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疑城管无证执法被怼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疑城管无证执法被怼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城管全称是什么,属于哪个部门?
城管全称是城市管理执法,属于城市管理执法局。2017年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成立,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属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通过公务员考试并接受正规训练后,按照局、队的执法人员编制而调配。城管执法,事实上是将过去中国城市各政府机构所拥有的各自范畴内的城市执法职能集中行使,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城管执法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各方面需要出动执法的事宜。拓展资料: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统一全国城市管理执法制服和标志。 由国徽、飘带、盾牌、牡丹花和橄榄枝组成,国徽象征国家,以飘带组成“人”字代表人民,体现了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盾牌象征依法行政,牡丹花和橄榄枝组成装饰图案,表示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五朵牡丹花表示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
行政执法局是什么样的单位?
行政执法局通常就是指城管,是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城市政府部门。
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2、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行政执法局是行政单位,有些地方还是政府组成部门。
随着我国社会事业的发展,法治的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牵涉的部门越来越多,尤其是在县市级城市管理当中更为突出,为更好的管理好行政执法工作,减少多头执法,各地将工商、城市管理、土地管理等行政执法权集中,成立了行政执法局。
你问的可能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的地方也叫综合执法局,就是"城管".
行政执法局行使下列职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行政执法局是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城市政府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专项活动和重大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城市管理违法执法案件。
行政执法局的工作职责有:
1、贯彻国家政策与方针: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实施:制定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撤除不符号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4、行使城市管理相关的处罚权: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权;
5、行使城市绿化管理相关的处罚权: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市政管理盯关的处罚权: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环境保护管理相在的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工商行政管理相关的处罚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权,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培训、指导和检查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各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考核和监督检查,负责统一调度、组织全市性城市管理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
10、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投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应诉和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
行政执法局属于行政单位。行政执法局是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城市政府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专项活动和重大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城市管理违法执法案件。城管有权对违规当事人进行教育或罚款,对违规物品在出具暂扣证明后进行暂扣,当事人可凭暂扣证明去前往接受教育或罚款后,保证以后不会再犯后可以领回被扣物品,理论上城管没有没收物品的权力。
行政执法局
执法局负责综合协调与区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绿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乱放、城市道路污染、无照商贩、无证饮食摊点等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和行政处罚;承办本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应诉工作等。
什么是“违建”?有何判断依据?
综合判断的,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概念
一般08年城乡规划法出台以前的房子不是违建,大部分农村房子没有产权证也不是违建。虽然违建一般都是因为缺乏证件而被划入违建范围的,但是没有证件的并不都是违建。实践中要考虑具体的复杂原因,来确定!
违法建设非常影响城市的整体规划和布局,甚至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到自身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而近几年的城市更新让更多为了谋取赔偿金额和利益的个人大肆违建,增加拆迁难度,影响城市发展。那什么是违建呢,我们主要通过以下四点来判断: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二、自建或自改房,包括: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包括在承包地、宅基地等),或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三、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建筑或构筑物。
违建这个词我相信很多咱们拆迁户都听过,甚至很多人还被征收方片面的认定为“违建”过,到底什么是违建呢?那我们就来具体分析一下什么是违建,违建的依据是什么?
一、什么是违建
违建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都属于违章建筑。
二、违建包括那几种情形呢?
1、没有申请或者申请未获得批准;
2、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3、虽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照批准的范围、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为永久性的建筑。
三、所有无证房屋都是违建吗?
其实不是所有的无证房屋都是违建的,您提到的建房子的时间的确是一个比较关键的点。
我们也都知道,在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之前,农村房屋在审批和修建都十分自由,打个招呼和村委说说便开始建房子,而现在越来越多的拆迁,拆迁方就不认了,没证就直接认定为违建,其实这是不合理的。
四、这几种的无证房屋是合法的。
1、符合当地建房政策的房屋
2、家里代代相传的祖宅
3、上个世纪50、60年代的农村
4、2008年之前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
这几种情况都是因为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房屋没有证件,不能直接认定为违建,如果拆迁方以违建为由不给补偿那么肯定是不合理不合法的,那我们就要懂得利用法律知识进行维权。
无证房屋就是违法建筑吗?显然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是绝对的。实际上无证房屋是否违法也要视现实情况而定,不是所有的无证房都是违建,以下几类无证房屋就属于合法建筑,在征地拆迁中应该给予合理补偿。
这几种无证房应当合理补偿
1、符合当地建房政策的房屋
在房屋进行建造时,房子符合当地建房政策和相关规定,当地可能统一没有发证,这样的房屋属于合法建筑。拆迁时,应当合理补偿。
2、家里代代相传的祖宅
祖上留下来的老房子,只要能够证明是属于自己家庭的产业。那么应当尊重历史事实,在拆迁时进行合理补偿。
3、上个世纪50、60年代的农村房屋
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的原因,上个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建的很多房屋都没有证,但是这些房屋也是合法的,应当补偿。
4、2008年之前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
根据我国200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需要获得相关的证件证明,所以在2008年以前在宅基地建造的没有取得相关证件的房屋也依然是合法的。
第一个时间节点,1982年公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
这是首次提出了宅基地的面积规定,提出村民建房用地,由省级政府根据山区、丘陵、平原等不同情况规定用地限额,县级政府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
在此之前,没有法规条例对宅基地面积有过统一规定。因此,1982年前建房占用的宅基地面积不管多大,只要之后没有扩大,都是合法的,并且要维持现状并按实际面积予以确权。
第二个时间节点,1987年1月实施《土地管理法》
根据该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这是首次把宅基地面积规定上升到法的高度。
对于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公布以后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实施期间,建设住房宅基地超面积的,经过地方政府依照国家政策处理后,可以维持现状并进行确权。
第三个时间节点,2008年1月颁布实施《城乡规划法》
该法第一次明确提出在自己宅基地上建造房屋,需要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翻建、重建、加建等行为的相关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此之前,《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只有宅基地申请审批的相关要求,而没有建设住房上报审批的明确要求。根据不溯及既往的原则,2008年以前在自己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是不是合法,不能简单的以是不是取得规划许可证、有没有办理房产证来判定。
冠领提示面临拆迁的朋友:不是所有的无证房都是违建,因为历史遗留或地方管理原因造成证件缺少或手续不齐全,其责任不应当简单归属于建房者,应该从实际情况出发,酌情考虑,进行合理补偿。如果征收方对这样的房屋一刀切的认定为违建,压低补偿或不予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不要因为征收方的片面之词就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疑城管无证执法被怼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疑城管无证执法被怼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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