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没病却被送精神病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没病却被送精神病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你是一个正常人,如果你被人陷害关进了精神病院,你会采取什么方式证明自己没病?
要有反向思维,要让所有人相信自己有病才是!越是证明自己没病越是病得不轻,因为不会有人相信你没病的,就像日本电影《追捕》一样,如果杜丘不装出自己真的有病,能洗脱自己的罪名吗?有效保全自己的方法,就是要装疯卖傻,这在战争中被捕的地下党有先例,还有汉代苏武牧羊,不懂得保护自己,怎么能重见天日呢❓
看过这样的故事。抓了三个人进医院,一个拼命的解释、逃跑,医生断定有病;还有个是教授,解释并与医生谈课题、谈项目,医生说病的不轻;还有个安安静静,该吃吃,该喝喝,一星期放出来了,然后报警,解救了那两个人。其实仔细想想那是个很恐怖的事情,正常人真的会给整疯了。
通常,有神精不正常者都不会认为自己精神有问题,神精病人总是会强调自己没有神精病,而会说自己是神精病的他只不过是嘴碎。
我曾有一个同学得了神精病,他原本是个很开朗的人,喜欢帮助人,见人老远就打招呼笑脸相迎,他与我即是同学也是好朋友,参加工作后不久又当了兵,三年后退伍回到原单位在厂警卫班工作,不久谈了恋爱,可是他这个恋爱谈的也很苦逼,我是认为这个女孩并不是真心爱他,事实上女孩的确是脚踩两只船,可同学却不願承认,也许是自尊心吧,他又不願放弃,也就谈了两年吧还是分手了,给他打击很大,不幸的是,他敬爱的父亲不久后因肝癌去世,这是双重打击,他崩溃了。
那段时间我常去陪他解闷陪他说话,他只信任我,后厂方决定送他去省精神病专科医院入院治疗,由厂医院救护车运送,去了一名厂医,并且由我护送。这天我记得很清楚,是1979年2月17日,就是对越自卫反击战打响那天!在诊室厂医向诊治医生介绍完情况,医生向患者问了几个问题,他好似很清醒对答如流,可忽然说“我不是神精病,为什么带我来这里"?医生见状喊了声,立时从诊室靠里的铁门里出来两个如狼似虎的壮汉,不由分说就生拉活扯的将他往门里拉去,伴随着他一声声“我不是神精病"!就没有然后了!几十年了,我再没见过他!听说他出院后人已大变木呆呆的,这个病是不能完全治愈的,需长期吃药,吃抑制大脑的药,人会变得很迟纯,还会出现帕金森病症状,一生基本毁了!时至现再我都还会有内僦之心,是我亲手送他去的!不该是我!
这个问题,就是一个妥妥的“黑色幽默”,我甚至怀疑当年的《第二十二条军规》是不是就是从这里获得的灵感。
被拉进精神病院,无论你怎么努力,可能都无法自证清白。因为,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精神病,有一个重要的标准:自知力是否完整。所谓的自知力,简单来说就是是否知道自己有病。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一个正常人,越是否定自己有病,你越有可能被精神科医生认为有病,而且病得很重。如果你说你自己有病,那么医生就会认为你自己都认为自己有病了,那就住下来呗,正常人怎么会认为自己有病呢?只会认为你病得还不是那么严重。
美国的一所大学,曾经做过相关的实验,就是让一些正常人伪装成精神病患者到医院就诊,结果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成功的骗过了精神科医生,如愿以偿的进入了精神病院。但是,进去容易出来难。最后,那所大学不得不直接出面,到医院里去要人。这个实验,在当时的美国社会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
其实这也怪不得那些精神科医生,因为精神疾病的诊断本身就是一个主观性很高的过程。不像躯体疾病,可以有明确的体征和检查结果作为参考。精神疾病很多时候,只能靠精神病医生的观察和主观经验来进行判断。所以,就难免会有更高的误诊率了。
那么进入精神病院后该怎么做呢?
ECT现在已经相对温柔了
最好的方法就是“配合治疗”,医生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现在治疗精神病的药物和方法副作用已经比较小,而且停药后很快就会完全消失。像《飞越疯人院》里把主人翁麦克墨菲变成白痴的“白质切除术”已经被禁止了,即使是相关的脑部微创手术也都被国家明令禁止。所以,在精神病院里,你并不会受到严重的伤害。对现代人来说,每天为了生活疲于奔命,精神病院也不失为一个休假的好去处。
所以,如果你不小心被抓进了精神病院,就在里面享受自己的假期吧。带着这种心情,相信你很快就会被医生放出来的。
其实这就是个悖论。特别是针对精神病这种界定很模糊的东西来说。
精神疾病诊断标准中,有一条是:不可抑制的需要和冲动,不顾后果和社会规范;还有一条是:以妄想(如被害、躯体变化、疾病、死亡、嫉妒等内容的妄想)为主,妄想的系统性变异较大。
所以,如果急着要走,并且采用对抗性的措施,无论怎么讲理由,都是无意义的。尤其不要讲你是因为“被害”,因为医生不可能去调查你是否真的被害,只能推定你是妄想。按照“社会规范”,一个理性、清醒的正常人“应该”积极配合治疗或诊断,等待主治医生认定你没有精神疾病或疾病轻微,就象我们到医院看其他病时,会等待医生说是身体哪儿出了问题,会按医生的要求住院接受检查和治疗。
另外,我还发现在各种精神疾病的认定规则中,没有哪条是能作为可普遍适用的排除标准的。比如,“思维清晰”可以帮助你排除掉某种精神疾病,但同时另一种精神疾病的判断标准中,又会将“思维清晰”作为必备的认定要件。所以,即使你表现的再怎么清醒,也是无意义的。
曾经和一个朋友吵架,在见我败下阵来的时候,结果他得意忘形的说了句;“一般说自己不是变态的人,往往都是变态”,我一乐“那你是不是变态”?结果我朋友一下子就软了。。。。
这个和精神病院判断你是不是精神病很相似?说自己没病的一定有病,说自己有病的那肯定有病。
如果正常人,被诬陷进精神病院,要怎样才能自救?
被诬陷进精神病院涉嫌非法拘禁
一个正常人,什么人会诬陷进精神病院呢?
可能是出轨方,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将自己的配偶诬陷为精神病人送进精神病院。
可能是欠债方,为了逃避债务,诬陷债权人为精神病人送进精神病院。
也可能是贪官,为了保住“乌纱帽"诬陷知情人为精神病人送进精神病院。
一个正常人被诬陷与医院的人串通合伙送进精神病院,正如题主所说是很恐怖的事情,你说啥,精神病院的人不相信,怎么自救真是难事。
但活人不能让尿憋死,想想办法。不好以下办法试试:
1.你可以告知精神病院的医生,我看过《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我不是自愿来的。
住院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者:
(一)己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险的
(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我既没自残又没残害别人,凭什么住精神病院?
有良知的精神病院医生也会考虑《执业医师法》规定的医师出具虚假的医疗诊断的后果,被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别看他“挺牛”,一说吊销医师执业证,他脸立时会变白。
2.还可告诉精神病院医生,他诬陷我为精神病人,和你合伙串通让我住精神病院。
今天让我出院,轻点说是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今天让我继续住院,涉嫌非法拘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你愿坐牢吗?不愿坐牢就让我出院。
有人说了,进了精神病院,不让你开口说话。
那还能把嘴缝上,或者用胶布把嘴封上?
如果真是这样,这哪是治精神病人的医院,真是恐怖了。
被精神病者,实际上已经被人控制,限制人身自由了。等于变相遭到了绑架,孤立无援,任其摆布,凶多吉少。当事人不能慌乱,恐惧,避免恶性循环。要择机发声,可以当着外界大声说自己是被陷害的,加害者别有用心。只有引起外界关注,自己才可能被摘掉精神病者的牌子。
就这么说吧!没法!
美国曾经做过一个实验,一个教授携带几个普通人关入精神病院。结果整三个月没有一个人被发现是正常的。
后来改了标准,这些人去了精神病院以后,要求自证清白出来。结果都没有出来。
然后又改标准,让他们混入一群精神病中,让医生检查,他们也要尽力配合好证明自己没有病。结果只有一半的人被医生放了出来。
唯一被验证过有效,很多人第二天就被放出来的办法:在被绑送精神病院的过程里或之后,想尽一切办法机会打电话给自己至少一个关系最铁的人,让他能找多少朋友就找多少朋友,以及至少花钱找5个以上律师,越多越好,如果能找几个当地媒体或微媒体的记者就更好,第二天集体去精神病院找精神病院的院长或分管副院长,凡是用了这种办法,九成以上的人第二天就被放出来,切记,如果你确实没有任何严重的精神病,没有严重危害社会倾向,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通过这个方法,基本百分百出来,不论是你父母绑你进去的还是配偶或其它任何普通人。
被诬陷进精神病院,一旦送进去,你说什么都是白搭,没人听你的,你的一切表现,都是正常发挥,统属精神领域。那么真的就没办法了吗?我觉得啊,可以这样,就说,反正我说什么你们都不信,可以出几个题目或者行为,找几个正常人来回答或表现,看看他们正常人的表现和你的表现是不是相同,若是相同,答案不就出来了。当然,前提是在正常精神病院,只要不是进了五院就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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