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捅死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的老师会被判死刑吗?
正常情况下,无论是谁,在中国境内杀人的,都会被法院定为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复旦大学这个老师,可以说是情节严重,光天化日,持刀杀人,并且身上有多处伤口,来不及抢救,当场毙命。正常情况下,肯定是死刑了。
不过还有一种例外情况,如果这个杀人的老师被鉴定有精神疾病,或者在行凶的过程中,精神不正常,有可能不会被判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可见,精神病人,虽然不会被判死刑,但是,也要负法律责任的。
先说结论,有很大可能性判处死刑!
具体来说,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姜某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目前,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姜某某承认和被害人王某是因为工作方面产生冲突,因怀恨在心而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比其他罪名而言,故意杀人罪量刑情节由重向轻逐步递减,如果经过相关的司法部门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姜某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其首先是要被判刑。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将因为冲动而承担法律责任。
先看警情通报
2021年6月7日14时52分,杨浦区邯郸路某大学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 民警迅速到场将犯罪嫌疑人姜某(男,39岁,该校教师)控制,经120现场确认,被害人王某(男,49岁,系姜某同事)已死亡。 经初步审讯,姜某自述因工作关系对被害人怀恨在心,故对其实施侵害。现姜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再来说结论
我说不会可能有悖于“杀人偿命”的传统观念,但事实确实如此。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由于主观目的是为了杀死对方,所以其主观恶性是极大的。我国执行死刑率最高的罪行就是故意杀人罪和制毒贩毒相关犯罪。
如果仅从这一点来说,那么结果就是一定会判死刑,至少是死缓。
但是案件还可能存在其他量刑从轻的环节,比如激情杀人,自首,坦白从宽,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等等。
考虑以上情节,最终可能只会判决无期,甚至十五年刑期左右。
可以说只有少数罪行极其严重(四川刘涌案)、主观恶性极深(药家鑫案)、社会危害性极大(百香果女童案)的犯罪分子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严格的死刑复核程序
当前我国法律,包括世界范围内各国,基本上都对死刑非常慎重。
不仅在实体上对死刑案件标准要求极高,程序上也设置了严格复核程序。
所有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除了最高院判决的以外,都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由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所以我们有的时候会看到,有的判决了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要过好久才被真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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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
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老师姜某杀死该院党委书记王某某。属于姜某在患有精神疾病情况下的仇恨杀人。
姜某与2015年应聘到该院任教6年,被学生投诉他性格偏执脾气暴烈至极,根本就不适合当老师。经过医院鉴定,姜某患有较为严重的精神疾病,被诊断为抑郁症。
所以,姜某在2019年被学院要求停止授课。2021年,姜某聘用期满,学院宣布不再续聘。
姜某在“非升即走”的压力下,产生仇恨心理,才疯狂的用尖刀抹喉方式杀死了该院党委书记王某某。
对精神病人杀人,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如下。
O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O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O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抑郁症属于精神疾病,但一般情况被认为并不会影响当事人的认知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所以姜某在抑郁症期间杀人,要以故意杀人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笔者认为姜某不会被判处极刑。
是否减轻处罚?这关键要取决于对姜某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和严重程度的医学鉴定,取决于当事法院如何采信。
姜某在患精神疾病期间,学院领导层是否给予了必要的人文关怀?是否简单粗暴的以“非生即走”方式要将其扫地出门?这也是法院需要调查取证的。
若法院调查学院对精神病患者姜某(属于残疾人类型)的管理和处置存在一定过失,这也将有助于姜某被减轻处罚。
男教师刺死同校女领导,而后自杀未遂,如果私聊,还会被判刑吗?
肯定地说会判刑,而且是死刑!
不论什么恩怨剥夺它人生的权力都会判刑!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杀了女领导后畏罪自杀未遂你以为是以死"谢罪"写份检讨书就拉倒啦?杀人恶魔手段残忍不除难平民愤!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正审判!并处罚金!
四川威远县教师刺死副校长,网上一边倒地同情凶手,原因是什么?
最讨厌学校的所谓领导了,他们是不上课的,没事就上微信工作群里发号施令,真拿鸡毛当令箭,对一线上课负担很重的教师们指手画脚,说这个不是那个怎样。其实他们的所谓“领导”是没有级别的“工头”罢了,财政上没有级别工资,只能从普通老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口里夺食。最可恶的是在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绩效工资计发的时候与一线教师争名夺利,可耻之极。
这是人间悲剧。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呢?小编作为中小学教师之一,担任过学校的领导成员,在教育管理工作中长期与教师相处,对教师的心理特点有着比较切实了解。四川省威远县发生的这件教师刀捅校长致死的事件,其原因分析如下:
一,教师长期受到不公平的对待。这类情况在一些中小学校时有在,一部分教师因为性格上的原因不能与学校的领导及教师融洽相处,不善于迎合领导而招致白眼,被歧视。在工作分配不能如愿以偿地做自己喜欢的事,不能发挥自己的专长。一旦工作有点失误就被点名批评,任意夸大错误或缺点,或无端受到指责,蒙受不白之冤,长期受到歧视,使教师心理长期受到压抑,从而心生怨恨。
二、学校领导工作作风存在不公平。一部分学校领导戴着有色眼镜行使权力,对善于拍马屁,阿谀逢迎,会看眼色的教师格外关照,在工作岗位分配,评优评先的名额都首先照顾这一部分教师,而对于埋头苦干,成绩显著又不善于阿谀奉迎的教师视而不见,或故意冷落。不仅如此,还在会上或公开场合对这些教师冷言冷语,极尽嘲讽之能,打击了教师的积极性,伤害了教师的自尊心,久而久之埋下了祸根。
这可能就是悲剧发生的原因。
前几年老师和学生的矛盾评论也是这样的一边倒。只要老师和学生和家长发生矛盾,马上舆论就攻击老师,老师们不敢说话了,都佛系了,近几年杀父杀母的败家子越来越多,人们终于有所悔悟!现在老师和校长这个矛盾的舆论跟当初何其相似!!现在的佛系校长其实很多很多了,出不出成绩,只要稳定就好,讲不讲原则只要和气就好。得罪老师,一封举报信,指不定把你举报成怎么样的青面獠牙、欺男霸女、为富不仁、身家巨万,调查结果如何不论,先让你舆论沸腾。反正不用负责任!做一个好校长在于引领,用人格的魅力感染每一名老师,跟毛泽东年代的口号不同啊,那时候讲究有人群的地方就有斗争,有斗争就有牺牲。我这个当老师的不得领导重用,我也不需要重用,也看不惯领导拿工作原则,工作纪律当礼物,取得威信,看到这么多评论说几句刺耳话!我的这个回答和大路的骂校长的都不一样,发出去招骂。想半天那我也要发出去。我不能理解上来就骂一个死去的人的评论,事实不是很清楚,上来就武断的下一个决断的决断,感觉你就是神,身离事件发生地都不知道多远,就跟你完全亲身经历一样的下论断,你不觉得不科学吗?官方自有公论,这个事情我觉着不应大肆讨论。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教师这个职业名义上无行业可比可攀,可以说得至高无上,天花乱坠。实际上从事这个职业的人基本上皆是一般平民,只为混碗饭吃,连养家糊口都谈不上。我当了41年老师,其中当民办老师28年,不是儿女们打工有点出息在城里安了家,凭我当老师41年挣的钱,恐怕连城里的厕所也买不起,更别说买房子了!不是我危言耸听,像我这样经历的老师感同身受同样的结果,的确是这样的。老师对自己那一点点收入看得紧很正常,尤其是工作业绩考核的结局,因为这关系到职称评定。职称对一个老师来说就是生活也可以说生命的全部。
这个老师能走到刺杀副校长这一步,心中的愤怒不知道憋了好久了?在警方没有公布案情之前,网上舆论一边倒,非但不同情受害者反而同情凶手,究其原因,大概与我当老师时经历的那些事相关联。俗话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但下一句是这样说的啊:只是未到伤心处。我作为同行,深知个中滋味,这个杀人的老师究竟经历了怎样的内心折磨才做出了这样恶魔般疯狂的残忍的举动?相信法律一定会给出公正的裁决。
命案回顾:10月11日,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黄荆沟镇一小学突发命案。一名56岁姓陶的副校长被一名该校姓曾的44岁教师刺伤身亡。据悉,嫌疑人今年44岁一直未婚,事发前一天,他和另一位男老师不知为何发生争吵,受害人作为副校长出面调解。10月11日,副校长请嫌疑人到办公室谈话,结果没想到嫌疑人一言不合,直接持刀残忍将其刺伤。
一、暴力永远不应该被支持。无论是学生之间的“霸凌”、家暴、师生之间的暴力、老师之间的暴力,还是社会上的暴力,都危害到个人、家庭和社会,无视法律、破坏和谐必严惩。
二、真相大白前,或者真相永不能大白时,请不要对死者妄加猜测贬责,这是对死者的不恭敬,是对死者家人的二次伤害。做人有五德,要有口德。目前,警方通报没有将案件过程描述清楚,确实容易引人胡乱猜测,希望请警方早日查明事情原委,还人公道。
三、评论中出现的问题和本事件相比,更应引起思考和关注。
1、校干如何处理好与教师的关系?校干的管理是为教师服务的。
2、校干应和老师一样上课,体现学校管理公平、教育公平。
3、两类校干几乎每个学校都存在。一类是工作认真负责,一步一步提拔起来的。另一类是靠关系、挖门子快速提拔起来的。古来官场都是如此,教育也不例外。
4、有暴力倾向、或有心理问题、大婚未婚的教师,校长应提前关注,落实以人为本。
5、副校长是学校领导班子主要成员,56岁了还认真负责,值得点赞。
6、师资缺乏、老龄化是全国性问题,应引起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领导要沉下身子到学校、了解实情、解决问题。
7、清理害群之马、净化教师队伍,重塑教育形象刻不容缓。比如违背师德有偿家教的、触碰红线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违规收取家长红包的;侵犯女生身体的……
未尽问题,欢迎您留言补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教师刺死8岁学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教师刺死8岁学生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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