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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失踪女童遗体被发现,父亲:希望下辈子她还是我女儿, 你怎么看?
就是这辈子没有,照顾好女儿,出了这样的不幸,感到内疚吧!他希望下辈子好好的,弥补女儿,我们也不能太责怪这个爸爸了,失女之痛是别人无法体会的,出了事就说孩子自己不带,让老人带啦!中国有多少孩子是自己带大呀!太别是农村的,年轻的出外打工,有百分之六十的孩子是爷奶带大的,爷奶对孩子痛爱心是真实的,虽然是他们太粗心大意了,最伤心是还是他们呀!也是是他们一辈子无法,原谅自己的痛吧![流泪][流泪][流泪][流泪][流泪][流泪]
谢邀。这几天每天都在关注这个事情,很痛心,孩子太无辜,还没来得及长大就凋零了。这样的痛苦对他的亲人来说无法承受之重。针对这个问题,很多人抨击父亲,个人觉得,面对丧女之痛,没有人有资格去评价这位父亲,这是做人起码的修养和尊重。我记得鲁豫曾说:“不要轻易做结论,因为别人经历过什么,经历着什么,我们都不知道。”所以,不评价!
事情已经发生,我们无力挽回,只是希望家长能从这件事情中得到2点启示。
第一:从情感上真正陪伴孩子。孩子的成长靠得是父母的陪伴,给予孩子足够的爱,注意是足够的爱。这样的孩子才不会因为陌生人的一点点温暖而被打动,才不会一生在寻找爱。爱才是一个孩子成长最大的底气。
第二:家长有必要学习安全相关的知识,并在生活中教会孩子,如何面对陌生人的好意和求助,如何在紧急情况下求生。建议每个家长先自己学习,再教给孩子,不在孩子身边也一定教给老人。父母不要因为自己一点点的疏忽而把孩子推入万劫不复的境地,一生都在后悔和自责中度过,这样的后果没有人能承担得起。
很多教育家都说过:看见自己才能看见孩子。但愿每个父母都能用正确的方式爱孩子。
出于内疚,作为父母都希望下辈子可以补偿这辈子的错误。对于这位父亲不作任何评价。只是从这一事件中,给我们一些警示:
我们既然生了孩子就应该负起责任来
如果有足够的亲情依恋,小女孩也不会轻易就跟租客出游。那么远的距离,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不可能一点都不害怕。记得小时候跟表哥表姐去贵阳玩,火车中途经过大站停车10分钟,可以到站台买东西,我是怎么也不下火车,只记得一句母亲的话"没到贵阳不能下车,火车上坏人很多",后来到贵阳跟表哥表姐下火车见到舅舅,要舅舅给母亲打电话。虽然过了三十年,记忆犹新,那时候没这么乱,乘警乘务员也特别尽责,有小孩会特别留意照顾。现在想起来还是挺后怕,父母心还是蛮大的,表哥表姐也不过20岁左右,我才7岁,还好没丢😜
这几天,小子欣的失联与遭遇牵动着千万国人们的心,未曾崭放的小花蕊就这样惨然陨落,不理解租客夫妇到底是何种心态,要让这位本就孤伶清纯的小天使离开这个她还末曾熟悉过的世界。
很多事物,当她(他、它)存在的时候不知道珍惜,一但失去方觉得她万分珍贵,可惜这个世界上买不到后诲药,错过了,就会遗憾终生!章先生为生计远离家乡赚钱,本身并没有错,只是疏忽了对孩子成长的关心对安全的教诲,正常家庭怎么会允许或者放心孩子与陌生人远行…事已至此,张先生永失爱女,痛不欲生,想要来生补偿对女儿的愧歉。
人生何其短,岁月有悲欢!我们尽可能多抽出点宝贵的时间,多陪伴、多教导孩子成长与安全,让他们的童年尽情欢笑,让我们的人生不留遗憾。
谢谢邀请!
杭州九岁小女孩章子欣被恶魔夺去了生命。如鲜花般的孩子就这样枯萎了!全国人民为之心痛,揪心地痛啊!
章子欣的父亲还想下辈子做孩子的父亲,别说没有下辈子,就是有下辈子,章子欣还敢认你做父亲吗?谁家的孩子不是爸妈的宝贝?作为父母,你们是怎样对待的孩子?
看着手机上小子欣可爱的照片,我已老泪纵横!孩子啊,等你来世一定投生在有爸妈疼爱的家庭,让你尽享爸妈的呵护,不再有孤单,不再受尽人间的灾难!
奉劝天下的父母,既然生了孩子,就要对孩子负起责任!离婚也好,再婚也罢,千万对孩子负起责任。保护好孩子,这是为人父母应尽的山一样重的责任!
我不想对章子欣的父亲说什么了,说什么都晚了!遭遇了如此灾难,这日子怎么过?愿你打起精神,照顾好两个老人为盼!自己多保重吧!
邻居想通过电梯运送遗体,但有人反对,因为她女儿当天出嫁,你怎么看?
红白喜事红白喜事,肯定是红喜事先办,不可能让老人先发丧的。
因为人家结婚,接新娘子的车什么时候到,什么时间到婚房,还有酒店的婚礼现场举行典礼仪式,请的司仪等等。还有那么的亲戚朋友都在等着,什么时候开席,肯定是早就定好了的,不能够耽误的。还有就是办红喜事的新娘新郎走老人走过的路,肯定是不好的。
我们村里就有一位老人,她孙女要结婚的前一天突然去世了,她家就是让孙女先出嫁的,办完喜事再回来办丧事的。
摊上了这样的事情也是没有办法,邻居之间应该心平气和好好的商量一下解决问题。最好是等邻居接亲完事后,你家再把老人抬出去送到殡仪馆。要不然人家这头高高兴兴的办喜事,你那头哭哭泣泣的,实在是不吉利,放谁身上也是接受不了的。
错开时间就行了,一般老人去世都在早晨6点前送葬火花,17楼女儿出嫁一般都在上午时间,根本没有矛盾,如果你嫌老人最后一次乘电梯,那你们也可以走楼梯,干嘛要跟老人过不去?那今后你家人去世?难道都从17楼往下抬?
本人认为十七楼反对是不近人情的,死者为大,倘若红,白喜事在同一时间,按照常理,理应让死者先下电梯,但互相要通通气,死者家属也要体谅到对方的事情,最好尽快的下楼,别耽误了别人的红喜事,这正是两全其美的选择。
什么年代了活人还怕死人,甚至说活人怕鬼,这种心态要改变一正逼三邪。电梯是公共物体人家也交了物业费,不让人家走说不过去两家商量好出行时间,如果这么忌讳死人那么死人去火化场这条路上和小区的道路都不能走了?是不是太迷信了。
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红事遇到白事,天大的事也不能违背伦理。“死者为大”,魂归故里,让死者一路走好!人人都不能违背的天理。婚丧嫁娶都是不容忽视的大事,不过“一喜一丧”,人逢喜事精神爽,人们一笑置之,当遇到“丧事”,好像要忌讳什么?但大家有没有听过这样一句俗语:“宁可借屋停丧,不可借屋成双”。生与死同样都是有禁忌的,人们何必对死者产生不良情绪呢?这是不合情理的。
邻居想通过电梯运送尸体,但有人反对,因为她女儿当天出嫁,你怎么看?
邻居想通过电梯运送尸体,无论尸体从多少楼梯通过,任何人都不能妄加干涉。人人都要走这一遭,只不过是先到阎王爷那里报到,或者迟去罢了。积德行善是每个人都具备的福业,怎么能断人家的后路,岂不是想逆天改命,缺德事谁都不能干。
喜事在路上如果遇到丧事,还要优先避开死者,让死者安心上路,魂牵梦绕岂不是纠缠不清,一路走好,就是不要有太多的遗憾。其实,新娘子遇到抬死人是大吉大利的事,寓意深远,夫妻喜结连理,肯定要寄托新的希望。投胎转世说是迷信,前赴后继,是社会自然规律,那是逃脱不了的。再说,老人七十古来稀,八十七岁睡梦中离去,这样的人真的是好命,可遇而不可求哟。结婚遇上了,那是新娘子的造化,有什么好忌讳呢?喜丧啊!如果老大爷妻子也过世了,死者也是要到阴间去和妻子团聚。原则上,送终的孝子贤孙也要用鞭炮声祝贺呢?阴阳同时举行盛事,岂不是大吉大利。
婚丧大事,不要有错误的认识。死是避免不了的事,有时让人胆战心惊,好像天塌下来一样。如果我们用平常心去对待,给他人一点同情心,社会温情,岂不美哉!生老病死是人人经历的历程,禁忌那么多,谁也预测不了什么?只要逢凶化吉,路畅通无阻才行。结婚是人生大事,而死者已矣,我们要知道轻重缓急才行。
为什么章莹颖案法官说:章莹颖的家人可能永远都无法知道女儿的遗体在哪里?
章莹颖案的法官说:章莹颖的家人可能永远都无法知道女儿的遗体在哪里。
这句话引发的猜想就是克里斯藤森将被害者章莹颖的尸体肢解,然后将其埋入土里或者扔进下水道里。如果按照一些电影和小说的情节来联想,比肢解更恐怖的就是“肉泥”,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美国的法律真的就是包容了一位恶魔。
章莹颖案律师贝克特18日在发表声明时一度哽咽,强忍住泪水:不同意判决结果!奈何陪审团12名成员中,10人支持死刑,2人持反对意见,最终让这个恶魔逃脱了死刑。一份陪审团商议记录文件显示,就该案轻判因素中,陪审团加了两项:有2名陪审员认为克里斯滕森在犯罪期间酗酒和服用抗抑郁药可能导致严重的副作用;另有5人认为他没有人格魅力,不太可能招募他人实施暴力行为。就像法官所说,陪审员的判决“反映出他们的人性,而不是被告的”。克里斯滕森在法庭上微笑,是对章莹颖家属和所有关心此案的人们的无情嘲弄。
美国司法制度为了最大程度避免所谓冤假错案,给予犯罪者最大的人权空间,但是这意味着美国司法制度,留下了给你复仇的空间。如果章莹颖的父母不是在那里近乎哀求的祈求美国法庭,而是勇敢地踏上复仇之路,那么他们如果通过各种手段杀死了克里斯滕森,美国法庭和陪审团也照样不会判处他们死刑。
我们真的无法感受章莹颖父母在得知杀害自己女儿的凶手没有得到最严厉的审判时会有怎样的心情,好在美国的终身监禁是无法减刑和保释的,只希望这个恶魔在监狱里受到孤寂的折磨。
章莹颖男友称:“这一结果是在鼓励犯罪,意味着一个吸毒又酗酒的孤独的人,可以用一切残忍手段,想杀谁就杀谁,而不用付出生命的代价。”
美国的司法体系,对于这样的“高智商变态杀人狂”,已经失去了“惩恶扬善”的意义,为了保护人权,只能注定毁灭另一个人本应得到的公正。
要能找到章莹颖,只有如下几种可能:
一是被藏在某个至今都找不到的地方,没有人身自由,有充分的粮食和水分补充,不过2年多了,这个可能性几乎为0。
二是已经被克里斯滕森毁尸灭迹,这应该是大概率的事情,从警方调查来看,克里斯滕森在案发后购买了不少清洁用品(专用于疏通下水道的化学制品Drano和13加仑(相当于2.6桶桶装水体积)的厨房垃圾袋。并且,根据FBI收缴的个人电脑浏览记录来看,克里斯滕森在案发之前,大量浏览了关于如何“绑架”、“处理现场”的网页,作为一个理工男,他冷静而有条不紊地花了大量时间进行了事前策划,并从容不迫的实施了极其残忍的计划。
更为可怕的是,在章莹颖失踪后,整个伊利诺伊大学的师生都发动起来寻找章莹颖,而罪犯克里斯滕森也带着老婆一脸轻松地站在游行队伍里和大家一起寻找章莹颖。
而当章莹颖的父母在美国到处寻找章莹颖时。克里斯滕森就站在队伍后面,那个眼神让人不寒而栗。
这样的罪犯,已经不能用可怕、魔鬼等词语形容了,而他这2年和警方“斗智斗勇”,弄的神通广大的FBI都拿他没办法。
FBI撬不开克里斯滕森的嘴,除了刑讯手段,几乎办法用尽,克里斯滕森就是不开口,但FBI自己也找不到章莹颖的下落,毕竟穷尽一切侦查手段,FBI几乎已经在这个方面“认输”了。
克里斯滕森在案发前,就在“暗网”里的诸多网站里研究和学习“完美绑架”的“课题”,作为物理学的高材生,他花了长期时间,策划了一个完美的绑架计划,绑架对象是随机的,只要场景和人员适合,就会立即发生,他甚至都想好了如何避开监控、避开周围人的怀疑、如何处理受害人的尸体等等问题。
甚至,为了把这个“游戏”玩的更刺激,他在案发后的20天后,故意宣称自己绑架过章莹颖,最终选择让自己“自投罗网”。
而在此后的2年间,他果然“意志坚定”,死活不开口,哪怕FBI穷尽一切审讯手段,但是毕竟不能刑讯逼供,最终这2年弄的FBI也很无奈。
最终,出于对“人性”的考虑,有几位陪审员没有同意对克里斯滕森的死刑,最终克里斯滕森获刑终身监禁、不得保释。
当然,在死刑极为罕见的美国,终身监禁+不得保释已经算是很重很重的刑罚了,但是考虑到克里斯滕森的残忍,终身监禁真的便宜了他。
而克里斯滕森听闻判决,也露出了胜利的微笑,至始至终,他都毫无悔意,反而为自己的“胜利”沾沾自喜。
面对这样的人,法官在判决书中,也很遗憾的说“章莹颖的家人可能永远都无法知道女儿的遗体在哪里?”
判决已经生效,克里斯滕森也将进入监狱服刑,整个案件也将画上句号,相应的调查团队也将结束使命,以后,警方也不会再去寻找章莹颖的遗体,而克里斯滕森那犟了2年的嘴就更不可能开口了。
自然,章莹颖到底在哪里,也就注定成为历史的谜。
当然,如前面所说,她可能已经被克里斯滕森彻底的灭迹了。
变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整个社会对这个“变态”已经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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