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索酬不成怒摔手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索酬不成怒摔手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丢狗半月后却找回爱犬尸体,捡狗人索酬不成摔死小狗”小区门卫随意送人是否有责任?
从了解这个事件整个详细过程的和发生的原因来说,门卫的责任不是很大。为什么这么说呢?门卫只是发现有只狗来到小区,没法确定到底谁是狗的主人,还有对于小区保安来说,如果出现危害业主安全的事,是有责任去处理的,但如果谁家小猫小狗走丢,也是门卫的责任,那就太牵强了,对于住宅小区养狗猫等宠物的业主行为,出现了问题,责任在业主,与保安门卫的管理无关,而且此还是无证养狗。对于狗的走失,业主本人需承担全部责任。也就回到第二个问题,如果保安明知此狗是业主的,还把这只狗私自送与他人,是不当行为,他也没有这个权利,但也没有帮业主照料狗的义务。
回到这次业主自己对狗管理不到位,造成狗的被他人领走,然后沟通索回不成,被他人故意摔死这件事情,主要是要针对那个故意把他人狗狗占为己有,然后没有人性地摔死的违法违德的可耻行为的起诉和赔偿上,不要再扩大化,针对所有的人,因为从狗的走失的原因来说,就具有非常大的管理责任。
愿狗狗安息吧,愿没有人性的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吧。
小区门卫有一定的责任,他们没有任何权利,把犬给人,应该在门口贴一张,认犬启示,如实在没人认领,方可通过某个部门,帮忙处理,不然这只犬,也不一定,把命尚在,这个没良心,又变态教师的手里。
我国《家犬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凡未注射狂犬病疫苗的犬(包括无标记犬),一律视为野犬,公安人员、民兵以及广大群众都有权捕杀,不负任何责任。 犬如伤人,追查犬主。犬主应负被咬伤者的全部医疗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 一起动手按照法律要求消灭流浪狗,消灭社会危害
疑索酬不成摔死小狗,当事人何某向狗主人道歉,你咋看?
谢邀。最近关于狗的话题比较多,但大都是有关杀狗、偷狗、虐狗及爱狗胜过爱人之类的话题,而索酬不成摔死小狗的事还是头一次,看到这则新闻,绝大部分人都谴责这种残忍的行为!我也觉得,这不仅仅是道德的沦丧,而更是人性的丧失!且不说失主本身要给你报酬,单就是和你无冤无仇的小狗你就忍心把它摔死吗?这和绑匪索酬撕票又有何异?一个女人的内心竟如此残忍,真不知道她究竟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家庭氛围中?这样的人不是渣女又是什么?现在舆论对她不利了,才假惺惺的向狗主人道歉,你这种道歉能掩盖你残忍的本性吗?更何况你道歉的真实性又有几分呢?为了钱可以不要德不要脸,你真的会感到羞愧吗?我看未必!我要是狗主人才不会接受你的道歉呢?按酬赔偿,各走各的!
首先小宠君为大家还原下事情的经过
微博博主@Zero旦旦 是成都的普通白领,养了一只可爱的柯基叫莱恩(Lion)。
一个月前的某天傍晚,主人大扫除的时候莱恩悄悄跑了出去(注意:并不是因为没牵绳),主人以为狗狗只是躲沙发底下了,如常吃饭购物,直到晚上11时回家才发现狗狗失踪。
去门卫询问,得知被小区两位男住户领走。主人找到这两个人,结果发现狗狗已经被转送给一位“老师”,梦魇从此开始。
主人打电话给领狗人何某(女,34岁,据称是教育工作者),得知狗狗确实在对方处,但一提起上门接狗的事情,对方就挂了电话。几天后对方加了主人微信,却告知狗狗已经卖给狗肉店,还给了一个电话(经确认是假电话)。
主人不相信狗狗已经死了,继续周旋,发现狗狗果然还在对方家里。对方提出要对方送一只狗,主人表示“1万以内都行”,对方态度反复:
又告诉主人自己曾经把女儿的宠物杀了做给她吃(此处已经透露出令人不寒而栗的反社会人格倾向):
更有甚者,居然提出要把自己的弟弟(和狗主人相差接近10岁)介绍给狗主人:
胡言乱语,戏弄主人(完全暴露出以他人痛苦为乐的变态嘴脸):
通过协商要回狗狗的希望渺茫,狗主人第一次报警,警察说管不了……无奈的主人将事情经过发上了微博求助,得到了媒体和大号的转发,结果激怒了对方,对方声称要找人“睡”主人,并且“火烤狗肉”:
无论如何也想要回狗狗的主人,经由网友帮助,通过对方发来的照片成功定位了对方的住址:
1月11日,主人在记者的陪同下上门索要狗狗,对方拒不开门,主人报警,在主人已经在门口听到狗狗声音的情况下,何某从6楼用衣物勒着狗狗从窗口扔下,导致狗狗死亡,然后开门,拒不承认家中有狗:
然后我们下去了,过了一会保安让我上去来找狗,说门开了,我进去叫狗狗,一点声音也没有,那个时候就我已经非常的难受了,猜到了一点,我问她女儿狗狗呢,姐姐来看看他就走的,不会带走的,她女儿只是一直摇头,不敢说话还一直看她妈妈,她妈就一杯接着一杯水让她女儿喝,就是不让说话的意思,我看小女孩都快哭了也就没问了,警察说也没有狗的声音,找不到就走了,别打扰到人家,我真的很气愤,明明他们来了狗狗都还在里面叫的,就让不找了,然后有一个警察让我去楼下窗户外面看看,这个时候我和警察还没走呢,何♥丽门都不关就往电梯里钻,这个时候我和警察都没上来他就一直按电梯不想让我们进来。一直安关门键,但是我们还是挤进去了,差点夹住人,最后一起下了电梯,我就去后面看了,何♥丽就飞快的带着她女儿跑了,痛心疾首的事情发生了,她窗户正下方躺着我的狗狗,全是血,还在抽搐,身上还有一根小孩子穿的围巾秋裤连起来的绳子,我就赶紧送医院了,抢救无效死亡。
(摘自Zero旦旦微博原文)
找到狗狗尸体后心碎的主人
之后澎湃新闻等媒体用视频报道了事件,引起公愤,事件持续发酵:
更被扒出何某并不是什么教育工作者,而是一个借着培训的名目敛财的老赖、骗子:
此时何某还躲在某处跟网友的短信负隅顽抗,拒不悔改,结果到了今天早上,被警方找到之后,何某画风一转“嚎啕大哭”,抱着主人道歉求原谅:
12日凌晨,@龙泉警方 找到捡柯基犬的34岁女子何某,在派出所内,何某哭着当面向狗主人小吴道歉,请求得到原谅。小吴没表态。何某称在白天向广大关心此事的市民、网友真诚道歉。
跟何某的无耻对比鲜明的是,狗主人@Zero旦旦 自始至终表现出的冷静、克制,她虽然悲伤,但是并没有任何歇斯底里:
在微博里让各位不要针对何某的孩子:
坚决要求讨回公道:
对于何某的”道歉“(小宠君觉得不太真诚哦,警察找你之前你在哪儿呢?),主人的表态也非常有理有节:
反正小宠君觉得,能干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
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什么?!
人是最高级的动物!人不同与其他动物的区别就在于:有感情,有测隐心,有同情心,有劳动力,有语言!
看了你的提问中所描述的情形,令人发指,令人愤慨!人类中的有些人为什么那么残忍?那么贪婪?那么厚颜无耻?那么卑鄙无耻?……为了达到自己的贪欲,竟然会对一个无辜可爱的小生命痛下杀手(捡到它,应该无偿归还主人才对,而不是贪婪索要钱财),这样的人遭所有朋友唾弃,因为她畜牲不如!
真心希望人类善待狗狗,不要再去伤害它们了!
谢邀!
无论怎样道歉,那是一条生命,为了索要钱财,沒有达到目地,就把一条鲜活的生命给摔死,这人不购不配做为人母,希望犬主人,不要和这种人一般见识,人与人的程次不一样,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去教肓下一代,希望她的孩子,不要向这种家长去学习,这个人一点爰心都没有,心很的,不象个女人,心太很了,总有一天,上帝会教肓她的,人在做,天在看,她会有后悔的时候,到那时一切都晚了,后悔也来不极了,希望犬主人,不要和这种不通人性的人,一般见识。
为什么何某面对小吴的索要有恃无恐?事后却又大哭道歉?一切都是极端的利已主义在作怪!
12日凌晨,成都龙泉警方找到捡柯基犬的34岁女子何某。在派出所内,何某号啕大哭,当面向小吴道歉。同一天她接受新闻采访时称她用绳子放狗时绳子断了,这才导致狗狗摔死,不是故意的摔死狗的,并再次表示通过媒体真心向狗主人道歉。
她是真心道歉和悔过吗?结合她以前的言行,显然无法让人相信!
一般来讲,大家对于捡拾的宠物,道德高尚些的,尽量通过各种方式找找主人归还。不找的直接自己养着玩的也有,但是当人家狗主人找来的时候,也就归还了,最多适当要一些保管、喂养的补偿,法律上有无因管理,这既在情理之内,也在法律之内。
但我们看这个何某是个什么人?字里行间竟然威胁人家小姑娘要把狗给杀了吃肉,不知是心里变态还是真的有什么特别的目的。
事件曝光后,小吴称何某很不满,两人再次沟通时,何某说,“你朋友再给我打电话,就约架”,并威胁“给你发一个剥皮的视频”。
这样的人对狗会有爱心吗?这样的人对小吴会有愧疚之心吗?显然不会!
事情在后来发生的转变!事件在网络曝光后,有热心网友根据小吴提供的信息确认了何某的住址,小吴决定上门讨要。1月11日上午,小吴找到了何某位于6楼的家。反复敲门后却一直不开门,小吴喊狗的名字,听到了屋内有狗叫。随后,拨打110报警。民警到场后,反复劝说最终门开了,但她不承认家里有狗,民警也未见狗的身影。大概几分钟后,小吴在所住楼栋下方地面上,发现了奄奄一息的爱犬。随后宠物医院医生赶来,但小狗由于伤势过重死亡。
这下事件升级了,很多人愤怒了,寄花圈的人有,围堵要说法的人有,小吴也准备通过法律程序主张权利。这时这个何某才痛哭、才道歉!之前在微信里还百般威胁的人为什么会变样了?之前警察上门都不肯还狗,最终让狗从6楼摔下去死掉的人怎么这么快悔过、道歉?
无它,何某根本不是真心道歉,极端利已的自私主义一直是其处事原则!
自己到手的狗,即使真正主人出现,也不能随便归还!
发现狗主人来了,以各种语言威胁,一是看别人受罪自己开心,二是看有没有机会占到更大的便宜!
当发现狗主人找上门索要,可以拒不理睬,发现警察上门,担心事情败露,就把狗从6楼弄走(是直接以摔死为目的扔狗,还是想用绳子把狗放到楼外躲藏,或者是顺到楼底,目前没有证据我就不作判断了。)
当狗被摔死,激起民愤,同时也面临法律风险(如故意摔死狗构成犯罪,即使不是故意也有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时,尤其是一些网民可能通过一些极端手段表达意见时,何某怕了,所以才出现后来的道歉、大哭!
何某的所有表现都无非是在争取本人的最大利益,最小损失,这样的人恐怕没人相信她有悔过和真心道歉的意思。
下一步就看小吴如何维权了,法律上故意毁坏他人财产是可以构成犯罪的,但是对财产损失标准有要求,最低是5000元,不同地区标准不一样,有的地方还会高一些,最高起刑点可以到10000元。如果能达到当地的立案标准,又有证据能认定何某是故意把狗扔下楼的,可向公安正式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不够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包括狗本身的价值赔偿,一具有特定意义和感情的宠物死亡所造成的精神损失抚慰金。以目前国内的司法实践,赔偿肯定不能完全弥补小吴的损失,毕竟对特定的人有些东西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但法律上处理,毕竟也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确定责任。至于何某这样的人,不多评价了!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首发于悟空问答)
“疑索酬不成摔死狗”,当事人涉嫌犯罪吗,狗主能索赔吗?
说句心里话,她应该是负良心责!还有敲诈勒索罪!
但从目前国家《小动物保护法》还未出台,颁发!实施的情况下,应不应该我也说不准。
咱们国人,因为狗狗引起的民事纠纷频频,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纷争不断,反目成仇!情断义绝!闹的不可开交!在头条,朋友们撕杀震天,对骂连连!悲催每天!头条简直成了全国人民聚集在一起隔屏吵架的所属地!使人生气郁闷!完全失去了人与人之间的那种祥和!友爱!亲切的头条美好氛围!
为了平息人与人之间永不休止的舌战,为了还人类相互间和谐相处,相互友爱!相互温暖的人类文明社会!
强烈呼吁《中国小动物保护法》、《反虐动法》,尽早颁发并实施!让所有国民自觉遵守,这样现实生活中引狗引起的民事纠纷也会大大减少,即使偶尔有,执法部门也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很快会做出处理,也不会象现在一样束手无策,把事情越闹越大,沸沸扬扬!
这样国民们相互友爱了,网民们也不再对立了!
让所有朋友每天开心!幸福生活!岂不更好!
谢邀!
索酬不是重点,摔死狗后赔偿也不是重点,重点是这种女人能捉住别人的一小弱点,无穷无尽的贪婪本性。由买狗粮等到过万元的要求。还想叫狗主做她弟弟女朋友(摆明是让狗主给她弟弟睡),这种无耻之徒。可以想像心肠有多歹毒。有多贪婪!如果和这种人打交道,又不幸给她抓住小辫子,或者弱点,怎么死都不知道!从摔死狗来看,就是毁了也不会让别人好过的人。极度心理变态,扭曲之徒。
如何看待成都某教师捡狗索酬不成摔狗一事?
谢谢您。让我回答这个问题实在难受,为什么?因为我曾经处理过此类问题,我们的一位教师不为索酬而使一只流浪狗受伤,甚至很残忍,这是一个制度中找不到的条款,但是,我在师生大会上伤害了这个老师的情感,又不给面子。后来,我向这个老师道歉谈话,结果我们达成共识,相互致歉。总之,摔狗不是善良,与情不够,其它不好听的话,只要有良知的人对此事有同感。何况是一位老师。你说呢?
她连狗都不放过,更何况她是个老师,指不定哪一天,她就把那个孩子就扔下楼了,如果做服务员,在给你端菜的时候吐一口痰下去,如果做蛋糕点,用一些假冒伪劣产品给你做。这种人道歉也不能接受,因为她只知道钱,她缺钱吗,我希望这个女人早点离婚,诅咒她一个人孤独死去
提问者在问题的描述里已经大致把事情经过讲了一遍,在此我就不再赘述。
直接来谈一谈我如何看待这一事件吧。
昨天的新闻我甚至不敢深看,瞄了几眼就忍不住一直流泪。尤其是狗狗主人在楼下抱回奄奄一息的狗狗时发的这样一条微博,我直接就难受得哭了。
1.同理心是人类区别于仿生人的基本符号,肇事者根本都没有同理心,她不可能从丢狗者的角度去思考。从一系列聊天记录来看,她似乎再也戏弄狗主人为乐。
2.事发后我关注了狗主人的微博,狗主人声明一切都走法律程序。
3.事发后,狗主人将事情经过详细地曝光在网上,引起了大量网友的关注。
网友们甚至找出了何兴丽的电话号码,身份证以及家庭住址,这样的网络舆论似乎给何带来了巨大的困扰,她在派出所哭着求狗主人的原谅。提到这,我突然就想起了江歌案中,江歌妈妈说过 “这种人就是当触及到她自己的利益上的时候才会为自己号啕大哭”,当真可悲。
虽然我们无法原谅何某如此残忍地抹杀了一条生命,也无法帮助狗主人走出这样的阴霾,但希望通过每一件无法逆转的坏事,我们都能多少警醒一下自己。
·如果有一天你捡到了别人遗失的宠物,请尽可能对它好一点,耐心等待狗主人,多一点同理心。
·如果你有一天决心养动物了,请尽可能照顾好它,多留心它的行踪,也请尽可能,陪它走的久一点。
这位教师,高级教师,不配做教育工作,不配做教育人的工作。最起码的道、德都丧失了。小孩在老师的教导下都懂得“拾金不昧”,况且有失主找上门来还不给而且还把人家的爱犬给摔死。他还配做教育做高级教师教育别人吗?!
我家也养狗狗,很可爱很善良,也是一只柯基。柯基的性格很温顺,绝对不会主动伤害人,看到这个新闻,我没有敢看视频和太多图片,怕自己忍不住眼泪和怒火。那么可爱的一个生命,她是怎么下得去手的呢?
有时候我觉得人之初还是性本善,性相近但是习相远,这绝对有道理。
如果是我捡到了走失的狗狗,我会好好照顾,并且积极的寻找它的主人,因为我知道对于狗狗来说那是它的家人。找到了确认了,绝对不会私自留下,甚至把狗狗当做筹码勒索报酬!我觉得大多数人会和我一样的选择,因为我们也都还记得从幼儿园的时候就开始受到了正向并且正确的引导教育,只是这个据说是教师的女人可能早就伴着饭都吃到肚子里了。
旁边还有你的孩子啊,你的所作所为他都看在眼里,这是一种父母行为上和精神上的潜移默化的教育,也许当初她的父母或者家人就给了她这样的教育,所以她会有这样自私自利不择手段丧心病狂的行为。
现在就算是尝到恶果了么?也许这只是开始。
愿那个可爱的小生命,在天堂能够快乐奔跑,天堂里没有这样恶毒的灵魂,因为他们都下了地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索酬不成怒摔手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索酬不成怒摔手机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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