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回应女罪犯4年生3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回应女罪犯4年生3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7岁女生被52岁男袭胸,男同学阻止致其受伤遭刑拘,怎么看?
谢邀。看了新闻,这样的事真的让人觉得意难平。本来是为了朋友抓坏人,是不是在这过程中至其受伤不清楚,因为我看好像当时那个人没有事。是后来才说有问题的,而且本来是犯错的人,现在倒是要惩罚见义勇为的人了。对于两位同学可能心理都造成了很大影响。希望能够得到更好的解决办法。
男同学阻止犯罪人逃跑,导致其受伤却遭刑拘!
这其实是一件完全说不过去的事情,人们会觉得很不合理,这难道不应该划为正当防卫的范畴吗?
该名52岁男子袭胸后,便想快速逃离现场,却被男同学小胡阻止,过程中踢了该男子一脚,使其摔倒受伤。并且袭胸者当天还袭击了另外一名女孩!小胡这种正义的行为,让袭胸者受点伤,怎么了嘛?
正当防卫的定义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害人造成损失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小胡的这种行为,为了阻止袭胸者的逃跑,如果他逃跑了,可能会再次袭击另外一名女孩,这样遭受到侵害的女孩会更加多,小胡,以这种方式制止了袭胸者的再度侵害,应该值得赞扬,因为使袭胸者受伤却惨遭拘留,这完全说不通嘛!
事后,受侵害者女生的妈妈也是第一时间出来发文,对小胡的这种行为表示赞同,也希望小胡的这种行为能够得到正义,我们这些网友也同时希望小胡能够被赞扬,而不是被刑拘!
希望能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吧!
我觉得这个男同事不该被拘留,因为他的做法是不想让嫌疑人逃跑,属于见义勇为,要知道他犯的是猥亵罪,这名嫌疑人已经52岁了,如果已经结婚了的话,已经是已经当爹了吧,还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来,对得起受害人以及自己的家人吗?看着就气愤,这是他咎由自取,怨不了别人。
在另一个视频里还看到他尾随另外一名女子,并猥亵该名女人,铁证如山,现在又猥亵这位女孩子,也铁证如山,男同学踢他小腿也是想阻止他逃跑,没想到他因此而摔倒受伤,男同学的主观意识里并不是故意的,是他自己犯错在先。
这件事也是因他而起的,如果他本分做人的话又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如果男同学因此而受处罚的话,那以后还有谁原因在别人遇到麻烦或者是困难时,会伸出援手呢?
如果这样都不算见义勇为的行为的话,还因此被拘留的话,得不到认可其见义勇为的行为的话,那是不是会助长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气焰呢?希望警方调查清楚事情的经过后,能给男同学一个公平的说法,同时也希望犯罪嫌疑人早上能得到惩,公道自在人心。
制止犯罪嫌疑人男子逃走,制止者在欲逃人腿上蹬了一脚,逃者受伤倒地,现在遭刑拘,这是对协助警察擒拿嫌疑人的不公的处罚,犯罪嫌疑逃走,不果断采取措施,口喊给我站住,逃者会乖乖听你号令吗?这一脚不会至逃者毙命,可能伤得不起立刻起身再走,如果没有性命大碍,应定为无罪,否则会让见义勇为的人寒心。
我认为从小男孩,中年男子和警方几个方面对问题进行讨论比较有价值:
1.小男孩的角度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小男孩的行为已经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条法律的其中一个关键词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在这个事件中,52岁男子的不法侵害行为早已经停止了。他已经被商场的保安带到了保安室进行问询已经监控比对。我们认为他已经不可能在对小女孩进行不法侵害。
小男孩也好小女孩也好,在这个事件中还是吃了不懂法的亏。遇到这种情况,他们要做的是第一时间报警,由警方出面控制住犯罪分子。警方会对具体情况进行核实和调查,他们与犯罪分子的当面对质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还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从中年男子的角度
已经是年过半百的人了,差不多都是做爷爷外公的人了,在公众场合猥亵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这种行为实在可耻。在被人识破逮捕后,抓紧机会开溜,更是敢做不敢当,丢尽了自己的老脸。
根据新闻,这个人还是累犯,曾多次尝试类似操作骚扰年轻女性。这个人不仅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更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3.从警方的角度
但是警方的处理方法我认为是极不妥当的。姑且不说小男孩这一行为够不够的上正当防卫的标准。我认为男孩的行为至少不应该够得上故意伤害轻伤罪的标准。更合理的处理方法是,警方按照《治安处罚法》的相关条例对其进行处理。
根据我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处罚法》的量刑标准是比较宽泛的,可以罚款也可以拘留。结合本案件的实际情况,我认为对小男孩进行罚款教育其实已经足够达到目的了。
在处理违法犯罪行为时,警察也应该考虑到案件的本身性质,社会影响,社会危害以及违法犯罪分子的犯罪意图等多方面因素。换句话说,处罚本身并不是根本目的。比如这一事件中,小男孩本身并不是一个有主动犯罪意图的人,他是受到了外界他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影响,对他产生了情绪的刺激,这才导致了他最终实施了违法行为。再加上他的违法行为社会影响并不恶劣,而且他再经过批评教育之后,再犯的可能性极低,因此将其进行拘留,有量刑过度的嫌疑。
另外,案件中的受害人,同时也是嫌疑人的中年男子。警方对其采取了什么措施,进行了什么处罚,我们在新闻中无从得知。如果这个真正的恶人,也是整个事件的始作俑者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我认为这是一次严重的失误。
马鞍山警方回应女子杜撰遭骚扰“奸杀”: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你怎么看?
原本该女子企图通过网络的力量,将自己塑造成一名长期收到“性骚扰”,求助警方却被不作为的警方拒绝,可怜兮兮的形象,奈何事件中的男性发声,直接点破该名女子混淆视听,倒打一耙。
该女子微信兜售假的商品,以次充好,拒退换被害人钱财,在网络上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混乱。
这些行为,俨然触犯了我国法律,破坏社会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大家,网络发言,应当尊重客观事实。
浙江杭州失踪来女士找到了吗?
纯属个人观奌,不喜勿喷:来女士和她女儿蛋糕或晚餐里有安眠药……她俩吃后,女儿大睡,来女士被处理(闷S可能性板大),外人接应(早就预谋,躲过监控),车的后备箱拖走,可能已入钱塘江或其它(当晚有雨?)……这样她女儿也就说不出什么异样!从当晚食物入手……不知警方可留存当晚食物样品,还有查查当晚电话情况,一定有蛛丝马迹的!处心积虑的,一定留有作案痕迹……否则,就是真的奇怪了!这么多天,个人觉得不可能是夫妻演双簧,闹个猜不透的未知目的!
赶紧用测谎仪测试一下!
昨天晚上杭州市公安局的通报中,明确说到了以下三点:
- 案件侦办取得重大突破
- 失踪女子已遇害
- 丈夫许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通报中,没有明确说来女士的尸体已找到了,但中从“失踪女子已遇害”中可以看出,警方是在掌握了确切遇害证据后才会这样说,不然是不会用“遇害”一词。
“案件侦办取得重大突破”并不是说“找到尸体”。比如有可能找到突破口,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受害人遇害,或者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所以“重大突破”也不一定是找到了遇害尸体。
“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也并不是说明找到了遇害尸体。而是为了“保障侦办、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
最重要的通报中的最后一段:目前案件仍在全力侦办中,公安机关将根据案件侦办进展,于近期召开发布会,及时通报有关案情。
所以,各位网友不要过分解读,静待公安机关的通报,相信一定会有一个圆满答案吧。
家住杭州三堡北苑的来女士,在家人睡觉时离奇失踪,迄今已有15天。这起离奇的失踪案经过报道后在网络上持续引发关注。
事件还原
7月4日晚上,杭州来女士一家人如往常一样入睡。到了清晨5点半,来女士的丈夫许先生,发现妻子不见了。
是起来喝水了吗?或者是去上厕所?
检查后发现家中并无来女士的踪迹。
找不到人?来女士家人调取了监控。发现监控中只有她7月4日回家,却没有任何她出小区的影像资料。
来女士今年53岁,身高1.58米,体型不高不瘦,精神正常。大活人怎么会消失了?家属发布悬赏,请大家帮忙寻找。不管有任何线索,不论生死,一经确认,愿意提供10万元现金。
网友们也对这起离奇的失踪案议论纷纷,凭借多年看悬疑剧的经验,为警方和来女士家人出谋划策,提供各种脑洞。
不过,家属报警后,警方对天台、水箱、窨井逐一排查,甚至来女士家整栋楼的住户,民警都走访了,还查看了冰箱,甚至保险柜,均未发现线索。
这是当地媒体钱江晚报做的来女士失踪时间线:
家属最新回应
据邻居介绍,这个小区是回迁小区,失踪的来女士现在住的房子是她的回迁安置房,50多平方米。来女士曾有过一段婚姻,现在的丈夫是第二任,不是本地人。第一任丈夫是本地的,两人生了大女儿。跟第二任丈夫生了二女儿,今年12岁左右。
这位阿姨表示,现在大家都住在楼上了,见面的机会不多,但感觉来女士的精神状态没有问题。而且家里的条件也还好,就在去年又分了两套房,来女士本人也做保洁工作——来女士本人的退休金加保洁收入,一个月约有八九千元收入,没有经济压力。
来女士的同事对其评价也非常正面。因此,对于来女士的离奇失踪,大家也想不通到底是为什么。
据来女士的丈夫许先生回忆,来女士失踪那天晚上,一家三口吃了蛋糕,气氛也很融洽很开心。之后两人又辅导了孩子的作业就睡觉了。同时他提到,妻子最近睡眠不好,在妻子失踪的次日,他还收到了妻子网购的安眠药。
事实上,网友们还挺怀疑许先生在这起案件中的角色。会不会是家庭内部矛盾?导致来女士失踪呢?网友的推测依据,是因为许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过于冷静。言辞之中还有点瞧不上来女士的感觉。
不过,家属在对媒体的最新回应中表示,在真相没有发现之前,希望大家不要胡乱猜忌。二人的小女儿也表示,二人上一回发生争吵已经是去年的事情了,不存在争吵和纠纷。
此外,安防专业人士赶到来女士所住小区后,经过实地查看以及翻看监控录像,发现小区监控还是有漏洞的,存在监控死角的路线。
来女士的侄子毛先生表示,目前他们正在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同时警方也已经扩大寻找范围。家人非常感谢网友帮忙分析、寻找线索,有消息的话,会第一时间告诉大家。
截至目前,来女士失踪仍然是一团迷雾,亟待解开。
孟女士案迎来新裁决后,这一次孟女士回国有望吗?
孟晚舟能不能回归,取决于华为对加拿大施压的强度。因为孟晚舟本就没有什么错误,就好比当年的伊拉克似的,子虚乌有的事,愣是强行给施加罪名,纵然有几百张嘴也很难说清楚的,毕竟不存在的东西,拿什么解释?一个人明明没有吃饭,非得说人家吃的很饱,还不停的打嗝,那个人用什么证明?难不成将胃掏出来给大伙看吗?
同样的道理,加拿大之所以会扣留孟晚舟,并非孟晚舟真的做了什么,而是美国给加拿大不停的施压,就目前来讲加拿大跟和事老没啥区别,人暂时留在我这,好吃好喝照顾着,肯定没有潜在威胁,但放回国必然没戏,自己不好跟美国交代。因此只有华为向加拿大释放的压力高于美国,才有可能迎回孟晚舟,否则没戏。
美国还有5个月不到就迎来大选了,就目前他们国内形势上看,孟晚舟回国也未必不能实现,远的不提,单单能出现重新裁决,本就是一种利好的信号。纵观以前哪里有什么“回炉”一说,直接就一锤定音了,都不带给重启机会的。为什么加拿大要做出让步?道理很简单,孟晚舟背后有个坚强有力的祖国为后盾。
美国现如今跟没了牙的老虎差不多,据网上资料显示,有将近5000多万底层美国百姓失业下岗,而这个数据一旦属实,差不多占了全美近一半的劳动力,经济下滑会有多严重不言而喻。虽说以前美国隶属世界第一大经济体,但为了如何不得而知,至少从受肺炎影响程度看,美国并不太乐观。
经济受创,疾病得不到有效遏制,越来越多工人下岗,使得本就水深火热的美国,更犹如被浇了一勺子热油,滚烫滚烫的。加拿大也很聪明,自古都是强国盟友多,千百年来不变的硬道理,况且加拿大有很多贸易和经济体系与我国对接,假如我们全体抵制加拿大商品,他们也扛不住,所以也就选择性的退了一步。
至于能不能迎回孟晚舟大小姐,还得看任老爷子给不给力,够不够强势。机会人家给了,人家现在就坐一旁观看华为与美国博弈,谁拳头大听谁的!
确切的的讲不是新的裁决,而是确定了引渡听证会的日期,定在2020年8月17日。
主审大法官希望在明年5月底结束孟晚舟的案子,但这的能结束吗?我个人觉得有点悬。因为这一切都要看加拿大背后的主人-美国的态度。
虽然引渡听证会的日期确定了,但是结果却是很难预料,对孟晚舟的律师团队来说,到时必将是一场非常艰苦的辩论过程。
不能否认孟晚舟事件是一场有预谋的政治事件,汇丰银行充当了不光彩的证人角色,而加拿大则是很明显是充当了美国的马仔的角色。
大家都谁知道,孟晚舟案件意不在孟晚舟,而是她背后的非常牛的华为公司,这可是美国的眼中钉肉中刺。因此这个案件是一个国家和一个企业的较量,是一场非常残酷的斗争。因此从这方面来说,孟晚舟女士回国的路还很长,充满着风险和变数。
康明凯之妻要求加拿大司法部长是方孟晚舟,有用吗?
康明凯又是谁?加拿大公民康明凯因涉嫌从事危害中国公共安全活动已在中国提起公诉,有可能面临死刑。
说白了,康明凯是违反我国法律的加拿大公民。我觉得他妻子的呼吁应该作用不太大。
孟晚舟和康明凯不是一个重量级别的。况且加拿大是奉背后老大美国之命再行事,这绝非是“一对一”的关系。但康明凯的案件本身也是中国给加拿大的一个提醒。
康明凯的妻子纳吉布表示,法律专家已经确认,如果符合国家利益,加拿大司法部长有权任何时候种植孟晚舟印度程序,也就是说,这事就是加拿大司法部长一句话的事。
纳吉布的心情我们能够理解, 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够回国,但我们看到康明凯在中国犯罪事实清楚,还属于重罪。在加拿大政府看来这事充其量也是个小事,跟背后的主子的事情比,简直微不足道。从这点看,纳吉布的呼吁起得作用不大。
再说,如果加拿大司法部长说抓人就抓人,说放人就放人,这更暴露加拿大司法的随意性,即使加拿大想放人,也要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来实施。
尽管纳吉布呼吁的作用不大,出发点也是自己的私心,但是她能能在媒体露面,也算是对孟晚舟案件一个积极正面的影响
孟晚舟女士被引渡到美国的可能性有多大?
如罪名成立,孟晚舟将继续面临一系列诉讼。如罪名不成立,她被扣留在加拿大的时间将止于543天,当天便可获得自由。
是否构成双重犯罪是孟晚舟能否被引渡到美国的关键。加拿大法律规定:被引渡者受到指控的行为不仅要违反引渡国法律,在加拿大也必须构成犯罪。目前双重犯罪的这个裁决已经明朗。重要还是看8月17日是否引渡美国的听证结果。
目前看,加拿大批准引渡孟晚舟至美国的可能性非常大。加拿大电视台(CBC)的报道称,加拿大司法部统计的数据显示,因引渡而被捕的人士最终有90%被引渡。
如果孟晚舟在引渡案中败诉,她有权对此上诉至加拿大最高法院,但过程可能长达数年时间。
据报道,加拿大法院12日公布加安全情报局(CSIS)2018年12月1日的一份备忘录显示,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告知加安全情报局有关当日晚些时候在温哥华国际机场逮捕孟晚舟的计划。
备忘录并指出,FBI 不参与逮捕行动以免外界认为美方施加了影响。孟晚舟的法律团队称,上述备忘录表明加安全情报局故意掩盖FBI参与此事,已有公开文件显示FBI频繁与加执法部门联系。
这件事情说明了孟晚舟事件是一起彻头彻尾的严重政治事件,充分暴露了美国蓄意打压中国高技术企业和华为公司的政治图谋,加拿大扮演了美方帮凶的角色。
尽管孟晚舟女士回国的路还很漫长和复杂,但我们相信通过各方的努力和抗争,最后能获得一个好的结局。
我是春城花草香,听风赏雨,希望送你一段轻松有趣的时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回应女罪犯4年生3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回应女罪犯4年生3孩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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