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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小偷在家里偷窃,刺伤他犯法吗?
我认为这么做有点过于鲁莽冲动,小偷在没有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主人动刀刺伤实属故意或者过失伤害行为,这要吃官司的。也就是触犯法律的。另外值得注意⚠️是小偷跟惯盗犯罪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故不可混作一谈。
如何看待湖南邵阳某养老院内一九旬老汉将一81岁老太太砍死事件?
视频加载中...近日在湖南邵阳某养老院内,发生了一幕惨案,一名90多岁的老人将另一81岁老太太砍死,据死者家属介绍,被害老太头部被砍了7刀,其中最长的一处伤口达7厘米长。养老院方面称,两人没有什么太大矛盾,这就是因为琐事引发的。
结合案件的相关信息我来谈谈我的几点看法:
老人涉嫌故意杀人,但因为他的年龄,他很有可能逃过死刑
如果报道属实,老头用锄头向老太头部多次狂捶,并且将其残忍杀死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性质极其恶劣,也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是一项重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根据我国《刑法》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考虑到当事人已经年过九旬,年事已高,即使最终法院认定他故意杀人罪名成立,需要为此案件承担刑事责任,我想他大概率也不会受到死刑或者死缓之类的判决,顶多也就是在监狱里度过终生了。
案件是否有其他可能性。
我认为整个案件的情况还是有些离奇的,也有不确定的因素。涉嫌犯罪的老人已经超过九十岁,他在力量、体力甚至心智上均已经有明显的退化,然而他能却手持份量不轻的钝器残忍用敲击他人头部的方式杀害他人。这个犯罪行为本身难度可能不高,但是对于一个九十岁的老人来说,缺却并非易事。结合案发现场没有监控,而涉事老人因为超过七十五周岁又会受到轻判,不知道案件背后是否还有隐情 以及其他可能性。
养老院方面存在有明显责任。
养老院方面称嫌疑人和死者之间没有什么矛盾,让我觉得很奇怪。两个活了大半辈子的老人,平时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了,为什么要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搞到这样你死我活的地步?为什么犯罪地点连监控都没有,矛盾是究竟由何而起,犯罪起因又是什么,根本就是一头雾水。
最后,希望当地公安部门能对这起案件经常认真审查,查明真相,搞清事情的发生原因,解答群众眼中的疑点,不放过一个潜在的坏人。九旬老人究竟因为什么原因做出如此残忍的行为,令人好奇更让人深思。
2020年12月2日,湖南邵阳邵东两市一养老院内发生一起惨案,一名91岁的老人用锄头将另一名81岁的老太活活砍死,头部被砍七刀,最长的一处伤口7厘米,手段极其残忍。
到底是坏人变老了,还是人老了变坏了?
这么大年龄的两个人能有什么仇什么怨,导致其下如此狠手?据养老院方说,两个老人是在使用卫生间的时候发生口角,导致这样的悲剧发生,且现场没有监控,那么对于养老院的专业性是不是又要画上一个问号了?
试想,一个年龄那么大的人,手脚能有多快,在悲剧发生之前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在何处?并且说是两个老人发生了口角,发生口角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人发现动静吗?可想而知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平常对于老人们的照顾是什么样的,肯定不是无微不至的,这样的养老院应该关门大吉。
那么,91岁的老人最后肯定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虽然法律对于75周岁以上的老人有宽待,但自己迟暮之年做出这样的事,良心何以安,他还能怎么安享晚年,估计也不得善终。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90多岁老人还能挥刀砍人,犯下命案,也算奇闻了。
一大把年纪了,还有什么想不开,比年轻人还要冲动,非要弄个你死我活?
近日,在湖南邵阳某个养老院发生了这样一个惨剧,一名90多岁的老人,用锄头狠心地多次砍向另一位81岁老太太的头部,这是有多大仇,比别人“夺妻之恨”还要愤怒。
据死者家属介绍,因为现场没有监控,俩老人可能因为共用一个卫生间,起了矛盾。受害老太太头部被砍了6刀,最长的口子长达7厘米,这也太狠了。
养老院方面说了,两位老人并没有什么太大的矛盾,受害老太太刚来养老院才三个月,因为平常的琐事而引发的矛盾,目前警方也已经介入调查。
从本案的严重程度来看,这绝对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而且行凶者并不止只砍一刀,连续砍了六刀,头部又是致命位置,完全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直到对方死亡才停下了手。
根据我国的《刑法》中的故意杀人案的判处,一旦罪名成立,要处以10年以上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同样《刑法》也规定对75岁以上的老人,从轻减轻处罚。有了这一条,那么死刑对老人来说,估计不会适用,最多也就是无期徒刑,一直把牢底坐穿为止。
这样的一起悲剧,让我们对养老院也有了重新认识,这里并非一方净土,人并不会因为年纪变大而变得慈祥,凶手不分年龄,善恶不分老幼。
一个错误的行为,不光害人害己,还伤了两个家庭,谁都是受害者。
01: 对死者家属来说
他们受到的伤害最为严重,80多岁的老太太按道理,正是安享晚年的时候,来养老院才仅仅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就以这样的方式离世,太残酷了。
谁也没有想到,老人会以这样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早知道有这样,打死也不会来养老院了,说不定还能多活几年,颐养天年。
02:对于行凶的老人来说
自己犯了法,做错事,必须要承担责任,刑事犯罪肯定逃脱不了。自己杀了人,坐牢也无可厚非,自己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老人名下的所有财产都会拿来赔偿。
虽然祸不及子女,不用子女来偿还,但这样的结局,终究不是后辈们想看到的。
03: 对于养老院养老机构来说,祸从天降。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商场、宾馆、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使他人受到伤害,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养老院是服务型机构和合同的主体,有保障人身安全的义务,比方说在养老院里受了伤也要承担赔偿责任,何况出了这么大的事情。
所以说,老人犯了法,养老院同样要承担责任,作为一位91岁的老人行凶,肯定行动迟缓,当时的工作人员在哪里?难道大家都没有发觉有什么异常吗,两人动手之前没有过争吵?
写在最后
不管老人与老人之间有什么样的矛盾,这都不重要了,故意杀人的事实已经形成,非法夺取他人性命,就是违法犯罪,罪不可赦。
不管年龄多大,也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惩处,犯了法,谁都不可能逃脱。
天下无奇不有,奇案不断。近日在湖南邵阳某养老院91岁的老汉将81岁的老太砍死,两个同在养老院的高龄老头,竟然惹出命案,都八九十岁的人了,半身已入土,有什么深仇大恨?老人的子女为什么不管?养老院的人为何没有及时制止?我们且来看看这桩离奇的老人杀人案。
一、事情的经过
12月2日,在湖南邵阳,一个没有营业资质的养老院发生了一起杀人案件。因为81岁的老太太被一位91岁的老汉用锄头砍中头部当场死亡。事情发生后,养老院的老板说跟他没关系。
因此对这件事情他轻描淡写地带过,也没有告诉死者家属。受害老太太是在三个月前在亲戚的介绍下进入了这家养老院,平时她与杀人的老头,共用一个卫生间,可能因为这样而发生矛盾,产生了一点口角,据说当时被害人拿了杀人者的帽子。
事发时现场没有监控,仅有一个哑巴的老人在现场,养老院的工作人员没有一个在场。事发后,有人打120,是医生告诉死者家属,老人被砍身亡的。
死者家属来到医院看到极其恐怖的一幕,家属发现老人头上被砍了六刀,最长的一个伤口有七厘米。可见当时91岁老头是想置老太太于死地,才下如此重的手。
二、事故的责任怎么定?
发生这样的事情,让我十分震惊,因为两人都是高龄老人,所以更加引发网友的关注。从事件的发生来看,两位老人均没有深仇大怨,有的只是生活的琐碎小事,可是积怨久了,就酿成了惨祸,整个过程主要责任自然是杀人的老头。
91岁的老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现在老人已经被派出所带走。那么对于高龄老人,我国法律是如何定罪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凡年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年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手段特别残忍的除外。
这个案件中,老人已经91岁高龄,所以老人不会被判死刑,那么会被定罪为故意杀人罪,由于年事过高,担心其身体问题,往往会监外执行或者取保候审。
所以,不要以为老人年事高就没有杀人的能力,有人说不是好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这个老人相信平时脾气比较暴躁,性格可能有些固执,他才会如此盛怒,下了重手。
三、养老院是否该承担责任?
在这件案件中,养老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养老院的老板却说这事跟他没关系,这显然是在推卸责任。养老院负责人错在以下几点:
1、养老院没有经营许可证,属于无证经营。
2、老人在养老院居住,双方必定签订了合同,合同中会涉及到要负责老人的起居和人身安全问题,但院方显然没有尽到这份责任,属于违约行为。
3、养老院负责人处理事件不够及时,事件发生后,他们不仅没有第一时间报警,也没有通知家属,还想瞒天过海,蒙混过关,这是一种典型的推卸责任的行为。
由此可见,养老院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其无证经营需要被依法取缔,并没收违法所得。
四、老年人养老问题怎么解决?
现在我国已逐步步入老龄化社会,老人的养老问题不仅是每个家庭的重头戏,也是国家的重要民生问题。
在以往,养儿就为了防老,可是到了现代,孩子长大了,工作忙碌,无暇照顾家中的老人,要么就雇佣保姆照顾,要么把老人送到养老院,子女实在没有时间可以照顾老人。
那么该怎么办呢?这两种养老方式,我觉得无可厚非,只是在为老人选择保姆或者养老院时,一定要多方考察,要通过有资质的机构找到保姆,或找证件齐全的养老院。
把老人送入养老院后,子女也不能撒手不管,要多问问老人,起居生活有什么不便,或者与老人相处有哪些矛盾,平时还要多到养老院看看老人。
结语:发生这样的案件,虽属于个例,也给所有为人子女的敲响一个警钟,老人生养了我们,作为子女,再苦再累也要多回家看看,尽一份赡养老人的责任。
我们怎么看不重要,关键在如何总结教训,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从所知的报道来看,这次出事的某养老院是私营且没有资质,那为何能让它堂而皇之的公开经营且有关部门视而不见?建议对这些条件简陋、不具备资格的养老机构进行统一清理、关停并转。
该事件被报道后,引起种种猜测,甚至有些离谱的推测。我倒不以为然。人老了本身就像老小孩,那些在家养老的老两口还有的因琐事大打出手的呢,何况两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我父亲在世时又找的那个老太太,父亲去世后我们出资把她送到了养老院,也是经常和同屋的人闹矛盾。这不上次我妹妹去看她时,和我妹妹讲,一屋住的那人东西丢了,怀疑她偷去了。我家老太太一气之下,楼上楼下骂了半天。(笑)
对这些老小孩们的管理确实需要专业的、心细的护理人员来做。不能只抓一日三餐、防病治病。像这个事件中的九旬老汉和八旬老太起初闹了口角,如果及时劝解、隔开,不给其矛盾激化的机会,还能发生惨剧吗?
所以建议这些养老机构不但要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健康营养师等,还要对护工进到护理技术和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平时工作中发现老人之间有纠纷苗头时要及时上报并分头做工作,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之中,让老人们健康欢乐的在一起交流沟通,共渡晚年。
小强会爬到床上咬人吗?
晚上人睡着后,蟑螂没有食物时,而恰好床上有蟑螂很喜欢的食物时,那蟑螂可能会来爬上床,此时接近人可能会有咬毛发、咬皮肤的情况,但是一般蟑螂咬人很少会发生,除非蟑螂是接触了一些化学药剂,导致蟑螂变现,进而出现疯狂咬人的行为。
小强会爬到床上咬人
蟑螂不属于趋光性的昆虫,其生活习性更喜欢阴暗潮湿的环境!一般情况下蟑螂白天也是会有活动的,但是肯定没有夜晚的活动频繁!如果发现蟑螂晚上会爬到床上咬人,那一方面证明室内的卫生打扫做的不到位滋生了很多蟑螂!
1、蟑螂不会爬到床上咬人。
2、蟑螂喜欢选择温暖、潮湿、食物丰富和多缝隙的场所栖居,晚上睡觉呼出的热气又温暖又潮湿,因此喜欢在深夜爬到床上,蟑螂不会咬人。如果房间很干净,没有食物或食物残渣,蟑螂可能到房间去找地方休息,衣柜和床底这些隐蔽的地方,蟑螂都喜欢去
生活中你遇到过最狠的女人,是什么样子?
生活中你遇到过最狠的女人,是什么样的?
八十年代我去乡镇下乡时,遇到过一位女士特别的狠。她当时在派出所报案时还是赤身裸体,浑身是血。警察先给她找了一身衣服让她穿上,然后再让她说怎么回事。
原来她中午在地里掰玉米棒子时,突然有个男子从她身后搂住她,闪闪发光的杀猪刀,搁在了她的膀子。当时吓得她不知所措,浑身发抖。男子压低声音对她说:“不要出声!一切听我的按排,不听话就宰了你!”,她为了活命,只好任凭他的摆布……。
他首先叫她脱光衣服仰面卧倒在地,这时歹徒也赶紧脱衣服,当歹徒脱秋衣时,歹徒怕女子将来认出他,因此歹徒将秋衣撩起盖上头,这个时候歹徒就把刀插在地上,双手光顾往头上盖秋衣遮脸。她鼓足勇气趁机从地上拔出杀猪刀,照着歹徒前胸就是一刀,顿时歹徒血流如注,一头栽倒在地。她下手可真够狠的,吓得她不顾穿衣服就往派出所跑……。
这才出现她刚才赤身裸体的一幕。警方了解情况后,赶紧出车出警带上她到了案发现场。当看到歹徒还有呼吸时,用车迅速把他送到医院抢救,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为了弘扬正气,县妇联开大会表彰了她临危不惧、自强不息、勇于向坏人做斗争的英雄事迹。
我遇到过最狠的女人就是生下孩子刚满月就离家出走了。在这个男女比例失衡的年代,小明由于家庭贫困的原因,导致30岁了还是光杆司令,后来经媒人介绍,遇到了一个离过两次婚的女人,由于考虑到自身条件差,小明就答应了这桩婚事,可能是在娘家住久了的原因,刚定下没多久,女方就催着结婚。
于是男方就按照女方的要求,送彩礼,办酒席,接女方过门。刚开始一切顺利,谁知过了一段时间,女人开始无中生有找事情,因为我与小明是邻居,在我的印象里,他们结婚了一年多,可以说是吵了一年多,看来闪婚真的不靠谱。
就在来年春天,这个女人为小明生下了一个儿子,她不让小孩吃奶,只好买奶粉喂小孩。满月后那女人回了娘家,后来小明去求她回来,那女人说拿来2万块钱才回去。小明一时也拿不出那么多钱,最终拖了两年后办了离婚手续。你说这样的女人狠吗?后来经过多方传言,这个女人就是以此来骗钱的,前几家也是生完孩子就跑走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妻子睡觉被丈夫刺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妻子睡觉被丈夫刺伤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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