子明白,中学生生理卫生期应该懂得的基本常识,尤其是要对女生要加强生理防护安全教育,清楚明白的告诉女人性骚扰是究竟怎么一回事;让学生学会区分老师的关爱和性骚扰的区别,增强她们的防范意识。
最后,@妙指飘香还想说,社会也有责任对孩子加强性卫生安全教育,加大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性性安全教育活动,让孩子真正处于安全保护之中!
17岁女生被52岁男袭胸,男同学阻止致其受伤遭刑拘,怎么看?
制止犯罪嫌疑人男子逃走,制止者在欲逃人腿上蹬了一脚,逃者受伤倒地,现在遭刑拘,这是对协助警察擒拿嫌疑人的不公的处罚,犯罪嫌疑逃走,不果断采取措施,口喊给我站住,逃者会乖乖听你号令吗?这一脚不会至逃者毙命,可能伤得不起立刻起身再走,如果没有性命大碍,应定为无罪,否则会让见义勇为的人寒心。
我认为不应该刑拘,这就是见义勇为的做法,值得表扬才是!
事实基本清楚,监控录像显示该52岁男子是故意袭胸,警方也已经有了口供,他自己承认是猥亵。
并且在商场监控里还有另一段视频,是该男子故意猥亵另一女子,铁证如山。
由于做贼心虚,看到自己的事情败露,于是在监控室想要逃跑,被坐在门口的男同学拦截,为了阻止而致其摔倒受伤。
阻止嫌疑人想要快速逃离现场,当事人反应迅速,出手阻止的过程,其实就是见义勇为。
如果没有阻止,嫌疑人就会逃离了,总不能眼见逃离而不去帮助吧?
如果这样的行为还被认定为过失,被刑拘的话,就会起到反作用,让那些见到不平之事想出手相助的人越来越不敢去做,反而助长了嫌疑人的气焰。
该52岁男子摔倒,也是他有错在先,咎由自取,自认倒霉。不能让坏人逍遥法外,不能让好人心凉!
所以,男生应该受到肯定,支持和奖励,而不是刑拘!
(图片来自网络,侵权删除)
我是五哥,我来回答。
17岁女生被52岁男子袭胸!同行的男同学为阻止该男子逃跑,踢伤了他,被警察刑拘。我认为不应该刑拘,应该大力表彰这个男生的见义勇为的事迹。
很多人遇到此类事件,都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老人倒了不敢扶,怕被讹上;有人跳楼了,在一旁喝彩拍照;一个歹徒光天化日之下干坏事,竟然没有人敢出来呵斥阻止。
想一想,如果有一天,你或者你的家人遇到了这种情况,没有人伸出援助之手,你会是什么心情呢?
歹徒之所以这样无法无天,有恃无恐,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实际上他们是做贼心虚的,如果大家都站出来,群起而攻之,借给他十个胆,也不敢公然干坏事了。
我们都喜欢读《水浒传》,里边的梁山好汉,替天行道,除暴安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何等的酣畅淋漓,大快人心!
@五哥聊情感 有话说:
首先,国家应该进一步完善,对见义勇为者重奖的法律法规,对见义勇为者进行保护,不能让好人流血又流泪。
其次,新闻媒体应该减少对负面新闻,娱乐八卦的报道,增加一些正能量新闻,大力弘扬人间正气。
最后,学校应该对学生进行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不能只注重学生的分数名次,让孩子们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偶像,遇到坏人坏事事时 应该怎么做?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我是@五哥聊情感 ,专注情感领域的专家,请关注我,每天都会更新精彩内容。
我认为从小男孩,中年男子和警方几个方面对问题进行讨论比较有价值:
1.小男孩的角度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小男孩的行为已经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条法律的其中一个关键词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在这个事件中,52岁男子的不法侵害行为早已经停止了。他已经被商场的保安带到了保安室进行问询已经监控比对。我们认为他已经不可能在对小女孩进行不法侵害。
小男孩也好小女孩也好,在这个事件中还是吃了不懂法的亏。遇到这种情况,他们要做的是第一时间报警,由警方出面控制住犯罪分子。警方会对具体情况进行核实和调查,他们与犯罪分子的当面对质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还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从中年男子的角度
已经是年过半百的人了,差不多都是做爷爷外公的人了,在公众场合猥亵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这种行为实在可耻。在被人识破逮捕后,抓紧机会开溜,更是敢做不敢当,丢尽了自己的老脸。
根据新闻,这个人还是累犯,曾多次尝试类似操作骚扰年轻女性。这个人不仅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更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3.从警方的角度
但是警方的处理方法我认为是极不妥当的。姑且不说小男孩这一行为够不够的上正当防卫的标准。我认为男孩的行为至少不应该够得上故意伤害轻伤罪的标准。更合理的处理方法是,警方按照《治安处罚法》的相关条例对其进行处理。
根据我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处罚法》的量刑标准是比较宽泛的,可以罚款也可以拘留。结合本案件的实际情况,我认为对小男孩进行罚款教育其实已经足够达到目的了。
在处理违法犯罪行为时,警察也应该考虑到案件的本身性质,社会影响,社会危害以及违法犯罪分子的犯罪意图等多方面因素。换句话说,处罚本身并不是根本目的。比如这一事件中,小男孩本身并不是一个有主动犯罪意图的人,他是受到了外界他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影响,对他产生了情绪的刺激,这才导致了他最终实施了违法行为。再加上他的违法行为社会影响并不恶劣,而且他再经过批评教育之后,再犯的可能性极低,因此将其进行拘留,有量刑过度的嫌疑。
另外,案件中的受害人,同时也是嫌疑人的中年男子。警方对其采取了什么措施,进行了什么处罚,我们在新闻中无从得知。如果这个真正的恶人,也是整个事件的始作俑者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我认为这是一次严重的失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回应女罪犯4年生3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回应女罪犯4年生3孩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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