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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成都警方通报"疑索酬不成摔死小狗"案:当事双方均被拘留事件?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7年12月23日,吴某养的狗在小区走丢了,后来查到在何某家中,他多次联系何某要求归还未果,双方产生纠纷。今年1月11日,吴某等人到达何某住处索要小狗时,何某拒绝开门,于是吴某报警。随后发现小狗已经躺在这栋楼的后面,死了。
经过调查,何某为了不想归还小狗,用衣物、毛巾等系成绳子,想通过绳子把狗放到楼下,结果绳子松动造成小狗落地被摔死。
随后两人在网上各自散布不良信息,何某通过微信恐吓吴某,而吴某则通过微博散布何某的手机号码等隐私信息,所以才有了后来两人的拘留七日。
个人看法:由于网络的效率性,各种舆论指责铺天盖地的指向何某,事件发展成为“疑似敲诈不成摔死小狗”,何某引起公愤,特别是爱狗人士。
到最后根本就控制不下来,何某信息被公布、各种电话铺天盖地、甚至还有给她寄花圈的。
这是典型的维权过度变成了侵权,确实网络维权有时候更加的方便,但是你无法控制他,你不知道会发展到哪一步,很多人其实就是来凑热闹的不是吗?如果当初能及时报警处理,这就是一场再简单不过的民事纠纷,弄到现在两败俱伤又是何必呢?
维权需要正常程序,而不是以暴制暴!
这个事件其实并不复杂,也是一起小事,之所以变成了全国关注的事,最终双方都被拘留,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先来回顾下事情的来龙去脉吧!
事件回顾1:吴某的柯基犬走失
2017年12月23日,吴某某所养柯基犬在小区走失后,先被该小区一业主发现并交由小区门卫保管,后被同住该小区的业主史某某收留。史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转养该犬的信息,后何某某看见该信息后于当日将该犬领回家。
事件回顾2:何某过失致犬死亡
之后,吴某某通过查找得知该柯基犬在何某某家中,联系要求归还,但何某某拒不归还,双方产生纠纷。何某某用毛巾、秋衣、围巾等物打结成绳,试图通过该绳索将柯基犬放到楼下。下放过程中绳结松动,柯基犬摔落在地面导致死亡。
公安局机关最新处理结果
公安机关查明,何某于1月11日通过微信向吴某某发送威胁、恐吓信息,威胁吴某某人身安全,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吴某某于1月10日通过微博散布何某某手机号码等隐私,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以上就是整个事件的大致过程和处理结果。事情真的不负责,公安机关最后的处理也很公平。这件事,最大的意义在于,向所有的公平传递出一个信号:那就是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也不应该是法外之地。
观点表达: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因为喜欢在悟空上回答些问题,所以员外最有体会了,回答得好则还没事,若是回答得不太好,或者是没按照某些人的意思回答,轻则招来吐槽,重则会得到人身攻击。不过呢,作为员外这样什么都见过的人,心理素质还可以,如果觉得有必要时,会以另一种方式怼回去。
所以员外特别认同“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的说法。确实,互联网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因其性质不同,有时甚至比现实社会所起的作用还要大得多,所以任何人只要上了网,就必须注意自己的言行。哪些话能说,哪些话不能说,应该谨言慎行。
当然不是说不要言论自由,但言论自由是有底线的。扭曲事实,散发不当言论,造谣诋毁攻击他人,是法律所不容许的。不要想当然地以为,找不到你的人,老实告诉你,在互联网上,在大数据时代,随时有一双慧眼盯着你。爱信不信!
成都“疑索酬不成摔死小狗”事件不断发酵,女子公开道歉,这就够了吗,你怎么看?
不就是钱吗。她那么在意钱就罚钱呗,罚两万块钱然后把她的信息列入黑名单出门买什么东西她掏的钱都要比别人的多。比如车票飞机票等等还有各种消费她都要比别人多付一倍的钱,烂人得到惩处国家也增加了收入。
这是人品问题,捡到别人的东西,别人来认领就必须还给人家,普通人都能做到,还老师呢?不配,还勒索钱财,和敲诈没啥区别,赔钱必须的,狗狗没办证最少赔两万,如办证就要经过法律,损害他人财务应受到法律制裁
我觉得这种人根本不配为人师表,家长也不会放心把孩子交给这样的老师,这位老师存在很多性格问题,对小动物没有爱心,竟然摔死小狗,捡到小狗在小狗主人找到她后不归还,还索要钱财,人品非常有问题,建议学校调查清楚后,确认事实,给予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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