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儿遗体保存费40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女儿遗体保存费40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20急救车来了人已经死亡,逝者家属是否有权选择尸体送哪里?
这是一种强制服务
120急救车是干什么的?顾名思议是将危重病人紧急运送到医院抢救的专用车。
从打电话到120急救车到来,需要一叚时间,120车到了,人死了。死人家属付费,不能认为人死了,也没用着急救车就不付费是不对的。收了费,120急救车按理说应该返回。至于尸体如何处理,不是120急救车的服务范围。死人家属选择120车将尸体运到殡仪仪馆,120随车医生,根据看到的人己无生命特征,根据规定开具死亡证明。
120车以不同意把尸体拉走到路途远的武警医院,就不给开死亡证明相威胁,欺骗死人家属。其实尸体送哪里,死人家属是有选择权的。
至于开死亡证明,死在医院,医院给开是无疑义的。死在家里,在农村由村委会开证明,到所在乡或镇卫生院开死亡证明。在城市,可到户籍地或住所地的街道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开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要报告派出所,经法医鉴定开死亡证明。发生车祸死亡,由交警部门开死亡证明。
这个120急救车用欺骗手叚,强制死人家属同意把尸体拉到武警医院,刁难死人家属让等半个小时,更恶劣的是必须花8800元让死人穿上太平间的衣服,才开死亡证明。开完还不给死人家属,给太平间的人,直到逼的死人家属办完一条龙服务,才给死亡证明。
在我市取消各医院的太平间差不多有20年了。这个城市的武警医院还保留太平间,给某些人垄断殡葬服务,钻了空子。死人干嘛非得穿太平间8800元如此昂贵的衣服,强制服务达到如此程度。
120急救车为什么把尸体非要拉到武警医院,肯定有猫腻,利润分成。这个120急救车需要整顿。
120到场,患者会拉到医院
那种不可能抢救过来的死亡患者有专门的殓车。
非常巧,我当过一段时间120的急救员。
出车祸的患者,只要是我们到那还有生命体征的。
我们都会先就地验伤,就地抢救,然后伤情稳定一些了,抬上车,送去医院。
如果,很不幸,我们到达现场的时候,伤者已经没有生命迹象,那我们只能拉个心电图,等着家属或者是殡仪馆来接走了。
而逝者的家属是否有权选择尸体送哪里?
其实是没有选择的。
要么殡仪馆,要么天平间。
想拉回家是不可能的。
因为现在都是火葬。
而且有法律条文。
《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火葬区的公民死亡后,应当全部火化。非火葬区的公民在火葬区区域内死亡的,应当火化。
火不火化视情况而定,比如很多农村地区没有火葬场等条件,依然实行的是土葬。
国家提倡火化是因为土地资源日趋减少,尽量多给后代们留点资源,不要把有点的资源全部耗尽了。
而且要火葬必须有死亡证明。
这都需要来开具。
所以,不是想的那么简单的。
最后讲个真事
是说下葬几年后把棺材挖出来打开里面人还是和下葬的时候一模一样,完全没有腐烂,指甲头发有没有继续生长我就不知道了。
大人的说法是因为葬的地方风水不好,那家人因为总有不好的事发生,后来请风水先生来看发现是那块地方不行,不是埋人的地方,需要迁坟。
迷信这东西真解释不清楚,为什么那些风水好的地方埋在下面的骨头不会风化腐烂,而不好的就烂得渣都不剩?
而且墓地有问题家人就会有事发生!
还是火化好,干干净净多好。
这么说吧死亡证明其实这些并不是只有医院可以开,很多老人在家里面去世,在家中去世不需要医院开死亡证明,而是有居委会开具证明就可以,根本不需要一定上医院,如果说在医院死亡,那死亡证明其实是由医院开具就可以,这些死亡的地点其实决定了谁开证明。
但是死者如果经过医院医生的手,那死亡证明就有医院开具,也就比如说一些故意伤害造成现场死亡的,比如说一些车祸现场造成死亡的,都已经拨打急救电话,那医院就会赶到现场救助,在过程中发现伤者已经死亡,那其实是直接拉到殡仪馆的,死亡证明也是医院开具。
对于这种救护车到达现场,发现患者已经死亡,那么正常来说有两个抉择,一个是直接啦到医院太平间里面存放,还有一个就是拉到殡仪馆存放当然到哪里存放,在那里其实就是需要花费巨大开销的,好多医院的太平间都跟医院分离承包出去给了死人,这些私人其实不是能随便拿到这样的承包的,是跟一人合作才拿到的。
所以对于某一些人来说,死亡后尸体放在哪里,这些都会跟收益有直接关系,之所以抢着要尸体,并不是说他们喜欢,也不是说他们好心,而是说有好处在里面,所以必须要争取到,一般三甲医院很少会这样,都是一些私人医院和少部分大医院有一些这种情况。
对于家属是否有权利受到哪里,这个本身就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开好死亡证明后直接拉到殡仪馆,在没有活动死亡证明的时候,属于在家里面死亡,并非公共区域,那家属可以暂时留在家里面,等到丧葬仪式做完了,加上找到居委会开具证明后拉走到殡仪馆等待火化。
至于医院你可以不用拉去,因为人已经在家里面死亡,所以也就不需要经过医院的手,除非拉到医院的时候才死的,那就是医院开具,如果说涉及到法律案件的,那就有公安机关开具,如果是正常家中死亡的,那就可以在居委会街道办开具。
非正常死亡跟案件有关的,经过公安机关的手,医院救护车到达现场,那医院开具也可以,警方开具也可以,医院开具有一些会拉回医院太平间,但是有的会直接拉到殡仪馆,警方开具那就是直接拉去殡仪馆存放或者让家属去申请火化,医院强行要拉走的,十有八九就是想赚死人钱而已,他们不开不用害怕,可以找居委会开,但是得证明是意外死亡或者正常死亡,不可以是违法犯罪有关的死亡。
本人遇到的是,人在120来之前已经死了,进屋后做了心电确认已死,收了150元钱,其中50元是开死亡证明费。之后他们就走了。尸家由家人安排处理。觉得这件事120急救人员做得不错。
[此回答为原创]
有权利,你说送哪儿就送哪儿。用丧葬一条龙的人就行了。
像你题中所提到的问题主要还是怕没有死亡证明后续办一些其他手续不方便。所以才委曲求全。
第一,死者是在120来之前死病逝的,
第二,死者是在家中病逝。
这两点说明死者病逝和120是没有关系的。这种死亡可以去社区开的。如果你是在村里户口,只需要让村委的人跟着去乡卫生院开就行。
他们为什么要把你们弄到离家远的地方呢,因为回扣的问题。这里面利润空间特别大,你那8800估计有6000左右是利润。而且丧事儿很少有讨价还价的。我们这边基本不让讨价还价,说是丧事讨价还价对死者不尊重。另外办丧事儿太小气了会被人耻笑。
所以为了利益。。。。。。啥也不说了。
一些人在利益面前很可恨的。
正在上大学的儿子女儿不同意我捐献遗体,我真的想把有用的器官赠予别人,我该怎么办?
很敬佩您有这样伟大的奉献精神,去世后还能帮助需要的病人。这是一种无私奉献的爱,这是符合国情也是社会需要的精神。
只有更多这样像您这样无私奉献的人,才能够帮助那些需要的病人, 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无疑会默默的传承下去,会让更多的病人得到救助而获得身体和心理的健康快乐。
你的身体自己做主,无需儿女同意,和医院签个捐赠合同,法律会保护您的意愿的,也会实现您人身最后的价值。
首先先向您敬礼,来感谢你的伟大跟勇气。
看到你的儿女反对,也能理解,毕竟心疼你,才是他们两个没有走进社会的学生唯一能做的,不要说他们还是个大学生,即使我这样的年纪,发生在我身上,我应该也是反对的,我们是普通人,我们有自私的权利。
之所以有像我们这样自私的人存在,这种事情在有人去做,就让人更加敬佩。
建议你正式一点的跟子女说,告诉他们,器官捐给有需要的人,最起码妈妈还有一个器官在这个世上存活,你们想我了可以找到那个接受器官捐献的人,近距离感受一下妈妈的存在,但不要打扰到别人,记得妈妈的初心。
打完以上的字,我真的有点想哭,感觉自己在思想上是多么的渺小,也能体会到你现在的处境跟难受程度。
父母的伟大在于,当孩子出生那一刻,我们能很坦然的面对生死,在这点上我深有体会。
通过你的问题,真的也给我上了一课,我不敢说让身边人怎样去做,起码我会告诉自己,有一天身体有异样,可以接受把器官捐献给有需要的人。
最后祝您的儿女学业有成
海林市:蹊跷!父亲深夜坠楼,女儿却着急将遗体火化, 你怎么看?
传销就像毒品一样肆虐着贪婪和具有梦想的人们,在它面前最不值钱的就是亲情,首先拿自己人开刀。陷进去的人就像一个溺水的人,尽自己一切能力抓住任何机会想尽一切办法救赎自己。在没有亲情没有天良的侵蚀下,在社会上蔓延……
长沙25岁医学生患病离世,母亲尊重女儿生前意愿:捐献女儿遗体器官, 你怎么看?
其实我国有很多人都在等待器官移植,但是真正能接受器官移植的人才一万左右,很多人可能就等不到器官的供体。社会的普及差,人们的认识薄弱,管理制度的不完善,诸多因素导致很多人没有得到器官移植的机会,母亲尊重女儿生前的意愿,愿意让女儿的器官移植到其他人的身上,某种程度上她女儿已经死了,但是她也是以另一种方式活着。在很多国家其实器官移植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很多亲属或者个人都是支持器官移植的。中国现在器官移植也越来越被人们接受,她作为一名医学生,更加懂得患者的痛苦,或许这也是她愿意捐献器官移植的原因之一吧。
过早的离开这个世界肯定是非常遗憾的事情,能做出捐献遗体的人真的是值得所有生者尊重的,这不是一般人能够做的出的决定,也算让自己的某些器官得以重生吧,愿来生女孩能有个更灿烂美丽的人生!
一位伟大的人!
生老病死世事无常,每天看到的听到的接触到的各种各样的新闻,尤其最近网上热议的几个焦点事件,有的人为了私欲可以泯灭良知去犯罪,有的人为了一点点便宜耍无赖,有的人手上有一丁点权力就在飞机上撒泼打滚,也有的人可以为了所谓的来生去残害花季少女,也有这样的好人把自己的器官进行捐献造福其他人。
同样是人,差别差距好大。
对于我们普通人,可能每天都在为一日三餐奔波,为房子车子忙碌,为老婆孩子发愁,虽然我们可能终其一生都很难做一个担当的起伟大高尚这样形容词的人,但我想在我们的良知与底线范围内,尽量尽力不要做坏事,做好人难,但不要做坏人。宁可正而不足,不可邪而有余。
再次致敬这位高尚的人!
山东青岛女儿杀死律师妈妈,和尸体呆两天,如何评价?
看到这则新闻,简直不敢相信,15岁的女儿,亲手勒死45岁的做律师的单身妈妈,可能许多人都会和我一样,感到震惊,感到不可思议,她怎么下的去手?怎么会如此狠毒?就因为妈妈管教过严?就让女儿动了杀心?
尽管我们百思不得其解,悲剧已经发生,现在的孩子,真的不敢管了吗?现在的孩子应该怎样教育?这真是一个社会问题,应该引起重视了。
并且女儿还和母亲的尸体一起呆了两天,我感觉这个女孩就是心灵扭曲了,很不正常,她毁了妈妈的同时,也毁了自己,这个世界上,还有比妈妈的爱更值得珍惜的吗?唉,真是人间悲剧。
实在让人难以相信,还是如此冷血残酷无情的女儿,杀死了律师妈妈,竟然和尸体待了两天。
到底是什么原因?我们来看看事情的经过,这位妈妈5月23日,不幸在家中身亡,只有45岁,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根据知情人的说法则,律师和女儿是生活在一起的,是单亲家庭,她女儿正在上高中,年龄只有15岁,还是个未成年人 ,根据她自己交代,她早就考虑杀死自己的亲妈,但是一直没有机会付诸行动,直到周六晚上,她借口给她妈妈按摩,趁她妈妈不注意,从后面用绳子把她妈肋死,然后把尸体装入箱子箱中,做完这一切,这个杀人凶手竟然反锁房门,一个人和行李箱中的尸体,待了两天一夜,直到警察上门。
确实令人恐怖,一个15岁的女孩竟然可以这么冷血残酷,她和她妈妈肯定发生了严重冲突,做出失去理性的事情。
她的女儿15岁正处在叛逆期,和母亲发生矛盾,产生争吵,并不奇怪,令人吃惊的是,她竟然用这种方式,剥夺她母亲的生命权,我们无法知道她和母亲相处是什么状况,或许她母亲太强势,或者是太偏执,或者脾气暴躁等等,让她女儿觉得无法忍受,或许她女儿就是个变态心理,长期压抑产生怨念用激烈的方式泄愤,发泄她对母亲的强烈不满。
人们说父母是孩子的陪伴,也是孩子的老师,单亲家庭,因为种种原因和孩子无法和谐相处,或者自己工作生活的巨大压力,或者家庭的气氛,让孩子感受不到温暖,长期的压抑,让孩子对母亲只有怨恨和不满,双方矛盾无法调和,让孩子做出这种杀死亲生母亲的事情,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现在说什么,也无法挽回一条生命,只希望单亲家庭,要特别注意孩子的情绪,给孩子的尊重,父母能很了解孩子的想法,和孩子应该和谐的相处,不能处处压制孩子,让他们产生逆反心理,孩子产生病态心理,甚至把父母当成绊脚石,看成阻挡自己的敌人,那就很容易发生这种令人不可相信的惨剧,处于逆反时期的孩子,和父母产生矛盾时,化解双方的矛盾,孩子的心理辅导,健康教育不可缺少。
这件事发生在5月23日的山东青岛。
在当天母亲加班回到家中后,女儿提出要被母亲按摩,母亲欣然接受,最后女儿却用绳子把母亲活活的勒死,并且勒死母亲后把尸体装在一个旅行箱中。
然而令人震惊的是,事件发生以后女儿不仅没有逃跑,也没有做出过其他的行为,反而是把自己反锁在家里,与其母亲的尸体在一起待了两天一夜,最后还是在5月25日其母亲同事上门的时候才最终被发现,并且给警察报警的。
据侦察人员了解,女孩家庭为单亲家庭,由于没有父亲,所以女孩的母亲一个人拉扯女孩长大,一遍还要上班,一边还要照顾自己的女儿。可能也正是因为这样,才使得母亲给与女儿极大的学习压力。
但是由于女孩正处于一个叛逆的时候,所以最终这份叛逆变成了心理 的扭曲,这件事女孩有错,但是这个不完整的家庭也有脱不掉的责任。
这件事的发生,对于我们来说是一次警醒,提名父母在关注孩子成绩的同事,更加要注重孩子心理上的培养。成绩能影响到的只是一时的,而身心健康确实关乎孩子一辈子的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儿遗体保存费40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儿遗体保存费40万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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