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交车起火6人死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公交车起火6人死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天津营口道一老人持刀行凶,造成路人一死一伤?
“ 想想都后背发凉,一个路都走不稳的老人,还是光天化日的闹市街道,谁能想到仅仅路过就被砍丧命?”
这是一位网友的“胆战心惊”,他的话也道出了部分人的恐慌和紧张。再次聚焦这个突发事件,在故事的梳理中寻找治疗紧张的“良方”。
8月12日11时20分许,天津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67岁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当街持刀行凶,造成路人俩女子1死1轻微划伤,警方当场将犯罪嫌疑人控制。
当地警方在电话中称,“后期我们将会就相关情况做统一发声。几段视频内容显示,女子随后倒在血泊中,老人被警方控制。
老人身穿浅蓝色竖条纹衬衫,秃头,在被警方控制时表情淡定。令人感到无法想象的是,涉案男子被控制后,其面部表情平静,无明显逃跑或反抗迹象,他嘴里还念叨着“有重大案情想报告”。
至于杀人的凶器——刀,在菜篮子里放着。犯罪嫌疑人从贵州路方向过来,在贵州路快到体育馆那儿捅了一个,然后他跑到了营口道这儿捅了一个女的(该女子不幸身亡)。
一位目击者表示,这个老人“走路时颤颤巍巍”,事发前在道路周边来回徘徊,寻找攻击的目标,“可能因为看起来没什异常,路过行人并没有留意。”
据悉,男子将一名女子砍倒在地后并没有离开,而是继续徘徊。他又想对一个穿白色衣服的行人下手,他从包里拿出刀,但那名路人及时闪躲开了。不幸身亡那个女子是一边骑车一边被捅的。车倒下之后她根本没有还手能力。被捅伤的那个女子是走着路被捅的所以从他手底下挣脱了。
不得不承认,老人虽岁数有点大,但是手段确实狠辣。他在捅在第二个女子的时候直接手臂抬起直接往脖子伸!说实在的。割颈比往身上捅更狠毒,一般说来,一旦被割颈,人很快就不行了,留给送医的时间很短!
既然警方通报中说是路人受到伤害。这说明他们和受害者认识的可能性很小或者说根本就不认识。这个案子很容易让大伙想起去年的南昌红谷滩案子。那个案子中的女受害人也是走在大街上莫名其妙就被陌生男子杀害了。
对于这位杀人的老者,有几种声音。
“附近人说那个男的好像还真是神经病!”
“没觉得像精神病,看他被捕后和警察的对话视频,聊别的一套一套的,但一提到跟他行凶有关的内容就立刻回避,明显是为了满足自己某些不合理诉求而装疯。”
“他有很明显的心理问题,杀人报复社会。”
其实,这些中的某些信息很可能就是坊间传言,可信度很低。我们最好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毕竟,先前对两位受害人身份的说法已经被辟谣:刚开始网上有许多声音说这两位是天津一中的高三学生,后来校方出面辟谣。
对于重大案情,公众表示最大关注当然是好事,但我们最好也要保持头脑冷静。网络上的传言有可能让我们远离真相。不过对于“精神病”的说法,我们不妨等待警方的调查。
退一步说,个人认为就算精神病也该承担法律责任,首先的问题是患病时为什么可以独自携带凶器出门?天津市和平区是六区里最市中心、最安全的地方了,发生这样的事情让很多单身女性有种“没资格”出门的感觉。
如果这样都以精神病为由脱罪,那后续还可能会出现效仿者,逝者已逝,但家属还需要慰藉,如果行凶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治,无疑是对受害者家属再一次的打击。精神病这个理由不应该成为坏人的保护伞。大天津本来是一个很安逸的城市,治安一直也不错,这次出了这种事儿,应该好好惩治,以儆效尤。
说实在的,社会的法治建设尚在完善中,要是有人通过不正当渠道拿到精神病人鉴定的话,这无疑会让更多的人无法接受这个现实。若有必要,小编认为要制定相应的连带责任。毕竟,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有点失职,对其应当追究。
这个案子给人的震撼力很大。因为双方是陌生人,并且凶手是为步履蹒跚的老人。一般来说,大众不会对这的人有警惕,至于预防更是无从谈起。要是骑自行车的那位美女稍微有点警觉的话,她也不可能丧身于老者的刀下。
这个案件不仅仅是对美女的伤害,更严重的是它对大众的判断和预防水平的伤害。这件事发生之后,相当一部分人会不知道该如何出现在公共场所。
固然这是突发事件,固然这种几率很小。但我们不应忘记这一点:轮到别人,你的几率是0,但摊到你自己,你就是百分之百。所以,希望我们的专家和有关部门注意到这点大众的心理效应,并及时开出治疗良方。
一个走路都不利索的67岁老混蛋,竟然能够在大街上当街伤害2个年轻人(尽管是2个女子),一死一伤!而且通过看相关的视频信息,当它伤第一个人的时候就已经有人看到了,但就是这么一个弱不禁风的老混蛋,在已经被发现行凶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再伤了另一个人(依然是一个年轻人)。这就令人感到困惑了。
在看这个视频的时候,我就在想一个问题,这个老头走路都颤巍巍的,竟然能连着伤害2个年轻的女人?看老头那样子,一脚绝对能把他踹倒!就是当发生肢体接触的时候,撞也可以撞倒他吧?可是,这个老混蛋还就是得逞了!悲不悲?
如果说,行凶者是一个壮汉或是一个年轻人,真的没有什么可说。毕竟凶手有凶器在手,路人也好,被害者也好,都难以与其搏斗。
可是!可是!行凶者是一个年近70岁的走路颤巍巍的老人啊!这样子也能从容不迫地连伤2人!能不叫人难以置信!?
不敢相信,不可想象。但我还是要想象一下:假如其第一次行凶时,被害者在突如其来遇到伤害的情况下,能够奋力反抗在先,恐惧之心在后,恐怕凶手就不能得逞。假如这个时候路人上去帮一把(那么大年龄了,屁股后面踹他一脚,追不上你吧?),结果肯定也会不一样。然而,两样一样也没有出现。
谁会料到一个走路颤颤巍巍的老人,竟然会对当街持刀杀人呢?在天津这样一个治安良好,社会安稳的地方,简直是令人难以想象的,不免让人脊背发凉啊。
冤有头债有主,谁惹得他,是不是应该去找谁寻仇呢,而不应该欺凌缩小,残杀无辜啊,这种莫名其妙的变态心理及杀人动机,真是让人无法理解啊。
今后家长估计不敢让孩子独自出门了,走在路上可能都会让人没有安全感啊。
作为一个天津人实在是没有想到天津会发生这种丧心病狂的事儿,事发地点也是经常路过的地方,同时对无辜的人逝者表示哀悼,最让人心塞的就是无辜逝者,没仇没怨只是碰巧路过,同时也是义愤填膺,这人都怎么了?毁灭他人的生命就能达到诉求吗?同时希望法律不要以年岁,精神等口实轻易放过作恶者,一定要枪毙,要严惩不贷。
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两个年轻的女子在天津市最繁华的街道上行走,没成想却突然遭遇不测,一死一伤,而更让我们意外的是伤害她们的竟然是一个连走路都有些不利索的67岁老混蛋。
这个老混蛋怎么就能伤得了两个年轻的女子呢?原来,老混蛋把自己做了伪装,拎着个篮子,把凶器——一把刀放在篮子里。在贵州路快到体育馆的时候,他遇到第一个年轻女子的时候,他突然拿起刀对着女子劈了出去。女子因为在行走,及时地进行了规避,但还是造成了轻伤。这时,周围有人走过,却并没有人上前。
而当老混蛋转到营口道的时候,他再次行凶。这次,他把刀劈向一位骑电瓶车的年轻女子颈部。女子被刺伤后从车上摔下,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而这时,周围来来往往的有几十人,可是就是没有一个人上前。
这个老混蛋又想伤害一位白衣女子,路人及时地闪开了。老混蛋直到被赶到的警察控制住,才没有让悲剧继续。
一个67岁连风都能吹到的老混蛋为什么要连续在街道上行凶,伤害两个素不相识的年轻女子呢。老混蛋嘴里一直在嘴里念叨要汇报“重大案情”,而所谓的重大案情,就是他因为琐事和他人产生矛盾,导致心理失衡。这能算什么重大案情呢,简直荒唐。
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有绝对的公平,总有着这样那样的不公。面对这样情形的时候,我们要学会面对不公,学会怎样去处理不公,为自己赢得公平的机会。即便是心有不平,我们也要学会纾解自己内心的压力,让自己积极勇敢的面对生活。这样,我们每天看到的太阳才是新的。
而如果我们总是被不公的阴影笼罩着不得解脱,就会滋生阴暗和仇恨的心态,致使心理扭曲变形,进而仇视社会,报复社会,这是要不得的畸形人格、变态心理。你委屈了,就要杀人;他委屈了,也要杀人;如此的睚眦必报,变本加厉,那么这个社会还有什么和谐,还有什么公平呢?恶就是恶,还有什么善可言呢?
现在,老混蛋造下了这样的大案,等待他的必是法律的严惩。但是这个案件留给我们的可以思考的东西是很多的。
首先,面对突发事件,我们应该如何保护我们自己。我想当这个案件初次被爆出来的时候,许多人都会感到惊讶,一个连走路都不稳的老混蛋怎么就造成了两个年轻女子一死一伤的惨剧呢?因为是在公共场合,双方是陌生人,凶手是风烛残年的老人,凶手把刀子放在了篮子里,让受害者猝不及防。这就对我们的自我保护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我们应该怎样预判和预防这类伤害的发生呢?
“ 想想都后背发凉,一个路都走不稳的老人,还是光天化日的闹市街道,谁能想到仅仅路过就被砍丧命?”或许有人说,我不需要防范,但是你要知道,刀子砍向他人的时候,你的几率是0;但是当刀子砍向你的时候,可就是100%了。
其次,面对行凶者,我们每个人都不应该置身事外,要有见义勇为的行动。一个连走路都颤巍巍的老混蛋,竟然能在大庭广众之下从容不迫地连伤两人。
而他在行凶的时候,走位都有许多人,但是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这不让人感到有些不可思议吗?哪怕是有一个人对着他屁股来一脚,我想他都不敢在行凶了吧,可是什么都没有,就连第一次被伤害的女子都没有什么反抗,更遑论其他。这不让人感到悲哀吗?
第三,柔性执法也应该分一下对象,就这个手持利刃,致人一死一伤的老混蛋,你还一口一句“老爷子”“您”,不让人感到刺耳吗?对于这样的穷凶极恶之徒,还有什么必要这样彬彬有礼呢?上前,就是放倒,一顿胖揍,让他知道什么是痛入心扉的感觉。
总而言之,对于这种蓄意报复社会的人,必须要严厉的打击惩处。要是让他们还留在社会上,那是让人多可怕的一件事。而我们自己也应该有自我保护和见义勇为的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维护社会的和平和安宁。
菏泽6路公交车恢复通行了吗?
恢复通行了
成阳路施工完毕,恢复通车,符合公交通行条件,5月6日起,6路、48路恢复原线路运营。
因解放街施工,影响4路正常运营,封闭施工期间,4路实行绕行计划,临时绕行西安路、成阳路。
暂停使用站点:牡丹区电视台、牡丹区工商局、南城办事处、牡丹区中医院。
漯河今日为何会新增一例?不是已经20多天没有新增了吗?
最近几天身为河南人的我们可能在想那位漯河新增本地确诊病例是怎么回事?河南省卫健委3月29日消息,3月28日河南省新增新冠肺炎本地确诊病例1例,患者为漯河市王某某。王某某系漯河市图书馆保洁人员,3月21日王某某到老家平顶山市郏县在同学张某某(郏县人民医院医生)驾车陪同下到乡下扫墓,并一同进餐3次,而张某某系无症状感染者。目前,王某某多名同事及其他密切接触者已被隔离。张某的同事刘某曾有武汉出行史,核酸检测为单阳性无症状,医学调查组已对感染原因开展调查。
大家可能会在想,本地确诊?这么长时间了没有新增病例了咋会突然出现新增?这让河南又“榜上有名”,但是我们想想谁都不愿意跟这个“病”挂钩,更何况是无症状病例,在这么长时间没有新增本土确诊病例的情况下漯河政府能顶着压力上报这一情况已经值得大家点赞了!我不是漯河人,是焦作人,但是真的,能报出来没有隐瞒大众这一点值得点赞!
虽然国内疫情没那么严重了,可还是希望大家能自觉保护自己,做好防护,愿国泰民安!
看通报表述,漯河的病例是平顶山郏县人传染的。郏县人是无症状感染者,按规定不应算确诊病例。这也间接的回答了前几天传言郏县有三位医生感染新冠肺炎而没有公开的原因。但是,漯河的这起病例,郏县是源头,现在郏县情况怎么样,大家都很关心,是不是也通报一下,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猜疑。
今日河南省卫健委通报,郏县三名医生在3月25日已被确认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正在隔离,其密切接触者50多人也已被隔离。三人中一人有武汉过往史,曾被隔离14天。
南宁市公交集团要求司机实行六天一休工作制这样合法吗?
六天一休,早上七点干到晚上20点,有个别司机更晚,上六天休一天,有的一个月都不休,为了钱黄牛命,开车打不打瞌睡司机自己懂,领导也喜欢这种超额完成任务的司机,违反劳动法?学过但忘了。
看来你不想工作,只想有工做,我不知道公交现在有没有改制,以前是两早班,两晚班,休息一天,工作时间虽然有点长,但是不是你说这样,当然单班车是上6休一,单班车都是上高峰期,收入高,不是勤快的人还和领导混得不错你还没机会开单班车,话说现在除了公务员国企,那些不是上六休一吗
首先我要说南宁公交集团根本就没有这个要求,这个是你自己说的,在公交集团想6天一休,不是你想就可以的,这种都是勤劳肯干服务优秀的人,要去和领导申请的,正常情况车队都是要求4天一休,2早2晚一休,有的休息情况也是看线路劳动情况调节休息时间的,有的是3天一休,两天一休的都有,每月强制休息两天,防止疲劳驾驶,
大同公交6路车改道了吗?
4月1日起,大同公交6路、31路临时绕行
6路上行(去程):沿原线路行驶至“华亿摩尔城”后右转至大庆路→时庄→南环西路→西环路→同泉路归原线行驶。下行线路与上行保持一致。 取消站点:平旺村西口、老平旺村、平旺村东口、电力技校、一电厂、平旺站、大热公司、大同师范、金泽苑、十里店村西、绿洲西城、大同五中、云泉里西环路口 31路上行(去程):沿原线路行驶至“华亿摩尔城”后右转至大庆路→时庄→南环西路→西环路→迎宾街归原线行驶。下行线路与上行保持一致。 取消站点:平旺村西口、老平旺村、平旺村东口、电力技校、一电厂、平旺站、大热公司、大同师范、金泽苑、十里店村西、绿洲西城、大同五中、恒圆魏都小区、西环路北都街口、惠民里 以上线路在绕行路段途经站点设临时停靠站,待道路具备通行条件后,将及时恢复原线行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交车起火6人死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交车起火6人死亡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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