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岁男童买糖被拐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2岁男童买糖被拐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莲池区:网传“男子在地上扔钱,将捡钱孩子拽走”,警方介入查证,你怎么看?
据当地警方查证该"男子"系废品回收人员,当时呈醉酒状态,因误听学生喊自已"爷爷"(以为是自已孙子喊他),随则扔钱给"孙子"去买糖吃,而并非网传拐卖孩子新骗局,后警方对该男子进行了相关批评、教育。同时,对于未查证的事件,大家尽量不要妄自臆断、独撰而在网上广为传播,尤其不能故意网上散布谣言进而引起市民恐慌,否则等待自已的就是牵狱之灾!
孙卓被拐案开庭,是否为“拐骗”还是“拐卖”,人贩能否被判28年?
人贩子该一律枪决,杜绝国家再有人贩子,贩卖人口,支持法律快单斩乱麻一刀切,只要参与拐卖买儿童没收全部家产,每一起拐卖儿童案背后,让一个家庭支离破碎,拐卖主要责任人应该枪决,把买孩子的家庭资产全部没收上缴国家,杀一敬百,以敬效尤
孙卓被拐案被认定为拐骗,因为时隔多年难以寻找交易证据,只能被认定为拐骗。
拐骗和拐卖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量刑却不同。
《刑法》262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监护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刑法》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嫌疑人拒不承认,未查出资金,未抓获参与售卖的上下家等,不足以认定为拐卖儿童罪的,可能会退而求其次,被认为拐骗儿童罪。
人贩子不会被判28年的,只会被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贩子很可恨,孙海洋强调:无论是拐骗还是拐卖,对我造成的伤害都是一模一样的”。
人贩子之所以这么猖狂,是因为拐卖儿童,拐骗儿童的量刑太低,我觉得如果拐卖儿童的都判死刑,就不会有那么多人贩子挺而走险了。
买孩子的家庭最高才判3年有期徒刑,判得太轻了,应该买卖同罪,如果没有买家就不会有卖家。
想要孩子的家庭要通过正规途径到福利院去收养孩子。不能买孩子,这是犯法的行为。
不管是"拐骗"还是"拐卖",带给受害家庭的伤害是一样的!
强行剥夺了亲生父母抚养自己孩子的权利,也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伤害!所以人贩子不论是"拐骗"还是"拐卖"孩子,抓住必须重判,才能震慑那些隐藏的或是即将犯罪的人贩子,不然犯罪成本太低,对社会危害性依然很大!
人贩子别为自己脱罪找借口,玩文字游戏了!犯罪的动机是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孙卓被拐时只有三岁的天真烂漫的可爱宝宝,你人贩子拐骗孩子不就是为了拐卖吗?三岁的孩子骗起来只要一块儿糖就够了。
趁孙海洋疏忽大意,人贩子反复来回走动确定大人不出来后果断抱走了孩子。被拐14年来孙卓失去了父母的疼爱,亲父母的寻亲之路异常艰辛,这般精神折磨是无形的!
法庭上人贩子有什么资格为自己辩护?拐骗了又怎么样,拐卖了又怎么样?结果不是还不是一样吗?深深的伤害了被拐的孩子及家庭,被拐失去的14年用什么来补偿?
精神补偿金,无法用金额来估量。这失去的14年亲父母踏遍了整个中国,哪里有消息就奔到哪里去。孙海洋自己说的一样,深圳可以买好几套房子了。何况是精神折磨!
国家法律应严惩拐卖儿童妇女的人贩子及买家同罪,谁错在先理应受到所带来的后果。法庭上别假惺惺的说拐骗还是拐卖纠结,明明剥夺了别人的人身自由和改变了别人的人生轨迹
罪大恶极,强烈建议拐卖儿童妇女的就地枪毙!
国家法律应严惩拐卖儿童妇女的人贩子及买家同罪,他们理应承受所带来的后果。别假惺惺的说拐骗还是拐卖纠结,在一字之差上动歪脑筋。明明剥夺了别人的人身自由和改变了别人的人生轨迹。很多家庭为此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这个结果他们要承担。
孙海洋强调:无论是拐骗还是拐卖,对我造成的伤害都是一模一样的”。
人贩子之所以这么猖狂,是因为拐卖儿童,拐骗儿童的量刑太低,如果拐卖儿童的都判死刑,就不会有那么多人贩子挺而走险了。
买孩子的家庭最高才判3年有期徒刑,判得太轻了,应该买卖同罪10年起步,也不要利用养孩子有感情了,利用孩子逼迫父母签什么所谓的谅解书。
没有买家就不会有卖家,这是犯法的行为是他们给人贩子提供了市场。本应从源头上遏制这种现象。
哈尔滨5岁女孩失踪,回来后多处有伤熟人作案,给我们什么启示?
谢谢邀请!原本不想回答这个问题,笔者看完这个新闻后内心很不是滋味。起初,为孩子的遭遇感到痛心,也对犯罪嫌疑人惨无人道的行为感到愤慨!
然而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发现了更让人震惊的事情:犯罪嫌疑人竟然是受害者的邻居,一位54岁的成年男性。这是一起熟人性侵未成年儿童案件,再次警示我们:要警惕熟人作案,防人之心不可无。
8月29日晚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一个5岁女孩莫名失踪,第二天早上女孩回到家后,身上出现了很多伤。医院出具的一份“伤情诊断书”显示,小女孩的下身新近裂伤,背部挫伤,臀部挫伤,双下肢挫伤,面部挫伤,手部挫伤等。经过鉴定,女孩经历了性侵。
目前,女孩因伤情严重,已经送ICU进行救治,嫌犯也已被警方控制。
很同情小女孩,经历这样的事情,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会留下心理阴影。另外,发生这样的事情,女孩的父母脱不了干系,作为监护人他们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据了解,当天晚上,女孩的父亲在楼上玩手机,女孩的妈妈则在二楼专职带小儿子,把女儿丢给奶奶在一楼带。后来,奶奶有事出去了,小女孩自己跑出去找奶奶,以至于小女孩走丢了,当父母的竟然全然不知。
看到这里,不禁让人心里犯嘀咕:这一对父母当的多不负责任啊!
警惕熟人作案,防人之心不可无
根据某权威部门公布的一组调查数据,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熟人作案占比均在60%以上,最高达91%。这些熟人中不乏亲戚,朋友,邻居等等,所以防人之心不可无。
“防火防盗防邻居”,这句话虽然极端,但是不得不提高警惕!“未成年女孩失踪,邻居单身男性是头号嫌疑人”。有小女孩的家庭,一定要教育孩子,不要跟着哪些人走,不要去哪些人家里串门,不要和陌生人搭讪,不要接受外人的零食。
在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施害者不乏教育机构教职员工、照看未成年的成年亲属等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成年男性,案发地多为学校、杂物间、空教室等隐蔽场所及未成年人居住地,多存在持续时间长、犯罪次数多、案发时间晚的特点。
被害人因羞于向父母启齿被性侵的遭遇,父母对孩子的异常行为也均未在意,给受害儿童留下了心理阴影。
在此提醒广大家长,一定要关注子女的身心情况,及时察觉孩子的异常举动并问清原因。如果发现子女遭遇性侵,一定要留存相关证据并及时报案。
孩子是父母最后的底线,父母是孩子最后的依靠。除了增强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关注、沟通、信任,都可能阻隔悲剧的发生。愿恶魔远离人间!愿天使快乐成长!
题外话
这起事件中,有一件事让笔者看不太懂,忍不住多说两句。这个女孩家长的做法让人有点不理解,孩子遭遇这样的事情,当父母的第一时间想到的竟然是大张旗鼓的众筹,这样一来,搞得这件事在当地人尽皆知了,简直在女儿伤口上撒盐,全然不顾女儿的隐私。
的确,孩子现在还小啥都不懂,家长做的事她也阻止不了。但孩子慢慢长大了之后,对这方面有所了解了,她还怎么见人呢?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而且以后很长一段时间还要生活在这里。
再说,现在这个社会,10万块也不是一个天文数字,找亲戚朋友借借凑凑,应该还是比较容易办到的。真的不值当去网上众筹,毕竟女儿已经受过一次伤害了,就别让她再经历第二次伤害了。
最后,希望女孩儿赶快好起来,尽快从心魔中走出来。
作为一个2岁娃的父亲,坚决呼吁国家出台最严的刑法来惩罚那些伤害幼童的罪犯,这种人多活一秒都让人缺少安全感!
坐牢有啥用?十年八年出来继续祸害人家,但是被害者绝对影响一辈子。
一个小孩才几岁,还得在阴影下忍受心灵痛苦几十年!
8月29日晚上,黑龙江哈尔滨市发生一起令人发指的案件。一名5岁女孩家门口神秘失踪,家人寻找一夜未果,遂报警求助。次日,小女孩回到家时被家人发现她全身多处是伤,紧急送往哈尔滨儿童医院就诊,经医生鉴定下身出现严重撕裂伤,感染,需要紧急送ICU治疗,目前受害者家属正在紧急筹款为小女孩治疗做准备。
最令人惊讶的是嫌犯是邻居,受害者父亲还款待过这位刘某,刘某犯罪当天曾帮受害女孩父亲的忙后,晚上被留在他们家里一起吃饭,其间刘某称要喝酒,受害者父亲便给他拿了一些白酒,他喝完后觉得没过瘾,又要啤酒喝,离开时受害女孩的父亲还给他100元作为帮忙的酬劳,谁知道喝醉酒的刘某诱拐走小女孩,并对她进行了惨绝人寰的畜生般侵害,第二天居然还敢把小女孩主动送门回家。
这起熟人作案给我们什么启示?
1.永远不要多喝酒,特别给患有精神疾病的成年人。经知情人士介绍,刘某是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拾荒者,常年跟母亲住在一起,没结婚,很喜欢喝酒,喝了酒之后会发酒疯。对于一个性饥渴的老年拾荒者,酒完全释放了他内心最为龌龊的欲望,以至于面对如此可爱的小女孩也下的去手。
2.永远不要过分相信别人,特别身边人。刘某还是受害者女孩邻居,受害家属与刘某多年相处的感情,竟然也难以浇灭刘某的欲望,让他做出了如此丧尽天良的事。现在社会很多刑事案件都是熟人作案,无论是前段事件轰动全国的许某杀妻碎尸案,还是最近舅舅因感情问题致5岁外甥死亡,都说明了不要过分相信身边人,要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3.父母长辈对孩子要做好看护义务,抚养孩子的确不是容易事。受害当天,小女孩媛媛家里由于还有个弟弟,妈妈则是带着弟弟一起在二楼睡觉休息的,媛媛则是跟着奶奶在一楼玩。当时媛媛在家看动画片,奶奶则因为有事需要离开家里几分钟,就在这几分钟的时间里,喝醉了的刘某悄悄带走了媛媛,因为刘某经常出现在自己家里,媛媛对他并没有什么防范之心,他带走媛媛的时候媛媛也没有觉得有不对劲的地方,并没有大喊大叫,所以刘某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带走了媛媛,以至于发生了后来的事,受害者家属后悔莫及,无论有一个大人在媛媛身边,也不会让嫌犯轻易得手。
近日,同样发生了一件大人老虎不到位的悲剧事件。电梯小女孩坠楼事件刷屏了各大网站,就是大人疏忽了一下,让小女孩女子独自坐上电梯,自己走路慢没跟上电梯关门,就发生了那样的悲剧,说明大人还是要注意很多方面问题,把孩子抚养长大真不是一件容易事。
希望小女孩媛媛能够尽快好起来,在我国侵害幼童可以处六年以上有期徒刑,刘某必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黑龙江哈尔滨5岁女孩失踪,家人与警方找寻一夜未果,被送回家后,发现其浑身多处受伤,下体严重撕裂,证实被人猥亵。随后,该女孩已被送往医院救治,暂未脱离危险。犯罪嫌疑人是女孩家54岁邻居刘某,目前已被警方控制。
事情发生在8月29日,黑龙江哈尔滨一名5岁女童媛媛(化名)神秘失踪,被发现后,家人与邻居找寻无果,遂报警求助,经过警方与家人通宵排查,仍未找到该女孩。直至第二天凌晨,嫌疑人将女孩送还。
据孩子的父亲周先生介绍,他们老家是绥化市农村的,几年前举家迁移到哈尔滨,在这里租了一套房子。他是一名美团外卖员,孩子的爷爷经常外出收捡废品,媛媛通常由奶奶照看,孩子的母亲则在家带小儿子。
孩子爷爷在收捡废品的时候,54岁的邻居刘某通常会来帮手,29日这天也一样,刘某过来帮忙后,说要喝酒,孩子爷爷拿了一白瓶酒给他,喝完之后又喝了一瓶啤酒。临走前,还给了他100元酬劳。起初并无异常。
当天晚上6点左右,孩子在家看动画片,孩子的奶奶认为安全,就独自出门去了。等她回来的时候,孩子就不见了。一家人赶紧找寻,左邻右舍闻讯后也都赶过来帮忙。
有人称,曾看到醉醺醺的刘某带走了媛媛,众人到刘某家,没有发现媛媛的踪迹。当地公安局赶到后,再次到刘某家搜寻一遍,还是没有找到。随后刑警也来了,出动警犬、无人机搜寻,足足找了一个通宵,可惜还是没有找到。
直到第二天早上6点多,家人正在十公里外寻找,收到消息称刘某把女孩送回来了。家人见到女孩的时候,女孩浑身是伤,奄奄一息躺在被窝里,充满惊慌与恐惧。送医后孩子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刘某的行为,已经到了天人共怒的地步,对一位活泼可爱的5岁女童,何以竟下得去手?简直禽兽不如。
罪犯必将严惩,但小女孩的阴影,很可能一生都抹之不去。如果再选择一次,孩子的父母绝不会大意,不会让孩子再离开家长监护。可惜悲剧已经发生,后悔已然晚了,因为这世界上根本没有后悔药卖。
对于孩子的监管问题,近些年网络上在不断呼吁,每一次悲剧发生后,都会有无数的人在呼吁这个问题。然而,总有一些父母认为是人们在“小题大做”,认为没有必要。而悲剧的发生,往往就是这种不在意的想法。
在这里,我再次呼吁大家:幼童时期,孩子的心智尚未成熟,没有自保能力,需要监护人24小时守护。请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要拿孩子的人身安全开玩笑,悲剧发生以后将无法挽回,而且父母是绝对输不起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岁男童买糖被拐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岁男童买糖被拐走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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