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子驾车撞伤6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女子驾车撞伤6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交通事故中小车撞伤人,车主先垫付了6千元,还要继续垫付下去吗?
看你这情况,撞伤行人是小车全责,应该先报警再报保险,已经垫付六千多了,就不要再垫了,找保险公司吧,发票拿好,找保险公司给报销,钱就不要拿了,出于人道拿点东西去看看还是应该的,去的时候记得叫上保险公司的人一块去,免得又要交钱
从法律角度讲,车主没有垫付责任,但可以尽义务,这个没有强制规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涉及理赔,理论上全部应交由保险公司处理,甚至是理赔的金额和理赔方式。
车主在和保险公司签订车辆保险合同之日起,车主享有车辆的所有权和支配权,而车辆的一切工作风险实际上已经转交给保险公司了,也就是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要做的就是拨打报案电话,其他一切应该由保险公司与第三方沟通。
这个事情,车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酌情处理,垫付是你在尽义务,是道义上的主动担责,不垫付是法理上赋予你的权利,无论怎么做都说得过去。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题主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保险方面的问题可以关注我,我会随时回复。
谢邀,首先要初步分析事故责任。一般人伤事故需要垫付交警会按程序处理~交警会书面通知你的保险公司直接垫付。不用车主垫付的。
其次,若医院方通知还需垫付的,先向交警方了解事故责任认定情况,并取得认定书,向保险公司申请预付,就不用你自己垫付了。申请预付必须提交《事故责任认定书》,伤情、医疗费发票,等
再次,若交警方一直未完成责任认定,可以在一万元内先垫付。根据《道路交通法》,《交强险》条款及相关内容,人与车相撞,车方一般都有责任,若车主方举证或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驾驶人责任,但还是有责,”有责"在交强险赔偿医疗费可在一万元以内赔偿。故可垫付不超过一万元。希望对你有邦助
一,法律未规定有强制垫付前期医疗费等费用义务;二,如需要垫付抢救费用,可以由交警给肇事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发通知,由保险公司在医疗费限额(一万)内予以先期垫付;三,通常是否垫付,由双方协商处理;四,对于垫付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予以考虑,不可一概而论;五,建议及时就近咨询律师,便于提供专业建议。
希望你咨询好保险公司。每个公司的制度不同。别因为垫付了保险公司不予报销。那就得不偿失了。既然有三者保险就让保险公司承担,你可以跟家属说清楚。不是冷漠,最好是一切走保险,自己不垫付。
苏州市民校园内运动被撞伤,高校被判赔偿6万元,这会造成什么影响?
如同扶人被讹,带来的社会影响选不止案件本身。
极有可能,这个学校或者说全国多个学校,乃至公共场所,都会有种“人人自危”的感觉。最终可能会纷纷选择“自保”似的出台相应规定“不允许社会人员进入/使用”。
也就是说,事件本身看似单纯的个人事情,但放大到社会,却会带来各种探讨。也许给你进来运动本身是好事,给你进来消遣是饭卡号大家,但稍不注意,本因为你自己没照顾好自己、或一些不可预料的、又确确实实不是“好心方”主观因素造成的使用人损伤,甚至都是“不可预防”的,却要未必担责,那我干嘛要“好心办事反被讹”?那不如干脆关门,谁也别想来!
从法理来说,也确实有些“既然提供(服务),不管有偿无偿,就得保证安全”。所以,看似“赔付”也应该。
但,此案有特别之处,一是“公共性质”为重。类似这类公共性质为重的,其实是不是再法律判责方面应当充分考虑其公益性?
其次,本案例,可以说不是学校方主观错误,也不是说该保障措施安全却没做到位一类的监管不当,比如道路该平整却坑坑洼洼,甚至有陷阱,本来该安全的运动器械坏掉了没维修又没提醒,这些或许也脱不了关系。但本案例,是“使用者”之间因素造成的,而且不受学校方“监管”。从这来说,即使担责,也应该是他们个人之间的责任。
所以,不管哪方面,学校都不该担责。而且一旦被判担责,无疑于给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带来进一步的伤害。
这就是个谁弱谁有理的社会,会哭的孩子有奶吃。问题的根源在于国家的法律有太多的不完善、不适用,让某些人有空子可钻。不知道是不是要等到人人自危、见死不敢救的时候,才能讲眼光从“经济”这个词上面,稍稍离开一会儿呢?等到那个时候,我们大力发展的经济,还有多大的意义?
本来大学就不愿意开放校园里的运动设施,增加管理难度和风险,这个案子本身学校责任在哪里?应该怎么管理?难道还要安排人决定某块场地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或是限定进入某一场地的人员年龄?这不是搞笑吗?此判决一出,大学更不愿意开放场地供人运动!
可以查一下,多年前武汉市某中学组织春游,因游船超载翻船导致3名学生死亡,除游船承担责任外,因死者家长堵塞长江二桥闹事,除国家给于巨额赔偿外,另法院把带队校长判处有期徒刑。。。从此后,武汉的中小学几乎不再组织学生春游了! 很怀念学生时代老师带我们春游的美好回忆!!!可惜,之后的学弟学妹们再也没有了!!!
学校没有请你来健身对吗?是你自愿的。是有人撞了你你才受伤的对吗?谁的责任?如果你非要说学校有责任,那咱举个例子:你驾车在高速公路,被其他车辆撞了出车祸了,你会不会把高速公路也告到法庭上?凶手持菜刀杀人,是不是买菜刀的厂家也有责任啊!谁都不想出事故,但出了事故,是不是最该反思自己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子驾车撞伤6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子驾车撞伤6人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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