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95%加班是形式主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95%加班是形式主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内卷加班有什么意义?
也是分角度的。站在领导的角度,有意义。在他无法确定下属具体的工作效率时,加班显然是看起来最划算的。这就和绩效目标是否合理,是否能激发员工的主动性有关。当然,这种内卷式的加班,通常是“自愿”的,员工一般不会申请加班费。
相反,站在员工的角度是无意义的,因为这种内卷,会造成一种假忙碌的现象,同事们会选择在上班时间摸鱼,来达到下班时还很忙碌,然后继续加班的假象。
为什么有些领导在明明知道下属在公司加班只是走个形式的情况下还是提倡加班?
那只能说明这名领导的管理能力值得怀疑。
首先,从员工的需求而言,工作和生活构成了人生。
整天无谓的加班,使员工不能陪伴家人,不能为家庭承担更多的责任,长此以往,会影响家庭关系,甚至会导致离婚,反过来一定会影响工作。
其次,从公司的运营而言,必须树立成本观念。
员工加班,势必会消耗水、电及其它资源,如果不能创造价值,就会为企业造成负担。
第三,从法律角度讲,员工加班是要付加班费的。
这无疑又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如果不付,则违犯了《劳动合同法》,会面临法律风险。
因此,一个聪明的管理者应该主张提高工作效率,在有限的时间里创造更多的价值,而不是以占有员工的业余时间为荣。
(文中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刚刚换了工作,深有体会
坐标北京,性质电商,确实比传统企业忙,一天在岗10小时,每天每人都在不停地运转,什么事都是急急急
但一般到七点半(正常下班点)后,就没什么急事了,不急的事干到天亮也干不完,
但部门领导三天两头含沙射影,洗脑下属,年轻多付出,今日事,今日毕,多学习,多干会
第一,有些时候加班确实有紧急事情要处理,但不多
第二,公司对部门有考核,部门整体/平均工时如何,太低了部门领导没面子
第三,员工演给部门领导,部门领导演给大领导,一级骗一级,虚假勤奋
加班是一种工作态度,,抛开临时性加急工作,如果天天加班说明公司管理是有问题的,要么是任务设定不合理,要么是人员配置不合理,要么员工整体素质能力不匹配等等,这是对公司有很大影响的。
我觉得不能只看表面,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就必须正视存在的管理问题。长期加班可能公司省了,但从长远看严重打击了员工的积极性,很多公司没有加班费,也是违反劳动法的。这样的员工队伍是不稳定的,势必给企业经营带来很大风险,包括员工流失率,工作失误等等。
我作为领导一般不会要求加班,但日常工作安排个计划要做好,以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而不是假装加班损人不利己。通过人员优化培训和合理的计划工作安排及监督来保证工作目标,这样既完成了工作也让员工的利益得到保障,对企业和员工都是好事情。
谢谢邀请。
其实在职场中,一个人的职业生涯能够走得顺利,很大一部分取决于一个人的性格和社交能力。但是归根结底,一定要有工作成绩或者说是具有把这份工作做好的决心。
公司加班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现象,现在大部分公司都恨提倡加班。很多时候,并不是工作量真的是超负荷,是因为现在人大部分有拖延症,没有自我管理能力,工作中一拖再拖,工作效率低下。所以很多加班的人加班并不是说额外做什么工作,而是补充自己做得不足的地方,也有一部分是对自己的工作有高要求。
领导之所以会青睐这种员工,是因为大家其实都知道,在职场中大部分人的工作状态都差不多,那些愿意留下的人还是愿意为工作付出,或者是对工作有高标准要求的人。从另外一方面说,有一部分领导也喜欢看到员工为了在自己面前表现而故意为之,满足自己作为领导的虚荣心。
在职场中,最吃香的员工在我们印象里是那种没事就跑领导办公室,邀功或者展示自己的人,但是归根结底是我们在工作中要有成绩,否则再多的拍马屁都是徒劳的。
在这里有四句箴言给大家:
第一,工作结果是根本;
第二,职场沟通会加分;
第三,表功领导是关键;
第四,自我成长是灵丹。
在职场中,你会发现我们最终靠的是自己,不要指望别人,自己能力强了,领导自然会看到,同事也会对你心服口服。在职场中不要把事务看得太重,也不要把人情看得太重。接受职场中的不公平,你会过得更好。
你在职场中遇见过最讨厌的人是谁?
你认为自己在职场发展中最大的挑战是什么?
欢迎留言分享,我一起突破自己。
点击“关注”,即可订阅【闪电慢时光】!私信回复关键词“时间秘籍”送你一本时间葵花宝典。
用人单位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否认劳动者加班事实是否有效?
对于加班,最近几年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而讨论最多的就是加班费。现如今,彷佛不加班就不是好员工,鼓吹996才是奋斗者的标签。而对于员工来说,似乎已经适应了超时加班,只要公司给加班费就行。但恰恰有很多公司一边让公司加班,一边不想给加班费,或者不足额支付加班费,并且处心积虑的从规章制度、证据角度来可以规避加班的事实。那么用人单位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否认劳动者的加班事实是否有效呢?到底什么样的加班才算有效加班,公司才要支付加班费?
存在加班事实,和公司是否要支付加班费,是两个概念。
你在8小时之外,或者周末去公司上班了,那么加班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并不会因为公司规章制度或是其他原因,就能否认掉加班事实的。
公司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则要看这个加班是否有效!我们要记住,如果是员工因个人主动行为的加班,公司是无需支付加班费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自愿加班”。
很多公司就恰恰利用“自愿加班”这一点,玩很多套路,造成员工自愿加班的事实,从而避免支付加班费。
那为什么自愿加班,公司就可以不支付加班费呢?这也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公平公正原则来进行的。如果公司并不需要员工加班,但员工为了混加班费,私自跑去公司加班混加班费,某种程度上对于公司来说不公平。
公司是如何营造员工自愿加班的?
现实当中,有很多公司既想要员工加班,但又不想支付加班费,因此会有以下这些套路。
一、公司制度中约定:加班必须要经过申请和审批,只有经过公司批准的加班才算有效加班,否则视为员工自愿加班。
二、公司停掉加班时间的打卡功能,导致员工无法拿到加班时间的考勤记录。
三、公司在公开场合,只说:“不提倡员工加班,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没完成的,自己想办法解决!”但实际上安排的工作,不靠加班是完不成的。
四、公司在绩效考核、升职加薪、年终奖的评估上,暗地里将加班时间作为评判标准之一,用这种潜规则,让员工不得不经常性的自愿加班。
什么情况下公司才需要支付加班费?有效加班是如何定义的呢?
我们必须要结合公司制度、加班的事实来综合分析。
一、看公司的制度规定。如果有明确规定加班需要经过审批,那么原则上只有经过审批的加班,公司才需要支付加班费。
二、要有加班期间的出勤记录。无论是加班期间的打卡记录,还是其他证据能够有证明加班出勤的,我们都需要保存好,不然即便有经公司审批的加班申请,但没有实际出勤,公司也是无需支付加班费的。
三、要有加班期间做与工作相关事情的证据。如果我们加班时间玩游戏、看电影,那肯定是不行的,不过这一块公司也很难证明。因此在加班时间我们工作内容和成果就非常重要,比如加班期间和同事、领导讨论工作的事情,或者将工作成功发公司给领导查阅等等。
四、即便公司有制度规定加班要经过审批,但如果是公司主动安排和要求员工加班的,即便员工在加班时没有审批记录,公司也是要支付加班费的。比如公司领导直接发信息要求你今天晚上加班,或者公司发布的排班表要求你加班等等。简单来说,公司要求你加班,这个效力是优先于公司制度的,当然,我们必须要收集好公司要求你加班的证据。
五、如果公司制度并没有规定加班需要审批,那么重点就是看加班的出勤打卡、加班期间的工作产出来判定。这个时候,只要能证明存在加班的事实和有加班的工作产出,那么公司也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的。
六、虽然说公司对最近两年的考勤、加班情况负有举证责任义务,但公司可以提交你没有加班记录的考勤,因此实际上举证还是得靠我们自己。加班费可以追诉整个在职期间的,并不受2年有效期的限制,不过难点就是加班的有效证据非常难收集。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以规章制度只能影响到你的加班是否属于有效加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并不能否认你的加班事实,而对于加班事实,举证责任基本在我们自己,所以平时一定要注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95%加班是形式主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95%加班是形式主义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