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回应女罪犯4年生3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回应女罪犯4年生3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网传关晓彤涉嫌姐姐去世相关事件,工作室起诉造谣者,发生了啥?
关晓彤最近突然登上热搜,有造谣者称涉嫌偷税漏税等负面事件,关晓彤工作室现已发出回应,太离谱,称律师已取证。
关晓彤姐姐名叫关晓珊,是商人。起因是网上有人造谣说关晓彤姐姐关晓珊的去世和关晓彤有关系。
起因仅仅是造谣者认为关晓彤最近没有在公共场合提起过姐姐,由此被许多不知情的网友加以传播扩散。
最终造成了此次热搜,关晓彤工作室称已经进行法律取证,将依法保障自身。
其实对于我们普通人而言,积极工作,努力过好自己的生活是最关键的。网络发言一定要谨言慎行,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我们能看到的是关晓彤近期作为王牌对王牌王牌家族的常驻嘉宾,和沈腾、贾玲等一起参与王牌对王牌相关综艺节目。
我们能做的就是积极等待,不传播来源不真实的消息,不要乱传消息,就是对受中伤人最好的帮助。等着官方消息。不要无端猜测。(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关晓彤的姐姐应该已经去世多年了,这些人也真是的,脑袋也不好好想一想,她们是亲姐妹呀!姐姐的离开,关晓彤应该是很伤心,这些不良之人,怎么能够造谣出来涉嫌姐姐的相关事件呢?对于这些人不能心慈手软,一定要起诉他们。
关晓彤的姐姐是同父异母的,好多年前因病去世了,90年代的背景,她是家中的独生女,并没有跟姐姐生活在一起,誓问杀人也要有动机,关晓彤要颜值有颜值,要资源有资源,要钱有钱,自己是顶流,男朋友又是顶流,她杀人的动机是什么呢?更何况还是有血缘关系的亲人?
以前造谣成本低,想怎么污蔑就怎么污蔑,现在网络已经不是法外之地,根据法律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我们应该不信谣、不传谣,不要被无良媒体混淆视听,为了流量不择手段,乱带节奏,还网络一片清明。
作为一个正常人,没人会为了流量拿自己去世的亲人来炒作。
关晓彤最近是不是有什么新作品或者在什么地方得罪别人了,然后躺着中枪?
人家的亲姐姐,之前因为身体不适,暂停工作,最后心脏病情严重去世。
难道去世之人,还拿出来要反复提及,让逝者不得安宁,让活着的亲人痛不欲生吗?
各位换位思考一下,自己的亲姐姐去世了,还要在公共场合各种秀姐妹情,拿出来讨论吗?
真正深爱的亲人去世,很多人都不愿意在生活里面提及,因为提一次就是把血淋淋的伤口扒开一次,难受痛苦一次。
这样去污蔑人家的人有没一点人性哦?
举报的人,如果他真的有证据,直接交给警察叔叔不就好了?非要来娱乐大众吗?
就像以前那位老婆和三个孩子在火灾中丧生的林某人,他倒是三天两头说老婆孩子在天堂,天天发文章说想念已故的妻子孩子,博取群众的眼泪和同情,很多人也因此被他的深情人设给欺骗了,帮他买了很多东西。
这种人拿自己的亲人消费,赚得盆满钵满,然后背地里再娶娇妻生胖娃。
难道像他那样才是正确的吗?
三观都往哪里去了?
我的小姑姑去世那么多年,我们家所有人都默认不提她的事。
连她老家房间的东西都锁起来,不准大家去触及这些伤心物品,爷爷奶奶连小姑姑的照片都没带在身边,平时爷爷奶奶从不肯轻易回老家,因为回一次就哭一次,奶奶就病一次。
自己的亲亲骨肉早逝,是对活着的人最痛苦的惩罚,谁没事还会整天把这些伤痛拿出来说?
弘扬多一点社会正能量吧,别老去扒人家这些伤疤和隐私。
有多少人看到这个问题和我一样是一脸懵逼的:关晓彤还有个姐姐?她姐姐竟然不在了?她姐姐不在还和她有关?这都是些什么情况?
前几天还在看她的综艺节目呢,这怎么感觉突然她就要进去了一样。特意去网上找了一圈才发现,目前因为这事儿关晓彤微博热搜高居不下,网友热议不断。
根据网上的消息,其实在今年5月份便有网友匿名爆料“关晓彤要进去了,罪名不止一个”。随后舆论便愈演愈烈,以至于现在的大爆发,说关关晓彤涉嫌其姐姐去世相关事件,不过工作室紧跟着出来辟谣,绝无此事,对造谣者绝不姑息。
关键还有这么多人点赞这个回答,这是什么个情况。
对于这样的热搜,造谣和辟谣都是同一天出现的,都是呼啦一下就过来了。网友一脸懵逼的找起因,各个吃瓜群众都是莫名其妙的找答案,问缘由。
到底咋回事?其实有关关晓彤的所谓造谣事件,早就在知乎上流传了,说得跟真的似的,有鼻子有眼的,只不过现在又被人翻了出来而已。
对于这件事的真实性我不加以评论,因为我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但是把这件事情爆出来的人却是着实可恨的,你如果真有证据完全可以报警啊,放到网上是什么个情况,请网友帮你破案还是咋的?
不管发消息的人出于什么目的,其不论真假就把事情放到网上传播,是对亡者的大不敬,同时也是极大了扰乱了大家的视听。目前,有媒体求证关晓彤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太离谱了,造谣没有底线,律师已取证,绝不姑息!谣言止于智者,但绝不姑息造谣者,一定会起诉造谣的个体。
在这全民都在做自媒体的时代,流量就是金钱,总有人为了流量什么都不管不顾。
无中生有的造谣;恶意夸大事情本来的样子;哪里有热点了就一窝蜂地赶去,完全不顾及是否打扰了别人的生活,等热点过了又一窝蜂的离去,犹如蝗虫过境。这些不都是这些人正在做的事情吗?
作为吃瓜群众,我也希望事情的真相尽快的水落石出,我们不能包容一个劣迹艺人,但同时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无故造谣生事的人必须要得到严惩。
如何看待自媒体“事事播报”在网易号上发布的《浙大回应不开除强奸犯学生,这或许是一种新时代的进步》一文?
《浙大回应不开除强奸犯学生,这或许是一种新时代的进步》一文说“是一种时代的进步”。不知道作者的真实意图是啥?
我们来看看《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9号)第十七条为:
学生违反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治安处罚的,分别给予以下处分:(一)被处以治安警告或治安罚款的,根据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二)被处以治安拘留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免于刑事处罚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三)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努××,2016级学生。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不知道《浙大回应不开除强奸犯学生,这或许是一种新时代的进步》一文的作者总应该看到“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的判决吧,这可是实实在在的刑罚。
强奸罪在我国属于比较严重的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也就是说,强奸罪的起始刑期就是三年,最少判三年。
你再看看《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浙大的做法不难看出是自己打自己的脸,竟然被标榜为“是一种时代的进步”,真是荒唐到家了。
《浙大回应不开除强奸犯学生,这或许是一种新时代的进步》这个标题改为《浙大回应不开除强奸犯学生,这是一种姑息养奸的行为》最贴切不过了。
客观上来讲,对于恶人的纵容就是对好人的残忍,浙大此举真的就应了网友那句话:“几乎没什么影响,该上学上学,几乎零成本强奸”,这对受害人来说也是一种最大的不公。
《浙大回应不开除强奸犯学生,这或许是一种新时代的进步》一文说“是一种时代的进步”是典型的虚伪和道德绑架行为,也许包含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
上海位育初中一老师性骚扰多名女生一年多,你怎么看?
这又是一起发生在中学校园的令人发指的悲剧事件。德不配位!严重违反师德!说的太多了,然而,在不断强化师德建设的今天,这样的事,依然会发生,而且发生在初级中学。
事件背景
2019年2月15日,网上有一公众号发文称,上海位育初级中学一名初中老师性骚扰多名女学生一年多。今天,“徐汇教育”官方微博发布称,目前正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彻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徐汇区教育部门对违反师德的行为坚持零容忍,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将坚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我们期待调查结果,如果属实,必须严惩,给家长和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一是必须把师德建设紧紧抓实。现在不能不说,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在师德建设上是重视的,也出台了很多具体规定。但是,确实有的学校抓的不具体,甚至招法不多,奖惩不狠,导致问题一出再出。可见,师德建设一刻也不能放松,这是为人师表首位的责任。
二是必须齐抓共管形成浓厚氛围。如今,抓师德建设,不仅是校长的事,是校党委支部的事,是教育主管部门的事,还是公安部门的事,是监委纪委的事,也是家长的事。社会各界或许都有责任。发生在位育中学这起事件,这个禽兽不如的老师居然性骚扰女生一年多,而且涉及多名女生,为什么各级都没发现察觉,却由家长举报,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件事,对涉事女生伤害是很深的,对这么多家庭的伤害也是很深的,对这所学校的伤害也是很深的,教训极为深刻。
三是必须坚持零容忍从严惩处。上海徐汇教育部门已经启动调查程序。教师作为公职人员,也应该借鉴北京电影学院翟天临事件处理方法,让相关监委也一并介入调查,看看有无渎职行为。对这样的老师一旦查实,必须永久开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的,必须从重从严法办,绝不姑息。
四是必须从教师资格的源头上抓起。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想当教师,既要必须高悬师德利剑,又要必须从教师入职的政审把关。决不让一个色狼轻易混进教师队伍,也必须随时把披着羊皮的狼清除出教师队伍。要不然,教育就无从抓起,就是变态的教育。
愿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还社会一个干净的校园!
谢谢邀请!
近日,上海徐汇区位育初级中学初三(四)班,有多名家长反映,该班物理老师陈明华利用教学之便,对多名女学生进行摸大腿,拍臀部(屁股),搂肩,背后环抱等行为,多名家长要求调离该老师,但上海市徐汇位育初级中学
表示近一个月的监控录像中,未发现陈明华对女生性骚扰
的不当行为,并表示学校物理老师紧缺,坚持不能更换老师。
昨天(2月15日)"徐汇教育"官方微博回应;徐汇教育部门对违反师德的行为坚持零容忍,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至于大家怎么看,还用说吗?老师做为学生的知识指导,心灵培养的园丁,以人师表是必须做到的,如果情况属实哪不是与师德之违背吗?一个老师借助教学之便做岀禽兽不如的举动,哪是老师吗?我看就是个流氓,这种行不但要开除教师队伍,还要严厉查办,还社会一种正气,还同学们在学习中的安宁!
我们总是听到……又是校园骚扰,又是一个学术造假,又是一个……。说到师德,从古至今哪个人不知道,连三岁小儿都知道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也。可事到今天这林林总总的恶心事件总在不断发生——毋庸讳言,林子大了保不齐有几只不好的鸟,问题是现在好鸟到底能有多少呢?这就是现实,浮躁的现实,就如中国的足球,我们总是盼望着它一夜之间名冠全球,不惜花重金请教练,给球队最好的环境,给队员优厚的待遇……结果呢?所有的事情都要有它从起始到兴盛的发展过程,不可以拔苗助长。这里关键还是要沉下心脚踏实地的做而不是嘴上说说而已!!就如同教师师德的事儿,就如同学术造假,等等等等,制度是有的(可能需要与时俱进地去优化),需要的是严格执行加以必要的监督,而不是遇到外界关注的问题就临时抱佛脚般的息事宁人。网上忙碌的吐槽都不如每个人做好自己的本分,你是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也是知道该怎么干的,万丈高楼平地起我们不愁没有一个安逸祥和的生活环境的——从做开始
我个人觉得对于这种害群之马,清理出教师队伍,并按照法律法规去处理就可以了。
在我们国家,教师队伍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人多了,难免泥石俱下,有些无德无才的人也混在其中,像这个初中体育教师就是其中的一个。但是,我们不能用这样一个个例来否认教师这个集体。
事实上是,我们国家的教师大多数还是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在教育岗位上的。现在国家也注意到了少部分教师名不副实的情况,已经实施了师德一票否决,就是只要一位教师的师德出了问题,就会否决这位教师的所有成绩,可以说是很严格了。
如果喜欢我,可以关注我。
我是知行教育,一位普通的教师,和你一起关注教育热点问题。
上海位育初中一老师性骚扰多名女生一年多,你怎么看?@妙指飘香认为,最主要原因是这位老师师德不健,心灵肮脏,早已不配再做一名老师,应该被剔除教师队伍,最适合他去的地方是监狱,进行监督劳动改造!
另外,@妙指飘香还认为,发生这样的事,多名女生长达一年多被性骚扰,最后才被发现举报,说明家庭教育也存在着重大教育过失。初中女生已经情窦初开,家长必要的性安全教育没有及时跟上,家长也缺乏和孩子必要情感沟通,导致孩子被性骚扰了,还以为是老师的关爱呢!
再者,@妙指飘香觉得,学校管理上存在重大漏洞,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建设,强化教师不规范行为监督,是学校不可推卸的责任。这名老师能够长达一年之久地性骚扰多名女生,而学校竟然没有及时地发现蛛丝马迹,任其胡作非为,这完全就是领导和管理上的失职。
还有,@妙指飘香也认为,学校的生理卫生课应该认真开设起来。在生理卫生课上,必须让孩子明白,中学生生理卫生期应该懂得的基本常识,尤其是要对女生要加强生理防护安全教育,清楚明白的告诉女人性骚扰是究竟怎么一回事;让学生学会区分老师的关爱和性骚扰的区别,增强她们的防范意识。
最后,@妙指飘香还想说,社会也有责任对孩子加强性卫生安全教育,加大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性性安全教育活动,让孩子真正处于安全保护之中!
莆田2死3伤案,口角升级致砍杀,还没抓到这,到底是在哪里呢?
从莆田市公安部门了解到,10月10日福建莆田秀屿区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嫌疑人欧某中今天在莆田市秀屿区落网。
犯罪嫌疑人欧某中于平海镇上林村附近一山洞拒捕并畏罪自杀
据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通报:2021 年 10 月 10 日 13 时 51 分,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上林村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案发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迅速展开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案犯抓捕等工作。10 月 18 日 15 时许,在公安、武警围捕下,犯罪嫌疑人欧某中于平海镇上林村附近一山洞拒捕并畏罪自杀,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欧某中(男,55岁,平海镇上林村人)因建房用地纠纷,持刀对受害人欧某九等实施故意伤害,造成欧某九(男,78 岁),欧某英(女,55 岁,欧某九儿媳)二人当场死亡,林某梅(女,83岁,欧某九妻子)、欧某群(男,34岁,欧某九孙子、欧某英儿子)、欧某轩(男,9岁,欧某九曾孙、欧某群儿子)三人受伤,上述五名受害人均系平海镇上林村人。伤者经及时救治,暂无生命危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前报道——
10月10日,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发出《协查通报》称,10日13时许,秀屿区平海镇上林村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经侦查,平海镇上林村村民欧某中有重大作案嫌疑。
嫌疑人情况:欧某中,男,55岁,身高约180cm,体型偏瘦,出逃时身穿白色短袖上衣、黑色五分裤,可能携带凶器。
欧金中出逃时的监控截图
请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公安机关对提供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者将给予奖励;对窝藏包庇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当日,平海镇政府也发出了《悬赏通告》,确认嫌疑人欧某中为上林村村民欧金中。
10月12日,秀屿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情况通报》,进一步公布了案情:10日13时50分许,秀屿区平海镇上林村发生一起伤人致死案件,造成2名村民死亡、3名村民受伤。
案件发生后,莆田市、秀屿区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力救治伤员,要求公安机关调集力量,尽快缉拿犯罪嫌疑人。
针对网友反映的基层干部不作为问题,秀屿区纪委、监委已启动调查程序,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案件发生后,有媒体报道,欧金中与被害人一家为邻居,因欧金中建盖新房发生纠纷。
10月12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成文日期为9月30日),要求加快形成“全覆盖巡查、常态化监管”的农村建房(包含新改扩建村民住宅和非住宅)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两违”综合治理,保障农民合法建房需求,严防发生农村建房群死群伤事故。
阿里女员工事件真相到底是什么?
此刻我怀着最大的善意,去猜测可能的真相,结合女方周某自述,济南市公安局通报和部分网友的推测,按照正常逻辑思维,大致理顺事情的原委,请听我娓娓道来。
7月27日周某酒席上喝醉了,已经醉到连自己的房间号就记不得了,模模糊糊间只记得有人在酒店猥亵自己,确不知道是哪位男士。
7月27日晚,上司王某文补办房卡,需要前台电话确认,周某已经意识模糊了,而此刻前台与之前第一次送周某时的前台已经不是同一个人,没有察觉到周某醉酒,补办房卡,因此周某控诉亚朵酒店违规。
7月28日早,周某醒来后意识已经清醒,知道自己昨晚在酒店被猥亵,却不能判断是哪位男士所为,电话通知客户张某到房间只是套一下话,结果张某以为周某对自己有意,携带了避孕套。
7月28日7点59分至9点35分,周某套话得知,昨晚不是张某送自己回来,是上司王某文送自己回酒店,因此锁定昨晚在酒店猥亵自己的目标,于是周某7月28日第一次报警,只指认上司王某文猥亵自己,并未指认张某酒席上猥亵自己。
期间,张某猥亵周某,并未发生强奸,周某的内裤上留下张某的体液,因此张某离去时带走内裤,却并未带走尚未开封避孕套。
张某走后,周某觉得早上主动约张某一事说不清楚,一旦曝光需要背负社会舆论的恶意,因此在自述文中,两次报警中均为提起此事;周某第一时间通知丈夫,并报警要求调取监控说明周某并不是向张某投怀送抱。
第一次报警指认王某文在酒店猥亵,王某文被带走调查后放出,期间周某搜集证据,得不到阿里集团回应后,在单位发传单求助,直到搜集到最新证据,鼓起勇气在8月4日第二次报警指认张某在酒席中猥亵,但没有提到7月28日早上约张某见面,恐怕授人以柄。
最终警方通过调查,发现张某于7月28日早上于酒店猥亵周某,真相大白,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张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济南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措施。
以上猜测,仅供参考,我本着最大的善意,站在中立的角度去揣测,并虚心接受各位网友的指正,希望能抛砖引玉,期望在评论区看到各位的高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回应女罪犯4年生3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回应女罪犯4年生3孩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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